浅析创业导向下高校跨境电子商务产教融合的探索
2020-12-07吕星海
吕星海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外语外贸学院,广东 广州 510925)
近些年来,国家十分重视创新创业教育的开展,要求高校在人才培养全过程中落实创新创业教育,促使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能力等得到锻炼和培养。而产教融合是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路径,通过校企协同育人的实施,能够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因此,高校跨境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需切实发挥创业教育的导向作用,完善产教融合机制。
一、高校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现状分析
(一)专业标准引领缺乏
跨境电子商务行业只有较短的发展历史,由于其发展速度较快,导致对跨境电子商务人才的需求不断扩大。为满足产业发展需求,很多高校开始将跨境电子商务专业开设起来。但就目前来讲,尚未设定跨境电子商务专业标准,学校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供借鉴。这样高校在课程设置方面就容易出现问题,导致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不符合企业的实际用人需求[1]。
(二)企业参与激励机制缺乏
企业在产教融合中占据着关键地位,其参与意愿和深度直接影响到产教融合的实施成效。人力资本是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关键发展要素,高校则能够将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储备提供给企业,产教融合具有较强的可行性。但由于学校、企业具有差异化的关注点,导致目前产教融合深度不足。产教融合实施过程中,企业需全面衡量付出的成本以及获得的收益等,如果没有将激励机制构建起来,企业的参与意愿将会显著降低。
(三)产教融合项目操作不够科学
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过程中,真实工作环境的构建是非常重要的内容。目前,一些高校的跨境电商实训基地尚未得到完善构建,而是将仿真操作+企业实习的教学模式运用过来。本种模式虽然能够将企业的实训指导功能充分发挥出来,但教学内容容易不符合企业实际生产要求。如课程教学计划与实训基地生产计划并不统一,产教融合项目不能够紧密联系其他课程等。同时,跨境电商项目需综合运用到多门课程,这样就难以对跨境电商项目与对应课程有效界定,影响到后续考核评价工作的实施[2]。
二、创业导向下高校跨境电子商务产教融合的落实策略
(一)构建跨境电商人才培养标准
为保证高校跨境电商人才培养模式与行业企业的真实人才需求所适应,高校需与企业联合起来,对人才技能需求进行撰写,全面调研跨境电商企业的意见和要求,明确跨境电商产业不同岗位对人才能力素质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完成调研活动后,汇总分析各岗位要素与典型工作任务。通过研讨会等活动的组织实施,合理构建跨境电子商务课程体系,科学设计专业课程、核心课程,保证与产业岗位的实际要求所匹配。在课程体系构建过程中,需从这些方面考虑:第一,增强课程体系的灵活性。高校需结合具体教学目标,对课程内容灵活设计,将递进式设计理念贯彻下去,保证学生能够对知识内容充分掌握。如初期阶段内可引导学生对各个平台的运营方法进行掌握,中期阶段鼓励学生自主上架与销售货物,后期阶段内由校内教师、企业资深专家等分别指导学生,传递一些技巧性知识。同时,也可将国家文化、宗教文化等内容加入到课程体系当中。第二,完善以赛促学机制。产教融合的深度落实,学生的实践机会大量增加。为尽快转换学生的身份,企业可将业绩比赛组织起来,促使学生能够对团队运营经验充分积累,学习积极性得到调动。为培养学生的创业精神,高校也可将跨境电商创新创业大赛定期组织起来,这样不仅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可以得到提高,也可将学生的才华充分展现出来。
(二)构建企业参与激励机制
西方发达国家的产教融合经验十分丰富,我国高校在激励机制构建过程中,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将国外的一些成功经验借鉴过来。以新加坡教学工厂模式为例,十分接近我国产教融合模式,学校将仿真实训中心提供出来,企业则负责真实生产项目的开展,学生通过企业真实生产项目的参与和完成,自身的工作能力可以得到显著增强。在具体实践过程中,为将企业的参与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高校要对跨境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趋势准确把握,保证专业、课程设置的超前性和实用性,这样能够将高素质跨境电商人才稳定输送给企业,有助于促进企业的深度参与。
(三)合理设计有产能的实训项目
只有深度融合产教融合项目与其他课程,方可以切实发挥产教融合项目对人才培养的促进作用。为实现这一目标,需课程化设计跨境电商企业项目,拓展学校课程开发主体,将企业、行业协会等充分引入进来,促使高校人才培养方案得到完善。构建实训体系的过程中,高校与企业可将企业管理机制引入进来,通过专业指导委员会的组建,对企业生产过程进行详细分解,结合生产实训项目清单来建设专业与课程。要依据实际生产进度对课程实训项目进行重构,促使实训项目的教学成效得到改善[3]。
三、结语
综上所述,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具有较大的人才需求,高校需进一步完善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专业,科学优化课程体系与实训项目等关键要素,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要充分认识到产教融合在人才培养体系中发挥的作用,结合高校实际情况,完善产教融合实施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