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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中民事责任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2020-12-07杨晓晨

魅力中国 2020年8期
关键词:惩罚性民事责任受害者

杨晓晨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河南 平顶山 467000)

衣食住行,食排在人们最基本需求的第二位,食作为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如何保证在吃的饱的同时能够吃的好、吃的放心,成为现阶段人们普遍担心的问题之一。不断出现的食品问题诸如农药残留、防腐剂、添加剂超标、假食品、假饮料成为危害人们身体健康的罪魁祸首。随着近些年来被曝光的食品问题越来越多,食的不安全已经成为人们心中的痛,更是政府心中的结。政府采取多种措施保证食品的安全。本文主要从民事责任制度方面来分析食品安全的问题。

一、我国食品安全民事责任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一)相关法律规定偏少

食品安全法已经在原有的民事责任基础上修改和增设了一些内容,对于食品安全民事责任制度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我国法律中有关食品安全的规定少之又少。食品安全问题,更容易出现群体性事件,影响范围大、受害人群较多,受害者的维权之路艰难。如现实中,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之后,对于人身损害的赔偿,往往存在赔偿不到位的情况,再加上食品安全问题的特殊性,一旦发生,容易给受害者造成严重的身体损伤,依靠目前的法律法规,难以弥补受损人医疗费用、务工费用、看护费用等因食品安全而产生的费用,受害者的权利难以维护。

(二)权责不明

食品安全问题关乎着千家万户,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将会严重危害人民的生命健康,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对食品经营者造成安全食品安全事故后,追究其相应的民事责任。更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权利。现行的法律规定为,食品经营者在出现生产的食品安全有问题时承担过错责任。而生产者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这样的规定有失公平。实际上,不法商家为追究更高的利润,食品生产者为了降低成本、追求口感、追求外观等,更容易在食品生产中添加有害物质或者国家法律规定明令禁止的添加物。生产者的主观故意更明显。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后,消费者会追究食品经营者的责任,而如果要追究食品生产者的责任还需要更多的程序规定,需要提供相关的法律证据。无疑给消费者造成了举证难度,不利于消费者维护自身的权益。

(三)惩罚力度不够

现行的食品安全法规定,因食品安全造成的损失赔偿具有惩罚性,但因为食品安全引起的惩罚性赔偿只能由消费者提出,这对于实际中,因食品安全造成损害的,不仅有消费者更多的是食用者。食品安全更多的是给食品使用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这样的法律规定,不利于食品使用者维护自身的权益。设置惩罚性赔偿金的最低限额过低。在2015年食品安全法中已经设立了最低限额为1000元的限额。但因为我国民事诉讼程序的复杂性,诉讼时效长,执行困难等特点,消费者如果想要成功维权,需要投入大量的精力和物力。提高设置惩罚性赔偿金的最低限额,有助于提高消费者维权的积极性, 更有利于惩治不法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对食品生产者、经营者的惩罚力度不不够,就是对消费者权利的侵害。

二、完善食品安全民事责任体系的必要性

民事责任作为刑事责任的补偿,在诉讼中起着重要的补充作用。在食品安全领域,由于食品食品安全问题造成的侵害,不仅违反了法定的刑事责任,而且也给人民的身体造成了严重的损伤,在追究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责任者的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追究其民事责任,能够更加有力的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一)有利于鼓励社会民众同食品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作斗争

相较于其他刑事案件而言,食品安全类的刑事案件,更加严重的侵害了公民的身体健康,在对情节严重者构成刑事案件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增加民事责任。不仅能够鼓励社会民众,积极的参与到食品安全斗争中来,发挥社会民众的监督作用。因为食品安全问题,涉及面广,涉及人员多,一旦出现问题,往往容易出现群体性事件,这不禁为社会稳定造成了严重的影响,给人民群众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创伤。充分发挥社会大众的监督作用,完善追究食品安全责任者民事责任的法律体系,有利于提高民众参与到食品安全问题中来的积极性。

(二)有利于改变行政机构监督不力的局面

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有多个行政部门共同监督。近年来,由于机构改革,逐渐把多个部门的权力,集中到市场监管部门中来,这不禁提高了办事效率,节约了行政资源,更明确了行政机关的责任。但是,完全依靠行政手段需要耗费大量的行政资源。食品监督工作繁杂而又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完善民事责任体系,赋予人民群众更多的民事权利,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更容易发现食品安全问题。

(三)有利于从根源上治理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

商人是以盈利为目的,为追求更高的利润,一些利欲熏心的商人,置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于不顾,铤而走险,违反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为了一己私利,在食品生产制作中添加违禁物品或者不按国家的食品生产制作标准来生产食品,把人民群众的健康及生命安全抛在一旁,抱着侥幸的心理,以为只要不出现食品安全的问题,监管部门发现不了就可以了。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根深蒂固,这一方面是因为监管效率低下,刑事、行政处罚较轻。尽管近些年来,我国对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重视,在国家严厉打击从事违法经营生产食品的从业人员,一些不法商贩仍然抱着侥幸的心理在食物中添加违禁物品,这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完善民事责任体系中的赔偿制度,可以更好的补偿因食品安全遭受损害的受害者的损失。因为食品安全危害着社会大众的安全,合理索赔民事赔偿有利于让不法经营者支付高额的赔偿费用,有利于打击食品违法行为。

三、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的方法和措施

(一)在食品安全法中增设民事责任的法律条文

现行的食品安全法中,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区分不明确。追究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民事责任,更加有利于受害者维护自身的权益。细分食品安全民事责任的归责、责任的分配、赔偿范围、改正过错推定原则等。

(二)推定原则是指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场合,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侵权人有过错,并据此确定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行为人的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使用过错推定原则不仅能够最大程度的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也为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提供了法律依据。在食品安全问题中,采用推定原则更有利于保护受害者的权利,也给追究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责任提供了法律依据。

(三)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

赔偿制度的作用不仅仅在于补偿,更是对不法行为的警戒和处罚,对于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使用,只能依据法律条文来规定。明确惩罚性赔偿的标准,细分惩罚性赔偿的标准,将由原来的价款10倍或者损失三倍的标准提升惩罚性赔偿的最低额。在实际的司法诉讼中,民事诉讼不仅占据了受害者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原来的法律规定中最低限额数额较低,不能很好的鼓励社会民众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而且赔偿标准应该根据不同的情况设置不同的赔偿标准。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维护自身的权利来提起民事诉讼。

结语:食品安全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问题,守好食品安全是国家执政的底线,更是政府的责任所在。用法律武器去捍卫人民群众的权利,完善食品安全中民事责任的追偿制度和措施,是给予人民群众同不法商贩较量的有力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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