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冀中笙管乐与中国传统文化之关系
2020-12-07郭婧
◎郭婧
冀中笙管乐进入学界视野并得以极大关注,起源于屈家营“音乐会”这第一颗打破冀中平原一池平静的鹅卵石,继而由张振涛执笔在《中国音乐年鉴》1994、1995、1996年三卷连续发表约十万字的《冀中、京、津地区民间“音乐会”普查实录》五十家“音乐会”的普查报告,引发学界的轩然大波,而事实证明,其影响远远超乎想象。几乎北京地区所有音乐学专业的专家学者悉数参与其中、走向田野,以此作为研究对象的学术成果不胜枚举。四人考察小组中的三位学者张振涛、薛艺兵、钟思第分别完成了博士论文《笙管音位的乐律学研究》《冀中乡村礼俗中的鼓吹乐社——音乐会》《神圣的娱乐——中国民间祭祀仪式及其音乐的人类学研究》《中国民间乐社》。
学者们以点带面,以时间为轴,越来越多个案调查、志式撰写如雨后春笋欣然呈现。这些记录,一方面将冀中笙管乐种从历史的民族音乐学角度“溯流探源”沿着“传统是一条河流”奔涌向前;另一方面秉承“把目光投向当下”,以周密计划考察与民族志式的客观记述,在先进科技手段的辅助下精准刻录冀中地区“音乐会”活态存见的现场画面。
冀中笙管乐其主奏乐器管子,另有笙、笛、云锣、鼓、板、铙、钹、铛子几件乐器合奏,演奏风格古朴祥宁。音乐会多伴随宗教及祭祀仪式所用,与传统礼仪、民间信仰紧密相依,且从不参加婚礼、生子等民间俗事活动,长期以来由于义务服务民间,拥有较高威望。对于村庄而言,传统的乡村仪式与国家制度的对立致使依附于仪式共生的音乐文化一度也被认为是陈风陋俗,随着时代变迁和人们观念的转变,传统的宗祠祭祀、春节祈祥、中元祭鬼、祈雨驱雹仪式或寄予新的礼俗样式,或删繁就简。然而,葬礼是任何一个家庭组织所必要经历的生活程序,承载家庭失亲的哀念寄托,接受乡邻里舍的吊唁悲悼。在这与百姓的生活习俗息息相关、再也无法删减的葬礼中定会请来音乐会演奏,也正因如此,音乐会没有消亡。
冀中地区音乐会数量庞大、较为集中,这个地区为何有这么多的音乐会,有什么功能,又是如何生成的,皆成为学界普遍关心的问题。这其中涉及其律、调、谱、器的本体研究林林总总,对其历史、传承、乐社结构的采录考察亦未尽其详。
在乐器研究方面,音乐会所使用的乐器十七管满簧全字笙保持着唐宋时期的笙制,黄钟标准保持着汉代鼓吹乐黄钟=E的律高标准;南乐会使用大管子主奏,北乐会使用小管子主奏;九孔管子与唐宋形制一致仍见使用;打击乐器百年以上历史。在宫调研究方面,大管子与小管子音高相差四度,一套乐器可以奏全四宫,两套不同调高的乐器实际配应着两套四宫,相当于把原先的四宫系统扩展一倍,即拓展了古代音乐宫调实践范围。在曲谱研究方面,冀中音乐会历史悠久的重要依据即各乐社一般均藏有古老的手抄谱本,据考察约有80种,除保留大量传统曲目,在封面、扉页、序言等处一般记有传抄时间以及相关背景信息,如合庄谱本传自乾隆五十二年;记录的曲目多与唐宋词牌和元明戏曲曲牌、小令曲名一致,其中大曲子演奏时长可达一小时以上,一般具备“头—身—尾”固定逻辑,即头(序曲)—身(几个固定曲牌连缀,第一个曲牌名称为套曲名称,如《普庵咒》《锦堂月》)—尾(固定结尾方式《金字经》《五声佛》《四季》《撼动山》)。在乐社研究方面有一批代代相传的农民乐师多达数百人阵容庞大,其传承方式有师徒传承、家族传承、乐社间的传承。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文化自信是更基本、更深层、更持久的力量。中华文化独一无二的理念、智慧、气度、神韵,增添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内心深处的自信和自豪。”应该说,现在进入该课题的学者何其幸运,在这前序的三十年中已产生诸多如灯塔般的研究成果可供参鉴。前辈学者的孜孜以求开疆拓土已一步一个脚印、如工笔画般细细填描勾勒了一幅活色生香的“冀中笙管乐版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