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理论逻辑、实践要义与推进路径
2020-12-06阳盼盼
阳盼盼
【摘要】大量研究表明, 企业承担获取利润之外的社会责任有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 但企业并不是一开始就重视社会责任履行的, 而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才开始重视。 在实践中, 企业社会责任边界不断扩展的实质是对人的逐渐关注与重视。 COVID-19疫情的发生, 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有了更为具体的要求, 许多企业纷纷响应号召, 积极履行对员工健康、消费者安全、社区稳定和环境保护的责任, 为抗疫做出了巨大贡献。 提高企业社会责任履行能力, 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构建政府、企业、利益相关者和行业协会多元主体有效联动路径。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重大疫情;以人民为中心;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994(2020)22-0135-9
一、引言
2020年5月22日,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指出在重大疫情面前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可以不惜一切代价。 2020年年初, 在人民生命健康受到COVID-19疫情的巨大威胁之际, 我国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全国动员、全民参与, 构筑起最严密的防控体系。 在这道防线里, 许多企业加入进来, 在关注员工健康与心理需求的同时, 利用自身所长, 为抗疫做出了巨大贡献。 这些企业或转而生产口罩、防护服、消毒液等急需的防护物资, 或进行现金和各类物资捐赠, 或为前线医护人员提供免费的食住行服务, 或为防护物资提供安全快速的配送服务。 还有部分企业助力科技研发、合作疫情防控, 如修建火神山、雷神山医院, 改造方舱医院, 研发快速检测试剂盒等。 那么, 为何大量企业会在COVID-19疫情爆发与蔓延期间转产, 为一线捐资捐物, 提供免费食住行等服务? 它们的行为是否与“利润最大化”相悖? 本文将从相关文献与经济史出发, 分析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行为逻辑, 探讨重大疫情下企业为何会承担起这些看似是“利润之外的责任”, 基于现实案例探究重大疫情下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核, 探索如何提升企业社会责任整体践行水平, 以期为企业厘清社会责任边界、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提供历史借鉴与现实启示。
二、履行“利润之外的责任”有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来自文献梳理
在欧利文·谢尔顿于1923年正式提出“企业社会责任”这一概念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 学界一直在争论企业是否该承担社会责任。 如20世纪30年代贝尔与多德两位教授就进行了著名的“哈佛论战”①。 直到1953年, 鲍恩明确提出企业应当承担社会责任。 此后, 学界又开始不断讨论企业社会责任的边界在哪里, 它和企业经济责任有什么关系? 如果企业有经济责任之外的责任, 企业又为什么要承担这些责任?
以弗里德曼为代表的学者们认为, 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要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使用其资源并从事经营活动以增加利润[1] 。 若需要承担利润之外的社会责任, 企业可能会借助于“社会责任”这面大旗做出损害企业利润的行为(如大额捐赠), 而这种损害行为的结果最终会转嫁给企业股东、员工和消费者, 反而带来企业经营风险的提高[2] 。 以弗里曼为代表的学者则认为, 企业的存续离不开利益相关者,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就是增进利益相关者的利益[3] 。 企业社会责任是在某一特定时期社会对企业寄予的经济、法律、伦理和自由决定(慈善)的期望[4] , 这一责任所含的内容会随着历史发展逐渐拓展。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 企业所处的环境发生变化, 股东、员工、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的认知和需求也在发生变化。 20世纪90年代, 国外学者逐渐认识到承担社会责任有利于企业未来发展, 是实现企业绩效的工具[5] 。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有助于提升其声誉、品牌和信任度, 树立良好的正面形象[6] , 为企业带来更好的口碑, 增强客户的忠诚度[7] , 以此建立起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进而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与对激烈竞争环境的适应能力, 有效降低企业风险[8] , 有利于企业可持续竞争优势的形成。 只有那些注重经济繁荣、环境保护和社会福利等方面的平衡, 并能同时在这几个方面都取得显著绩效的企业才能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9] 。 当然, 企业良好的财务表现又能支持其更好地承担社会责任[10] , 由此形成一种良性循环。
进入21世纪后, 国内学者也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了大量研究。 他们发现, 在企业与利益相关者矛盾不断的情况下,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有利于缓解其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冲突, 可在不同层面上弥合志愿失灵、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11] 。 企业积极进行社会责任方面的战略投资, 将社会责任投资置于与传统投资活动同等重要的位置, 更有可能吸引各类利益相关者优质资本的持续投入[12] 。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能发挥“声誉保险机制”作用[13] , 能抑制商誉泡沫[14] , 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先行优势、创新途径和资源基础[15] 。 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可有效促进债务契约的履行, 降低债务违约风险[16] , 对企业绩效和发展都存在显著的正向影响[17] , 履行社会责任可以成为区分企业优劣的信号[18] 。 对上市公司而言, 披露社会责任信息还能降低未来股价崩盘的风险[19] 。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方式会影响消费者及其他利益相關者对产品质量的感知[20] , 且消费者感知的企业之间的社会责任水平落差越大, 消费者选择有责任感的企业的产品的可能性就越高[21] 。 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水平也越高。
时至今日, 我们看到企业承担着经济、法律、伦理、慈善、环境等内涵丰富的责任, 归结起来, 其动机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 即利他性动机、工具性动机和制度性动机:如出于企业家或企业组织的伦理反哺社会, 进行慈善捐赠时暂不考虑经济效益, 是利他性动机[22] ; 从战略角度, 改进企业的生产流程、提升产品质量以提升消费者、员工等利益相关者的满足度来提升企业价值, 是工具性动机[23] ; 企业保护环境进行绿色生产, 以适应外部环境对企业的环保要求进而提升企业的合法性, 是制度性动机[24] 。 不管是出于哪一种动机, 从长期来看,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可以发挥信号传递、交易实现与价值创造的作用[25] , 既能降低社会成本、增进社会福利, 也能使企业从这些或主动或被动的具体行为中获得更好的口碑与声誉, 赢得更为忠诚的员工与顾客, 创造更好的生存与发展环境。
三、“人”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核心要素:经济史的回顾
在经济发展史上, 企业并不是一开始就重视社会责任履行的。 企业履行经济责任以外的社会责任, 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 世界各国逐渐重视劳动者权益、消费者权益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的结果。
1. “人性”假设变动下企业社会责任内涵不断丰富。 从理论上来看, 企业社会责任经历了从仅承担经济责任、对人的“无限利用与压榨”到承担经济、法律、慈善、环境等责任, 关注“人类生存环境”的发展。 这种演变是与人性假设密切相关的。
在“经济人”假设下, 企业以“成本—收益”作为衡量行为动机的标准, 仅关注经济属性, 因为股东追求利益最大化, 认为其他责任全部应由政府承担。 在这种人性假设下, 企业只需承担经济责任, 最主要的目标是赚取利润。 由此, 企业数量和规模得以快速扩张, 经济迅猛发展。 但与此相伴的社会现象是, 人只是“赚钱的工具”, 劳资问题、贫困问题严重, 工厂为了追求利润大量雇佣童工、生产假冒伪劣产品, 企业的生产行为也根本不考虑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问题。 全球各种各样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出现、消费者运动规模的扩大和20世纪30年代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大危机的到来也对这种一元责任论提出了现实拷问②。
在“道德人”假设下, 企业会关心他人的利益, 更多地强调“利他”的付出, 不仅要对本企业、股东和员工负责, 而且要对社会公平正义负责, 负有相应的道德责任和义务。 在这种人性假设下, 企业不仅要为社会提供产品, 创造经济利益, 且需要解决一些与企业本身无关但有益于增进社会福利的问题, 甚至更多地强调经济责任之外的责任。 这种忽视企业社会责任合理边界的观点, 也被现实验证无法持续。 如我国计划经济时期的国有企业建立和兴办了一些与企业生产经营没有直接联系的机构和设施, 承担了职工生活、福利、社会保障等社会职能, 成为社会管理与社会生活的依托。 尽管职工享受了极高的福利待遇, 但企业本身的发展并不具有经济性, 这种“对社会的一切负责任”的过度责任观, 模糊了企业与社会的边界[26] , 实质上是“企业办社会”, 企业背上了沉重的包袱, 企业的资源被极大浪费[25] 。
很显然, 单纯强调“经济人”或“道德人”的企业, 其承担社会责任的方式都无法满足企业实际发展的需要, 并不能帮助企业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毕竟,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会消耗自身的资源, 一旦这种消耗影响到企业价值, 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可持续性就会逐渐丧失[27] 。 实际上, 在现代企业制度下, 被人格化的企业既有“利己”的一面, 又有“利他”的一面, 具有“经济人”和“道德人”的双重属性, 既以“成本—收益”作为其行为的动机, 同时又重视社会需要、尊重社会, 对社会责任有价值认同。 企业在为社会提供产品并追求利益最大化(利己)的同时, 也承担着对员工、消费者、环境等方面的责任(利他)。 企业社会责任的边界与实现程度是企业的自身约束(来自企业的道德诉求, 多体现为企业文化)与外界约束(如行业协会、利益相关者监督, 立法、制度约束等)共同作用的结果。
2. 企业社会责任在实践中经历了从“忽视人”到“关注人”的转变。 在“企业社会责任”被正式提出之前, 一些企业主对社会尤其是穷人有着“朴素”的关怀。 在工业革命刚刚开始, 尚未大范围传播的19世纪前, 尽管许多企业规模很小, 但一些企业主经常捐资助学、捐建教堂、参与社区建设和扶持穷人。 在当时, 传统的经济理论认为, 企业只需要尽可能多地高效率地利用资源为社会提供产品和服务, 并在经营中赚取最大化的利润, 因此, 这些“关怀社会”的行为被认为是少数企业主出于良心发现的个人行为, 是“朴实主义的个人社会责任”[28] , 并不是企业的责任心。
到了19世纪, 功利主义盛行, 人们开始片面追求经济活动效率化。 再加上人们深受“达尔文进化论”的影响, 认为社会生活应遵循“适者生存, 物竞天择”, 企业捐助弱者是违背自然进化过程的, 由此造成的社会保护会降低人类的适应能力。 在功利主义和进化论的双重影响下, 企业认为其与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是竞争关系。 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 企业牺牲劳动者权利、剥削员工、雇佣童工、忽视人文精神、欺诈顾客、破坏环境等行为屡屡发生。 马克思在对资本主义经济关系进行理论分析时, 就运用了大量经验材料描述19世纪的企业如何为了利润最大化而损害工人、消费者、社区甚至竞争对手的利益, 破坏生态环境[29] 。 此时的企业是不能“行善”的, 否则会陷入法律所禁止的“侵蚀企业资源、减少企业利润”的“过度活跃”状态。 法律明文规定企业管理者如何使用资金, 企业没有权力去做业务范围外的事情[30] , 股东可以对“过度活跃”的企业进行诉讼。
19世纪60年代后, 随着第二次工业革命的发生, 社会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变革, 片面注重经济利益的负面影响开始显现, 如出现大量的劳资问题、种族歧视问题、环境问题等, 逐步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行与发展。 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出现与消费者运动的爆发也让企业意识到必须对那些与其有关联的群体负起责任。 企业开始捐款, 资助社区活动, 并在内部设立正式的工会组织, 成立慈善基金。 1953年, “过度活跃”条款被废除。 进入20世纪60年代后, 大量企业进行了慈善捐款③, 世界各国对劳工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环境保护重视起来, 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在欧美兴起。 可以说, 20世纪60 ~ 70年代是“企业社会责任觉醒的时代”[31] 。 一些大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范围不断扩大, 涉及教育、公共健康、资源环境保护等各个方面。 如美国制药企业默克公司20世纪80年代花费了数年时间和巨额资金用于研发治疗“河盲症”的药品, 并最终免费把这些药品派发给深受“河盲症”折磨的人④。
自20世纪80年代起, 欧美一些企业为提高在公众中的品牌形象, 获得经营支持, 先后建立了各自的环境管理方式。 在这些实践活动的影响下, 国际标准化组织于1993年制定了环境管理标准ISO14000, 规范企业和社会团体的环境行为。 2000年, 联合国发展与开发署制定《全球协议》, 号召全球企业遵守9项基本原则, 保障员工尊严和福利待遇, 发挥企业在社会环境中的良好作用。 美国于2001年提出了全球首个可用于第三方认证的社会责任国际标准SA8000, 旨在改善全球工人工作条件。 2010年, 国际标准化组织正式出台社会责任指南标准ISO26000, 成為国际社会公认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
综上, 从历史发展轨迹来看,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经历了从对人的“忽视”到对人的“关注”的转变。 在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中, 对“人”的责任占了绝对分量, 既包括对“人”本身的尊严、就业、自由等方面的责任, 也包括对“人”的生存条件和生存环境的责任。 企业必须注重人的长期发展, 才能更好地获得员工拥护、消费者支持, 获得更好的生产经营环境以及更高的品牌知名度和社会认可度。
四、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践要义:重大疫情下的思考与行动
从20世纪20年代被正式提出到现在, 企业社会责任的含义与边界经历了近100年时间的不断扩展, 从仅关注股东利润最大化, 到关注员工的福利待遇与社会、心理需求, 重视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创造更美好的社会。 这一扩展过程的实质, 是对人的关注与重视。 从“对人的利用”演变为“重视人的发展”, 注重“人”的价值与企业发展的协调统一。 这契合了阿玛蒂亚·森的自由发展观, 是符合马克思所说的人类全面而自由发展的趋势的。 历史要前进, 就必须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 但饥饿、营养不良、失业、过早死亡、不能享受医疗卫生保健(避免可防治的疾病)、不能接受教育、没有社会保障等现象的出现, 会让人缺乏获取自由的可行能力[32] 。 作为社会公民的企业, 必须承担社会责任, 尊重人的基本权利, 维护人的生命、安全与尊严, 在进行生产经营时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 提高人的基本可行能力。
企业在追求利润的过程中, 需要承担起对员工生命健康和个人发展的责任, 让员工免于饥饿、不克扣其工资, 保障其劳动力再生产能力; 承担起对消费者的责任, 保护消费者的生命、安全等基本权利; 承担起对社区的责任, 为社区提供就业, 积极参与社区各项事业, 服从社区管理等; 承担起对环境的责任, 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 COVID-19疫情的发生则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提出了新的要求, 企业承担的责任也更为具体。
1. 对员工生命健康和个人发展责任方面。 企业除了关注员工的利益, 为员工提供福利待遇、生活和心理方面的保障外, 还需着重关注员工的健康与行程, 妥善安排滞留员工的生活, 为隔离期间的员工发放工资, 为复工复产员工提供必要的防护物资等。 尤为重要的是, 企业应尽最大努力不裁员、不倒闭。 员工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 是企业最大的财富。 尊重员工的生命健康权利和员工个人发展的权利, 将企业价值与员工个人价值有机结合起来, 为员工个人价值的实现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机会, 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发展, 是企业获取员工忠诚的最大助力。
如某大型火锅公司在疫情发生后, 成立了疫情总指挥部, 妥善安置休市后留守在各城市的3万多名员工, 对他们进行封闭管理, 做好防护、物资、生活和工资保障, 甚至利用休业时间为员工安排网络课程培训以提高其业务水平; 搭建了心理辅导团队, 对已返乡员工和门店员工进行心理辅导; 组建了防疫专家顾问团队, 对不同城市门店防疫工作进行指导。 该公司在正式复工前, 又对返工返岗人员做了专门指导, 并对职能部门环境消毒做出了明确要求。 这些措施既为员工提供了安全防护, 提高了员工业务技能水平, 也减少了疫情期间企业员工的生命健康损失。 疫情之下, 企业更好地关注和保护员工, 为减少、避免企业因COVID-19感染带来停业、消杀、隔离提供了有力保障, 也杜绝了企业因防疫不力被约谈, 从而能快速复工复产、降低经济损失。 从新闻报道可知, 这些为员工提供慰问关怀、各类保障的企业, 获得了员工的感谢和信任, 维护了自身的良好形象。
2. 对消费者的责任方面。 企业坚持做到不生产有毒有害产品, 不销售过期变质伪劣产品, 不哄抬物价, 保护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如知情权、选择权、生命健康权等), 继续为消费者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及售后, 便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最大保障。 消费者是企业产品的最终购买者, 企业积极的社会责任表现, 会提升消费者对产品的购买意愿[20,21] , 增强消费者对企业的信心, 提升消费者对企业的认可度, 有利于企业实现利益最大化。
随着疫情的爆发, 许多企业临时恢复、增开口罩、呼吸机等生产线, 或转型生产防疫物品, 并以正常的价格提供合格的产品给市场, 为消费者提供了亟需的防护物资。 在快递外卖行业, 某外卖配送公司为了保障疫情期间居民的基本生活, 保障居民和配送员的安全, 率先推出了“无接触配送”, 此法迅速被多个企业采纳并推广开来, 减少了消费者对传染的担忧, 增强了消费者的消费意愿和信心, 有效提高了疫情期间企业的营业收入。 在通讯出行居家服务等方面, 通信企业推出了消费者免费短信查询14天内行程、欠费不停机等服务, 铁路、航空公司和旅游公司为旅客推出了免费退换火车票、机票和酒店等服务, 有线公司和电力公司则推出了居家免费观看有线电视服务和欠费不断电等服务。 企业积极开发疫情期间具有针对性的产品和服务, 看似有所损失, 但实际上大大提升了用户体验, 为企业赢得了消费者忠诚度和良好的口碑, 疫情缓解的当下, 消费者正逐渐用消费热情回报企业的付出。
3. 对社区的责任方面。 严格遵守社区相关防疫规定, 对于不服从疫情防护管理的员工进行必要的惩罚, 以督促员工更加重视安全问题、更好地遵守社会秩序; 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推动普及健康知识和疾病防控知识, 为社区防疫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尽可能为社区提供就业岗位、助力社区重启等。 社区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劳动力、土地与生产所需的其他资源, 对企业这个“社区居民”实施管理、控制和组织协调, 社区公共健康受到安全威胁, 也会阻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从现实一点的角度来看, 越是知名的大企业, 越是可以通过承担对社区的责任来提升品牌价值, 获取更好的口碑与公益形象。
在疫情期间, 许多互联网公司承担起了对社区的健康责任, 如一些媒体公司在短时间内上线了不同类型的疫情专题片、防疫动态报道和权威专家解读等短视频, 直播火神山、雷神山医院等重大医疗基础设施建设, 让公众迅速掌握相关信息; 一些网络视频播放平台为了让公众快乐居家减少外出, 对重点疫区的公众提供免费超级会员以观看各类视频; 一些企业提供了免费的云办公、云教育、云健身等服务。 而对疫情期间社区的临时失业现象, 某生鲜电商平台提出了“共享员工”计划, 将其他暂时无法开工企业的员工(经过培训)吸纳到外卖配送业务中; 某电商提出了“人才共享”计划, 面向园区周边未开工企业员工开放应聘, 待原企业开工后员工可根据个人意愿返回。 这些企业在为社区带去安全、承担社会责任的同时, 也将社会公益与企业口碑营销很好地结合在了一起, 宣传了企业价值观念, 并为企业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效益。 对外卖、超市等企业而言, “共享员工”缓解了临时增大的用工需求, 参与区域性救助工作也为企业发展累积了社会资本财富。 对互联网企业而言, 增强了用户粘性, 这从疫情期间部分互联网企业APP注册量迅速上涨和业绩不降反升中可见一斑。 在资本市场上, 部分上市互联网、大智移云企业在此期间股价逆势飙升, 屡创新高, 远程办公行业更是在2020年迎来了行业元年。 从长远来看, 這为企业开拓新市场和探索新的经济增长点奠定了基础。
4. 对环境的责任方面。 企业更是要守牢环境红线。 企业的生产经营和个人的生产生活都不可能离开自然环境而存在, 环境的变化是不可逆的, 其承载力也是有限的,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节约资源能源、保护生态环境等行为一方面为企业自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自然环境, 另一方面也保护了其他个体工作、生活的环境, 更容易获得其他个体的认同。 疫情时期大量企业停工停产, 但医疗卫生物资生产企业和医废处理(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企业是在加班加点的, 而由于其行业的特殊性以及病毒的高传染性, 更是要注重生产和处理过程中的杀菌消毒与稳定达标问题。 对其他企业来讲, 主要应做到不加大环境负担, 如大量使用消毒剂进行消杀, 应避免对环境的破坏; 复工复产的企业则应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备正常稳定运行, 严格做到达标排放, 助力疫情防控。 企业各司其职, 承担起对环境的责任, 才能有效阻止疫情蔓延, 缩短停业停产时间, 形成加速经济复苏的合力。
在疫情期间,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还出现了一个新现象, 一些平台型企业利用数字化和信息技术等优势资源, 将共生商业伙伴整合起来, 构建了企业社会责任履责生态圈。 如某出行公司联合武汉的出行合作企业, 为抗疫一线的医护提供24小时免费专车; 某生活服务平台公司就消费者取消的行程主动与平台入驻酒店、景区等沟通退费事宜。 某些电商平台为施工生产和物资供需对接、调配提供技术支撑, 开放免费在线办公、远程协同等帮助企业复工, 减免平台商家经营费用、提供资金支持等扶助中小企业发展。 这是平台企业基于自身搭建的互联网平台界面进行的有别于传统企业的平台化与生态型的社会责任实践范式[33] , 彰显了平台企业多维履行社会责任的优势, 更好地服务于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居民生活和社会生产, 参与社会治理, 使疫情防控更为高效, 形成科技与经济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五、企业社会责任能力提升路径:多元主体有效联动
2017年, 十九大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立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 以人民为中心, 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 以人民为中心, 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要求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 用效益服务人民。
根据《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报告(2019)》, 2019年, 我国企业300强社会责任发展指数为32.7分, 整体处于起步者阶段, 约五成企业发展指数低于20分, 仍在“旁观”⑤; 企业300强责任实践指数为36.8分。 从疫情期间企业社会责任实践来看, 还存在着行业式、产业链式的群体性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现象, 危害性极大[34] 。 比如有企业对外派出差返程隔离观察、无法按时到岗的员工, 以旷工论处直接开除, 或是克扣隔离期间的员工工资。 疫情期间居家人口众多, 购买新鲜蔬菜肉类不便, 部分超市在提供菜品外卖时强行搭配其他商品(如方便面、卫生纸等)和变质、临期食品, 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查询电商网站和相关新闻, 发现一些企业打着口罩预售的幌子, 诱导消费者付款, 将筹到的资金作为企业过桥资金, 一段时间后, 以物资不足的理由让消费者退款; 有企业生产假冒伪劣口罩, 或是囤积居奇高价售卖⑥, 影响防疫工作的开展和市场秩序。 尽管在事实上, 企业是在综合考虑自身能力的基础上, 依据自身经营状况制定社会责任履行策略[18] , 做出承担社会责任的决定,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动机是混合性的, 或者是获得信誉和财务回报的策略手段、与其他社会领域创造共享价值, 甚或出于纯粹的伦理回应[35] , 但这并不意味着企业可在疫情期间因为能在短时间内迅速获得丰厚的利润, 而随意选择不承担社会责任, 甚至做出危害社会的行为。 重大疫情的发生更需要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但社会责任践行水平的提升是“功在平时”的。 那么, 如何持续提升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践能力, 实现企业与社会的双赢?
1. 政府层面:引导企业践行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在本质上属于规制问题。 政府的强制规制是减少、防止企业不尽职履行社会责任的前提与基础。 政府可以通过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 建立过程控制和评价系统, 运用税收、信贷优惠政策等引导企业践行社会责任。
首先, 可以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对企业践行社会责任進行硬法约束。 利益相关者的道德期望会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产生积极影响, 但是缺乏强制力, 从而并不具有执行上的刚性力。 但如果将公众的道德期望上升到法律的高度, 制定专门的企业社会责任法律法规, 那么, 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就将有法可依。 但凡企业不尽职履行社会责任, 也可依法对其进行追究与处罚, 从而督促企业更好地践行责任。 2020年2月,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 对企业防疫物资的相关生产、经营行为进行了规范。 广东省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将疫情防控期间违法违规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形成企业信用档案并公示, 对于情节严重的企业, 政府部门实施相应的失信联合惩戒。
其次, 建立企业社会责任的过程控制和评价系统。 通过建立相应的过程控制系统, 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进行全方位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⑦, 为政府、企业与利益相关者进行直接交流互动提供高效率的沟通平台。 将企业社会责任的审核制度引入政府行为和政府公共政策中, 建立具有预测和引导功能的全社会范围内的评价标准体系, 规范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 公平、公正地评价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 鉴定其履行效果, 调动企业积极性, 在全社会范围内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如全国各地市场监管局综合使用12315热线、APP、微信、支付宝等方式确保疫情期间消费者能对企业哄抬物价、危害食品安全等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并及时处理、通报违法违规企业名单。
再次, 运用组合拳助推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综合运用税收优惠、信贷优惠、政府采购政策等激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使企业从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对在践行社会责任中表现优秀的企业, 可通过树典型的方式进行表彰, 促使其他企业效仿跟进。 如国家发改委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采取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 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通知》中明确提出, 对因满足疫情防控需要扩大产能的企业和为疫情防控直接服务的新建、扩建医疗等场所降低用电成本。 财政部等在《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中提出, 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提供专项再贷款、贴息资金, 以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和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值得注意的是, 进行各类制度设计时应合理区分不同规模企业间的社会责任差异化承受力度, 为初创企业、中小企业提供较为宽松的社会责任承担氛围。 还可建立社会责任特别基金, 对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初创企业、中小企业进行补贴。
2. 利益相关者和行业协会:监督企业践行社会责任。 倘若没有外在干预, 企业社会责任必然是普遍缺失的[29] 。 而在企业能够感知的外部压力中, 来自利益相关者的、行业协会的压力是非常直接的, 他们会改变企业所面临的市场环境, 从而起到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作用。
首先, 利益相关者应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承担的回应。 利益相关者对自身价值与权利有强烈的追求, 如果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出现了不尽责甚至是危害社会的行为, 应当利用好政府搭建的各种沟通渠道, 及时举报、揭露, 发挥权益维护与监督作用, 给企业施加压力。 如销售伪劣口罩的北京某连锁药房, 罔顾对消费者的责任, 被消费者投诉举报以后, 经查证, 该药房董事长于2020年6月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罚金400万元, 追缴违法所得, 药房受到巨大损失的同时也影响了控股股东的名誉。 而当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时, 利益相关者也应以实际行动对其进行鼓励。 以开放所有门店向全国医护人员免费供餐和带队亲赴武汉为医护人员送餐的“××妹妹”为例, 其疫情期的举动使得其所经营的高端盒饭品牌在普通消费者中名声大振, 大量消费者以实际消费行动进行支持肯定, 并在相关点评网站上给予了好评与宣传。 归根结底, 企业社会责任的可持续履行是在遵循市场逻辑的情况下通过获得市场的各种回报来维系的[36] 。 来自利益相关者的压力对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与履行具有正向的推动作用[37] , 利益相关者的“恰当”回应, 能使企业更有动力去践行社会责任[23] 。
其次, 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指导监管作用。 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动态的概念, 关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标准也在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化。 国内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时大多仍停留在慈善捐赠上, 把承担社会责任等同于慈善捐赠活动[20] , 捐款捐物外的其他社会责任的履行却差强人意, 甚至部分企业将慈善捐赠当作掩盖企业社会责任缺陷的一种方法, 并未树立正确的企业社会责任价值观[38] 。 行业协会可以在政府的指导下, 通过召开行业会议、设置行业门槛等方式指导企业更好地理清社会责任的边界、选择履行社会责任的项目与披露企业社会责任承担情况。 疫情期间, 全国性行业协会及商会在民政部的指导下, 积极动员有关企业加急生产医疗物资, 并引导会员企业做好食品、日常用品等的稳定供应, 为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做出了贡献。 此外, 行业协会能有效促进企业与政府在社会责任问题上的沟通, 并能对企业实施比国家监督更具有针对性的具体监督。 如为确保行业落实禁止举办群体性餐饮经营活动规定, 成都某餐饮行会倡议餐饮企业开启“无接触服务”在线配送, 短短时间内300多家企业响应, 实现了点餐和就餐的空间分离。 重庆某火锅协会在市商务委和相关部门指导下筛选出了35家提供外卖的火锅企业, 并为其“无接触外卖”做出了行业规定。
3. 企业层面:增强尽责的自我驱动力。 企业总是在对履行社会责任的成本和可获得的利益进行比较的基础上, 选择是否履行社会责任以及履行的程度。 多年来, 企业社会责任发展实践告诉我们, 无论政府、公众等给予企业的外部压力有多大, 如果企业不能将其转化为内部的自我驱动力, 则很难坚持在任何场景尤其是突发事件下都不发生不尽责甚至是危害社会的行为。 那么, 企业如何把承担社会责任与其经营目的结合起来, 增强内部自我驱动力呢?
首先, 创造良好的企业社会责任文化氛围。 作为一种价值观, 企业文化决定着企业的行为方式及企业政策的价值取向, 企业要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 塑造好企业价值观极为重要。 在现代社会中, 企业与社会是互动的关系, 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是对社会支付的一种回报, 企业社会责任价值观是维系消费者忠诚度的重要因素[38] 。 在一个社会责任信念缺失的企业文化下, 即使企业可能会偶尔做出尽责行为, 更可能的则是在利益面前背弃社会责任。 如疫情期间有些企业选择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哄抬物价等不道德行为来获取短期利益, 这是企业社会责任信念缺失的具体表现。 但我们同样可以看到, 向来注重脱贫、就业、公益、环保等社会责任并适时披露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某平台型企业充分发挥其商业和技术优势, 在疫情期迅速启动了“爱心助农”项目, 助力滞销农产品销售, 设立疫情专项基金为医护人员提供健康保障金, 全球采购防疫物资, 推出健康码助力疫情防控等。 该企业秉承社会责任与商业模式融为一体的企业文化理念, 认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通过加强社会责任履行来保持的, 如此一来企业就能与社会一同发展、一同进步。 因此, 将社会责任融入企业发展战略, 在此基础上建立和沉淀出良好的企业文化, 影响企业的社会责任价值取向, 从而使企业文化这种非正式制度与法律法规等正式制度协同并进[39] , 是促使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关键一步。
其次, 注重企业社会责任教育。 企业文化要对企业社会责任产生积极影响, 需要较高水平的高管团队行为整合来实现[39] 。 员工则是企业行为的实施主体, 员工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可是企业有效履行社会责任的最大保障。 因此, 在企业内部建立社会责任监督管理部门, 定期对企业管理者、员工进行指导与教育, 强化经济伦理和社会关系意识的培养, 塑造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品格, 可传导企业尽责的价值观, 直接影响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及践行程度。 如上所述推出健康码的平台企业, 以及联合多个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提供在线门诊和“新冠肺炎AI自查助手”的某平台企业, 均成立了专门的企业社会责任部, 注重企业核心价值观的传导与员工教育, 方能在疫情发生时, 迅速承担起社会责任, 应用生态平台的强大组织能力和整合能力, 为抗疫助力。
六、结语
无论是被动的压力驱使, 还是主动的战略选择,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已经成为时代的必然选择。 人类经济活动的根本是要服务于人的发展, 人是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属点, 而不仅仅是企业实现利润的工具。 企業只有关注人、爱护人, 才能获得可持续发展的竞争优势。 企业社会责任就是企业在追求利润的过程中, 尊重人的基本权利, 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 提高人的基本可行能力。 疫情的发生, 对企业在员工健康、消费者安全、社区稳定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责任有了更为具体的要求。
疫情期间, 许多企业响应政府号召加入到抗疫行动中来。 但我们也应看到, 我国目前企业社会责任的整体实践水平并不高, 与社会预期相比仍存在明显差距[26] , 还需要全面提升企业创造经济、社会和环境综合价值的能力与水平[40] 。 国内外大量经验表明, 完全依赖企业自愿承担社会责任是不现实的, 企业社会责任更多的是一种强制性义务[29] 。 在社会责任的践行上, 企业存在自我规制缺失的可能性, 政府部门、其他组织和机构也可能会因为利益诉求的不同而存在对公众利益的背离, 因而, 需要政府、企业、行业协会与社会公众等多个主体的有效联动以提升企业社会责任履行能力。 但在多管齐下提升其践行能力的同时, 也不应过分强调通过企业创造共享价值以满足社会需求, 企业并没有能力代替政府在社会福利方面的作用[35] 。
疫情是面镜子, 在它的照映下, 有些企业经受住了考验, 为抗疫做出了贡献; 有些企业则被照出了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缺失。 疫情终会过去, 负责任的企业得人心, 未来, 市场势必会回馈这些企业。 而那些责任严重缺失的企业, 既逃不开法律法规的惩罚, 也终将在市场上失去口碑与企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