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
2020-12-06张肖飞赵康乐孟一鸣
张肖飞 赵康乐 孟一鸣
【摘要】失败的内部治理是导致金融体系脆弱性的重要原因之一, 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有助于银行健全有效的内部治理机制, 能从内部约束银行的风险承担行为, 保障金融体系和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 通过实证研究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 发现党组织与银行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管理层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可显著降低银行的风险承担。 进一步研究表明:党组织“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对银行风险承担的抑制作用在国有和非国有上市银行均能得到很好的发挥; 相对于非国有上市银行而言, 国有上市银行党组织参与监事会对银行风险承担的抑制作用更强。 作用机理分析表明, 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通过提高上市银行拨备覆盖率进而降低银行风险承担。
【关键词】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银行风险承担;双向进入;交叉任职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994(2020)22-0030-9
一、引言
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是我国公司治理中的一面鲜明旗帜, 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制度背景相适应,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 早在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中就提出了“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这一独具特色的领导体制, 《公司法》也做出明确规定。 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提倡推进金融体系的改革与创新, 形成合乎时宜的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机制。 2018年, 银保监会明确指出, 银行业稳健发展的根本保证是党的领导, 健全内部治理机制, 防范金融风险, 促使银行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变。 应积极探索构建中国特色治理模式, 使党组织参与到银行治理结构中。 随着金融全球化的发展, 金融风险也在加剧, 金融危机的爆发再次将人们关注的焦点转向银行自身治理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方面。 有效治理机制的缺乏易滋生风险, 我国金融机构的内部治理机制尚不完善, 存在产权所有者缺位以及内部人控制问题, 加之扭曲的激励机制和淡薄的风险管理意识, 这些都会诱导银行过度承担风险。 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有助于银行健全有效的内部治理机制, 能从内部约束银行的风险承担行为, 促使银行向高质量发展转变, 保障金融体系的稳健发展。 因此, 本文从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视角研究其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的研究尚不多见。 巴塞尔委员会2010年发布的《加强银行机构公司治理的原则》中指出, 银行业内部治理水平的低下扩大了金融危机的影响, 从公司治理角度看, 失败的治理会使得银行过度承担风险, 进而导致金融体系的脆弱性扩大, 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确实可以提高企业的治理水平[1] 。 Battilossi[2] 认为, 加快健全现代金融机构的治理结构, 提高内部治理水平, 可以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部分研究发现, 银行盈利能力越强, 则其金融风险越低, 而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可以抑制大股东掠夺, 进而提高其经营绩效[3,4] 。 王元芳等[5] 认为, 党组织参与监事会和高管层能降低公司的代理成本, 进而提升公司价值, 还可以提高国有资产并购溢价水平, 抑制国有资产流失。 以往的研究较少关注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与银行风险承担之间的关系, 正是在此背景下, 为了更加清晰地阐释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的重要作用, 本文考察了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
本文选择2007 ~ 2018年沪深A股上市银行为研究样本, 研究了党组织成员参与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以及党委书记兼任董事长职务、党委副书记兼任董事长、监事长或者总经理职务对银行业风险承担的影响。 研究发现:党组织与银行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管理层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可显著降低银行风险承担。 进一步研究表明, 党组织“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对银行风险承担的抑制作用在国有和非国有上市银行均能得到很好的发挥; 相对于非国有上市银行而言, 国有上市银行党组织参与监事会对银行风险承担的抑制作用更强。 可能的影响机制分析表明, 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通过提高上市银行拨备覆盖率降低银行风险承担。
本文可能的贡献体现在:①研究对象及视角新颖。 金融稳则经济稳。 “三大攻坚战”的首要任务就是防范以及化解金融风险, 本文结合我国金融机构所处的政治制度环境来考察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 为有关金融风险的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研究视角。 ②党组织与银行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确实能够显著降低银行风险承担, 这不仅丰富了金融风险的研究, 还拓宽了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效果的研究。 ③有助于正确认识党组织在金融业中的作用。 过往研究发现党组织具有正面影响, 如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能抑制大股东掠夺[4] 、提高企业治理水平和董事会效率[1] 、抑制国有资产流失[6] 。 从实践角度考虑, 本文的研究有助于正确认识党组织在金融业中的作用, 为党组织在企业治理结构改革中的正确定位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金融体系的健康运转离不开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 但是现实中往往是金融交易一方比另一方拥有更多信息, 因此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 Merton[7] 與Marcus等[8] 以道德风险假说为基础, 认为股东有动机为了追求利润而从事高风险业务, 侵害债权人的利益, 并通过存款保险制度将风险转嫁给政府。 此外, 商业银行的运营比较复杂, 更容易形成信息不对称, 管理者作为公司的控制人, 是风险承担的直接决策者, 但由于信息不对称和较高的监督成本, 管理层受到的监督有限[9] 。 信息不对称更会加剧委托代理问题, 一旦银行因风险配置不合理而出现经营问题, 会增加整个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 管理者为了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会损害股东的利益, 包括承担过高的风险、要求天价薪酬、提高在职消费等, 而不合理的薪酬激励方案恰恰是导致金融风险提高的重要原因之一[10] 。 我国商业银行的高管薪酬普遍由经营业绩所决定, 虽然对高管进行薪酬激励有利于提高银行绩效, 但高管薪酬的考量标准忽视了对风险的控制, 也提高了银行的风险承担[11] 。
鉴于企业内部、外部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外部監督往往较难发挥作用[12] 。 潘敏[13] 认为, 商业银行内部治理机制是核心, 要保证银行规范运行, 更多的是依赖内部监督。 面对复杂的金融环境, 银行应从内部改善其治理机制, 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无疑可以改善银行内部治理机制, 提高银行内部治理水平, 合乎时宜的内部治理机制确实可以有效缓解委托代理问题[1] 。 一方面, 合理的内部治理能够通过安排合理的制度来降低代理成本[14] ; 另一方面, 马连福等[15] 发现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可以优化高管的薪酬结构, 使得其薪酬结构向着更加合理的方向发展, 且纪委参与治理可以有效地遏制企业高管非货币形式的收入。 此外, 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的核心就是党组织参与企业“三重一大”问题的决策, 通常党组织成员和董事在会议之前会先交流意见, 达成一致看法, 将意见及时反馈给董事会, 这有助于董事会更好地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 减少和避免失误, 有理由预期该机制可以抑制银行的过度风险承担。 大量研究表明, 资本监管能降低银行的风险承担。 监事会的主要职能是监督管理层正确行使经营权, 党组织也具有监督经理正确行使职责的权力, 因此, 党组织成员兼任监事能提高监事会的监管能力, 有着积极的正向作用。 当管理者同时是党组织成员时, 他们会主动发挥表率作用, 更加积极地响应银监会关于降低银行风险承担的相关政策。
总体而言, 已有文献认为, 党组织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后, 不仅可以促进企业发展, 而且可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提升管理层决策能力等。 基于此, 本文认为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使得银行决策尤其是对“三重一大”问题的决策更加有效, 提高了决策的制定与执行效率, 有助于银行灵活应对风险, 可以有效降低银行的风险承担。 党组织与监事会的“双向进入”有助于降低银行的代理成本, 能够降低或缓解金融风险。 由此, 本文提出假设:
H1:党组织“双向进入”程度的提高可以降低银行的风险承担。
对于“交叉任职”而言, 部分研究认为应该让董事长和党组织书记“一肩挑”[16] , 让党委副书记兼任副董事长, 这样不仅可以提高银行的运行效率, 让组织做到令行禁止, 还可以让党的政策思想与银行的经营运行充分契合, 有利于降低银行风险承担。 此外, 现代管家理论的基本假设不同于委托代理理论, 管家理论将经理人视为集体主义的、利他的或利组织的、忠诚可信的社会人, 是恪尽职守、可以信赖的“管家”。 由于“党管干部”原则以及党组织监督职能的现实存在, 使得基于代理理论的政策主张缺乏必要的制度前提, 管理者同时又是党组织成员, 身份上的重合更利于这种行政监督的“管家”职能的发挥, 作为银行“管家”的管理者更加倾向于树立代表党和银行利益的兢兢业业、勤勉尽责的管家形象, 更加支持“管家理论”。 对于党委书记兼任董事长可能带来的集权与专断, 党委副书记兼任董事长、监事长或者总经理对其有着制衡作用[1] 。 基于以上分析, 本文认为“交叉任职”会提高银行的运行效率, 充分契合党的政策思想, 激发管理者努力敬业, 成为代表党和银行利益的管家, 由此降低银行风险承担。 因此, 提出如下假设:
H2:党组织“交叉任职”有助于银行风险承担的降低。
鉴于银行业的特殊性, 其公司治理问题与其他行业有所不同, 政府机构在其治理机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17] 。 相对于非国有上市银行来说, 国有上市银行在外部治理方面有一定的优势, 国有上市银行还由银监会、中央银行等外部治理机构监管, 会更加积极地响应银监会降低风险承担的号召。 更多研究发现, 适当的政府干预有助于抑制大股东窃取公司利益, 降低内部人控制带来的不利影响, 从而提高公司绩效[18] , 帮助国有企业遏制国有资产流失[19] 。 在产权制度尚不完善的背景下, 公司治理的作用可能部分被“行政命令”所替代[1] 。 此外, 国有产权属性更易激发管理者“管家”职能的发挥。 基于此, 可以看出, 相对于非国有上市银行而言, 国有上市银行会受到更多外部治理机制的影响, 对于银监会的号召会更加积极主动地响应, 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更能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 有利于抑制银行风险承担。 由此, 提出如下假设:
H3:相对于非国有上市银行, 国有上市银行的风险承担更低, 其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对银行风险承担的抑制作用会更强。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
本文选择2007 ~ 2018年沪深上市银行作为研究样本, 总共得到199个样本观测值。 计算银行风险承担Z-score的数据来源于Wind数据库以及CSMAR数据库, 初始数据期间是2005 ~ 2018年, 因为计算资产利润率的3年移动标准差会损失两年数据, 所以实际数据期间是2007 ~ 2018年。 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数据通过手工查阅2007 ~ 2018年上市银行年报, 查看是否是党组织成员兼任董事、监事或高管职务, 同时, 手工查阅各上市银行的官方网站以及新浪网等网页核实党组织成员兼任董监高职务的信息。 控制变量数据来源于Wind数据库、CSMAR数据库, 其他宏观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和中国人民银行网站等。 本文剔除了变量有缺失值的银行样本。 同时, 对所有连续变量按照1%和99%分位数做Winsorize处理来消除异常值的影响。
(二)变量定义
1. 银行风险承担的衡量。 基于数据的可获得性及合理性, 本文参考Laeven 和 Levine[20] 的做法, 选取Z-score的自然对数作为银行风险承担的代理变量, 来衡量银行偿付能力以及违约风险。 Z-score是对银行的盈利性、杠杆比率和盈利波动的综合度量, 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ROA表示上市银行资产利润率; EquityToAsset表示银行权益资产比; SdROA是上市银行资产利润率的3年移动标准差。 Z-score计算公式显示, Z-score越大, 代表银行收益率越高、自有资本比例越高、收益波动性越小, 说明银行破产风险越低。 因为金融数据往往呈“尖峰厚尾”分布的特点, 所以传统的线性回归方法无法很好地估计金融计量模型。 为避免数据“尖峰厚尾”分布的影响, 本文对Z-score取自然对数以平滑该序列, 即Ln(Z-score)。 同时, 本文也使用SdROA作为银行风险承担的替代变量, 用作稳健性检验, 其值越大, 表示银行收益波动性越大, 风险越高。
2. 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的衡量。 本文使用马连福等[1] 提出的衡量方法, 根据党组织成员在企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管理层中兼任的情况, 把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分为“双向进入”和“交叉任职”两个方面来衡量。 “双向进入”指标包括党组织成员参与董事人数比例(Pardir)、党组织成员参与监事人数比例(Parsup)、党组织成员参与高管人数比例(Parman), 以及党组织成员参与董监高总人数比例(Party); “交叉任职”指标包括党委书记是否兼任董事长(Parchair), 党委副书记是否兼任董事长、监事长或者总经理(Vice)。 具体如表1所示。
(三)模型构建
为了验证本文的假设, 采用如下模型考察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
模型(2)中被解释变量为银行风险承担(Z-score), 本文借鉴Laeven和Levine[20] 的做法, 选取Z-score的自然对数来衡量商业银行的偿付能力和违约风险, 其数值越大, 表示银行的偿付能力越强, 风险承担越小。 模型中DWH(Pardir、Parsup、Parman、Party、Parchair、Vice)是解释变量。 模型采用混合回归方法, 使用修正异方差调整的标准误, 考察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的指标Pardir、Parsup、Parman、Party、Parchair、Vice对银行风险承担Z-score的影响。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变量描述性统计结果如表2所示。
根据表2可以发现, 银行风险承担(Z-score)均值为4.554, 中位数为4.501, 最小值为2.311, 最大值为7.540。 党组织成员参与董事人数比例(Pardir)均值为16.8%, 最大值为33.3%; 党组织成员参与监事人数比例(Parsup)均值为9%, 最大值为25%; 党组织成员参与高管人数比例(Parman)均值为53.1%, 最大值为100%; 党组织成员参与董监高总人数比例(Party)均值为20.5%, 最大值为36%。 这说明银行业的“双向进入”更多的是董事会、管理层与党组织之间的人员重合。 在“交叉任职”方面, 有大约83.9%的上市银行是由党委书记兼任董事长职务, 同时又有74.4%的银行是由党委副书记兼任董事长、监事长或总经理职务。 此外, 全部样本中有32.7%的上市银行是国有上市银行。
(二)单变量分析
本文按照产权性质(Share)划分“国有银行和非国有银行”样本组, 表3列示了主要变量的组间均值差异和中位数差异, 可以看出, 国有银行和非国有银行在风险承担方面并没有显著差异, 初步表明并不支持H3。 国有银行与非国有银行的发展都很稳健, 风险承担较小, 这可能是因为金融行业有其特殊性。 政府出于经济长久发展的考虑, 出台了相关条例对金融行业进行监管, 严格管控我国上市银行风险承担情况, 因而国有银行与非国有银行的风险承担水平都较低且无显著差异。 在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的程度上则存在显著差异, 在“双向进入”方面, 国有银行党组织成员参与董事人数比例(Pardir)在10%的水平上显著高于非国有银行, 而党组织成员参与监事人数比例(Parsup)在10%的水平上显著低于非国有银行, 党组织成员参与高管人数比例(Parman)无显著差异。 这说明国有银行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更多的是与董事会的“双向进入”, 非国有银行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更多的是与监事会的“双向进入”。 总的来看, 国有银行党组织成员参与董监高总人数比例(Party)在5%的水平上显著高于非国有银行, 即国有银行的党组织“双向进入”程度更大一些。 在“交叉任职”方面, 国有银行与非国有银行在党委书记是否兼任董事长(Parchair)、党委副书记是否兼任董事长、监事长或者总经理(Vice)上并无显著差异。
(三)党组织“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检验结果
以衡量银行风险承担的指标为被解释变量进行回归, 检验党组织“双向进入、交叉任職”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 结果如表4所示。
由表4列(1) ~ 列(4)可知, Pardir、Parsup、Parman和Party与Z-score的回归系数均显著为正, 即党组织和银行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管理层的“双向进入”与银行风险承担显著负相关(Z-score越大, 代表银行的偿付能力越强、经营越稳定、违约风险越小, 其风险承担越低), 验证了H1。 具体而言, 党组织通过采用与企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管理层“双向进入”的任职方式参与企业的经营, 并影响银行风险承担, 其与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双向进入”的程度可以有效降低银行的风险承担。 可能的原因是: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有助于银行治理水平和董事会效率的提高[1] , 党组织成员兼任董事可以提高决策的制定与执行效率, 有助于银行灵活地应对风险, 可以有效降低风险。 监事会是企业的监督部门, 而党组织作为我国企业传统的制衡机制, 党组织成员与企业监事会的“双向进入”将行政监督融为一体, 强化了监督效果, 显著抑制了银行风险承担。 党组织成员与管理层的“双向进入”使党组织能够在监督制衡管理者、把握企业发展方向的问题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积极响应银监会关于降低银行风险承担的相关政策。 因此, 党组织与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双向进入”可以显著降低银行风险承担。
从表4列(5) ~ 列(6)的结果中可以看到, 党委书记是否兼任董事长(Parchair)、党委副书记是否兼任董事长、监事长或者总经理(Vice)均与银行风险承担Z-score显著正相关, 这表明党组织与企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管理层的“交叉任职”降低了银行的风险承担水平, 验证了H2。 可能的原因是:董事长和党组织书记“一肩挑”以及党委副书记兼任副董事长不仅可以提高企业的运行效率, 让组织做到令行禁止, 还可以通过“党管干部”“党风建设”等方式来影响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 让党的政策思想与企业的经营运行充分契合。 此外, 根据管家理论可知, 经营者不仅仅是代理人, 还是企业资产的好管家, 管理者同时又是党组织成员, 身份上的重合更加有助于“管家”职能的发挥, 使其更多地为银行经营管理考虑, 提高其自律性。
(四)产权性质的检验结果
本部分用党组织成员参与董监高总人数比例(party)来讨论国有银行与非国有银行中, 党组织“双向进入”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 鉴于国有企业受国资委以及地方政府的监管, 党组织与监事会的“双向进入”在国有银行与非国有银行中发挥的作用也有区别, 因此再细化检验党组织与监事会“双向进入”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 最后分析在国有银行与非国有银行中, 党组织“交叉任职”对银行风险承担影响的差异。 具体分析结果如表5所示。
由表5列(1) ~ 列(2)可知, 党组织成员参与董监高总人数比例(Party)都与银行风险承担(Z-score)显著正相关, 笔者使用经验p值来检验组间系数, 经验p值为0.648, 组间系数估计值不存在显著差异, 结果不支持H3。 即从总体来看, 无论是在国有银行还是在非国有银行中, 党组织“双向进入”对降低银行风险承担均有着一定的积极影响。 由列(3) ~ 列(4)可得, 在国有银行中党组织成员参与监事人数比例与银行风险承担显著正相关, 而在非国有银行中并无显著关系, 经验p值为0.000, 组间系数估计值存在显著差异。 即相对于非国有银行, 在国有银行中党组织与监事会的“双向进入”对银行风险承担的抑制作用更强。 可能的原因在于:国有银行对政策更加敏感, 更容易受到监管政策的影响; 国有银行中党组织的监管能力更容易得到发挥, 再加上银监会和政府的外部监管, 能更好地抑制银行风险承担。 列(5) ~ 列(8)列示了党组织“交叉任职”对银行风险承担影响差异的检验结果。 党委书记是否兼任董事长都与银行风险承担显著正相关, 党委副书记是否兼任董事长、监事长或者总经理与银行风险承担在非国有银行中显著正相关, 而在国有银行中并无显著关系, 经验p值分别为0.874、0.737, 组间系数估计值不存在显著差异。 即无论产权性质如何, 党组织与董监高的“交叉任职”均有助于降低银行风险承担。
(五)内生性检验
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与银行风险承担可能存在内生性问题, 因为党组织的参与程度会影响银行风险承担, 银行风险承担也可能会影响党组织的参与程度。 为了避免这种反向因果关系的影响, 将解释变量滞后一期, 生成了L.Pardir、L.Parsup、L.Parman、L.Party、L.Parchair、L.Vice, 把滞后一期的解释变量加入模型重新进行检验, 结果如表6所示。 滞后一期的党组织“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变量均与银行风险承担显著正相关, 即滞后一期的党组织与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仍能有效降低银行风险承担。
上述分析使用的是横截面数据, 为了更好地检验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 本文使用面板数据重新进行回归检验, 对12年中均存在观察值的银行面板数据进行估计。 结果显示, 党组织与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管理层的“双向进入”、党委书记兼任董事长均与银行风险承担显著正相关, 能降低银行的风险承担(限于篇幅, 具体回归结果略)。 本文采用Hausman Test(豪斯曼检验)来判断面板数据采用固定效应模型还是随机效应模型, 结果显示Pardir、Parsup、Parman、Party、Parchair和Vice的p值分别为0.345、0.786、0.057、0.454、0.055、0.000, 综合考虑p值及样本特点, 本文采用随机效应模型对面板数据进行估计, 结果如表7所示。
由表7回归结果可知, 党组织与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管理层的“双向进入”、党委书记兼任董事长均与银行风险承担显著正相关, 有助于降低银行的风险承担。 从总体来看, 随机效应模型检验结果与之前的研究并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六)拓展性检验
为了保证结果的稳健性, 本文也使用上市銀行资产利润率3年移动标准差(SdROA)检验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 结果显示, 党组织“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变量均与SdROA显著负相关, 即与银行风险承担显著负相关(SdROA的数值越大, 表示银行收益波动性越大, 风险越高)。 2008年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得全球经济陷入动荡, 为了排除金融危机的影响, 本文选取2009 ~ 2018年的样本重新进行检验, 结果并没有实质性差异。 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不变(限于篇幅, 具体回归结果略)。
五、影响机制分析
(一)党组织“双向进入”的机制分析
本文进一步分析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与银行风险承担之间的影响机制, 考察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如何通过拨备覆盖率(Pvcra)影响银行风险承担。 本文以拨备覆盖率(Pvcra)作为中介变量, 同样使用党组织成员参与董监高总人数比例(Party)来衡量“双向进入”的程度, 再将党组织成员参与董事人数比例(Pardir)、党组织成员参与监事人数比例(Parsup)以及党组织成员参与高管人数比例(Parman)作为解释变量, 来探讨党组织“双向进入”的影响机制。 回归结果如表8所示。
由表8可知, Party、Pardir、Parsup以及Parman均与银行拨备覆盖率显著正相关, 表明随着党组织“双向进入”程度的提高, 上市银行的拨备覆盖率会显著上升。 可能的原因是:近年来, 银监会发布一系列文件对银行拨备覆盖率提出了要求, 党组织成员对于银监会的要求会更加积极主动地响应, 提高银行的拨备覆盖率来缓解银行风险。 将拨备覆盖率(Pvcra)加入回归, 党组织“双向进入”指标与银行风险承担系数依然显著, 进一步验证了本文的假设。 这说明党组织“双向进入”程度的提高使得银行更加关注拨备覆盖率等风险指标, 聚焦于其主营业务, 银行资产的质量以及其管控风险的水平得到了提升, 对降低银行风险承担有一定的积极影响。
(二)党组织“交叉任职”的机制分析
本文以拨备覆盖率(Pvcra)作为中介变量, 使用党委书记是否兼任董事长(Parchair), 党委副书记是否兼任董事长、监事长或者总经理(Vice)来衡量“交叉任职”的程度, 来探讨党组织“交叉任职”的影响机制。 结果如表9所示, 党组织与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管理层的“交叉任职”均与银行拨备覆盖率显著正相关, 表明党组织“交叉任职”程度的提高可以提升上市银行的拨备覆盖率。 将拨备覆盖率(Pvcra)加入回归, 党组织“交叉任职”指标与银行风险承担系数显著正相关, 这表明党组织“交叉任职”通过提高银行拨备覆盖率降低了银行风险承担。 因为党委书记兼任董事长, 党委副书记兼任董事长、监事长或者总经理提高了银行的运行效率, 可以更好地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 對于银监会的要求会更加积极主动地响应, 对降低银行风险承担有一定的积极影响。
六、结论
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是我国重要的内部治理机制, 将党组织与公司治理机制融合起来, 在抑制银行业风险承担方面势必起到良好效果。 作为中国特色的党组织, 其参与治理不仅能够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还可以促进高管薪酬结构向更合理的方向发展。 研究发现:党组织与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管理层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可以有效降低银行风险承担。 这表明我国银行中党组织的存在, 尤其是党组织进入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管理层后, 银行高管既是党组织成员又是高管的双重身份, 使得其出于党组织成员身份的考虑而积极迎合国家降低金融风险的相关政策, 凸显管家角色功能。 本文的实证结果为理解党组织影响公司治理范畴提供了更为细致的线索, 并对于当前银行业改革的深化和推进有着重要的理论和政策含义。 这一发现给我们的启示是:
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是一种很好的内部治理机制。 党组织“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后, 能够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 加强对银行的监督, 通过“党管干部”以及参与决策等方式影响银行风险承担, 因此, 有必要进一步关注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的执行过程, 讨论如何更好地建立起能发挥效力的内部治理机制。 目前, 我国正处在经济转轨时期, 应结合具体的国情, 实现“老三会”与“新三会”的合理对接,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探讨有中国特色的公司治理创新实践。 另外, 管控银行风险要考虑银行专项准备等反映业绩真实性的量化指标, 并在此基础上完善内部治理的目标体系。 在逐步适应市场经济的过程中, 建立起与外部环境相匹配的、有竞争力的、科学合理的金融体系, 降低银行风险承担水平, 不论是对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还是把国有银行办成能与国际一流银行竞争的金融企业来说, 都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