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战略下新疆绿色金融改革成效、问题及对策
2020-12-06刘鑫瑶
摘 要: 新疆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是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战略和“一带一路”建设向西开放的门户,绿色金融能通过解决环境外部性问题,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绿色环保产业,解决经济发展和环境治理所需的大量资金,实现新疆经济绿色转型。自2017年开始的新疆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试点工作,在绿色贷款、绿色项目库建设、货币激励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果,但是距离国家期待的目标还有一定距离,标准理论研究不足、金融产品单一、实体经济模式单薄、配套法律政策不完善等问题有待解决。要实现新疆在西部大开发中绿色金融“样板”目标,巩固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地位,需要紧抓新疆区域特色,利用欧亚大陆中心的地理优势,以“生态农业”和“清洁能源”为着力点,深入开展与中亚国家的绿色金融交流合作。
关键词: 绿色金融;生态文明建设;西部大开发;“丝绸之路经济带”
中图分类号:F127;F832.7文献标识码:A DOI:10.13677/j.cnki.cn65-1285/c.2020.04.05
欢迎按以下方式引用:刘鑫瑶.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战略下新疆绿色金融改革成效、问题及对策[J].克拉玛依学刊,2020(4)29-34.
2020年5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式发布,通过梳理《指导意见》发现,与新疆发展密切相关的几处亮点对新疆极有启迪:一是继续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将其打造成西部集交通、商贸、物流、科教文卫为一体的中心;二是“生态”在文中被提及20次,是提到次数最多的词汇 ,“绿色”也提到10次之多;三是专章提出加大美丽西部建设力度,推动西部地区经济绿色转型升级;四是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金融支持措施中,专门提出“增加绿色金融供给,推动西部地区经济绿色转型升级”。可见,此次西部大开发突出特点之一是“绿色”,对新疆的战略定位仍是丝绸之路经济核心区,发展路径是以环境保护为核心,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道路。此外,2017年6月,国务院宣布开展绿色金融改革试点工作,新疆成为全国首批入选创新试验区的五省(市)之一,这是新疆第一次成为国家级金融领域试验区。由此可知,新疆绿色金融改革为新时代西部绿色大开发奠定了基础。如果新疆能在这次绿色金融改革中成为西部区域绿色金融的“样本”,不仅能助推国家实现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战略,还能有效带动西北地区经济发展,进而辐射中亚地区,强化连接中亚的桥梁作用,巩固西部丝绸之路经济核心区地位。
一、绿色金融改革的意义
包括新疆在内的我国西北地区处于胡焕庸线①西北,自然生态环境恶劣,干旱和半干旱性气候下的年平均降雨量不足400毫米,人口密度低,发展工业经济和集聚人口的功能较弱,人口经济和生态环境以及城镇化发展受到了较大制约。有限的环境承载能力和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要求,决定了新疆必须进行经济转型,走绿色集约发展经济的新路子,达到地区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良性互促。为解决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将生态环保产业与金融制度相结合的绿色金融制度由此产生了。绿色金融是以“绿色产业+金融”的方式,构建起的经济发展和环境治理相结合的一种新型经济发展方式,它利用政策引导,通过绿色化的金融手段将社会资金更多投入到绿色环保领域,以此支持环境保护的经济活动,主要涉及的领域有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和相关产品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1]
2016年8月,由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改委等七部委共同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指出,我国的绿色金融改革就是要利用5年左右的时间,初步构建组织体系完备、产品服务丰富、基础设施完善、稳健安全运行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探索形成服务实体有力、路径特色鲜明的绿色金融发展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在明确共同任务的基础上,首批入选开展绿色金融改革试点创新试验区的五省(区)根据各自省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特点和战略定位,在绿色金融改革方案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方面,制定了不同的发展方案。而七部委发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昌吉州和克拉玛依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则进一步指明了新疆绿色金融改革的重点在于生态农业和清洁能源发展,目标是实现经济的“双转变”,即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的绿色转变,构建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基础的具有新疆特色的绿色金融体系,将新疆打造成中国西部绿色金融发展的典范。
推行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试点工作,对新疆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是绿色金融可减轻政府环境治理资金压力。新疆生态环境脆弱,近年环境恶化趋势明显,政府每年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环境治理。比如,在实施绿色金融改革试点前的2016年,新疆高达2.6%的GDP用于环境污染治理投资,这一占比超出全国平均水平的2倍,给新疆本就欠发达的经济带来极大压力。而在财政政策和资金的支持下,通过绿色金融手段,可以吸引十几倍甚至几十倍的社会资金投入到绿色环保产业中,极大地减轻政府财政压力。
二是绿色金融可提高环境治理效率。大量环境污染源于市场主体行为,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政府配置环境治理资源的效率较低,会增加绿色经济发展的成本。而绿色金融可通过市场机制调节绿色项目和污染项目回报率,有效地实现在价格杠杆作用下,将人、财、物等社会资源引向绿色经济发展项目,为绿色经济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从而在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的源头发挥作用,为新疆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发挥强有力的保障作用。
三是绿色金融可有效解决环境外部性问题,推动新疆经济转型。利用金融手段降低绿色产品生产成本,提高产品回报率,使市场主体更乐意投资绿色产品,通过绿色产品项目市场化,破除綠色产品“公地的悲剧”,促进绿色经济发展壮大。[2]同时,将“绿色”作为达成融资的重要衡量指标,不但能增大金融产品的种类,壮大经济体量,还能推动疆内金融系统的绿色发展,有助于创造一个更加安全、可持续发展的金融体系,以此实现新疆经济发展的绿色转型。
四是通过绿色金融对接中亚国家经济战略,助推绿色“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国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战略和“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与中亚国家当前的经济在发展目标和发展方向上高度一致,这是中国一直致力于推进与中亚国家的经济合作对接的基础。比如,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的“光明之路”计划和《哈萨克斯坦-2050》战略,都将生态农业和清洁能源发展置于经济发展的重要地位,提出“到2050年生态农业产值在GDP中所占比重增长4倍”,占比提升至25%②;在能源建设方面,“到2050年可替代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所占的比重不少于全部能耗的50%”②。同样,生态农业和清洁能源也是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和绿色金融改革的重點领域,这与哈萨克斯坦目前的经济政策不谋而合,生态农业和清洁能源可以成为中哈两国“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与“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的最佳对接点,不但能助力实现国家与中亚经济政策对接,而且能带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乃至中亚各国共同推动绿色“丝绸之路经济带”投资。
二、新疆绿色金融改革成效
2017年9月,新疆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昌吉州和克拉玛依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实施细则(暂行)》,为三个改革创新试验区确定了共同的实验目标和各自的实验重点,总结为“一个核心、双轮驱动、三大布局”的发展路径:在全疆以绿色低碳技术为中心,将改造传统产业和培育绿色产业作为推动金融改革的动力,同时依托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区三大主体功能区发展绿色经济。之后,又提出具体实施方案,涉及绿色金融发展总体要求、优先培育绿色经济、激励金融机构创新、健全配套支持政策、完善保障机制等五个方面共28项具体措施。截至目前,实验区经过两年多的运行,改革目标实现过半,已取得了一些成效。
(一)绿色贷款快速优质发展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2019年新疆前三季度绿色贷款统计显示,截至2019年9月,新疆绿色贷款高于全疆各项贷款增速5.4%,贷款余额达到2 373.9亿元,同比增长了13.7%,不良贷款率较上年同期减少0.03%。全疆绿色贷款呈现以下特点:一是60%的新增绿色贷款投向绿色能源及交通项目。其中绿色能源项目新增贷款45.6亿元,绿色交通项目新增贷款37.8亿元。二是中资全国大型银行是绿色贷款新增主力。在全疆50多家开展绿色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中,中资全国大型银行绿色贷款新增100.1亿元,占全疆新增绿色贷款的72.6%。新增最多的三家金融机构是农业发展银行、交通银行和建设银行新疆分行,其新增绿色贷款分别占绿色贷款增量的38.1%、25.0%和23.9%,绿色贷款主要投向工业节能节水、环保、垃圾处理、污染防治及绿色交通项目。三是新疆南疆及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绿色贷款较快增长。新疆南疆及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实验区绿色贷款同比分别增长28.1%和18.6%,分别高出全区绿色贷款平均增速14.5%和5%。[3]
(二)在全国范围内首先建立绿色项目库管理制度
2018年1月,新疆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建立全国第一个绿色项目库管理制度。克拉玛依、昌吉、哈密三个试验区首批入选绿色项目365个,涉及《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6个大类25个小类。项目库的建立是在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的指导下,由三个试点地区自行申报,再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联合指导对申报的项目进行遴选、认定和推荐,最终确立入选项目。经过专业第三方认证的项目库可以有效地区分绿色和非绿色项目,杜绝“泛绿”“洗绿”等问题,作为绿色项目投资融资建立激励奖惩机制、考核绿色发展的依据之一,引导金融机构和企业实现项目对接。入选项目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项目库管理实行“可进可退”的动态管理机制,不定时通过内部监测、外部监督等形式对已入库的项目核实,一旦发现入库项目有不再符合相关规定,将在通知金融机构后予以清理出库。
(三)通过政策支持强化货币政策工具的指引作用
2018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正式印发《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绿色经济发展实施细则(暂行)》,对3个试验区内发放绿色贷款或办理绿色票据贴现的金融机构,就再贷款、再贴现、常备借贷便利、宏观审慎评估以及准备金优惠政策等方面优先给予资金支持、实施激励措施和提供便利条件,全力支持金融机构加大绿色金融领域的资金供给。2018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昌吉州中心支行下拨2亿元再贷款,达成新疆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第一笔利用再贷款支持绿色业务项目,有效地实践了新绿色金融货币政策工具。
(四)建立新疆绿色金融同业自律机制
2018年4月,为进一步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工作,由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支行牵头,组织成立新疆绿色金融同业自律机制,通过协商制定的自治机制工作指引和公约,有效制约新疆金融机构实行“绿色业务只升不降,非绿业务只降不升”的行业规范,为新疆绿色金融改革顺利推进保驾护航。
(五)建立绿色金融智库制度
新疆本土绿色金融复合型人才有限,在传统产业改造、新型绿色产业发展上的基础理论和实践经验不足,建立与国内外绿色金融智库的合作制度,将有效提升新疆绿色金融改革的科学性与专业化,促进新疆农牧业、石油化工等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并将推动新型绿色产业项目的孕育和发展。绿色金融改革智库制度的建立对新疆绿色金融改革“双轮驱动”目标的实现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六)一批具有开创意义的大型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项目建成
三个改革试验区经过两年多的建设,一批具有开创意义的大型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项目建成。2017年12月,新疆昆仑银行发行的1亿元绿色金融债券成为全疆第一个绿色融资产品;2018年5月,乌鲁木齐银行主承销全国第一单1亿元绿色债权融资计划;2018年6月,人民银行克拉玛依中心支行成功办理新疆首笔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绿色票据再贴现业务;2020年3月,哈密市正式启动“绿色产业”和“绿色金融”双标准全国试点工作,国家绿色金融标准化建设又向前迈进一步。[4]
三、新疆绿色金融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新疆绿色金融实验区改革取得的这些成绩,距离党中央的改革目标要求和新疆成为西部绿色金融改革“样本”的愿景还有一定距离。特别是2019年11月甘肃兰州新区正式获批中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其主要任务之一是扩大绿色金融对外交流合作,并提出“新快绿优”③的发展特色。这表明甘肃利用地理优势,依靠“一带一路”建设和绿色金融改革机遇,在发展自身经济的同时,势必将扩大其对西部乃至中亚发展的影响力,这在发展策略上和新疆具有一定的重叠性。在此情况下检视新疆绿色金融改革的不足,突出新疆绿色金融改革的优势和特色,显得尤为重要。
(一)疆内绿色金融理論标准化研究较少,经验理论性转化不够
目前,新疆的绿色金融改革主力集中在实验区实践建设中,对改革中取得的经验总结与理论提炼不够,实践与理论的互相结合转化意识不强,学术理论界对于全疆绿色金融改革研究重视不足、参与度低、投入有限,导致实践中好的典型经验不能快速转化为易传播可复制的绿色金融理论,这也是造成“新疆经验”外部影响不突出的原因之一。
(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发展结构单一,新兴产品服务不足
我国主要的绿色金融产品为绿色融资类、绿色投资交易类、环境风险管理类和环境信息类四大类。[5]具体产品及服务相对较为丰富,既涉及信贷、债券、基金、保险等传统金融领域,又包括绿色金融指数、碳交易等新型绿色项目。但目前新疆绿色金融产品主要集中在绿色融资产品类。首先,在本类产品中又以绿色信贷为主,其他产品并不突出,呈现出绿色保险规模小,绿色基金刚起步的景象。其次,绿色资产作为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场流动性方面尤为不足,表现为外部环境不友好,内部政策不健全。比如,新疆至今还没有建立绿色权益交易场,在碳排放交易、污水处理市场化、绿色资产质押等方面参与度不高。
(三)参与改革的实体经济主体范围有限、模式单一
丰富多样的实体经济主体是绿色金融快速深入发展的必要条件,经济主体与金融产品服务的有效衔接,才能保证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两者缺一不可。然而,新疆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在实体经济和绿色金融产品两个方面做得都不够,直接导致绿色金融改革在纵深发展中瓶颈效应明显,改革深度和广度受到极大制约。
(四)绿色金融改革外部配套法律政策不完善
如何达成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是绿色金融改革的难点,传统绿色项目举步维艰的原因就在于,其高风险、低回报率违背市场主体的投资目的,金融机构自然也不愿为无利可图的项目提供支持。要破除这一难题,初期需要政府用“看得见的手”,通过政策引导、法律支持等降低绿色产业发展成本,提高市场主体的利润率,最终达到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目标。而目前新疆金融改革中针对银行、证券等金融主体的政策引导较多,而与绿色资产权益市场交易相关的,诸如与绿色资产抵押、流动相关的政策配套相对欠缺不完善。[6]
四、完善新疆绿色金融改革的对策
新疆要在全国绿色金融改革中有所突破创新,还是要立足区域特色,紧紧抓住“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这个定位,以“生态农业”和“清洁能源”为着力点,深入发展与中亚国家的绿色金融交流合作。
(一)加强“双向”人才队伍建设和专业理论研究,为深入发展绿色金融奠定基础
新疆的绿色金融改革,需要具备生态环境和经济金融两方面专业知识的人才参与,经济发展和法律制定双向推进,将专业化贯穿到产品开发、市场运营、政策制定等绿色金融的全过程。政府需激励学术界投入新疆绿色金融理论系统研究,将环境因素与传统经济学、金融学等结合分析,研究绿色金融的原理基础、影响因子、环境效益及其对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的作用机制等内容,探析绿色金融促进经济增长和转型升级的作用机制。
(二)以“生态农业”和“清洁能源”为重点探索可持续发展的市场化运营模式
经济效益是检验市场运行好坏的重要工具,绿色金融的发展要以市场和经济效益为导向,让良好的市场效益成为激发绿色经济和绿色金融的内生动力,同时兼顾“生态农业”和“清洁能源”的市场特性,探索建立以“生态农业”和“清洁能源”为主体的市场化商业运营模式,进而推广到其他金融产品领域。比如,哈密市具有丰富的风能、太阳能清洁能源优势,可以按照项目主导型绿色金融发展模式,先行先试“清洁能源”市场化运营模式,其他两个试验区也可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选取金融产品进行试点。
(三)绿色金融改革应服务于“兴边富农”计划和乡村振兴战略
新疆是边境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结合的“三区”地带,脱贫攻坚和经济发展压力较大,绿色金融改革要立足新疆经济发展和脱贫攻坚的实际情况,将社会资金更多地投入到生态农牧业、边境旅游、民族特色手工业等项目上,支持特色小城镇绿色建筑和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尝试建立试验区与特色小城镇建设综合改革联动机制,以绿色金融促进新疆经济整体绿色转型,为全疆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四)深入开展与中亚国家的绿色金融交流合作
将新疆绿色金融改革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紧密结合,深化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等中亚国家在生态农业、清洁能源等绿色经济方面的合作,加强与丝路基金、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机构的合作,在遵循多边规则和程序的基础上,共同推动绿色“丝绸之路经济带”投资,让绿色金融为经济核心区建设提供资金、产品和信息的支持。[7]而借助“一带一路”平台,中国绿色金融将在跨境河流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大气治理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形成以绿色经济促进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双向并进的良性发展道路。[8]
五、结论
新疆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经过两年多的建设运行,在绿色贷款、绿色项目库、货币政策工具、金融智库等具体措施上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批国家示范性项目建成,但距离形成比较完善的绿色金融体系还有一定的距离,“内联中西部、外通中亚”的区域特色还不十分明显,如能准确把握“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定位,结合新疆绿色经济发展实际,紧抓人才建设和制度完善,通过绿色金融改革,新疆将进一步提升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中的战略地位,并为自身经济转型和生态环境建设夯实基础。
注释:
①中国地理学家胡焕庸在1935年提出的划分我国人口密度的对比线。这条线从黑龙江省黑河市到云南省腾冲,大致为倾斜45度基本直线。线东南方人口密度大,经济较发达,线西北方人口密度小,经济欠发达。
②数据来源: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纳扎尔巴耶夫国情咨文——《哈萨克斯坦-2050》战略中“进一步完善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的第六条。
③“新”是指兰州新区金融改革举措新、落点实、效果好。“快”是指兰州新区多年来经济保持高速增长的良好势头,经济总量从“绿”就是兰州新区培育形成绿色化工、大数据、新能源、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等十大优势产业集群,初步实现产业绿色高端化发展。“优”是指兰州新区获评“中国(区域)最具投资营商价值新区”,建成综合保税区、国际航空港、铁路口岸、国际通信专用通道,形成“一区一港一口岸一通道”立体化开放平台。
参考文献:
[1]田文昕.绿色金融助推转型发展[J].浙江经济,2016(18):42-42.
[2]苏任刚,赵湘莲,程慧.绿色金融支持绿色产业发展的作用机理、路径分析[J].财会月刊,2019(11):153-158.
[3]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网.新疆绿色贷款呈速快质优发展模式[EB/OL].http://wulumuqi.pbc.gov.cn / wulumuqi / 2927327 / 3923553 / index.html,2019-11-19.
[4]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网.昌吉州创新推出“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政府增信”绿色金融服务新模式.[EB/OL].http://wulumuqi.pbc.gov.cn/wulumuqi/2927327/3870468/index.html,2019-08-06.
[5]周秋月.中國绿色金融产品发展与趋势展望[J].武汉金融,2018(5):11-17.
[6]张绍鸿.促进绿色金融发展的法治保障机制研究[J].理论建设,2017(5):103-108.
[7]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以绿色金融打造绿色“一带一路”[N].金融时报,2019-04-27(2).
[8]马莉.绿色金融法律问题研究——基于丝绸之路经济带视域下中国与中亚生态合作的视角[J].晋中学院学报,2016(6):4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