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控制
2020-12-03郭新璞威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 鲁 刚 郭新璞 威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由此可见,从法律层面,国家已经规定了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那么作为企业自身,如何规避诸如塑化剂超标、微生物指标不合格、食品添加剂超标、重金属污染物指标超标等等问题,如何更好地履行企业的主体责任,笔者认为可以从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生产场所控制、原辅材料及包材控制、人员控制、生产过程控制与检验控制等方面入手,最终实现食品质量安全有效控制。
1 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企业应建立有效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明确与质量安全相关的部门、人员的质量安全职责、权限,确保企业内部的各项质量活动能够按照有关规定正常有序开展,进而实现从原辅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检验、包装到储运等全链条质量安全控制。
2 生产场所控制
企业应保持厂区内外环境整洁,地面、路面由水泥等材料硬化而成;生产、行政、生活区域划分合理,互不妨碍,未对生产造成交叉污染;应与有毒有害源保持一定距离,且采取适当有效的隔离措施;车间墙面、地面、顶棚均采用无毒、无害、无异味、耐清洗与防脱落材料等构成,无对产品造成交叉污染的风险;车间内布局及空气洁净程度均应按照产品工艺特性合理设置,参照GB 1488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及相关产品类别的生产规范要求执行。
3 原辅材料及包材控制
企业应建立健全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采购管理制度,内容包括供方选择与评价、采购计划与实施、采购验证等相关内容,并确保制度能够得到有效实施。另外,企业在包装材料验收时,除了应注意其使用温度及内容物适用范围外,还要注意包材材质问题,比如企业所用材质为PA/PE(尼龙/聚乙烯),但企业在验收时仅局限于有检验报告即可,如验收了PP材质报告,即未对使用的具体材质及供方生产许可范围进行确认,导致包材错用或误用非食品级材料的情况发生。
4 生产过程控制
企业应建立有效的生产过程控制制度,明确原料控制(如领料、投料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如生产工序、设备管理、贮存与包装等)、检验控制(如原料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出厂检验等)以及运输和交付控制的相关要求,有相应的作业文件及质量管理记录,并应有效落实,其中投料记录应对照工艺配方做到专人复核,避免食品添加剂超标问题。
5 人员控制
企业应配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并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按部门及岗位职责对全员开展培训,旨在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落实。其中,应对检验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能力确认工作,可通过人员比对、留样再测、质控样检验与第三方数据比对等方式,进而追踪、保持和提升企业自检能力,确保质量安全。
6 检验控制
企业应建立健全产品检验管理制度,包括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及出厂检验,制定相应的检验规程,并要有相应的检验记录。企业可采取自检或自检+外检的方式对产品质量进行把控,待稳定后,可对检验频次进行适当调整。
7 包装及储运控制
包装控制一是要控制包装的完整性,二是要控制重金属、有机挥发物和溶剂残留的交叉迁移污染,这就要求企业在包装过程中严格核对包装材料及包装参数。而储运控制则要求运输车辆箱体保持清洁,防止交叉污染;确保储运温度满足产品贮存条件要求,防止产品变质腐败及部分理化指标发生波动(如过氧化值指标等)。
8 结语
企业通过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各环节质量安全控制措施,有效实施追踪、保持和改进措施,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履行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