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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新冠肺炎”的命名看语言应急能力建设

2020-12-02原新梅

关键词:新冠肺炎命名名称

原新梅,许 杨

(辽宁师范大学 文学院,辽宁 大连 116081)

一、引 言

在经历了2002—2003年非典(SARS或称萨斯,即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2008年汶川地震、2009年甲流(甲型H1N1流感)等多次重大突发事件后,语言应急能力建设问题随之浮出,越来越受到语言学界的关注。《2010年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提出,青海玉树地震救灾过程中“语言障碍和语言援助问题凸显”(1)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2010年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EB/OL].[2011-05-12].http:∥edu.people.com.cn/GB/14620075.html.。2012年《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2)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EB/OL].[2012-12-04].http:∥old.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7246/201301/146511.html.和2016年《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3)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EB/OL].[2016-08-25]http:∥www.moe.gov.cn/srcsite/A18/s3127/s7072/201609/t20160913_281022.html.先后强调,“提升国家语言应急服务和语言援助服务能力”是语言文字事业的主要任务之一。2018年,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将“‘国家语言能力’内涵及提升方略研究”列为重大科研项目,在该项目成果中,文秋芳将“应急力”归入“语言事务管理能力”(4)文秋芳.对“国家语言能力”的再解读[J].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5):57-67.,属国家语言能力的一部分。《语言战略研究》在2020年第2期专门开辟了“突发公共事件语言应急多人谈”板块。主编李宇明教授于卷首语中提到,要在突发公共事件防控的法律和预案基础上增加“语言应急内容”,设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语言服务团”,加强“突发公共事件语言应急研究”(5)李宇明.重视突发公共事件中的语言应急问题[J].语言战略研究,2020(2):卷首语.。王辉将应急语言能力更具体的定义为“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利用语言(文字)资源提供语言应急援助的能力”(6)王辉.发挥社会应急语言能力在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作用[J].语言战略研究,2020(2):8-10.。李艳于2020年2月7日较早对此次疫情中体现的语言“战斗力”进行了观察和描写,凸显了语言应急能力的重要性(7)李艳.战“疫”中的语言力量[EB/OL].[2020-02-07].https:∥mp.weixin.qq.com/s/S11Jhp9ZABBQReeG-UCLOw.。李宇明则提出要“逐渐完善各环节中的语言应急内容,有助于及时准确传递信息,强化应急沟通,提高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8)李宇明.“应急语言服务”不能忽视[N].人民日报,2020-04-08(5).。

对于疾病的命名,中医界研究较早并提出了命名建议。姜浩根据中国疾病命名的先例,总结出命名方式(9)姜浩.中医的疾病命名法[J].河南中医,1984(1):46.。秦国政(10)秦国政.试论中医病名规范化[J]. 湖南中医药导报, 1995(5):9-11.和李建军、郭小青(11)李建军,郭小青.中医病名规范初探[J].陕西中医学院学报,1999(2):9-10.都从医学角度提出了规范中医病名的思路与方法。在语言学界,潘雪莲考察了《现代汉语词典》收录的和生活中的一千余条疾病名称,从词典编纂释义的角度进行了研究(12)潘雪莲.疾病的命名与词典释义[J].中国科技术语, 2010(4):11-16.。王晓华则对不合理的疾病命名造成的偏见和暴力进行了抨击,倡导命名也要遵守“自由、平等、博爱的现代观念”(13)王晓华.疾病命名中的错误和偏见[N].深圳特区报,2015-10-20(B11).。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习近平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高度指出,此次抗疫“既要立足当前,科学精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要放眼长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针对这次疫情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做到指令清晰……精准解决疫情第一线问题”(14)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强调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 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N].人民日报,2020-02-15(1).。语言应急特别是命名精准权威是指令清晰的前提,是突发公共事件语言应急的第一环。伴随着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发展变化的各个阶段,先后出现了哪些名称、有什么特点,国内外官方公布的命名是否迅速、语言应急能力是否有所提升,此次疫情命名对我国语言应急能力的提升有何借鉴启示等,成为提升突发公共事件语言应急能力建设亟待分析思考的问题。

二、“新冠肺炎”名称的分类及特点

本文收集了2019年12月27日(15)统计起始日以张继先2019年12月27日最先上报疫情信息之日算起。参见隋唐.“疫情上报第一人”张继先:我这次把一生的眼泪流光了![EB/OL].[2020-02-08]. https:∥mp.weixin.qq.com/s/eR7_TKvNjIrtLhdgqqAASA.至2020年3月20日出现在报刊和网络上指称“新冠肺炎”疫情的名称。信息来源包括人民日报、人民网、新华网、各地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卫健委”)疫情通报、央视新闻微博、凤凰网—全国新冠肺炎疫情实时动态以及丁香园·丁香医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实时动态等。统计发现有以下名称(16)以下序号仅列出百度指数收录的关键词,未收录的词暂不纳入数据统计图表。此外还有病毒名称与疾病名称混用的现象,如“新型冠状病毒”“新冠病毒”“SARS-CoV-2”(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Coronavirus 2)等,为将病毒命名与疾病命名区分开,故不计入统计范围。为方便比较,名称顺序按照名称出现日期排列,日期相同则按照音序排列,中文在前,英文和数字在后,下同。:(1)萨斯(2)SARS(3)不明原因肺炎(4)武汉肺炎(5)新型冠状病毒肺炎(6)冠状病毒肺炎(7)新型肺炎(8)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9)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10)新型冠状肺炎(11)冠状肺炎(12)湖北肺炎(13)新冠肺炎(14)新冠(15)2019-nCoV(2019 Novel Coronavirus)(16)NCP(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17)COVID-19(Corona Virus Disease 2019)等。此外还有野味肺炎、新肺、冠肺、武肺等民间称呼偶见于网络。

(一)名称的分类

指称“新冠肺炎”疫情的名称可以分为官方正式命名和非官方名称。

1.官方正式命名

(1)国内

中国国家卫健委于2020年2月8日发布的官方全称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英文名称“NCP”。

(2)国际

世界卫生组织(WHO)于2020年1月12日推荐命名为“2019-nCoV”,其中“2019”为“首次出现的年份”,“n”代表“novel( 新) ”,“CoV”代表“coronavirus(冠状病毒)”,随后于2月11日修改了官方名称,确认为“COVID-19”,省略了“novel”,使同类命名具备了时间上的延续性。

2.非官方名称

(1)模糊类

如“类似萨斯”“SARS冠状病毒”等包含“萨斯”或“SARS”的名称,还有“不明原因肺炎”“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等。此类名称是受一定客观条件制约而对疾病认识不清的产物,不具有排他性,在诊断和治疗时易造成误导,不适合作为长期使用的推荐用名。

(2)地域类

如“武汉肺炎”“湖北肺炎”等,其名称使用早期“地名+疾病”的命名法,容易引发该地区人们的反感和抗议,也容易引发地域歧视情绪甚至仇视行动。此类命名法在近代曾产生国家间对抗,其负面影响较大,2015年被联合国(UN)“叫停”。

(3)新冠类

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新型冠状肺炎”“冠状病毒肺炎”“新冠”等,此类名称是在对疾病有一定认识,但官方尚未推出正式命名之前产生的。其表述有医学研究基础,但最长达到11个字之多,简称则出现了多名并用。

(4)其他类

如“野味肺炎”等,此类名称词形短、形象化,便于记忆,但属于民间化的名称,偶尔在非正式场合使用。

(二)名称的特点

此次疫情名称呈现的最大特点是数量多,官方命名和非官方名称并用,类型多样,个别全称词形较长。据统计,自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3月20日,仅计入百度指数关键词搜索词库的疫情名称就有近20个,按官方命名和非官方名称可以具体分为六类。非官方名称中,有因初期病因不明指称模糊的,有名称多达11个字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还有在官方尚未推出正式命名前出现的各种简称。在即时通信的网络时代,产生诸多名称且迅速传播难以避免,关键问题是如何正确引导和尽快规范。

三、“新冠肺炎”名称的使用情况及趋势

自2019年年末,随着疫情的进展,其名称在不同阶段的使用也不相同,体现了较强的阶段性特征。

(一)不同阶段疫情名称的使用情况

此次疫情不但影响范围广,而且存续时间较长。从初起到回落经历了四个阶段(17)中国发布新冠肺炎疫情信息、推进疫情防控国际合作纪事[EB/OL].[2020-04-06]. 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20-04/06/c_1125819214.htm.,其名称的使用情况在不同阶段也各有不同。

1.初起阶段(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1月7日)

自2019年12月27日张继先最先上报疫情之日起算,至2020年1月7日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功分离首株新冠病毒毒株,这一时期属疫情的初起阶段,此时出现的多为模糊类和地域类名称。

此期间出现了个人微信中的表述“SARS”“类似萨斯”“SARS冠状病毒”等,还有武汉市卫健委于2019年12月30日向辖区医疗机构发布通报中使用的“不明原因肺炎”,以及2020年1月2日国家卫健委制定防控方案中使用的“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等模糊表达,以疾病出现地指称疾病的名称也有使用(见图1)。从图1百度指数关键词搜索趋势上看,“SARS”在2019年12月30日搜索指数由前一日的948次增至5 532次,次日又激增至297 864次。12月31日“萨斯”也出现大幅增长,从207次增至1 734次,同日出现了“不明原因肺炎”(9 099次(18)该数据为百度指数关键词搜索一个自然日的搜索指数,下同。)等新的名称。

初起阶段使用的模糊类和地域类名称很大程度上是由病因的不确定性造成的,受医学上客观条件的制约,人们对疾病本身认识不足,各种名称只能起临时替代性的指称作用。

图1 百度指数关键词搜索趋势—初始阶段名称

2.扩散阶段(2020年1月8日至2020年1月30日)

2020年1月8日,国家卫健委专家组初步确认“新型冠状病毒”为此次疫情的病原。至此,在医学上对导致疾病的病毒有了初步的判断,解答了“不明原因”的困惑,逐渐出现了从“原因”即病毒名称角度命名疾病的名称(见图2)。如图2百度指数关键词搜索显示,1月19日出现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5 503次),次日达到55 144次,30日激增至733 321次。1月21日出现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10 694次)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5 820次)。这些名称在官方命名出现之前,作为较正式的全称广泛用于文件和新闻媒体报道中。

与此同时,为便于信息快速传递,1月20日至26日诸多简称相继出现(见图3)。20日首次出现“冠状病毒肺炎”(18 236次)和“新型肺炎”(44 515次),21日出现“新型冠状肺炎”(6 698次)和“2019-nCoV”(8 328次),22日出现“冠状肺炎”(14 095次),25日出现“新冠肺炎”(11 227次),26日出现“新冠”(4 131次)。可以看出“新型肺炎”在这一阶段的搜索指数持续处于上峰位置。该阶段出现的英文简称源于世界卫生组织于1月12日开始在官方文件中使用的“2019-nCoV”。中文简称广泛用于非官方网络平台,官方媒体则使用较少。

此外,“野味肺炎”“新肺”“冠肺”等民间化的称呼也出现在疫情扩散阶段,呈现出多名并存的使用状态。

3.暴发阶段(2020年1月31日至2020年2月23日)

1月31日,全国累计确诊病例超过10 000人,同日,世卫组织将新冠肺炎疫情列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HEIC),“新冠肺炎”疫情进入暴发阶段。在疫情暴发阶段,官方媒体发布了权威命名,名称的使用趋于统一。

2月8日,国家卫健委公布该疾病官方名称中文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英文简称为“NCP”。其中官方中文全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搜索指数从公布前一日的324 638次激增至660 120次,随后持续高于其他全称;简称“新冠肺炎”从公布前一日的10 664次增至20 204次,随后数日有所增长,逐渐接近搜索指数最高的简称“新型肺炎”(见图4);英文名称“NCP”于当日激增至63 381次(19)“NCP”在此次疫情前可指网络控制协议(Network Control Protocol)、国家汽车停车场(National Car Parks)等,经过统计发现有160次到200次的搜索指数干扰,对以下统计结果影响很小,故忽略不计。(见图5)。

图2 百度指数关键词搜索趋势—扩散阶段全称

图3 百度指数关键词搜索趋势—扩散阶段简称

图4 百度指数关键词搜索趋势—暴发阶段的中文名称

图5 百度指数关键词搜索趋势—暴发阶段的英文名称

2月11日世卫组织发布新冠肺炎的正式国际命名为“COVID-19”,次日百度搜索指数即为15 791次,但该日“NCP”的搜索指数为17 363次,权威发布的名称也出现不统一现象。2月22日,国家卫健委官网发布消息,修订新冠肺炎的英文名称为“COVID-19”,与世界卫生组织的命名保持一致。当日,“COVID-19”(8 467次)的搜索指数就超过了“NCP”(5 246次),但之后数日,二者仍处于并存状态(见图5)。

4.回落阶段(2020年2月24日以后)

2月24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通报,内地新增确诊病例数已连续5天在1 000例以下,现有确诊病例数近一周以来呈现下降趋势,所有省份新增出院病例数均大于或等于新增确诊病例数。当日,钟南山院士表示下调应急响应级别时机已到(20)总台央视记者专访钟南山院士:新冠肺炎变为流感一样常态化可能性较小[EB/OL].[2020-02-24].http:∥m.news.cctv.com/2020/02/24/ARTImUfh9bqntftVICkjdvRu200224.shtml.。此时新冠肺炎疫情进入回落阶段。这一阶段,疾病名称及中英文简称已固定且规范统一,总体搜索指数趋势也呈回落状态(见图6)。

官方全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2月24日的搜索指数为92 306次,到3月20日降低为74 682次,其中最低为3月8日的45 656次,回落过程略见波动。官方简称“新冠肺炎”2月24日的搜索指数为45 831次,2月27日为43 938次,超过“新型肺炎”(43 496次),成为搜索指数最高的中文简称,3月20日“新冠肺炎”的搜索指数降低为36 584次,回落过程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对平稳。官方英文简称“COVID-19”2月24日的搜索指数为5 851次,低于“NCP”当日的6 055次,但2月25日“COVID-19”(5 578次)开始超越“NCP”(5 120次),成为搜索指数最高的英文简称,至3月20日“COVID-19”回落至4 804次,“NCP”回落至1 576次。

这一阶段有部分学者建议,将中文名称也按照世卫组织的命名方式,去掉具有相对含义的“新”字,使名称具有延续性,但在名称使用固化后人为改变名称不符合语言规律,很难为大众普遍接受。此时,全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和英文名称“COVID-19”呈基本平行并用状态,开始稳定使用。

图6 百度指数关键词搜索趋势—回落阶段名称

(二)名称的使用趋势

此次疫情名称从暂时性的模糊指代,到词形相近、含义相近的多名共存,再到官方公布规范命名,逐步归于稳定统一。

模糊类名称和地域类名称出现时段主要居于疫情扩散阶段前期;2020年1月24日起“新型肺炎”的搜索指数激增,领先至2020年1月29日,时段居于疫情扩散阶段后期。2020年1月30日起,全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搜索指数超越其他名称,于31日陡增至搜索顶峰,是较早被人们接受和认可的名称,经国内官方命名确认后,这一名称直至目前始终处于搜索指数的领先位置,时段跨暴发期至今。中文简称“新冠肺炎”和英文简称“COVID-19”分别在官方公布正式命名后的第15天(2月27日)和第20天(2月25日)超过其他中英简称。

这表明,突发疫情的“多名共存并用”现象,在疫情初期乃至扩散前期是一个认知和传播的必经阶段。经过一段不可避免的模糊期和混乱期,至官方媒体发布权威命名后,名称的使用逐渐趋于统一。权威的官方命名尽早公布有稳定民情的“定盘星”作用。规范的官方命名也需要一定的时间为人们所普遍接受。疫情名称整体使用趋势的稳定统一,关键在官方及时推出权威、合理、合情的命名。

四、“新冠肺炎”命名对语言应急能力建设的影响

“新冠肺炎”名称从产生到确定几乎伴随整个疫情的全程,显示了我国语言应急能力建设的提升,也暴露了语言应急服务中的一些问题。确定名称的过程,从正反两个方面为进一步提升语言应急能力建设提供了研究的样本。

(一)从“新冠肺炎”命名的过程看语言应急能力的提升

通过纵横比较,此次疫情的命名过程体现了我国语言应急能力建设的提升,为进一步提升语言应急服务积累了宝贵经验。

1.及时预测命名,为尽早规范命名提供依据

在疫情的扩散阶段多种简称共存并用时,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刘丹青教授于1月28日提出了两个积极主张:“必须尽快形成统一的简称”和“‘新冠肺炎’是相对最为合理的简称”(21)刘丹青.“新冠肺炎”——一个呼之欲出的简称[EB/OL].[2020-01-28].https:∥mp.weixin.qq.com/s/gF6xG_MLmkbLPnnSgo0xjg.。同时还清晰阐述了该简称兼顾经济性原则和明晰性原则,“更加符合汉语缩写简称规律”。刁晏斌教授也指出,“在众多名称中,‘新冠肺炎’是比较理想的一个。”(22)刁晏斌.“新冠肺炎”的简缩理据[N].光明日报,2020-02-22(12).这些规范而科学的预测,对此次疫情名称的较早确定功不可没,对疫情名称的最终确认起到了积极引导作用。

2.国内外官方命名正式推出的时间有所缩短

此次肺炎疫情自2019年12月27日算起,至2020年1月28日出现刘丹青的规范预测,2月8日官方确定使用全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和简称“新冠肺炎”,11日世卫组织确定英文名“COVID-19”,历时一个多月,其间对名称的引导和规范意识很明确,在搜索指数上呈现出合理的趋势曲线。

相比于“新冠肺炎”,“非典”于2002年11月16日发现首例患者,2003年1月22日广东省卫生厅专家组首次提出了“非典型性肺炎”的概念,之后出现简称“非典”,这两个不具备排他性的上位概念作为“临时性称呼”一直在大量使用。至3月15日世卫组织正式将该疾病命名为“SARS”,即“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4月14日我国卫生部补救式的将其命名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至此,正式的中英命名分别耗时4个月和5个月。许多学者在“非典”疫情后期都对命名提出了建议。如王永炎、朱建平(23)王永炎,朱建平.建议用“萨斯”作为中文译名[J].科技术语研究,2003(2):9.和秦笃烈(24)秦笃烈.SARS中文名称的建议——萨斯[J].中国科技术语,2003(2):19-20.提出,可以用“萨斯”取代不具有区别意义的“非典”,但此时都难以扭转“非典”的使用大势。柯平、吴志杰采集了当年5月关键词搜索数据,表明“国内大量使用的是‘非典型肺炎’和‘非典’,而极少使用‘急性重症呼吸综合症’‘急性严重呼吸道综合症’”(25)柯平,吴志杰.“SARS”与“非典——关于术语定名问题的探讨”[J].中国语文,2003(6):564-567.,证明了命名一旦固化就再难以改变的事实。从正式命名的推出时间上看,新冠肺炎疫情的国内外命名均有所缩短,在命名问题上显示出语言应急能力建设有了较大提升。

(二)从“新冠肺炎”命名存在的问题看语言应急能力建设

1.针对名称过多且并存问题,需尽早加以规范

初期的名称不一大多是因医学上客观的认知因素影响,专家学者对疾病的科学认识需要一个过程,从模糊的“不明原因肺炎”到准确检测出“新型冠状病毒”,“新冠肺炎”疫情命名过程一直伴随着对疾病认识的加深。

扩散阶段产生的诸多名称混用则是需要尽早规范的,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冠状病毒肺炎”等,语言应急能力应尽早在这一阶段发挥作用。从统计数据中可以看出,出现较早并被确认为官方全称的名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接受度很高,而出现较晚的中文简称“新冠肺炎”和英文简称“COVID-19”则与多个相似名称并存,在官方公布正式命名后又经过较长时间才超越其他中英文简称,为大众所认可。由此可见,加快语言应急启动速度,将正式命名的确定从暴发阶段提前到扩散阶段,缩短多名并存时间,有助于官方命名更快获得认可。

2.针对名称过长问题,需及时推出简称

此次疫情官方媒体常使用的名称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偶有使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虽然这类名称表达较为明晰,但名称偏长,会影响人们获取疫情和防疫信息的效率。早在2月2日,新华每日电讯即发文指出,“给当前疫情一个科学、简单、统一的命名”是迫在眉睫的事(26)疫情名称能否化繁为简[EB/OL].[2020-02-02].http:∥www.xinhuanet.com/comments/2020-02/02/c_1125520780.htm.。对此,有专家给出了合理预测,推荐了适当的名称,官方和媒体应快速反应,正式推出简称予以规范。

3.针对名称过专问题,需兼顾专业与通俗

名称过于专业,不利于表达和宣传,甚至容易催生过多自发的民间称说。这次疫情中“野味肺炎”“新肺”“冠肺”等即产生于这一情境。英文名称也是如此,“2019-nCoV”是世卫组织早期推荐的专业命名,虽然描述专业准确,但较难称说,只考虑了科学性,大众接受度较低,影响了应急时的表达和宣传。世卫组织于2月11日公布的正式命名“COVID-19”则是更好的表达,“COVID-19”不仅能够自然拼读,容易为人们所接受,还考虑了疾病命名的连续性,为未来疾病的命名保留了空间,具有科学性。因此在官方推出命名时要做到科学排他,并兼顾命名的通俗性。

4.针对名称地域歧视问题,需及时加以匡正

传染病命名是一个比较敏感的问题,与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命名有一定的区别,需要更加关注命名对大众心理和生产生活产生的影响。2015年5月,世卫组织联合其他国际组织及相关领域专家一同发布了《世卫组织发布新型人类传染病命名最佳实践》(WorldHealthOrganizationBestPracticesfortheNamingofNewHumanInfectiousDiseases)(27)世卫组织发布新型人类传染病命名最佳实践[EB/OL].[2015-05-08]. https:∥www.who.int/mediacentre/news/notes/2015/naming-new-diseases/zh/.,推出了国际认可的规范命名原则,鼓励在命名传染病时,使用通用性的、描述性的术语代替地理位置、人名、动物、食物和职业等信息。“新规则的目标是在反映真实具体的情况之下,尽量减少疾病名称对于贸易、旅游、动物福利以及任何文化、社群、国家、种族、宗教群体等带来的负面影响。”按照以上国际传染病命名原则,此次突发的“新冠肺炎”应从最初便谨慎称名。以“地名+疾病”的命名方式在过去或许偶尔出现,但这对涉事人或物来说很可能会造成永久的伤害,对外界也是一种误导,这种不具备科学性的命名方式并不适合作为疾病名称。鉴于“日本脑炎病毒(Japanese encephalitis virus)”“西班牙流行性感冒(Spanish Flu)”“埃博拉病毒(Ebola virus)”和“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等种种反例的启示,应加强国际命名指导原则的宣传,并及时加以匡正、规范和引导,避免“污名化”造成误伤和恶意中伤。

五、“新冠肺炎”命名对语言应急能力的启示

(一)及早推出规范命名,缩短混乱阶段

及时推出规范命名可以提高突发事件的处置效率。语言学家和相应机构应及时跟踪名称的使用状况,利用大数据预测名称走向,在不适当的名称大规模使用之前,结合科学研究进展和命名原则提出合理的命名建议,助力国家及早推出科学的、受大众认可的官方命名,将官方命名从暴发阶段提前到扩散阶段甚至初起阶段,缩短多名并存的混乱时间。

(二)实现国内国际接轨,保持内外一致

此次疫情的官方命名国内于2月8日先行发布确定中文全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英文简称“NCP”。但世卫组织随后于11日公布了英文命名为“COVID-19”。国内外英文名称出现了不统一的现象。冯志伟提出英文名称“NCP”不建议再使用,中文名称也可以与国际接轨,改为意译的“冠毒-19”或音译的“冠肺-19”(28)冯志伟.疾病的命名应遵守约定俗成的原则[J].语言战略研究,2020(2):7-8.。

在疫情逐步稳定的当下阶段,“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和“新冠肺炎”的使用已经稳定居于前列,此时再更名有违约定俗成的原则。但提示我们,如何实现国内国外对疫情名称的统一还是一个未完全解决的问题。在语言应急命名时,应充分考虑国内外命名的统一性,尽可能为使用者提供方便。

(三)处理好科学术语与大众称说的关系

对疫情的认知是一个科学问题,命名的表述要科学排他。同时疫情也是一个应急问题,命名的表述要通俗经济,要处理好科学与通俗、学术与民间的关系。时至今日,“非典”与“萨斯”的“PK”仍未完结,“非典”这一称名不科学、不排他,但很亲民上口。“萨斯”是对世卫组织的官方名称“SARS”的音译,足够国际化并具备科学性,许多学者推荐使用,但它始终落后于“非典”,很少有人使用。这启示我们要兼顾命名的科学性与通俗性,在符合命名原则的基础上,选择民众可以接受、便于称说的名称。否则,无人使用的名称便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失去了存在的话语空间与应用价值。

六、结 语

命名是构建语言应急能力建设体系的第一环,也是重要一环。此次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新冠肺炎”疫情,在公布官方命名的时间上较以前更加迅速,兼顾了命名的科学性和通俗性。虽然在初起阶段和扩散阶段共存的名称较多,但经过专家的引导和国家的规范命名,最终稳定统一为全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英文名称“COVID-19”,体现出我国的语言应急能力建设已有所提升。同时,这次“大考”也提示我们要做好命名原则的宣传工作,更加准确、及时、高效地构筑好应对突发事件的第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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