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楊政傳》訂誤三則
2020-12-02陳希豐
陳希豐
楊政是南宋初年川陝戰場的重要將領,與吴璘、郭浩並稱蜀口三大將。《宋史》卷三六七《楊政傳》(下簡稱《楊傳》)存在記載訛誤三處。
(紹興)九年春,和議成,始得迎母及兄弟歸。乞祠以便養,不許。詔封其母感義郡夫人,以政爲熙河蘭鞏路經略安撫使、知熙州,進武康軍承宣使。十年,徙利州,又徙興元。(頁11444)
這段文字有兩處訛誤。其一: 據李心傳《建炎以來繫年要録》(下簡稱《要録》)卷八三,楊政由明州觀察使進武康軍承宣使,事在紹興四年十二月癸卯;《宋會要輯稿》兵一四之二六也有紹興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以殺金平功,“詔(楊)政特除承宣使、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的記載。因此,《楊傳》“進武康軍承宣使”的記述不應置於紹興九年的敍事下,而當移至前文“(紹興)四年……授龍神衞四廂都指揮使”後。
其二: 當時興元府爲利州路帥府,任利州路安撫使者例兼知興元府。如《要録》卷一三〇載紹興九年七月,護國軍承宣使田晟爲利州路安撫使、兼知興元府;又《要録》卷一五二載紹興十四年楊政結銜作“利州路經略安撫使、兼知興元府、宣撫司都統制”,皆可爲證。故此處“徙利州”與“又徙興元”的記載顯係重複。復次,據《要録》卷一三四載,紹興十年三月己亥,“武康軍承宣使、川陜宣撫使司都統制、知熙州楊政移知興元府”。可見,楊政乃是徑直由知熙州移知興元府,並不存在《楊傳》所謂“徙利州,又徙興元”的過程。
《楊傳》還有一處訛誤:
會金人渝盟,政建迎敵之策,兼川陝宣撫副使司都統制。政偕統制楊從義劫金人於鳳翔府城南砦,敗之,獲戰馬數百。母卒,起復,遂帥師趣寶雞渭水上,以拒敵衝,凡大戰七,斬獲甚多。川、陝宣撫副使胡世將奏:“鳳翔之捷,政奮不顧身,功效顯著。”拜武當軍節度使。(頁11444)
據《要録》卷一三七,“楊政軍同統制楊從義劫金人鳯翔府城南寨,敗之,獲賊戰馬數百”,事在紹興十一年八月丁未;然考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卷二〇二及《要録》卷一三六,楊政以“奮不顧家”受賞進拜武當軍節度使,事在紹興十一年閏六月。顯然,《楊傳》這段文字敍事存在錯亂,楊從義劫寨事當置於楊政拜節度使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