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及建议
2020-12-01王有月北京市畜牧业环境监测站
文│王有月(北京市畜牧业环境监测站)
近年来,北京市在畜牧业发展的过程中,通过规模化养殖场区建设、无公害畜产品认证,以及畜牧业生产标准化等措施,坚持“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控制原则,实行过程减排,末端利用。北京市畜牧业环境技术的推广应用不断得到加强,畜牧养殖设施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尤其是无公害畜产品认定工作有序推进,确保了无公害畜产品质量安全。但在生产过程中,依然存在无公害生产意识薄弱、管理体系不健全、基础设施配备和使用不到位等现象,无公害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依然存在。
一、北京市畜牧业无公害认定现状
1.认定主体。北京市自2002年开始推行“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截至2019年年底,全市226家规模养殖企业中,无公害畜产品认定主体有196家,占所有规模养殖企业总量的86.7%,其中肉类养殖场140家,占总量的71.4%;蛋类养殖场35家,占总量的17.8%;奶类养殖场31家,占总量的15.8%。各区分布情况见表1。
2.认定产地规模。截至2019年年底,北京市无公害畜产品认定产地规模2270.4万头/只,其中肉禽类1628.4万只,占总量的71.7%;畜类161.8万头,占总量的7.1%;蛋禽类940.7万只,占总量的41.4%;奶牛8万头,占总量的0.35%。由于各区产业布局不同,各区无公害畜产品认定主体结构存在一定差异。各区分布情况见表2。
3.认定发展趋势和特征。
(1)3年来,北京市累计无公害畜产品新认定91家,其中2017年56家、2018年25家、2019年10家。北京市通过健全体系、完善制度、规范标准等措施,为畜产品质量安全从饲养环境,生产过程,饲料、兽药等投入,屠宰加工,包装贮藏运输等环节实施全过程监控。北京市无公害畜产品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由相对注重规模数量到更加注重质量的阶段。
(2)北京市市民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不断增强,对食品安全提出更高的要求,无公害畜牧业认定主体也随之发生悄然变化,由原来以活畜禽为主的养殖场向以生产肉产品为主的屠宰企业转变。自2018年开始,屠宰企业联动无公害养殖场,实现了从源头到市场的全程质量安全控制,避免标签滥用或超范围使用情况的发生。
表1 2019年北京市无公害企业分布
表2 北京市无公害认定产地规模分布
(3)由无公害向合格证制度转型。2016年,农业农村部部署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工作,出台《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份等6个省作为农业农村部合格证管理首批试点省。未来,无公害制度也必将向着合格证制度转型,直接面向市场的畜禽产品首先应用合格证,奶牛养殖企业、活畜禽养殖企业由于产品不直接面向市场,应要求收购其产品的乳品企业及屠宰企业加强产品质量检测环节,避免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将合格证作为市场准入的关键因素,进一步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二、无公害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因素分析
1.养殖过程中的风险因素。依据无公害现场检查技术要求对无公害获证企业开展证后督导工作,对无公害畜产品督导资料统计结果,3年来,北京市累计督导270家企业,其中许多企业存在一定的管理问题。具体体现在记录不完善182家;设施不齐全,使用过期兽药43家,消毒不规范,混养,无公害标签误用。日常管理作为保障产品质量的关键环节,是产品质量追溯的重要途径,也是衡量企业生产水平的佐证。
2.畜禽饮用水中的风险因素。
3年来,北京市采集畜禽饮用水样品292份,按照《NY5027-2008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NY5028-2008无公害食品畜禽产品加工水水质》标准对其常规参数进行检测,参照《茄果类蔬菜等58类无公害农产品检测目录》对水中抗生素指标进行检测,经检测风险因素分析如下。
一是硝酸盐超标56份,硝酸盐超标主要由北京市地下水系本体造成,呈区域性分布,超标可引发动物致癌、致畸等情况,解决方法为加装水质净化装置,起到一定的缓解作用。
二是大肠菌群超标,主要由于地下水及管线中的细菌污染,可引发畜禽腹泻等疫病,可通过水质消毒进行处理。
三是检测出抗生素(2018年以来),主要包括四环素类、磺胺类、喹诺酮类,检出值相对较低,检出原因为粪便、污水中抗生素的地表径流污染地下水,长期饮用含抗生素的水易使动物富集耐药菌,通过食物链最终影响人体健康,建议进一步加强畜禽粪污处理质量。严格执行畜禽粪污堆肥工艺,有效去除抗生素,做好堆肥场、污水池的硬化及防渗措施,避免对地下水的影响。
3.畜禽粪便中的风险因素。近年来,北京市对81家养殖场的畜禽粪便样品中抗生素进行抗生素检测,大部分有不同程度、不同种类的抗生素检出。猪粪、鸡粪、牛粪检出率分别为85.7%、76.9%、61.9%。其中,磺胺类检出浓度范围为0.005~1.029毫克/千克,检出率为28.6%;喹诺酮类检出浓度范围为0.012~6.121毫克/千克,检出率为66.7%;四环素类检出浓度范围为0.012~6.121毫克/千克,检出率为80.7%;氯霉素类检出浓度范围为0.080~3.591毫克/千克,检出率为23.8%。
抗生素平均检出浓度为猪粪>鸡粪>牛粪,说明在畜禽养殖过程中抗生素类兽药的使用较为普遍,抗生素进入畜禽体内并未被完全吸收,有60%~90%以药物原形或初级代谢产物的形式随动物粪便排出体外,抗生素经动物消化道后大部分都以原态或代谢产物形式迅速从消化道或尿液排出体外,这些排泄物中残留的抗生素部分会经微生物或物理化学途径降解,仍然没有降解的最后进入地表水体、土壤以及地下水,残留抗生素已成为一种广泛存在于环境中的微量污染物。
4.畜禽舍内环境中的风险因素。2017——2019年,北京市依据《NY388-1999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对108家养殖企业进行现场检测及样品采集检测,包含畜禽舍内温度、湿度、照度、噪声、氨气、二氧化碳、硫化氢、总悬浮颗粒物、菌落总数共9项,涉及样品1188份,参数2916项。检测表明:舍内温度、照度、空气中菌落总数仍是现阶段畜禽场舍内环境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其不合格率分别为:温度38.57%、照度25.71%、空气中菌落总数31.43%。温度超标的主要因素是舍内降温措施落后,容易造成畜禽应激反应,影响产品质量及数量;照度不达标原因是禽舍内照明灯具光照度不合格,光照过强过弱均会影响畜禽生产性能;细菌总数指标不合格主要原因是舍内清粪、通风、消毒等相关管理设施不完善。
◎图1 北京市累计督导270家企业
三、建议
1.强化现代监管技术和服务能力,加快养殖业转型升级。针对部分养殖企业日常管理混乱易引发各类畜禽疫病及产品质量问题,各级管理机构需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管理培训与监督,建立记录追踪问责机制,严格落实养殖场主体责任。同时,加强对全市各区无公害畜产品工作机构、生产企业及无公害畜产品认定检查员、内检员培训,就无公害畜产品认定相关的新政策、新理念、新技术以及全程质量安全管理等内容进行深入讲解,为增强养殖企业生产管理能力,加强养殖场和屠宰厂环境监控,提升无公害畜产品认定率及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同时,养殖企业自身要加强管理和学习掌握无公害畜产品相关知识,了解无公害畜产品认定流程;完善企业各项资质及相关记录,按照标准来建造硬件设施,强化养殖企业自身条件,并对照相关标准认真自查,加强整改;积极服从监督检查和监测抽检,对无公害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做出承诺,确保生产出优质、安全和放心的无公害畜产品。
现场检查以“投入品使用、过程控制、标识使用等”作为督查重点,采取“一听、二看、三查”的方式,深入养殖小区排查生产过程控制中的安全风险,增强源头控制能力;检查无公害畜产品标识使用情况,依法监管标识,有效规范用标行为;检查涉及生产、药品等的记录管理、标签使用、生产环境及设施配套状况等内容。
◎图2 3年采集畜禽饮用水样品292份
现场检查主体资质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种畜禽场),如有畜禽引进应具有《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含质量安全管理措施的合作协议(涉及农户)和有无公害畜产品内检员培训合格证明(养殖企业内检员证书)等。
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包括:生产操作规程、卫生防疫制度、投入品管理制度、产品管理及无害化管理制度和培训制度等相关文件。
现场检查生产记录档案包括:防疫记录、免疫记录、消毒记录、生产记录、无害化记录、诊疗记录和饲料/兽药记录等。
实地检查进场消毒池、消毒通道、兽药房、饲料库、挤奶厅、检验室(奶牛场)、堆粪场和污水池以及无害化处理硬件设施等情况。
◎图3 81家养殖场畜禽粪便样品中抗生素
2.提高企业自查自检能力。建议养殖企业提升水质检测能力,对畜禽饮用水开展定期监测,保障其符合畜禽饮用水要求。
3.提高企业质量意识。应进一步评估粪污处理工艺的抗生素降解水平,指导养殖企业科学处理畜禽粪污,同时制定完善相关标准,确定抗生素排放有关情况要求。建议关注对施用有机肥的种植产业中兽用抗生素的漂移情况。
诊疗记录里使用的兽药及使用时间应和兽药使用记录里的投入品名称及使用时间保持一致,两本使用记录之间有相互关联。由于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记录是同一本记录,目前有三分之二养殖企业认为是饲料使用记录,而把诊疗记录误认为是兽药使用记录,因此需完善填写与兽药相关的使用情况。各项使用记录应每天按照实时发生的情况来记录,严格按照记录要求去填写,且能够保证各项记录之间相互对应。有完善的相关制度,并有完整的相关记录档案。
4.提高应用现代科技成果的能力。针对畜禽舍内环境现状,应进一步完善智能化调控体系,科学控制风机、水帘、照明等设施设备;同时优化畜禽消毒工艺,强化消毒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