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保险促进产业创新探析
2020-12-01刘玲
刘 玲
(南京审计大学 经济学院,江苏 南京211815)
0 引言
创新是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源泉和动力,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如何完善创新投资环境是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制度保障。中共中央、国务院2016年颁布的《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提出,创新驱动要坚持以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双轮驱动”。 由于目前中国知识产权体制建设落后难以保护创新成果,导致众多企业间出现创新动力等不足问题[2]。而近年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相继在多个城市开展的专利执行保险试点,为探讨专利制度环境对于专利密集型产业形成的创新激励效应及其作用机制提供了政策支持。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相继于2012年第一批5个城市、第二批20个城市和2016年第三批12个城市开展专利执行保险试点工作。专利执行保险首次将金融资源与知识产权资源深度融合,即由保险公司提供保险产品以减少企业维权费用,为专利侵权行为提供了更加有效的市场化解决途径[3]。本研究以此政策试点为实证研究出发点,主要探讨以下两方面问题。首先,专利密集型产业例如医药产业的企业研发创新行为通常具有高风险和高失败的特征,对相关外部产业政策具有较高的敏感性,但由于目前专利执行保险试点推行仍存在着诸多现实困境,例如企业投保门槛较高、投保意愿较弱等;其次,企业异质性和试点地区的市场化进程对专利执行保险与企业创新行为究竟产生何种影响以及其作用机制。
本文选取专利密集型医药产业为研究对象,在国家政策支持与技术倾斜的背景下,医药行业成为中国七大新兴战略性产业之一。医药行业的特点为“四高一长”,即高风险、高收益、高技术、高研发且周期较长,其发展尤其依赖于技术创新与专利技术,但由于医药行业整体创新能力较弱且缺乏自主研发知识产权,如何突破“仿制困境”是当前中国医药企业亟需解决的困难之一,因此本文研究医药企业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在研究设计方面,本文不仅实证验证专利执行保险试点政策激励了中国医药产业的公司研发创新行为,具体表现为医药公司研发投入与专利产出增加,丰富了专利执行保险试点政策与企业创新行为的研究,而且对企业与政府都具有重要启示:合理有效的专利保险政策执行有利于推动产业创新,地方政府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推行市场化进程的同时,也应为创新激励的产业政策培养良好的制度执行环境。
1 理论综述
1.1 知识产权保护与企业研发创新行为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往往被认为视为鼓励创新的重要手段,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能减少研发过程中外部不确定性和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更好地保障权利人的利益,进而促进创新投入与专利产出。尽管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能提升大多数地区的创新能力水平,且促进效应在发明专利中最为明显;然而Allred(2007)[9]和Kim(2012)[10]指出知识产权保护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不明显,甚至产生了负向影响。专利执行保险通过提升企业专利价值来确保创新回报,从而激励更多企业进行创新;上市公司创新积极性、创新投入力度和专利申请数量因此得到显著提升。
1.2 专利执行保险对企业创新行为的影响机制分析
企业研发创新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失败的研发投资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成功的研发投资会给企业带来高昂的利润,因此企业的研发创新活动增加了企业经营活动的不确定性。然而由于大部分企业的管理者都是风险厌恶型,因此在企业经营活动不确定时,往往会减少企业的研发创新投入,以规避内部研发风险。此外,市场中还存在着众多外部不确定性因素。由于企业研发创新活动存在外部性问题,即面临严重的外部融资约束和诱发潜在的道德风险,导致管理层在进行企业投资时更为谨慎。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2年开始试点推广的专利执行保险政策的主要目的,在于降低企业创新成果的不确定性,预防与降低企业所面临的外部不确定性问题,即研发创新活动的外部性问题和外部融资约束,提高企业研发创新积极性。
1.2.1 减少研发溢出损失,降低维权成本,提高维权积极性
研发溢出即研发外部性,即企业研发成果被其他不研发企业采用不正当方式所模仿或窃取[11]。由于目前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体制建设不完善,侵权赔偿远远低于创新侵权收益,甚至由于侵权案件漫长的维权过程、复杂的法律程序和高额的维权费用,企业往往不愿意进行自我维权,这直接导致了企业维权意愿与创新积极性不高。当研发溢出现象发生时,专利执行保险则承担了企业维权过程中的调查取证与诉讼等高昂费用,即直接降低了企业的维权成本,间接提高了企业创新权的预期净收益,激励着企业加大创新研发力度、增加创新产出和增强维权积极性,降低侵权行为的发生概率。
1.2.2 缓解外部融资约束,提高企业融资能力,吸引研发合作伙伴
专利执行保险规定了专利的独有性、明确了专利产权归属、保障了专利经济效益。然而由于研发活动的信息不对称特征,在投资者无法评估创新成果市场价值时,他们不愿给企业提供研发资金[12]。然而,由于企业研发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与漫长的周期性,充足的外部股权融资与债务融资将会对企业研发创新积极性产生极大的影响[13,14]。已有研究表明,企业研发创新完全依赖于内部融资存在着两个难题:首先,由于企业易受到外部环境或政策不确定冲击的影响,导致资金链的终止;其次,Hall(2002)[15]研究表明研发创新活动具有较高的调整成本,资金链的中段与延续会对企业造成巨大的损失。而专利执行保险给专利信息以风险与金融保障,企业更愿意将专利信息披露给投资者,有利于企业进一步挖掘专利价值,实现创新收益内部化。在通过专利质押融资获得企业创新研发资金的同时,又可以通过创新技术吸引研发合作伙伴合作创新,取得外部融资与创新研发的相互促进效果。
2 研究设计
2.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本研究样本来源于2006—2016年医药上市公司公布的数据,专利数据与财务数据来自CSMAR数据库,研发费用数据来自CCER经济金融研究数据库,专利执行保险试点城市及试点时间数据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第一批城市与第二批城市文件,省级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其中地区市场化进程数据来自樊刚等(2018)编著的《中国分省级市场化指数报告》,人保财险公司保费收入数据来自《中国保险年鉴》。在进行样本选择时,剔除ST、PT等财务异常公司。最终样本涉及185家公司2 035个样本观察值的平衡面板数据。
2.2 变量构造
(1)因变量。本文选取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两个指标来衡量企业创新能力。本文以研发投入力度即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Rd)衡量创新投入,以专利申请数量(Apply)来衡量创新产出。
(2)自变量。专利保险试点(Treat)和专利保险试点时间(Post),两者皆为虚拟变量。上市公司所在城市为专利保险试点城市取值1,否则为0;专利保险试点当期及之后年份取值1,否则为0。
(3)控制变量。本文加入了其他可能影响企业创新投入和产出的控制变量。公司特征变量包括:资产负债率(Lev)、资产回报率(Roa)、无形资产率(Intangible)、公司成立年限(Firmage)、第一大股东持股率(Firmage)和产权性质(Soe)。省份特征变量包括:市场化进程(Market)。在实证部分除了企业性质、市场化指数及虚拟变量除外,其他变量统一取对数化处理(见表1)。
2.3 模型设计
采用以下双重差分模型进行研究分析,式(1)中α1代表了专利执行保险与企业创新之间的相关关系:
Innovationi,t=α0+α1Treati×Postt+α2Zi,t+εi,t
(1)
其中,Innovationi,t选择公司创新投入(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和创新产出(专利申请量)代理变量。Treati为虚拟变量,若公司i所在城市在25所专利保险试点城市名单之中,则Treati取值为1,否则为0;Posti为时间虚拟变量,专利保险试点之后年份取值为1,否则为0。Zi,t为一系列影响企业创新行为的企业特征控制变量。式(1)中Treat×Post衡量了专利执行保险政策的净效应。此基准模型之上,本文将进一步探究企业所有制性质对专利执行保险激励效应的调节作用。
表1 变量定义
3 实证分析结果
3.1 主要变量描述性统计
变量描述性统计结果如表2所示,专利申请总量、发明专利申请总量、实用专利申请总量和外观专利申请总量统计结果表明,各公司之间在专利产出数量方面存在着显著差异;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的均值为4.022%,最大值为52.61%,最小值为0,且标准差较大,说明公司创新强度整体偏低且各公司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差异。
3.2 实证检验专利执行保险对企业创新行为的影响
中国上市公司专利申请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其中发明专利的创新含量高于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因此发明专利相对更能体现出企业的创新实力。表3列(2)显示的是专利执行保险政策实施对上市医药公司创新投入强度的影响,OLS回归系数为0.36,表明专利保险政策的实施显著促进了公司创新研发强度,提升幅度为36%。表4列(3)、(4)、(5)为专利执行保险对上市医药公司创新产出的影响,其分别表示专利申请量、发明专利申请量、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量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的回归结果。表明在专利执行保险试点政策实施之后,专利申请数量、发明专利申请数量、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数量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数量都显著提升了29.9%、28.5%、41.6%和39.2%。综合来看,专利执行保险激励了公司加大创新投入力度并显著提升了其专利产出总量。
表2 变量描述性统计
4 内生性检验
由于试点城市存在选择性偏好,即国家知识产权局在选择试点城市时更容易挑选知识产权发展较好的地区,因此专利执行保险与公司创新行为之间可能存在内生性误差。为解决这一问题,本文选取人保财险公司保费收入作为专利执行保险试点政策的工具变量。原因有以下两点:首先,地区保险市场基础是国家知识产权局选取试点城市衡量标准之一,该工具变量与政策变量直接相关,且在2012年国家推行专利执行保险试点时,只有人保财险公司具有开办该保险的资格;其次,该工具变量与被解释变量不相关,上市公司创新行为与该地区保费收入并不存在直接关联,因而该工具变量不会影响到企业专利研发投入与专利申请数量。
本文选取两阶段最小二乘法进行工具变量回归。在经过内生性处理后,表7回归结果显示,专利执行保险对上市医药公司研发投入、专利申请数量、发明专利申请数量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数量均有显著激励作用,与此前结果趋于一致。
表3 专利执行保险对公司创新行为的影响
表4 基于工具变量的内生性处理
5 结语
知识产权保护为企业创新提供制度保障,激励企业不断加强研发投入与专利产出。本文以201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行的专利执行保险试点政策作为准自然实验,利用2006-2016年中国上市医药公司数据,实证分析专利执行保险试点对上市医药公司创新行为的影响。研究发现专利执行保险激励着医药公司加大创新强度,提高企业的创新积极性,本文对医药企业研发创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