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入志小议
2020-12-01詹跃华
詹跃华
(江西省地方志办公室,江西南昌330006)
我国历史悠久,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杂技与竞技、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方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散布各地。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们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发生变化,这给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带来影响。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志书必须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的记述,增强“存史、资政、育人”功能。在首轮修志和第二轮修志中,编纂人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入志未引起重视,记述简单,内容不全,篇幅偏少。第三轮修志应加大记述力度,全面系统地反映一地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传承情况。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入志存在的问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入志形成共识,从已出版的首轮志书和第二轮志书看,均有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但是,普遍存在记述不够全面、内容比较简略和入志形式单一的问题。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入志记述不够全面
有些志书专门设置非物质文化遗产章节,但门类不够周全,导致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无法入志;有些志书重视本地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记述,而对市级和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未作反映。这两种现象的存在,都让读者难以看到一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貌。倘若篇幅所限,不便详记,可列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或表简略记之。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入志内容比较简略
有些志书非物质文化遗产篇目设置较全,但所占篇幅较少,只记述本地列入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演变历史、分布状况,略其制作工艺或步骤流程,对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及传承也没作详细记述,造成资料使用价值不大。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入志形式比较单一
有些志书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记述形式单一,只把非物质文化遗产分散在相关篇章记述,未设专章或专节集中详记;有些志书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表现形式单调,一律采用文字形式记述非物质文化遗产,没有在志首彩页或内文运用图照反映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
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认识不够。有些编纂人员没有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文化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因而忽视全面记述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些编纂人员未能意识到志书是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载体,认为志书是官书,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只是一些民间文化,不宜过多过细记述。二是没有专业部门提供资料。全国首次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2005—2009年)之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我国还未受到一定程度的重视,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料比较分散,且没有专业部门供稿,缺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势必影响全面系统记述。因此,第三轮修志要广搜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加强入志内容的记述。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入志资料的搜集
资料是志书编纂的前提,没有资料,编纂人员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第三轮修志要拓宽资料来源渠道,广泛搜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为全面系统地记述非物质文化遗产打牢基础。
(一)从普查中搜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
利用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成果,从中获取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2005年6月,文化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至2009年11月基本结束。据不完全统计,参与这次普查有76万人次,走访民间艺人86万人次,收集珍贵实物和资料26万多件,普查的文字记录量达8.9亿字,录音记录7.2万小时,录像记录13万小时,拍摄图片408万张。这些资料能够全面反映各地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分布情况、濒危状况、保护现状与传承状况,数据准确可靠,具有权威性。编纂人员应加强与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部门的联系,根据修志需要,让其提供有关资料。
(二)从图书中搜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
利用公开出版的有关图书文献,从中获取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随着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日益重视,文化部和各地文化部门及有关单位组织人员收集、整理流传在民间的传统文化,编纂出版了一些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图书。一是国家部委陆续出版一些全国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图书。如由文化部、国家民委、中国文联于1979年发起,2009年出版的《中国民族民间十部文艺集成志书》,包括《中国民间歌曲集成》《中国戏曲音乐集成》《中国民族民间器乐曲集成》《中国曲艺音乐集成》《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中国戏曲志》《中国民间故事集成》《中国歌谣集成》《中国谚语集成》《中国曲艺志》,被誉为“中国民间文艺的万里长城”。又如由冯骥才担任总主编,2015年出版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百科全书》,包括《史诗卷》《传承人卷》《代表性项目卷》。二是省市县有关部门陆续出版一些地方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图书。如由万一君撰写、2007年出版的《传衍魂脉——江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概论》,萍乡市政协文史学习委员会主编、2001年出版的《萍乡傩文化寻踪》,王振忠主编、2013年出版的《活着的记忆:婺源非物质文化遗产录》。编纂人员可以参考借鉴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成果,根据修志需要,摘取有关资料。
(三)从网站中搜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
利用政府和部门网站,从中获取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网站是存储资料的一种方式,不少资料已经上网,通过网站查找资料十分便捷。国家和各省(区、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部门均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站,一些设区市也建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网。如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网、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网、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等。有些部门网站也发布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如中国青年网、中国经济网、中国婺源网设置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有些地方志机构的地情网站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栏目,记述本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情况。如山东省情网设置非物质文化遗产栏目,介绍山东省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编纂人员可以利用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站或专栏,根据修志需要,选摘有关资料。选摘网站资料时,应认真核对,仔细甄别,确认无误后使用。
(四)从口述中搜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
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口述,从中获取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目前,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也相应进入老龄化时期。编纂人员要与有关部门加强合作,做好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的口述工作。口述一般采取三种方式:一是召开座谈会,邀请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参加座谈,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详细情况;二是登门拜访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让他们回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情况,还可让其家人帮助回忆;三是发函或约稿,约请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撰写回忆录,获取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情况。编纂人员可以利用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口述资料,根据修志需要,选取有关资料。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入志内容的记述
第三轮修志要在拥有大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的基础上,做到方式选用合理、方法运用得当、内容涵盖全面,完整系统地记述一地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传承情况。
(一)记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方式要合理
志书记述非物质文化遗产,方式选用要合理。记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在文化篇章设置非物质文化遗产章节,集中记述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二是不在文化篇章设置非物质文化遗产章节,把其内容分散在工业、文化、卫生、体育、民俗、人物、附录等相关篇章记述。志书记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选择集中还是分散记述?笔者认为,第三轮市、县志书应根据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是否丰富,确定记述方式。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丰富的市、县,志书应在文化篇章设置非物质文化遗产章节,章节下设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等节目,集中记述项目、保护、传承情况,这样可以更好地体现志书的地方特色。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不丰富的市、县,志书如果设置非物质文化遗产章节,其内容就难以支撑,应采用分散记述方式。采用分散记述,去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可放入人物篇人物传中记述,健在的放在人物篇人物简介或人物表中记述。不管采用集中还是分散记述,都要加大记述力度,力求完整反映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情况。
(二)记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方法要得当
志书记述非物质文化遗产,方法运用要得当。方法运用得当,需要掌握三点:一是反映历史演变。任何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有一个产生、发展、鼎盛和衰落乃至终结的演变过程,志书不仅要反映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分布、保护、传承情况,还要侧重反映其历史演变过程。二是突出地方特色。同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在形态,因所处区域不同,而形成差异。如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节日习俗,各地已形成自身的特点,志书要反映本地的习俗特点。三是描述非物质性。描述非物质性就是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制作工艺或方法步骤加以描绘和说明。有些志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记述,普遍存在反映外在表现形式的现象。如首轮《婺源县志》工业篇工业生产章手工艺特产节记述龙尾砚,多记其产制历史、产地分布、砚石品质、生产销售、参展获奖等情况,缺乏制作工艺或方法步骤的描述。志书只有把这些非物质性的制作工艺或方法步骤完整地记述清楚,才能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和传承发展提供有价值的资料。
(三)记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要全面
志书记述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涵盖要全面。内容涵盖全面,要求三个因素不能缺:一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不能缺。志书应按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杂技与竞技、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民俗10个方面,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分类,然后完整地记述每一类中每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具体内容,重点突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变化情况。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甲路抬阁,为婺源民俗绝技,是旧时民间迎神赛会中的一种游艺项目,而今每逢佳节吉日就有抬阁表演。对于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等方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则详记其制作工艺或步骤流程。如第二轮《婺源县志》茶业篇茶文化章茶道节在记述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茶道时,详细记述婺源茶道表演的10道程序,即群鹤沐浴、请君入宫、高山流水、春风佛面、关公巡城、韩信点兵、鉴赏汤色、闻香通灵、三啜甘霖、赞许回报。志书载入这些制作工艺或步骤流程,可以为保护传承提供有用资料。二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能缺。是指各地的保护机构、开展的保护活动、颁布的法规纲要等内容不能残缺。一要记述各地成立的保护机构。各省和一些市、县先后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还有一些科研院校、社会组织也成立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术研究机构,志书应简要记述这些机构的基本情况。二要记述各地开展的保护活动及成效。许多地方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宣传活动,并取得一些成效,志书要详细记述这些活动及取得的成效。三要记述各地颁布的法规及规划纲要。2000年以来,各省先后颁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规和规划纲要,一些有立法权的市(州)、县(自治县)也颁布有关法规,明确基本原则、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及组织保障、经费保障和机制保障等措施,极大地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志书应重视记述这些法规和规划纲要。三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不能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延续主要依靠传承人,记述传承人是志书记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重要内容。至目前,我国先后公布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各省、市也公布了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如婺源县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江裕民(徽剧)、江湘璈(徽剧)、程长庆(傩舞)、程金生(傩舞)、俞有桂(三雕)、江亮根(歙砚)6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俞友鸿(三雕)、汪建勇(三雕)、何柏坤(傩舞)、汪树坤(傩舞)、程国华(傩舞)、张文和(抬阁)、张保元(抬阁)、江养平(豆腐架)、叶炳文(豆腐架)、胡中泰(歙砚)、汪鸿欣(歙砚)等17人(含国家级6人)。把这些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详细情况记入志书,有利于理清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活状态、发展现状和传承脉络。志书不需要把所有的项目传承人都记入,只需记述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总之,编纂人员要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入志,做到博采精收,全面系统地记述非物质文化遗产,增强志书的地方特色,提高志书的质量与品位,同时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和传承发展提供有价值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