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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级、归属与要素:新编地方志的人口构成章节
——以广西第一轮、二轮县(区)志为例

2020-12-01李秋洪

广西地方志 2020年3期
关键词:县志篇幅姓氏

李秋洪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广西南宁530201)

人口资料是地方志记载的重要地情资料,有重要的资政价值和科研价值。对于社会学、人口学、民族学、历史学等学科研究而言,地方志中人口资料的价值毋需多言。在海量篇幅的新编地方志中,人口部分,尤其是其中的人口构成所占篇幅一般都不多,但认真深究则可发现其中依然存在若干值得注意的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地方志的质量及其存史、资政和科研价值。本文以已经出版的新编第一轮和第二轮广西县(区)志(第一轮共90部,第二轮共107部,至2020年5月已出版76部,至5月底已看到样书43部)为分析对象,从记述层级、记述归属、记述要素和记述篇幅四个方面分析这些已经出版的县志对人口构成的记述所存在的问题。

一、人口构成章节的层级

广西第一、二轮县志对人口构成的记述存在的第一个问题是同一内容却置于不同层级。

跟志书其他特色内容不一样的是,人口是每部志书都必记的内容,有人据此认为人口资料不具有地方特色,收集若干数据,加以简略记述即可。这就大谬不然了。尽管人口是每个行政地域都有的社会要素,但每个地域的人口构成各有特点。各有特点的文化族群人口是地方历史的承载主体,从而才形成了各地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人文特色。因此,在志书的框架结构中,人口内容特别是人口构成的内容要有适当的位置,应该置于合适的层级。层级过高或过低,都不利于恰如其分地、准确地体现人口内容的重要性和特色。

从志书的篇目框架层面或篇章设置层级看,两轮共160多部广西县级地方志将人口内容分别设置为专志、篇、章、节四个层级。除第一轮马山县、三江侗族自治县、蒙山县、灵山县、南丹县、凭祥市等6部县(市)志将人口设为专志(人口志,其篇幅相当于篇),第一轮上林县、南宁市江南区、第二轮柳州市柳北区和北海市铁山港区等4部县(区)志将人口设为一节外,绝大多数县志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合设为一篇(或编、章),这是具有时代色彩的设置,体现了第一轮记述时限的后期和第二轮时限内(20世纪80年代至2005年)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密切关系。第二轮县志中,按大篇体布局的县志多将人口、计划生育和居民生活合编为一篇(章),按中篇体布局的则多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合为一篇(章)。

在这些志书的人口篇章中,人口构成的内容大多分别设为节和目2个层级,从全志篇幅和框架看,这是比较恰当的层级设置。但也有少数县志设为章,或设为子目层级,个别县志甚至不设子目。

多数县区志因为设置了人口章,故顺理成章地将其下的人口构成设为节这一层级。但也有部分县志因为设人口篇或人口志,故将人口构成设为一章,如第一轮隆安、鱼峰、柳江、象州、融水、三江、全州、永福、恭城、岑溪、苍梧、藤县、蒙山、钦州、浦北、灵山、桂平、贵港、北流、容县、玉林、凌云、百色、平果、田林、巴马、都安、南丹、河池、贺州等30部县(市、区)志都设置了人口构成章。

还有少部分县志将人口构成设为一个目,例如第二轮的南宁市江南区志、柳州市城中区志和鱼峰区志、桂林资源县志、北海市铁山港区志等5部县(区)志。可见,无论是人口部类还是其中的人口构成内容,在县志框架中的层级设置差异很大,人口构成的设置有章、节、目甚至子目4种层级。据分析,造成志书篇目层级设置上如此大差异的主要原因并不是各地人口情况数量、密度和构成等有多大差别,而是编纂者对人口资料的主观理解和运用差异所导致。

有极少数的县志将人口内容降至节,人口构成则根本未设置节或目,在全志篇目框架上查无踪影。例如第一轮柳州市城中区志、柳南区志和鱼峰区志都未设置人口构成节或目。第二轮荔浦县志的人口计划生育章人口节,也没有设人口构成目,不仅篇目层级过低,要素也严重不齐。这种设置层级过低的情况对完整系统记述人口构成资料,以及对阅读者查询和使用有关人口构成资料都造成诸多不便。

二、人口构成章节的归属

县志对人口构成的记述存在的第二个问题是同一内容却被归属于不同篇、章或节,甚至归属不同部类。

据对第一、二轮县志的篇目框架分析,大多数县志都将人口篇章归属于社会部类,篇章设置情况大体有4种:单独设篇/章;跟居民生活合为一篇;或与民族、宗教等社会部类内容合为一篇;此外有少数县志将人口归属于综合或资源部类,与自然资源并列为地方资源篇章。

就其属性而言,人口既是一个地方变迁发展的资源(劳动力、专业人才等),同时人口的各种数量和构成指标也体现了这个地方变迁发展的结果(如分布密度、受教育程度、职业分布等等),故从属性考虑,将人口篇章归为社会部类或资源部类均无不可。但若从记述的逻辑性或阅读的便利性考虑,将人口(包括人口构成)内容置于自然资源篇章之后,作为社会资源的一部分加以记述,更有利于读者完整理解一个地方的资源概貌。读者首先了解其自然资源和社会人口资源,为此后逐次了解经济社会文化各个领域的情况提供了具体的参照系。比如,先了解一地的人口构成中年龄构成和文化构成(受教育程度)数据,随后在阅读有关教育、劳动人事和科技等篇章时,就便于读者评估当地的文化教育事业发展水平和劳动力素质。少数县志将人口内容归于社会部类,这种归类亦属可行,但是有的县志将人口篇章内容置于全志篇目框架中过于靠后的位置,这样读者在阅读此前各篇内容时,由于没有人口资源资料作为参照系,往往感到不容易比对和理解有关内容。

三、人口构成章节的要素

县志对人口构成记述存在的第三个问题是同一内容记述要素不全且不一致。人口构成包括自然要素和社会要素,故其下还可细分为自然构成(性别、年龄)和社会构成(民族、文化程度/受教育程度、职业/行业、婚姻、家庭规模、姓氏、城乡、农业/非农等)。一部完整的县志应该至少记述本地人口的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受教育程度、职业/行业、姓氏等基本构成情况,或者说应当包括这些基本要素。

要素不全是两轮县志人口篇章中对人口构成的记述较为突出的问题。第一轮柳州市柳南区志的人口构成只记了民族和姓氏两项要素,鱼峰区志则只记民族和文化程度两项要素,城中区志只在民族节中有民族构成资料,其余人口构成要素一概阙如。荔浦县志不设人口构成节/目,且对人口构成的记述只有人口分布、民族构成和性别构成三项要素。宾阳县志只有性别、民族和姓氏三个要素的资料。除了这几个极端例子外,绝大多数县志对人口构成的自然要素(性别和年龄)一般都有记载,但往往忽略对人口的社会构成要素(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城乡/农/非农、姓氏、家庭户类型等)的记述或记述不全,这是第一、二轮县志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民族构成是多民族杂居地区重要的社会资料,也是分析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民族经济和教育发展政策的关键依据;文化程度/受教育程度和年龄等资料则是了解人口特别是劳动力素质和发展趋势的基本数据。人口的这些构成要素内容应是不可或缺的。对记述时限内所经历的历次人口普查数据也有部分县志没有收录记载。

值得注意的是,第一轮县志有1/2即45部将姓氏也列为人口构成要素或在其他章节中加以记述,如宾阳县志、柳江县志、临桂县志、苍梧县志、合浦县志、钦州市志、桂平县志、容县志、那坡县志、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志、贺州市志、忻城县志、来宾县志、龙州县志等。河池市10个县中就有7个县的县志记载了姓氏内容。不过有部分县志(如上林、博白、那坡、天峨、宜州、罗城、东兰、龙州等)并未将姓氏内容置于人口篇章,而是置于民族、婚姻家庭或方言姓氏篇(章)记述。

相比之下,已看到样书的43部第二轮县志中,只有武鸣县志、邕宁县志、隆安县志、桂林市雁山区志、兴安县志、平乐县志、梧州市郊区志、浦北县志、陆川县志、隆林各族自治县志、南丹县志、河池市志、崇左县志等13部记载有姓氏内容,不足1/3,远低于第一轮的1/2的比例。其余县志的姓氏资料则均付之阙如。在记载了姓氏资料的第二轮县志中,除浦北县志外,均将姓氏数量、构成和分布等内容置于民族民俗篇章而不是人口篇章加以记述。这表明第二轮县志的大多数编纂者们更看重的是姓氏群体的民俗文化属性而不是其人口资源属性。

姓氏是中国传统宗族观念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姓氏文化、家谱文化以及由此形成的中国谱牒学,不但有重要的历史学、经济学、教育学和社会学和文化人类学研究价值,在生命科学如生物学、遗传学中也有重要的研究应用价值。正如文化部办公厅的一份通知指出的那样,作为姓氏文化的家谱是一种特殊的历史文献,是记载同宗同祖的血缘集团、世系人物和事迹等方面情况的历史图谱,它与方志、正史构成了中华民族历史大厦的三大支柱,是中国珍贵文化遗产的一部分[1]。通过对姓氏人口资料进行大数据统计分析研究,可以通过各种姓氏在不同人群中分布,探讨人群的遗传结构、不同群体间的亲缘关系以及人群迁移等。有的遗传学者根据对宋代、明代和当代姓氏分布的分析比较,认为中国人姓氏在历史上传递是连续的和稳定的。它揭示了姓氏血缘文化的痕迹与生命遗传物质,尤其是Y染色体(父系遗传物质)的进化具有基本相同的和平行的表现。常见姓氏的分布是反映各地人群遗传组成的主要因素,决定着中国历史上人口迁移和地域人群间亲缘关系的程度。中国人姓氏和同姓人群分布规律的研究有可能成为探讨中国人起源和Y染色体进化的一条新途径和科学依据,为探索与遗传病有关的高发易感人群的分布规律提供有价值的线索。[2]可见,在中国这样重视家族血缘和家族文脉传承的社会,地方姓氏资料具有不可取代的独特的人文价值和科研价值,姓氏资料的遗憾缺失无疑会削弱县志的人文品位和学术研究价值。这应该是第二轮县志在人文品位上的不足之一。

四、人口构成章节的篇幅

县志对人口构成的记述第四个问题是同一内容篇幅相差悬殊。粗略统计,每一部县志对人口构成的记述篇幅,多则12000余字,少则不足1000字,相差12倍之多。例如,第一轮柳州市城中、柳南和鱼峰三部区志的人口构成资料均不足3000字,宾阳县志分散在三节中的人口构成资料约为1500字。第二轮金秀瑶族自治县志对人口构成的记述约为6300字,陆川县志为6200字,钟山县志为6000字,恭城、灵川、全州和永福4县(自治县)则均在3200-5500字之间,邕宁县志约为2500字,平乐县志约为1600字,宁明县志约为1500字,大新县志则仅有800字,等等。各部县志记述篇幅的差距体现的是编纂者对人口资料的搜集功夫、运用程度和理解水平的差异。

对一部100万字左右的县志而言,用约5000-8000字左右的篇幅记述当地人口构成及其变化,应该是比较合适的。而且应当以文字记述若干关键年份(包括县志记述的上限年份、下限年份以及重要转折点如开始改革开放的年份、21世纪第一年等)的人口构成资料,其余年份的资料可列表记述。篇幅过少不足以系统完整记载当地人口各方面构成的资料,过多则有挤占其他内容空间之虞。部分县志对人口构成的记述篇幅过少,往往只有一两千字甚至更少,因而所记资料不完整、不系统,于是出现仅以个别年份的资料代替整个记述时限的资料及其变化,或者未记述重要的人口构成要素等现象,使读者难以了解有关人口构成整体概貌、在记述时限内人口构成的状况和变化轨迹。

综上所述,县志对人口特别是人口构成的记述内容,应当尽力做到层级合适、归属得体、要素齐全和篇幅得当,只有按照这4个方面的要求去编纂和修改,才能使县志对人口构成的记述成为具备存史价值、富有资政和研究意义、体现人文情怀的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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