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西海生态渔业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
2020-11-30石梦龙
石梦龙
摘要:总结庐山西海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开发的成绩,发现问题,提出对策,为其他大中型水库开发提供借鉴。
关键词:大水面;生态渔业;庐山西海
中图分类号:S964 文献标识码:A
1 背景
庐山西海(又称柘林水库)全境水域面积46万亩,水域流经武宁、永修两县,其中武宁境内34万亩,永修境内12万亩。境内水质优良,环境绮丽,是九江的一张名片。上世纪九十年代由于产业政策等原因,鼓励网箱养殖和库湾开发,水产事业迅猛发展。至2008年庐山西海(武宁辖区)网箱达2.5万箱,土、网拦库湾345座。由于无序的发展,污染了水质,阻碍了航道,影响了旅游景观,庐山西海水体出现了富营养化,治理已经刻不容缓。作为水域面积约占80%的武宁县,保护好这一湖秀水,既是保护九江的一张脸,也是保护好武宁自身的一双眼,更是实现绿色崛起的根基。保护意义重大,一是响应中央、省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号召,目的是保护庐山西海一湖秀水。二是顺应湖区群众的呼声,修复湖区渔业资源。三是策应武宁做大做强旅游产业的发展,提升庐山西海品牌。
2 大水面生态渔业开发前期工作
2.1 开展专项整治
2008年以来,武宁县开展“三项清理”工作,专门成立库湾网箱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库湾网箱清理,345座库湾、2.5万网箱全部清理到位。2015年武宁县又开展了“九项”整治,其中在湖区开展渔业秩序专项治理,严厉打击非法捕捞,为推行大水面清水养殖打好基础。
2.2 编制了渔业规划
为了更好地保护水质,2012年武宁县聘请了中国水产科学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对庐山西海水体保护进行了研究论证。通过实地考察,专家建议通过利用生物效应,投放被称为水中“清洁工”的鲢鱅鱼种,摄取水中的浮游生物和藻类,带走水中的氮、磷,达到净化水质的目的,为此武宁县专门编制了《庐山西海(武宁辖区)生态渔业发展规划》。
2.3 成立了国有独资公司
为保证规划实施,2012年武宁县成立了国有独资江西山水武宁渔业发展有限公司,取得33万亩水域滩涂养殖证书,为实施“以水养鱼,以鱼护水”的大水面清水渔业提供可操作的平台。
2.4 依法组织实施
2015年3月份武宁县出台了《庐山西海(武宁辖区)大水面统一开发养殖实施方案》,12月11日,县国资局委托江西汇丰拍卖公司对江西山水武宁渔业发展有限公司(拥有庐山西海武宁区域33万亩水域的30年养殖经营权)65%的股权进行了公开拍卖,有5家公司报名竞拍,江西省水投生态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1.3亿元购买了上述股权。2016年1月5日该公司与武宁县签订了正式合同,大水面开发开始启动。
3 大水面生态渔业进展情况
经过3年时间的努力,大水面生态养殖工作克服了一系列难题,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渔民全面上岸。除部分在外有稳定收入的渔民外,对剩余410名渔民全部予以聘用,全面收购渔民渔具船只,确保渔民收入稳定。二是水质逐年趋好。在2018年、2019年的全省县界断面水质类别通报中,武宁界牌断面的柘林湖水域水质被评为Ⅰ类,为全省唯一被评为Ⅰ类水质的水域。三是渔业资源更丰。肆意捕捞行为零容忍,湖区鱼类资源得到进一步修复,渔业公司每年向湖区放流鲢鳙等“清水类”鱼苗。
但是,从整体效果来看,投入与产出不成正比、现实与期盼差距较大、短期与长远难以兼顾。长此以往,后期工作将难以为继,前期工作将付诸东流。
4 存在问题
4.1 社会效益较差
一是本地水产品市场供应问题。首先,品种单一。由于公司采取“赶、拦、刺、张”大网捕捞方式,底层鱼特别是武宁本地百姓最喜爱的鳜鱼、鲫鱼等野杂鱼捕捞数量极少,平均每天只有几十斤,无法满足本地市民的需求,市民意见很大,普遍反映大水面开发后“武宁人吃不到武宁鱼”。其次,价格偏高。大水面开发前湖区自然生长的鳙鱼每斤价格只有5~6元,旺季降到4元左右,大水面开发后将鱅鱼价格提高到8~10元甚至更高,本地市民意见很大,认为鱼价高是公司独家经营所为,企业与民争利。三是群体事件、越级上访较多。沿湖乡镇群众多次聚众反映渔民安置及公司大型捕捞方式属禁用网具等问题,其中公安出警70人以上的群体事件就有2次,影响社会稳定。
4.2 生态效益不如预期
由于公司管理不到位,湖区非法垂钓、捕捞和偷鱼的行为明显增多,如在澧溪下坊电站关水后,更是出现大量群众聚集哄抢产卵鱼类现象,不利于鱼类自然产卵和资源养护。
4.3 捕捞方式存在争议
渔业公司目前主要是利用赶、拦、刺、张大网自动网箱和自动抬网捕捞方式,类似于原来湖区禁用的地笼、扳罾等捕捞方式,造成沿湖群众及市民的误解,意见很大,经常上访。
5 问题产生的原因
虽然大水面开发的目的是保护生态,与当前的国家政策相呼应。但是产生诸多问题,客观上有水域面积较大管理难的问题,但更多的还是主观上的原因。主要是政府与公司的股权关系不够清晰。政府不仅是渔业公司的股东,同时政府相关部门也是渔业公司的行政主管部门,存在内部参与和外部监管的双重关系。政府作为股东在公司的权责没有明晰。按照2015年底县政府与江西水投公司签订的《关于庐山西海(武宁辖区)水面养殖合作开发框架协议書》,县政府虽然作为渔业公司的股东,但不能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导致政府作为股东的参与权完全落空。另一方面,政府作为股东没有与公司制定出明晰的权责事项,导致渔业公司有些问题如捕捞方式的争议、市场供应不足等引发群众不满,群众把责任归结于政府,造成群体事件和上访发生。
6 对策分析
要及时改变现状,使得公司朝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康庄大道前行,就必须由政府和公司共同发力,大刀阔斧进行改革,共同将武宁渔业公司发展成省水投公司旗下的响亮名片。
一是找准定位。主要是要厘清政府与公司之间的关系,武宁县政府作为公司股东,要加强对公司财务的监督,要求渔业公司每月向政府职能部门报送财务数据。作为职能部门,要求渔业公司每年在捕捞生产前对捕捞方式和捕捞量、捕捞规格等向渔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部门进行审核把关。二是积极参与。按照公司章程,由政府安排合适的人选作为公司董事和监事,参与和监督公司的正常运营。三是加强监管。一方面是县政府对水域环境进行监管,加大水域环境整治力度,建立更加有效地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湖区非法捕捞、水上浮动设施钓鱼、偷捕等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对公司运营进行监管,要求公司规范销售环节,将销售价格、营业时间、销售数量等进行公示。四是加强沟通。省水投公司与武宁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合作交流,虽然武宁渔业公司是省水投公司众多业务公司中的一个,但作为武宁县政府,武宁最宝贵的财富就是一湖秀水和一片青山,提升本地产品品质、打响武宁水产品品牌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双方要重视这次合作机会,也希望借此平台将双方合作推向更深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