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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贸易业务经营改革创新的案例分析

2020-11-30陈湘明

中国市场 2020年29期
关键词:案例分析上市公司

陈湘明

[摘 要]通过针对审计收入确认要求,结合供职公司贸易业务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和创新贸易经营模式,从主要风控举措、主要合作模式以及后期贸易管理角度出发,重点探讨了贸易全过程和各环节,并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贸易风险防控措施,形成一套风险相对可控的新型贸易模式,以期为我国上市公司贸易业务经营改革创新提供借鉴。

[关键词]上市公司;经营改革;案例分析

[DOI]10.13939/j.cnki.zgsc.2020.29.083

会计事务所对上市公司贸易业务收入全额确认的条件非常苛刻,要求贸易过程中必须持有货权,有货权转移过程,并且承担相应的价格波动、产品质量、存储或运输过程的货物溢损或灭失等风险,这与当前市场上常用的以销定采、锁定价格、直接货转无仓储无运输等贸易模式存在出入,造成上市公司开展的以销定采、锁定价格、直接货转无仓储无运输等安全性较高的贸易项目均无法按全额法确认收入,这也使得上市公司开展贸易业务的难度较其他公司要大得多。另外,审计要求的承担价格波动等风险与经营管理要求的风险可控,两者要求有所差异,在影响风险控制措施有效落实的同时,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贸易业务拓展。

对此,笔者结合供职公司贸易业务实际情况,针对审计收入确认要求,积极探索和创新贸易经营模式,并对贸易全过程和各环节制定了一系列贸易风险防控措施,形成一套风险相对可控的新型贸易模式。

1 主要风控举措

其一,认真甄选合作方。在贸易合作方的选择上非常慎重,当前的合作方主要为具备相应资质的各大国有企业及具有较大经营规模和较强经营实力的民营企业。这些合作方的整体实力均较强,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业务开展过程中的履约风险。其二,充分落实项目前期调查。在与合作方达成合作共识后,能对拟开展的项目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对合作方的资信进行充分调查评估,确保贸易合作方具备开展相关贸易的资质和良好的履约能力,且生产合法合规、经营状况正常。其三,严把立项审批及合同评审关。根据相应制度及流程要求,在对项目的可行性、风险性及盈利性进行全面审核,滤掉风险性较高的项目后,报由审批权限机构对所有贸易项目的立项进行集中审批;同时,所有贸易项目的合同在签订前均要求进行合同评审,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及严谨性。其四,加强货权或资金的控制。在贸易业务开展过程中,均要求尽可能坚持“要么控货,要么控钱”的原则,以确保业务开展过程中自身处于有利地位。其五,抓好过程监督,及时排查和处置风险。贸易形式的复杂化,使得在贸易实施过程中,要求各经办人员需要全面了解和掌握经营动态和经营状况,并及时发现风险隐患,最大限度确保贸易安全。此外,贸易经办人员还可以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对各贸易项目进行履约情况检查,确保项目实操过程安全且合规。

2 主要合作模式

2.1 先货后款采购,先款后货销售

首先,我公司分别与上下游贸易商签订《购销合同》;其次,下游贸易商向我公司提交采购订单,在收到下游贸易商的订单后,我公司再向上游贸易商递交采购订单;最后,上游贸易商自确认我公司递交的采购订单之日起约定期限内将货物运抵我公司指定仓库后,我公司再以银行转账方式先向上游贸易商支付货款,上游贸易商再将订单所列明的全部货物交付我公司并经我公司验收合格后进行货权交割。

2.2 采购及销售环节均先收取履约保证金

第一,采购环节。首先,我公司向上游贸易商递交采购订单时,根据采购订单金额向其支付一定比例的货款作为履约保证金。其次,上游贸易商自确认我公司采购订单之日起约定时间内将货物运抵我公司指定仓库后,我公司再根据采购订单金额剔除履约定金后,以银行转账方式先向上游贸易商支付剩余货款采购相应货物,上游贸易商再将订单列明的全部货物交付我公司并经我公司验收合格后进行货权交割。

第二,销售环节。销售环节实行先款后货,以银行转账方式进行结算。即下游贸易商根据采购订单金额先向我公司支付一定比例的货款作为履约定金,待货物抵达我公司仓库后,下游贸易商在约定期限内根据采购订单金额剔除履约定金后,以银行转账方式先向我公司付清剩余货款后,我公司再与其进行货权交割,由其到我公司指定仓库自提。

3 案例分析

以笔者供职甲公司现有存量业务——快速消费品项目为例:甲公司于2018年7月开始与深圳市B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贸易合作,主要贸易商品为奶粉、依云塑料瓶、剃须刀、电动牙刷、矿泉水及电吹风等快速消费品。

3.1 项目供货链条

深圳市B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上游贸易商—中间贸易商(我公司)—下游贸易商—分销商—终端客户(消费者)。

3.2 项目合作的主要模式

采购环节:首先,我公司向上游贸易商递交采购订单时,根据采购订单金额向其支付30%的货款作为履约定金。其次,上游贸易商自其确认我公司采购订单之日起45天内将货物运抵我公司指定仓库后,我公司再根据采购订单金额剔除履约定金后,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上游贸易商支付剩余的70%货款采购相应货物,上游贸易商再将订单所列明的全部货物交付我公司并经我公司验收合格后进行货权交割。

销售环节:下游贸易商根据采购订单金额先向我公司支付30%的货款作为履约定金,下游贸易商自订单确认之日起60天内根据采购订单金额剔除履约定金后,以银行转账方式先向我公司付清剩余的70%貨款后,我公司再与其进行货权交割,由其到我公司指定仓库自提。

贸易过程中,采购环节在上游贸易商与我公司完成货权交割并明确货权归属后所产生的仓储费由我公司承担;销售环节待我公司将货权交割给下游贸易商后,所产生的货物仓储费、运输费及装卸费等由下游贸易商承担。

4 后期贸易管理

一是进一步加强货权控制,根据审计要求及风险控制需要,将进一步加强贸易业务开展过程中的货权控制,通过委托第三方监管或直接派驻的方式,加强货物监控并完善相关货权转移手续。二是控制资金投入规模。出于对资金安全的考虑,对贸易业务资金投入严格控制,尽可能降低单次资金投入规模。三是强化过程监管和合同管理。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每笔业务进行过程及合同履约情况进行动态跟踪,重点关注产品质量、结算条款、交货方式、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的有效执行。四是规范流程审批,加强基础管理,培养贸易人才。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熟悉贸易类的相关制度流程,规范贸易审批各项材料的收集和编制,强化基础从而提高效率;朝着懂业务、熟流程的目标,业务人员参与贸易操盘全过程,从理论到实践全面提高人才业务技能,从基层到机关搭建人才梯队,储备更多的贸易人才。

5 结论

市场环境下竞争日益激烈,因此,通过贸易业务经营改革创新,成为很多上市公司在日益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谋求公司发展的必然选择。而我国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需要注意的问题还有很多,要想在国际浪潮下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不断努力做好每一步,汲取成败教训,不断完善自我,进而促进我国上市公司在竞争中健康、有序、科学、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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