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高校模拟法庭教学的完善
2020-11-30罗晓霞
罗晓霞
江汉大学文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345
近年来,高校法学专业大量扩招造成了法学教育资源不足、学生实务操作能力较弱,毕业生就业压力大等情况。为满足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发展,提供社会需求的具备较强综合能力的法学专业人才,高校有必要引进模拟法庭教学课程,让学生走出课本,完善法学教学的实践环节。
一、高校开展模拟法庭教学的重要性
(一)顺应司法体制改革
当今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法学教育改革势在必行。模拟法庭的开展有助于法学教育适应司法体制改革,使二者更好地衔接。传统法学教学只注重基本法学知识传授,为适应当下司法体制改革,高校法学教育应该同时注重提升学生法律思维、培养实务操作以及增强司法责任意识,这样才能输出符合社会需求的应用型法学人才。而高校模拟法庭实践教学需要通过学生分配角色,亲自操作来完成整个庭审过程,这个过程不仅巩固法学知识,而且锻炼学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处理实践问题的能力,更重要的是学生组织能力与法律逻辑分析能力得到提升,这无形之中为高校法学教育与司法体制改革的良好衔接打造了一座桥梁。
(二)有利于理论知识与司法实践的对接
首先,模拟法庭作为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课程的设置有助于激发学生的兴趣,让学生自发主动地参与到教学中,培养学生法律实践思维,一定程度上摒弃重理论轻实践的理念;其次,模拟法庭课程的设置与法学理论课程的学习相衔接,对学生理论基础与文本理解能力加以考核,是巩固理论法学教学成果的重要环节。再次,在模拟法庭课程教学中,要求学生打破传统的被动且死记硬背的学习方法,强化自主学习意识,在模拟法庭整个过程中学会分析案件,检索法律文献,搜集并整理相关法律资料,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去解决实际问题。总之,模拟法庭教学不仅让学生学会由所学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的技能,而且学会通过实践课程去巩固理论知识,为今后法学生的良好的职业生涯奠定基础。
(三)促成教学课堂师生交互式模式发展
模拟法庭不是传统的“满堂灌”。在模拟法庭全程进行中,教师的作用已不再是简单的讲解法律概念,规则等法律知识。模拟法庭教学首先就是案例的选择,教师在审核案例的基础上,由学生自主分析并完成整理。这极大地赋予学生可以自主表现的空间,让学生发挥主观能动性,举一反三,灵活地运用法学理论知识。在这个过程中教师以一定的方式引导学生有自己的思考或见解,激发学生自主探究,不断地去创新,引导学生利用所学专业知识去分析并处理实际生活中的疑难问题,充分做到师生互动,教学相长,更好地提高学生的职业实践能力。
二、高校模拟法庭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模拟法庭课程设置存在不足
首先高校基于不同原因引进模拟法庭教学,有的高校将其作为学生兴趣爱好,整个学期下来,参与模拟法庭的是固定的学生;有的鉴于其他高校引入,也设置该课程,但只为“表演”,还有情况由法学院系教师根据自身主观意愿设计的,但并未在教学计划中列明等。这些直接造成模拟法庭课堂教学开展时间、次数、学生轮流次数不固定;学生对授课理论知识重点、难点无法清晰理解与运用;实体法与程序法等知识衔接缺乏连贯性等问题,影响了模拟法庭教学设置的初衷。
(二)模拟法庭教学过程中偏于形式
实际操作中庭审的准备工作贯穿整个诉讼过程,涉及到相关实体法、程序法在内的多种知识运用。然而当下一些高校进行模拟法庭只流于形式,安排学生走过场,案例法律文书等都是“台词模板”,导致在理论授课过程中教师没有计划性、针对性地对模拟法庭中可能产生的问题进行分析,大多数学生也会缺少思考的意识,恶性循环,久而久之就减少了对课程教学方法的优化结合;忽略了让学生应了解司法实践中某些问题的处理方式,以及法庭氛围等诸多的实践知识。
(三)忽视双师型教育观念
该课程对师资要求很高,一则要熟练掌握法学专业知识,二则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能将二者较好地结合,才能在教学过程中尽可能为学生创造环境,给予学生指导,引导学生自身学习、操作,并对其事后分析及纠正。然而许多高校,师资经验不足,法学教师缺少从事法律实践的经历,授课内容局限于教科书,课程内容较陈旧,未能与时俱进地学习先进成果和适应法律职业新变化,导致教学与社会需求不匹配,由此带来的后果便是学生难以学到新知识,后续的学生成绩评价也就带有很大的主观性与随意性。凡此种种,致使模拟法庭课程的整体目标难以实现。因此,模拟法庭课程模式与教学方法改革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三、高校模拟法庭教学的完善建议
(一)优化课程设置
首先明确引进模拟法庭教学模式主要目的是锻炼与培养法学生的实践运用能力,从一开始应树立正确的价值理念;其次,基于模拟法庭课程设置的缺陷,将其纳入到法律教学整体规划中去,制订符合课时计划的教学大纲,设置合理的学分与考核机制,让教师与学生了解其重要性与必要性,使教学大纲规定的理论课程与实验、实训课程相衔接,保证教师授课与学生实践有章可循。再次,完善模拟法庭教学考核评价制度,在一次模拟法庭中,由于角色不同,参与程度不同,应设置合理的学分与考核方式,比如就参赛人员来说,可以设定个人单项分与团队分;就考核项目来说,可以分为两种:法律文书书写与模拟法庭的表现,当然可以考虑到出勤率,发言率,提出问题及回答问题的情况予以综合评定,以确保考核的全面性与合理性,让学生知悉积极参与模拟法庭课程对其今后职业生涯具有重要的影响。
(二)规范模拟法庭运行过程
在进行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时,应规范其运行机制。首先,在模拟法庭开展前期,教师通过裁判文书或实践过程中收集真实案例提供给学生,简要阐述案件事实,引导学生分析思考,让学生进行分组讨论,各抒己见,并多角度分析案例。利用多媒体教学,设计案例分析环节,开放性教学,让每一位学生都有一次上讲台做“老师”的经历,提高学生的积极性,使课堂教学化枯燥为有趣。而在这过程中,教师要对每一个同学进行点评与观点的交流,进一步将学生没有提及的基础知识和需要拓展的知识融入到案例中去讲解,真正做到“寓教于乐”。
其次,在进行模拟法庭教学时,前期让学生熟悉各种法律文书的格式要求,将学生分组,分配庭审角色、正式进入法律人角色,对案例进行分析、规划庭审程序、模拟开庭流程。庭审结束后,教师进行点评,让学生看到自己的优势与不足,最后由每一位同学进行总结分析,包括参加庭审的学生总结,观众总结等。只有这样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合作探究能力才能得到提升,庭审意识和法律人职业素养得到培养和提高。
(三)加强双师型队伍建设
大力加强法学双师型队伍建设是提高法学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社会和教育界的普遍呼声。做到双师型队伍,一方面要求教师具有一定的职业素养与系统的知识储备,且不断地对授课内容更新,让学生不断地接受新知识,以适应法律职业新变化;另一方面要求授课教师具有丰富的实务操作经验,比如聘请律师、法官授课,在授课过程中锻炼学生自主处理案件等方面的能力,重点强调学生“像律师一样思考”的思维能力与方式。高等院校应转变教育理念,重视法学实践,创新双师型法学教师评价机制,采取一些激励政策,鼓励教师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参加法律实务操作,进一步满足学生和社会需求,培养应用型法学人才!
四、结语
模拟法庭作为一门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基础性实训课程进入了几乎中国所有的法学院内。对于现今理论脱离实践的法学教学课堂,模拟法庭就像是一座桥梁,对培养应用型法学人才的法学教育模式的发展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我们应明确模拟法庭在高校教学中的重要性,找准其定位,面对其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缺陷,找到应对措施,力求其能有效地成为法学教学的创新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