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背景下民营企业刑事法律风险实证分析与规制
2020-11-30高艳清
高艳清
辽宁六合律师事务所,辽宁 沈阳 110000
一、问题透析——民营企业遭遇刑事风险原因剖析
“民营企业家不是在监狱,就是在去监狱的路上”,这是流传在企业家圈内的一句玩笑话。民营企业犯罪率较高有多方面的原因:
(一)民营企业刑事法律风险外部因素
1.经济管控模式下刑民法律界限模糊
虽然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强调严格区分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不能用刑事手段插手民间经济纠纷,保护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但探寻我国以往司法实践中处理涉及企业的商事案件,往往带有民事纠纷刑事化的倾向。刑法规定了大量的罪名来保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等法益,虽然在市场经济下存在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合资企业、民营企业等多种商事主体,但是这些主体的地位实质上是不平等的,国有企业有国家作为后备保障,为了吸引外资对于外资企业、合资企业等都会有政策上的扶持和经济手段上的帮助,而民营企业既没有“国有”背景,又没有政策和经济上的优势,很多民营企业成为了刑事法律规制的主要对象。
2.行政权在民营企业经营中干预过多
民营企业的发展在拉动地区经济发展,带动劳动力市场,提供就业岗位等多方面都起着非同小可的作用,所以部分的政府机关将民营企业看作“肥肉”。为了能够让民营企业在政绩创造的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部分借以利用行政权指导民营企业的名义,对民营企业的经营管理过分干预,导致民营企业违法式、超负荷发展,更有甚者将行政权对民营企业的监管常态化。
3.民营企业竞争地位低生存环境严峻
民营企业的发展相比较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来说,在竞争上处于弱势地位,在同等情况下想要得到资源和政策的支持存在困难,融资难、融资贵逐渐成为民营企业发展路上的一座不可逾越的大山。再加上当今市场背景下,人口老龄化的加剧,人工成本的提高,很多民营企业在维持企业生存的边缘苦苦支撑。
(二)民营企业刑事法律风险内部因素
1.民营企业管理制度漏洞
公司法修改后,“0元开公司”的时代已经成为可能。门槛的降低有利于搞活民营经济发展活力,但有些民营企业的内部建设无法紧随现代企业制度发展步伐。首先,诸多民营企业不存在专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专业的公司制管理模式,缺乏有效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甚至很多民营企业都是家族企业,实际经营者或实际控制人一人独大。其次,缺乏严格的法人财产制度,财务审批不严格,个人财产和企业财产混同,企业财产处理随意性较大,缺乏合理合法避税常识和专业管理人员,导致很多挪用资金、职务侵占、偷税漏税等案件的发生。另外,缺乏相应的融资管理团队,面对日益严峻的资金回笼趋势,很多民营企业为了能够在市场中生存将原本正当融资行为走向了非法集资的道路。
2.法律意识淡薄风险防范能力差
民营企业家往往只看重经济效益,认为凭借多年的“经商经验”完全可以避免刑事法律风险,忽视对于刑事法律风险的防范,在无知者无畏的情况下商事经营行为屡屡在刑事法律风险的边缘试探与游走。同时,民营企业也不注重培养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忽略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管理,对易诱发犯罪的岗位的聘用不够警惕。另外,很多民营企业并没有设置专业的法律顾问团队,有的虽然有法律顾问,但是都是把控合同、侵权等纠纷的民事法律顾问,缺乏对于企业刑事风险把控的专业法律人员,一旦企业涉及刑事犯罪,那么将对企业造成无法逆转的毁灭性灾难。
二、风险规制——优化民营企业刑事法律营商环境路径设计
(一)民营企业刑事法律风险外部因素规制路径
1.严格涉及刑民交叉的司法行为,落实罪刑法定原则
刑事处罚是对社会利益及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极大损害的终极处罚措施,是不可逆的最后举措。尤其在扫黑除恶的背景下,国家更要加强对于我国民营企业营商环境的保护,不能为了扫黑而“扫黑”。要加大对于民营企业的产权和财产保护,严格区分刑事犯罪与行政违法之间的界限,严格界定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的入罪条件,坚决杜绝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要严格遵从“罪刑法定”、“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法律原则,禁止“刑法理念”优先。同时,要严格司法执法行为,对于涉及民营企业的刑事犯罪案件,要注重全方位的调查,在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2.规范行政权运行,改善民营企业制度环境
良好的制度和政策环境是有效降低民营企业犯罪率的根本性措施。一方面,要严格限制行政权对于民营企业的过分指导和干预,给予民营企业独立的自主经营权。另一方面,在政策上要加大对于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简化相关行政审批手续,便捷民营企业的经营。继续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为企业尤其是非公企业创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同时,具体到市场准入、税收融资、审批监管等实际操作领域,减少“重公轻私”的资源配置倾向。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保护力度,也要加大对相关权力部门的监督和制约,保障决策的公开透明。给予民营企业更多的政策“红利”,在一定程度上给民营企业“松绑”,让其能够在市场经济中轻装上阵,为市场经济贡献力量。
(二)民营企业刑事法律风险内部因素规制路径
1.构建科学的管理模式
构建科学的管理模式对于有效预防和减少民营企业刑事犯罪具有极大的作用。首先,应当加强民营企业内部的流程管理,严格落实财务审批制度,清晰界定企业财产和个人财产的界限,避免出现财产混同的现象。严格落实董监高三会的权力制约机制和决策机制,避免“独言堂”现象的出现。其次,重视民营企业内部的反腐工作,成立专门的监察和纪检部门,积极做好商业贿赂等案件的预防工作。同时,在民营企业进行融资和避税等方面,聘用专门的管理人才,重视融资过程中法律风险的防控与审查,避免民事和刑事法律风险爆发对于民营企业的打击。采用合理合法的避税方案,而不要走向偷税逃税的另一极端,提升税务稽查风险的预控水平。最后,还要建立专门的法律顾问部门,在企业制定经营方案或者重大决策时,咨询相关法律顾问的意见,在前期进行民事和刑事风险的预估和判断,守好民营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第一道闸门。
2.增强民营企业法律意识,尊重规则和秩序
随着我国法制的不断健全,民营企业在法律素养和法律知识方面重视程度严重不足,很多民营企业抱有极大的侥幸心理,认为法不责众,很多越界的商事行为都成为了行业的惯例。当企业真的遇到了法律问题,首先想到的也并不是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而是通过其他违法途径寻求解决方案。另外,民营企业极度重视利润的同时,往往也忽视了对于企业内部相关部门负责人法律意识的重视,一味地追求各部门的业绩,只注重结果忽视过程的合法性。所以民营企业应当加强对于法律知识的学习和重视,定期组织法律知识的培训,尤其是要树立在经营过程中刑事法律风险的防范意识,尊重法律尊重规则和秩序,端正思想,才能防范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