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基层纪检监察人员履行职责存在的困难及应对策略
2020-11-30李豪
李 豪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 宁波 315000
在新时期背景下,我国国有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处于又好又快水平,做好基层纪检监察队伍的建设是保证我国国企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反腐败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这也是我国国企在市场上站稳脚跟,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根本。
一、国企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在开展各项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困难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有企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监察工作时,都将严格指导方针落实于工作中,相关工作人员切实履行职责、聚焦于监督工作,并在工作实践中获得了明显的成效。与此同时,在外界因素、工作人员因素、体制因素等条件的影响下,部分国有企业基层纪检监察人员在开展监察工作中尚存在一定的困难与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同级之间监督困难
在工作实践中,虽然具备完善的规章制度,但长期以来,同一层级的党政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往往会碍于同事情面,尚未将同级的监督职责发挥至最大。除此之外,部分国企的干部领导认为企业在运行时应当以生产经营和盈利为主要工作,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开展各项党内监督工作时往往流于形式,很多干部领导在接受监督时往往敷衍了事,存在不同程度的形式主义,虽然将企业内部的接受监督工作做的较足,但在思想上并没有认识到位,依旧存在部分规避监督、不配合监督的行为,这就导致基层纪检监察人员在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时存在难度。
(二)机制到位执行缺位
我国在严格治党的背景下设置了较多的监督机制和预防机制,这些制度体系对于开展监督工作来说极为重要,也给监察工作提供了机制保障和工作指导。在基层实践中,我国部分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缺乏相应的意识,导致即使有制度也没有按照制度开展,制度的落实存在形式主义。一方面,相关机制数量越多,如果执行人员对机制学习和掌握不到位,监督人员在各项工作开展中就很难做到精准施策,对执行过程和执行结果的实效性会造成很大的影响。另一方面,部分制度在制定时,部分基层工作监督工作人员往往会直接借鉴上级工作人员的工作制度,套用于自己的日常监管工作中,这样不仅无法满足基层国有企业的经营实际状况,也会导致监督工作之间的连贯性较差,监管工作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较为明显的纰漏。在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日常的监督活动时,难度也在随之增大,虽然相关作风规定以及制度设置获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国企党员干部数量众多,在制度贯彻执行中难免会做到全员到位,部分受监督工作人员对于相关规定和制度学习领悟不到位、不精准、不深入、不全面,参与积极性较低,这不可避免地会造成部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缺乏正确的引导,降低工作实效。
(三)“四风”根治难
当前,部分国企经营工作人员在开展各项企业运营活动时,为了保证经济效益不惜铤而走险,通过一些不当的经营手段以期完成任务指标,就有可能触及到国企基层的党风廉政工作。国企基层党员干部在开展日常的经营活动时,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形成自我约束,但依旧无法确保全员都能认真落实中央的8项规定和作风规定。仍存在部分人员没有将思想约束形成自我的行为约束,在面对各种诱惑时也难以拒绝,表面上遵守作风纪律规定,但在私底下没有做到以身作则,对于相关工作人员的作风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目前的市场调研和管理监督中发现“一阵风”、“找靠山”这类错误思想意识依然在部分国有企业的少数人员思想中潜伏,这对于我国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四风”的根治工作造成了极大的困扰与危害。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以及信息社会的不断发展,各项监督渠道也呈现出多样化,多元性的特点,对原有的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例如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电子礼品卡、快递送礼等新型的行贿途径层出不穷,给国企作风监督工作带来了新的困难,基层纪检工作人员在开展检查工作时,如果不能行之有效地应对与处置这类新型行贿方式与渠道,就无法将全面严格治党方针落实到我国国有企业的运行中。
(四)缺乏主业意识
我国在进行国企基层纪检监察队伍的建设时,部分相关工作人员片面错误的认为基层的工作量较小,对本职工作认识不全面,认为基层工作不受重视,也无足轻重,从思想意识和工作行动中都存在一定的自我放松问题,这也就会导致基层纪检工作人员无法将饱满的精力投入到本职工作当中,使得国企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开展不畅、不力。同时,部分国企基层纪检监察队伍的质量建设也要加强,仍有小部分人员认为进入监察部门就等于领到了一个铁饭碗,只要工作中不犯错误就能够保持稳定的生活和良好的收入,这种状况极大的影响了我国纪检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导致纪检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提升。
(五)缺乏监督力度
在工作实践中,部分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在开展各项工作时,力度较弱,没有将真正的监管工作落到实处,不敢在工作中“唱黑脸”;这种工作状态和效能不仅无法实现有效的纪律监察,还会引发很多不良后果,很难在后续工作中树立应有的权威性,给工作的开展埋下不良隐患。这种缺乏监督力度的行为,不仅对自己的工作职责不负责任,对于我党的廉政作风建设也是一种不负责任的状况,会导致国企基层纪检检查工作难以树立威信,开展推进工作不力。
二、履行监督职责的对策方向
(一)工作人员需要对监督职责进行有效认知
我国的基层纪检工作人员需要明确自身的监督职责,在开展各项工作时,一个监督班子内需要建立统一的思想认知,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这样才能保证监督工作顺利进行。在我国国有企业内部,不同级别的纪检监察干部需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以及习近平新时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如心如脑、言行合一、尽职尽责等优秀品质发挥到工作中,再开展监督工作时,应当自觉克服好人主义思想,使自身的监督责任感得到增强,意识到监督工作,对于我国经济发展和国企稳定运行的关键,使监督人员在工作中感受到自身的使命感。
(二)落实“两个责任”
在基层实践中,监管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进基层监督工作的进行,具体而言还需要因地制宜,根据不同的国企工作环境和部门设置相应的监管制度,这样才能保证监管效率。在进行制度的建设时,需要根据我国不同的国企运行状况设置相应的制度,一方面来说采取多种措施合理运行制度,另一方面需要保证制度在运行时具有一定的刚性,避免出现走形式的情况。所以纪检监督团队需要将考核和问责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手段,通过这种方式推进两个责任的有效落实,故而在国企内部需要健全相应的考核制度,将考核制度与安全生产和稳定经营作为平等的考核方向。在开展各项工作中,需要对相关的领导人员进行强化考核和追责,使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拓宽职工群众监督渠道的方式来使一线工作人员参与到监管活动中来。对于各种违反制度和规定的人和事严厉查处,通过这种方式,能够使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制度和行为准则,有效抑制不良作风事件的发生。
(三)监督执纪工作的新举措
在进行监督时,各项推进监督方式应当灵活转变,将监督工作与被监督工作相互统一,一方面来说,纪检监察人员需要做好人员监督工作,另一方面还需要时刻保持被监督的状态,在工作中以身作则,强化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这样能够建立起牢固的廉洁自律防线,自觉接受党内和群众的监督,这样能够建立一个作风优良的纪检监督团队,使一线职工满意。
三、结语
总之,新的形势下,在开展我国国企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时,国企基层纪检监察人员需要重新分析和研判工作中可能出现和遇到的新问题,新现象,通过加强自身业务素质能力与水平,有能力高效率的完成任务。同时,明确新时期纪检队伍的监督职责,了解企业的运行状况,从实际出发,保证各项规章制度都能够依照党的领导顺利落实。通过合理的纪检监督工作,能够使我国的国有企业发展更为迅速,保证发展的可持续性,使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