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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视野下的大学生实习期间权益保障机制研究*

2020-11-30蒋晓琳

法制博览 2020年27期
关键词:劳动法合法权益实习生

蒋晓琳

湖南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湖南 衡阳 421001

我国在校大学生在校实习期间与相关实习工作单位的法律纠纷与利益冲突时有发生,大学生的人身合法权益易于遭受严重侵害的法律问题日益突出。为此,本文从当前大学生在校实习的权益保护现状入手,分析造成在校大学生实习期合法权益安全受到侵害的主要内在原因,并提出维护在校大学生实习期自身个人合法权益的具体对策与建议,以期不断增强大学生自我权益保护意识,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

一、大学生实习期间法律权益保护现状

(一)国家层面立法不足

2016年4月,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制定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该规定只对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学生的实习组织、实习管理、实习考核、安全职责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但该规定仅仅只针对中等和高等职业院校,而不适用普通非职高校大学生的实习,在适应范围上略显不够。从我国目前的立法层面上来看,尚没有单独保障普通高校实习大学生权益的立法,在《民法总则》、《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均只有对普通劳动者的权益有相关规定,没有针对大学生这一特殊的群体。而实践中大学生在实习中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事例屡有发生,须在国家层面加强保护大学生实习期间合法权益的立法。

(二)劳动合同或实习协议不完善

对于大学生在实习阶段,是否应当与实习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一点上,相关的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不像《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局面劳动合同。所以很多用人单位选择在实习阶段都不与学生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目的是用人单位利用不签书面的协议来规避自己的责任,这样就致使大学生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后,由于证据的缺失,导致权益得不到及时的救济。

(三)劳动安全无保障,救济途径不明确

大学生在实习期间,都伴有一定风险,实习单位基本上没有提供职业安全培训,也没有提供医疗服务设施,为实习生购买意外保险的更是少数。由于大学生是“实习生”的身份,导致用人单位无法给实习生购五险一金,在大学生实习期间如发生工伤、患病等情况时,合法权益都不能得充分的保障。

二、大学生实习期间劳动关系的法律论证

(一)大学生实习期间的“身份定位”

在实习工作过程中,实习生的工作身份不仅仅只是局限于在校学生,同时与其他实习工作单位必须具有同等劳动者的关系,实习生既要同时服从实习学校的组织管理又要同时服从其他实习工作单位的组织管理。明确毕业大学生在校实习期间的合法身份,才真正能够有效率地保障在校实习生的切身合法权益。

(二)大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

对于在校实习生与其工作单位之间是否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学界仍然存在很多不同意的观点,但普遍认为:在校实习学生与工作单位通过签订实习协议,因此具有一定的劳动关系。

三、大学生实习期间权益受到侵害的原因分析

(一)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我国尚未完全建立统一起完善的普通大学生在校实习就业管理制度及社会保障机制,对在校实习生的合法身份证明性质根本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对其合法权利义务也没有能够作系统的明确阐述,法律不足够健全也已成为直接导致在校实习生合法权益遭到受损和侵害重要的一个客观原因。目前我国劳动法并未将相关实习生聘用规定纳入到全体劳动者的聘用范围内,实习生与其他实习工作单位的劳动关系不一定属于我国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二)高校和政府有关部门监管缺失

在校大学生实习的过程中,学校及其政府部门应该依法应当承担对一名在校大学生的实习进行监督检查义务,为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保障。但是高校和政府有关部门对实习生的监督往往流于形式,导致大学生实习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如:不和实习生签订相应的实习协议或劳动合同,并且故意压低劳动报酬。

(三)大学生权益自我保护意识不强

首先,法律意识淡薄,这是可能导致部分大学生在校实习期间合法权益安全受到重大侵害的重要组成原因。大多数高校学生对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太充分了解,未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实习协议或劳动合同。其次,我国大学生普遍缺乏维权法律意识,由于大学生在从事实习工作过程中长期处于社会弱势群体地位,在自身权益遭到受损时对自己的实习工作单位和所在学校的法律过错责任难以进行举证,很难有效地通过运用各种法律武器予以维护自身的真实合法权益。

四、构建大学生实习期间权益保障和救济机制

(一)确定相关法律适用范围

鉴于我国《劳动法》并没有将大学生群体排除在其适用范围之外,只是没有明确规定劳动法也适用大学生实习这一行为,因此可以通过完善司法解释的方法来规范法律适用,规定大学生实习可以受到《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调整,维护大学生实习的合法身份,让大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时也可以在相关法律中规定,用人单位接受大学生实习时必须与大学生签订实习协议,否则用人单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推行实习协议制度

用人单位与大学生应当签订实习协议,规定双方具体权益,保障实习的有序进行。学生与单位之间签订实习协议是法律的要求,当他们之间出现纠纷时可以依照协议的规定高效解决问题。在制作实习协议方面,政府应制定统一的实习协议供各单位参考使用,学校也要参与其中做好监管审批,最好是学校、用人单位和实习学生的一个三方协议。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也应当为在校大学生的实习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实施大学生实习保险制度

教育部等多个国家有关五部委再次联合正式发布通知下发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其中第34条明确规定,推动各地尽快建立完善职业院校学生参加在校就业实习学生就业培训强制保险基金管理制度,职业培训机构学校和职业学生参加实习就业培训工作单位每年至少应为在校就业实习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进行终身就业投保一份职业学生实习培训学生职业责任保险。实习前购买高校学生保险应当为基本实习高校学生自身保险购买基本保险实习学生职业安全责任险或基本实习学生人身意外事故伤害险等意外险。

(四)完善大学生实习权益的救济途径

为保障大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各项权益,我国要完善立法和司法救济制度。一是将大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的各种实习纠纷纳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习生有权依照三方实习协议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诉投诉得到及时处理,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二是建立调解制度。由第三方参与到大学实习生与用人单位及其他主体的纠纷中,发挥调解简洁高效的特征,及时解决大学生实习期间遇到的普通侵权纠纷,为其排忧。三是诉讼方面适应简易程序。诉讼费用的承担、举证责任等方面都向大学实习价生倾斜,减轻他们在诉讼维权时的经济负担与心理负担。四是扩大社会保险的适应范围。扩大“五险一金”覆盖范围,这样大学生在实习期间如发生工伤等事故时能得很好的救助,不致因缺钱而面临生命危险。

五、结束语

我国必须尽快建立一个保护大学生实习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使大学生实习有法可依,保证大学生的正常实习与身心健康。我国高校和企业也应积极帮助高校大学生实习,维护大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各项合法权益。同时,我国高校和企业应继续为大学生就业实习或者就业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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