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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事即理,以程解程
——《周易程氏传译注》评介

2020-11-30范云飞

哲学评论 2020年2期
关键词:程颐义理易学

范云飞

武大国学院在本科教学中非常重视经学原典导读,《周易导读》课程由孙劲松教授授课,多年来一直选用《周易程氏传》(以下简称为《易传》)为主要参考教材。笔者和何瑞麟是2010 级本科生,通过对《易传》的学习,快速理解程颐从卦爻象到卦爻辞,从卦爻辞再到儒家义理、经世致用的逻辑推演过程,把握儒家义理易学的脉络。为了能够让国学专业的大学生及广大传统文化爱好者更清晰地理解程颐《易传》的思想精髓,由孙劲松教授拟定写作框架和总序,指导笔者与何瑞麟在读本科期间就开始从事《周易程氏传译注》的编写工作,历时数年,于2018年在商务印书馆出版,该书是武汉大学国学院珞珈国学教材丛书之一。

程颐《易传》是宋代义理易学的代表著作,但相比于它在易学史上的重要地位,它所获得的关注和研究远远不够。在基本资料的整理方面,目前有王孝鱼精审的点校本;[1][宋]程颢、程颐:《二程集》下册,王孝鱼点校,中华书局,1981年;另有[宋]程颐:《周易程氏传》,王孝鱼点校,中华书局,2011年。此外,还有梁韦弦的导读本,[2]梁韦弦:《〈程氏易传〉导读》,齐鲁书社,2003年。以及王鹤鸣、殷子和的整理本,[3][宋]程颐:《周易程氏传》,王鹤鸣、殷子和整理,九州出版社,2010年。这两种为简体横排的普及版本。杨军、王成玉的白话翻译本也是一种普及本。[4]杨军、王成玉译:《程颐讲周易——白话〈伊川易传〉》,长春出版社,2010年。注评本除了这本《译注》之外,仅见黄忠天一种。[5]黄忠天:《周易程传注评》,台湾高雄复文图书出版社,2007年。至于研究性的专著,则有胡自逢、姜海军、唐纪宇、肖梦夏等人之书,姜、唐、肖三氏皆以程颐的经学解释学与哲学、理学思想为主。[6]胡自逢:《程伊川易学述评》,文史哲出版社,1995年;姜海军:《程颐〈易〉学思想研究——思想史视野下的经学诠释》,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唐纪宇:《程颐〈周易程氏传〉研究》,人民出版社,2016年;肖梦夏:《“体用一源,显微无间”程伊川的理一本思想研究——以〈程氏易传〉为中心》,四川大学出版社,2017年。目前所见关于程氏《易传》诸书,呈现两极分化的状态,一极专业研究,另一极社会普及。在专业研究领域,学者往往从哲学角度切入,对程颐的易学、哲学、理学体系作了各种角度的阐发,但对于《易传》援引史事、参证经史、切近人事的特点,则措意较少。专业研究与社会普及之间壁垒颇坚,缺少有效的对话。立足于程传本身,出入于专业、普及,仍是有待开展的工作。故此,对于易学史上这样一部经典著作,还有很多基础工作要做,这就愈发显得《译注》一书存在的必要性。[7]关于学界对程氏《易传》的研究概况,可参看姜海军:《程颐易学研究成果综述》,《程颐〈易〉学思想研究——思想史视野下的经学诠释》,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6—11 页;以及郝苏彤:《〈周易程氏传〉研究的回顾与展望》,《衡水学院学报》,2017年第2 期,第102—114 页,该文从易学内涵、理学思想、思想比较、文献考证、学术地位这五个方面对相关研究作了详尽介绍。

另外,有必要简单说明一下该书的内容、体例。全书包括程颐所作《易传序》《易序》《上下篇义》及《易传》,《易传》为该书主体部分,分为上经三十四卦、下经三十卦。每一卦都包括原文、注释、白话翻译、经史合参四个环节。注释参考自王弼以来的诸家《易》注,力求简要精当、言必有据,但最终折衷于程颐《易传》自身对《周易》经传的解读;白话翻译包括《周易》经传与程氏《易传》两部分,也同样探程氏之本意而译之;经史合参则引申程氏《易传》以史证经的解经方法,为每一卦每一爻皆寻得相应的史事以为参证。[1]关于该书的内容与体例,可参看[宋]程颐:《周易程氏传译注》上册《导读》,孙劲松、范云飞、何瑞麟译注,商务印书馆,2018年,第25—26 页。

作为介于专业与普及之间、面向大学生及爱好者的程《传》读本,该书有两个最为突出的特色:第一,充分发挥程颐《易传》体用一源、经世致用的特色,强调其体(也就是“理”)用(也就是“事”)不分、即事即理的特点;第二,广泛根据程颐的生平、语录、著述来解读其《易传》,尤其沿循程颐本身的思路补充史证,扩充“经史合参”。该书尽量还原程氏一家之法,避免今人的先入之见,为读者提供一个符合程氏本意且方便阅读的版本,本文总结为“以程解程”。下面分别叙述。

一、即事即理 经世致用

程颐《易传》的宗旨与精神为“体用一源,显微无间”,即体即用,即事即理,尤其注重经世致用的社会人事,而不为空谈无用之学。孔子曰:“我欲托之空言,不如载之行事之深切著明也。”[2][汉]赵岐注,[宋]邢昺疏:《孟子注疏·题辞解》,[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影印清嘉庆刊本,2009年,第5791 页。载之行事,切近平实,这是中国经学的传统。古今学者对程《传》的这项特点多有体认,比如顾炎武就盛赞曰:“昔之说《易》者,无虑数千百家,……然未见有过于程《传》者。……下而至于《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行事,秦、汉以下史书百代存亡之迹,有一不该于《易》者乎?”[3][清]顾炎武:《顾亭林诗文集》,华忱之点校,中华书局,1983年,第42—43 页。顾氏之所以认为程《传》超越群书,就是因为《易》涵括古今万事,而程颐又能以《易》解古今万事之理。全祖望认为杨万里《诚斋易传》“以史事证经学,尤为洞邃”,而杨氏又对程氏亦步亦趋,所以“当以伊川为正脉,诚斋为小宗”,以程、杨二氏能以史事明《易》而得其垂青。[1][清]黄宗羲原撰,[清]全祖望补修:《宋元学案》卷四十四《赵张诸儒学案》引全祖望《跋杨诚斋易传》,陈金生、梁运华点校,中华书局,1986年,第1433 页。李光地比较程《传》与朱熹《周易本义》,认为“程子所说,皆修齐治平之道,平易精实,有补学者”,因平实之理已被程子说得透彻,故朱子《本义》转而偏于占筮。[2][清]李光地:《康熙御纂周易折中》,刘大钧整理,巴蜀书社,2013年,第2 页。当今学者中,刘乐恒对程《传》的切近人事之理(主要体现为政治思想)作了精要总结,他把程颐《易传》政治思想析为三端:就“治体”来说,集中于“中”与“正”的关系;就“治法”来说,集中于“仁”与“公”的关系;就“治者”来说,集中于“德”与“位”的关系。其中“中”“仁”“德”为体,“正”“公”“位”为用,两方面互动交养,体用一源。[3]刘乐恒:《〈程氏易传〉论道与政》,《政治思想史》2014年第4 期,第12—27 页。刘乐恒之论,可作为进入程《传》人事之理的钥匙。

我们在撰作《译注》的过程中,时时留心于程《传》之体与用、理与事的关系,并尽量还原程颐自己的《易》学体用理论体系,呈现程颐的辞、象、理、事的逻辑结构。这种逻辑结构概述如下:

中国传统《易》学一般可分为象数、义理二类,程颐《易传》则是义理《易》学的代表性著作。其实“象数”“义理”二名亦有可商,象数派并非全无义理,义理派亦不可离象、数而空言其理。“象数”“义理”二名虽非至当,然亦能揭举两派之要,学者约定俗成,遂相沿不改。象数、义理二派的本质区别,并不在于是否专言象数或专言义理,而在于从《易》之辞、象,到卦之占、验,乃至天地自然之理,是否需要象数运算。主于象数运算者,可以谓之象数派;不主运算而从辞、象、人事体认义理者,则可谓之义理派。[4]关于“象数”和“义理”,程颐说:“来书云‘易之义本起于数’,谓义起于数则非也。有理而后有象,有象而后有数。《易》因象以明理,由象以知数,得其义则象数在其中矣。必欲穷象之隐微,尽数之毫忽,乃寻流逐末,术家之所尚,非儒者之所务也,管辂、郭璞之学是也。”又说:“理无形也,故因象以明理。理见乎辞矣,则可由辞以观象。故曰‘得其义则象数在其中矣’。”(《二程集》,第271 页。)程颐反对“义起于数”的说法,不重视《周易》之“数”,而重视其“象”与“辞”,由辞以观象,由象以明理,而不是由数以推理,此可见象数派、义理派的本质区别。《周易程氏传译注》一书的主要目的,就是要阐明程颐从卦爻象、卦爻辞到儒家义理乃至社会万象、古今万事的逻辑推演过程,以便初学者能尽快进入义理《易》学之门。

程颐《易传》主于义理,然其所以言义理之法,却不离辞与象。辞、象、理三者,于程氏《易传》之中,如鼎之三足,相须为用。《系辞》说:“《易》有圣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辞,以动者尚其变,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于此四者之中,程颐更重辞、象。可以说,辞、象为《易》之体,变、占为《易》之用。推辞观象,则天地之变、万物之占,乃至一切天道人事之理,皆可得矣。既守其体,自能得其变。故程颐于《易传序》中特申辞、象二者的重要性:“得于辞,不达其意者有矣;未有不得于辞而能通其意者也。至微者理也,至著者象也。体用一源,显微无间。观会通以行其典礼,则辞无所不备。”[1]《周易程氏传译注》,第27 页。《易》之理甚为隐微,卦、爻之象则甚为鲜明,而所以解明卦、爻之象的含义,正在于卦、爻之辞。所以归根结底,程颐所要阐释的,还是落实到“辞”上。故程颐说:“予所传者辞也,由辞以得其意,则存乎人焉。”[2]《周易程氏传译注》,第27 页。就这样,由辞以明象,由象以观理,这正是程颐《易传》的核心方法,也是我们的《译注》所要着力阐发的一条理路。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程颐所谓之“理”,并非仅指玄远的天道,更是切近的人事。故其《易传序》中说:“故善学者,求言必自近。”[3]《周易程氏传译注》,第27 页。所谓“近”,就是人事,故曰:“夫卦者事也,爻者事之时也。分三而又两之,足以包括众理,引而申之,触类而长之,天下之能事毕矣。”[4]《周易程氏传译注》,第107 页。既明卦之事、爻之时,则人间万事之理,尽于一部《周易》之中。最终则是“观会通以行其典礼,则辞无所不备”,此句乃化用自《系辞》:“圣人有以见天下之动,而观其会通,以行其典礼,系辞焉以断其吉凶,是故谓之爻。”所谓“典礼”,即正式施行之礼。然而中国古代之所谓“礼”,非仅就周旋揖让之仪节而言,一切体国经野之大经大法、典章制度,皆可谓之“典礼”。故《周礼》六官,天下之事、国家之制尽在其中。程颐这部《易传》是要借《周易》之辞、象,以明人事、历史的各种规律,总结其普遍模式,进而会通以观“典礼”,要为万世立法。即事即理,即人即天,体用一源,显微无间,这正是程颐《易传》的精神所在。

既明乎此,则读程颐《易传》,就不能只拘泥于卦爻之辞、象,或只求抽象之义理,更要观其会通,把辞、象跟人事结合起来,以求得一种“经世致用”之学。程颐在语录中曾说过要把《易》之道理跟人事结合起来,求其实用:“看《易》,且要知时。凡六爻,人人有用。圣人自有圣人用,贤人自有贤人用,众人自有众人用,学者自有学者用;君有君用,臣有臣用,无所不通。”[1]《二程集》,第249 页。在程颐看来,《周易》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无一不是人事,所谓圣人、贤人、众人、学者的出处进退之道,所谓君臣之伦,尽在其中。这就是天道与人事相参、经与史相参的理论基础。

二、经史合参 以程解程

既然程颐《易传》以“体用一源”“即事即理”为主要特点,那么从天理推致人事、从经推致史,就是逻辑上的必然,也是义理上的应然,更是程《传》的实然。体用交养,经史合参,也就成了我们《译注》的题中应有之义。

实际上,程颐《易传》援史证《易》的特点,已颇得学者注意。《四库全书总目》把古今解《易》之书分为“两派六宗”,胡瑗、程颐为义理派儒理宗的代表,李光《读易详说》、杨万里《诚斋易传》为义理派史事宗的代表。[2][清]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卷一《经部一·易类一》,中华书局,1965年,第1 页。而程颐《易传》其实已多援用史事以阐明《易》理,对李、杨多有启发。张善文认为宋代“援史证《易》”之派远接《十翼》,直接渊源于程颐。李、杨二人以“称引史事,参论《易》理”“泛抒史论,阐发《易》理”“影射现实,衍申《易》理”为主要特点,是宋代儒家义理《易》学的分支之一。[3]张善文:《宋代〈易〉学中的“援史证易”派》,《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2年第3 期,第40—47 页。黄忠天上承《四库全书总目》之分类,对所谓“史事宗”易学研究最为充分,他认为史事易由宋代的三李一杨(李光、李杞、李中正、杨万里)开宗奠基,历宋、元、明流传不绝,至清代极盛。[1]黄忠天:《史事宗易学研究方法析论》,《周易研究》2007年第5 期,第39—52 页。至于程颐《易传》,黄忠天认为其远宗王弼,近承胡瑗,下启李光、杨万里,其思想基础即“体用一源”“事理一致”,以义理为体,以人事为用,故特重史事、人事。[2]黄忠天:《〈伊川易传〉对宋代史事派易学之影响》,《高雄师大学报》2004年第16期,第201—218 页。姜海军总结程颐的易学解释学方法,其一为以史实说解《周易》的“以史证易”方式,体现了以人事说经的义理派易学的特征,是重人事易学观的表现。[3]姜海军:《程颐的易学解释学探研》,《洛阳大学学报》2007年第3 期,第50—55 页。还有不少研究关注宋代史事易学的代表杨万里。张文修认为杨氏《诚斋易传》把史例纳入易学逻辑中,缔造了一个完整的儒家意义世界。[4]张文修:《〈诚斋易传〉的历史与意义的世界——杨万里易学思想研究》,《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5 期,第18—24、29 页。曾华东认为《诚斋易传》充分彰显了理学的“明体达用”功能,形成了一种新的易学范型。[5]曾华东:《以史证易与诚斋易学》,《周易研究》2011年第6 期,第84—89 页。另外,王长红从洪迈《容斋随笔》中也发现了史易互证的解易特色,包括以历史事实历史人物解易、以典章制度阐易、以史阐发处世之道等。[6]王长红:《洪迈以史学为基础的解易理路发微》,《人文杂志》2016年第10 期,第7—13 页。除此之外,有学者着重从易学之阴阳变化与史学之治乱兴衰的角度研究两者的关系(所谓“以易解史”),与我们所谓“以史证易”“经史合参”不同,在此不赘。[7]吴怀祺:《易学与中国史学》,《南开学报》1997年第6 期,第1—8 页;吴怀祺:《易学与史学》,中国书店,2003年;续晓琼:《略论宋代易学与史学之关系》,《历史文献研究》2017年第2 期,第119—126 页。

抽象的天理需借助具体的人事而得以彰显,这是程颐“经史合参”的本质原因。我们撰作《译注》,除了客观地阐明程颐之本意,还要引申发挥程《传》的精神,进一步完善经史合参体系,为每一卦每一爻寻得恰当的史例,以佐证程《传》之意。而进行这一工作的前提,就是充分把握程颐解经的义例,否则难免妄作之讥。简而言之,就是要“以程解程”。

程颐解《易》,于《乾》卦中已经发凡起例,确立了“经史合参”的方法。今略论之,《乾》之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程颐曰:“以圣人言之,舜之田渔时也。”九三,“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程颐以为“舜之玄德升闻时也”。九四,“或跃在渊”,程颐以为“舜之历试时也”。[1]《周易程氏传译注》,第47—49 页。其他几爻虽未明言,亦可推知。则程颐解《乾》卦之理,以舜之行事比附之,如此则卦爻之理益明,舜之出处进退之理亦益明。再比如《蒙》之上九:“击蒙,不利为寇,利御寇。”上九居蒙之终,是愚蒙至极之象,此时不利于为寇,而利于御寇。程颐据史事为例说:“若舜之征有苗,周公之诛三监,御寇也;秦皇、汉武穷兵诛伐,为寇也。”[2]《周易程氏传译注》,第123 页。舜与周公、秦皇、汉武,都居顶级之位,前两人是御寇,后两人是为寇。再比如《谦》之九三:“劳谦,君子有终,吉。”程颐说:“古之人有当之者,周公是也。身当天下之大任,上奉幼弱之主,谦恭自牧,夔夔如畏然,可谓有劳而能谦矣。”[3]《周易程氏传译注》,第287 页。九三爻以阳刚之德而居下体之上,得其正位,为本卦其他阴爻所宗,而又能谦恭自守,与周公辅佐成王正好相应,所以程颐就以周公之史事来解释这一爻之义。

上述三例,就是程颐的“经史合参”之法。其《易传》中以史解经、引史证经之例甚多,我们不再一一举证。而我们书中之所以要设“经史合参”这一环节,也正是为了引申发挥程颐未尽之意,同时也使读者更易理解程氏《易传》的内在逻辑。然而,要为《周易》的每一卦、每一爻所蕴藏的人事之理都寻得一个历史故事,着实不容易。且若为之太过,则不免穿凿附会,但为体例严整,也是无可奈何之事。为了尽量避免穿凿,凡是程颐自己引事解经的,我们即就程颐自己所引之事阐发之。如果程颐只言普遍之理,而无具体之事,我们就尽量引用与此理比较贴切的事例以为佐证。当然,卦爻既多,事理亦繁,我们又限于学力,则牵强附会之处,肯定在在多有,这是读者需要注意的。

引程颐自己所举之事例以解经,这是本书的特色之一,我们姑举两例。首先是《习坎》之六四:“樽酒簋贰,用缶,纳约自牖,终无咎。”语录载程颐为弟子讲解此爻之义,举了两个例子:其一,汉高祖欲废太子,张良招引四皓,以巩固太子之地位;其二,秦伐魏,欲以长安君为质,太后不可,触龙说赵太后。[1]《二程集》,第222 页。此二例乃程颐自己所举,最能反映他对此爻义理的理解,不仅于平时讲学中论之,更形诸《易传》之文。故关于此爻的“经史合参”部分,我们也就主要引用、发挥这两则事例。[2]《周易程氏传译注》,第511—512 页。

其次是《遁》之卦辞:“小利贞,浸而长也。”程颐认为,“遁”之时,阴长阳消,君子遁藏。但如果时势有所可为,君子仍然可以小小匡正,不会坐视不理。程颐说:“圣贤之于天下,虽知道之将废,岂肯坐视其乱而不救?必区区致力于未极之间,强此之衰,艰彼之进,图其暂安,苟得为之,孔、孟之所屑为也,王允、谢安之于汉、晋是也。”举王允、谢安为例。[3]《周易程氏传译注》,第566 页。而这段话又以大致相同的面貌出现于伊川语录,可见这也是其讲学中所常言之例,自然被撰入《易传》中。[4]《二程集》,第1232 页。王允、谢安到底哪些行事符合“遁”之时义?亦可从伊川语录中略寻端倪。伊川曾言:“谢安之营宫室,却是随时之宜,以东晋之微,寓于江表,其气奄奄欲尽,且以慰安人心。”[5]《二程集》,第152 页。可见谢安营造宫室,匡救晋朝,这是为伊川所取之点。至于谢安指挥淝水之战获胜,更是其致力于未极之间的表现。有《易传》与语录互证,则借王允、谢安之史事解《遁》卦之义,应该符合程颐本意,不至于过分牵强。

除了上述两例之外,其他卦、爻,凡是程颐之语录、文集中有言及之者,不论以理解之,或以事证之,我们都尽量搜罗齐备,分列诸卦爻之下,庶几“以程解程”,而免穿凿之弊。在此不烦一一列举,读者细绎《译注》,自然可知。

所谓“以程解程”,除了用程颐自己所举事例以解卦爻之外,我们还将程颐一生行事与卦爻之理结合起来,用程颐自身的经历来为其《易传》作注脚。程颐作《易传》,并非空言义理,而是基于一生道德实践的肺腑之言。他说《易传》曰:“书虽未出,学未尝不传。”[1]《二程集》,第271 页。可见其“学”不在此书,而在自己的言传身教,其书仅行迹而已,其学则早已内化到生命之中。孟子曰:“诵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程颐弟子尹焞曰:“先生践履尽《易》,其作《传》只是因而写就,熟读玩味,即可见矣。”[2]《二程集》,第345 页。我们解程颐《易传》,也要尽量知人论世。故本书解其《易传》,多从程颐的时代背景、思想体系、具体行事等方面出发,尽量还程颐之真,以方便读者的理解。

我们且举两例:其一,程颐于《坤》之六二爻特措意,爻辞曰:“直、方、大,不习无不利。”《易传》曰:“以直、方、大三者形容其德用,尽地之道矣。”[3]《周易程氏传译注》,第77 页。《坤》之六二爻处中居正,最得“臣道”之宜,在程颐看来,此爻最能代表臣下、学者之精神,其所谓“直、方、大”,也最能作为学者之高标。语录之中,程颐对此爻相当推崇,说:“又是二,又是六,地道之精纯者。”又说:“《乾》九二是圣人之事,《坤》六二是学者之事。”[4]《二程集》,第170 页。而推程颐一生行事,可以说全依《坤》六二“直、方、大”之义,行其“学者之事”。

其二,《蒙》之一卦,亦为程颐特所措意。盖《蒙》卦主要讲训诲童蒙之事,程颐曾为经筵侍讲,训诲年幼的哲宗。这是他经历中最可称道之事,也是最为重视之职。《年谱》于其侍讲经筵中的种种行迹,也记载得最为丰富。按照程颐的看法,若欲“得君行道”,且不为官守言责所累,则经筵侍讲乃最理想的职位。《蒙》之传中,程颐说:“古之人所以必待人君致敬尽礼而后往者,非欲自为尊大,盖其尊德乐道,不如是不足与有为也。”[5]《周易程氏传译注》,第115 页。考之《年谱》所载程颐出任侍讲前后之行迹,即可知此乃夫子自道。受召之时,程颐先论奏经筵三事,且曰:“若言可行,敢不就职?如不可用,愿听其辞。”[6]《二程集》,第340 页。其耿介刚正于此可见,而其解《蒙》卦,也秉持这种耿介刚正的精神。以上所举,是我们书中“以程解程”的典型案例。仅此数例,以概其余。读者试批阅而思之,或当能对程颐《易》学有更全面的把握。

三、结 语

要为程颐这部巨著作译注,洵非易事。古文中有许多微妙之处,是白话所不能传达的,强行翻译,反而多事。不过,译注程《传》,也是我们自己学习的过程。古书难解之处,若平平一读,容易囫囵放过,但若作译注,则文中关节,必须一一寻根讨源。且我们既出注出译,也更易提请读者的注意。若本书能帮助读者于万一,则是作者之幸;若读者能发现译注之误,进而搜查资料、钻研精思,助益学问,则更是作者之大幸。

当然,任何事物都是一体两面的,如果说我们的译注能有一两分用处的话,则必然会有相应的弊端。我们知道,诠释的过程,也就是原意固化、定型的过程。诠释多一分,原文的可能性就少一分。我们在阐明程颐原意的时候,肯定也会错过其更多的精义。程《传》本来是活泼、丰富、有许多可能性的,而经过我们的翻译和注释,就如同笼中之鸟、槛中之兽,也许会少了原来的自然活泼之趣。所以读者在阅读时,对于本书的译注,希望能善用之,而不囿于其中。

总而言之,本书缘起于武汉大学国学院本科课堂教学,写作过程也是一种学习,最终目的也是为了方便同学的学习。清代学者章学诚辨析学术源流,对古今之书有“著述”与“纂辑”之分。成一家之言者为“著述”,纂类记注者为“纂辑”;著述乃学者之“学问”,纂辑乃学者之“功力”。关于本书,可一字不易地用章学诚的一句话来评价:“谓之纂辑可也,谓之著述,则不可也,谓之学者求知之功力可也,谓之成家之学术,则未可也。”[1][清]章学诚,叶瑛校注:《文史通义校注·博约中》,中华书局,2014年,第18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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