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网络空间中黑社会性质组织与恶势力的刑法认定

2020-11-30陈伟军

法制博览 2020年18期
关键词:黑社会网络空间暴力

陈伟军

海南师范大学,海南 海口 570100

一、网络黑恶势力的时代演变

如今,网络中一些黑恶势力的加剧,主要是因为在信息发展时代中,不管是社交平台的侮辱性信息,还是电子商务平台中的恶意评论,这些信息在传播中都会损害受害者的声誉和信誉。由于强烈的分化和聚集效应,一旦发布负面信息,它将对受害者的声誉和信誉产生毁灭性影响,并危害到受害者的经济收入,使他们无法正常生活。2011年,重庆警方破获一起名为“骑士攻击集团”的网络犯罪案件。在该案件中,以蔡某为核心的“带头哥”犯罪集团通过非法入侵和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强行取得网络游戏传奇私服广告代理权,涉案金额高达7000万。当一些媒体报道此案时,他们提到了网络犯罪力量。此案使法律界开始思考犯罪力量是否会通过网络技术的发展来扩大其对网络空间的影响,并在网络空间中进行恶霸欺凌行为,这已成为非法行为。[1]事实证明,随着信息通信技术和互联网商业模式的进一步发展和重大变化,网络犯罪势力的确在不断出现,并且在可预见的将来还会出现其他形式的表达。

二、网络黑社会性质组织与网络恶势力的刑法解读

(一)网络空间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虚拟、现实双重性

网络黑社会组织是否有争议,取决于网络黑社会组织的不同定义。如果我们认为所有具有网络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都必须在虚拟空间中进行,那么目前具有网络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时间节点确实难以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的规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特征是必不可少的,但网络空间中存在的软暴力行为最多,没有有形的硬暴力行为是无法满足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特征。[2]但是,如果认为网络因素在三合会组织的形成和发展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则它属于三合会组织。

在三合会组织的四个特征中,其行为特征必须依靠身体暴力。因此,它们不可能在网络空间中发生。经济特征是所有三合会组织的共同追求,不是正式的而是实质性的重要要求。[3]因此,当前网络黑社会性质组织与传统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区别在于,网络能否通过聚合和连接实现其组织特征,或者借助网络扩大其非法影响力,形成非法控制,从而达到其危害性特点。

(二)网络恶势力的“软暴力”外观及其认定

1.网络恶势力的“软暴力”作用机制

与现实社会中黑恶势力组织的软暴力背后的坚决暴力支持不同,网络邪恶势力的不良社会具有很大的影响力,这主要是由实施软暴力引起的。因此,当他们认识到互联网的邪恶力量时,应对其特定的侵权行为提出更高的要求。事实上,网络恶势力对网络秩序的非法影响与现实世界不同。其实,黑恶势力实际上扮演着地下执法队伍的角色,所以大部分黑恶势力都会有一把保护伞。互联网的邪恶力量是不同的。他们的行为更多的是研究网络规则的漏洞,或者以言论自由的名义进行威胁或侮辱,或者通过技术手段对受害人进行威胁,以及他们针对特定对象的行为的连续性。[4]

2.网络空间中的“一定区域或行业”及对其的非法影响

网络恶势力与现实社会恶势力的本质虽然是通过人身威胁或经济威胁来作恶、欺凌他人达到其非法目的,但其非法影响的机制却不尽相同。在现实社会中,黑恶势力的组织主要采用暴力或威胁等非暴力手段,使某些地区的人们感受到组织的力量,产生恐惧感。这种非法控制不需要通过违法犯罪活动为每个人进行,而是可以通过邻居或同行业员工之间的口头沟通来实现。互联网上的分区不是按地理区域划分的,而是按不同的门户网站和不同的网络平台划分的。因此,要判断一个组织是否为邪恶组织,就必须扩大解释范围,并采用具有特定人群浏览和使用的网络平台作为特定领域或行业。相应地,网络恶势力的宣传也体现在某一领域或平台的恶名。这就是普通犯罪和普通网络犯罪行为的区别。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大量应用或在线论坛都有本地模块,网络中的某些平台可能与现实空间中的某些领域或某些行业重叠。[5]

三、双层社会中网络黑社会性质组织与恶势力的存在形式

(一)网络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三种形式

根据网络因素的不同功能,可以分为三种情况:一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和核心成员通过网络聚集在一起,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相对严格的组织体系,但网络已经形成了非法控制。一些依靠传统违法犯罪活动或寻求保护伞的地区或行业;二是组织已下线,但其危险性的实现主要通过网络直播、视频转载等网络形式进行;三是该组织不仅依靠互联网组织,而且通过互联网在某些地区或行业形成非法控制,达到其危险性。在这三种不同情况下,第一类较少,原因仍然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活动需要在现实社会中实施,且人员具有一定的地域性。事实上,这几年,通过网络游戏、QQ等网络媒体聚集的帮派组织很多,主要的活动和交流还是在网上进行。这些团伙组织主要由未成年人一起玩游戏组成。第二、第三种情况往往交织在一起,表现为小规模、小规模、少数人恶意组织和尚未发展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然后组织通过网络不断扩大影响力,实现对某一地区或行业的非法控制。在这个过程中,志同道合的人通过网络加入组织,最终形成更大的规模,在一定领域内产生更大的影响力。

(二)恶势力在网络空间中的犯罪逻辑

不难发现,尽管网络恶势力有多种表达形式,但它们的基本动机大多是为了获得经济利益,因此其犯罪逻辑非常相似。它可以大致分为两类。第一个特定于网络空间,或者至少比实际空间更频繁。也就是说,在通过网上招聘,离线开发等方式组建团队之后,对网络形成了一定的影响,具有一定的行业或平台的工作能力,用自己的声音来引导网络公众。另一方面,它不需要以损害社会声誉和评价为中间环节。互联网的邪恶势力直接对受害者实施各种形式的软暴力,让他们付出保护的代价。这种网络恶势力的犯罪逻辑是,线下恶势力群体是相同的,但其具体行为依赖于互联网,并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化。在这一类中,不仅有最原始的黑客组织攻击计算机收取保护费、针对互联网的犯罪,还有以互联网为犯罪空间的新型犯罪,如在网络平台上收取游戏保护费和经常性的借贷行为。

四、网络黑恶势力的规范地位

随着法律制度和社会治理的改善,直接充当地下执法团队的三合会组织仍然是袭击的重点,但它们并不是主流。由于在两层社会中区域和产业之间没有一对一的对应关系,因此越来越难以依靠暴力手段来组织黑社会组织和非法控制。在处理网络邪恶势力的过程中,公安机关应着力消除恶魔。不仅要区分黑恶,更重要的是要掌握网络黑恶势力的组织特征,有害特征和行为特征,并将其与普通犯罪区别开来。在确保准确性和扎实性的前提下,我们应该掌握各种形式的网络恶势力背后的利益链,深入挖掘网络背后的推动者,并追根溯源。在法律意义上,犯罪性质不同,法律后果不同,不能混淆。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并规定了相应的刑罚。因此,黑社会性质组织是一种独立的犯罪行为。黑社会力量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也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而是一种特殊的共同犯罪形式,在量刑时需要认真考虑。

猜你喜欢

黑社会网络空间暴力
反性别暴力
共建诚实守信网络空间
“暴力”女
网络空间并非“乌托邦”
日本开课阻止青少年加入黑社会
暴力云与送子鹳
网络空间安全人才培养探讨
黑社会性质组织行为特征的新样态
向暴力宣战
论网络空间的公共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