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海保障信息化标准体系架构与建设思路路径
2020-11-30司蒙海南省三沙市船务管理局
司蒙 海南省三沙市船务管理局
信息化的全面推进需要以标准化为实际基础,实现对标准化的有效运用,进而将投入到信息化建设的宝贵资源加以充分利用。作为航海保障工作的重要支柱,在我国综合航海保障体系建设过程中,航海保障信息化发展具有关键作用,完善了航海保障工作机制。要推动信息化建设在航海保障相关业务中的科学发展,相关部门应加快通信链路的高效、协调化发展,构建健全的标准体系。
1.航海保障信息化标准体系的建设意义
1.1 满足中心信息化建设需求
测绘、航标与通信是航海保障中心的三大主要核心业务,在辖区范围内,建设并养护航标、测量港口巷道并绘图、保障水上业务的通信安全是航海保障中心的主要负责内容,同时中心还需将相应的技术支持提供给航海保障的应急处置事务,承担航海业务的服务保障职责。当前,已有超过20个上级管理系统被推广应用到航海保障中心的日常工作中,人事管理、党务事务、财务管理均在管理系统的覆盖范围内,有17个业务信息系统由保障中心自主建设并使用,涵盖航标维护、图纸测绘与通信业务等,在航海保障工作中涉及的所有关键业务对航海事业的发展起到有效的支撑作用。
1.2 促进数据资源整合
信息化的建设过程可以按照诺兰模型进行划分,主要包括初级、普及、集成和成熟四个阶段。以这四个阶段为标准,各航海保障中心可以结合自身的发展现状进行自我定位,便于良好整合自身的数据资源。通过整合中心现有的信息资源,实现单项应用的转变式发展,扩展成为以逻辑数据库为支撑的综合应用,从而对构建信息化标准体系发挥良好的促进作用。只有做好建设标准体系的各项基本工作,才能达到优化分配、共享数据与信息资源的发展目的,航海保障中心对这一点需具有充分认识,确保信息化标准体系的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
1.3 加快业务部门信息化建设
要使得保障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量有效削减,在庞大、繁重的数据工作中大量解放劳动力,加快信息化建设是航海中心业务部门的必要选择,实现工作效率的稳步提升,将信息技术的力量在数据管理工作中充分发挥出来,切实提升保障中心的生产力。当前大部分航海保障中心的信息化建设尚不完善,存在较多问题,实际业务的缺失体现出体系不健全,信息化建设未彰显全局性意识。因此,若站在宏观信息化的发展角度分析航海保障业务体系,可以看出加快业务部门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保障中心应推动信息化标准体系的系统式构建,解决业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面临的实际问题。
2.航海保障信息化标准体系架构的编制思路
涉及范围广是建设航海保障信息化标准体系架构的主要特点,其中包含较为复杂的工作内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航海保障中心应组织专门的技术性团队针对体系覆盖的全部内容进行深入的研究调查,以保障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在编制体系架构的初期阶段,工作人员应将编制目标与编制内容加以基本明确,并以此为基础,编写调研大纲与研究标准,业务部门需开展实地走访活动,结合编写工作需求进行针对性的调研,根据研究目标的指向收集并整理关键的数据信息,将所有资料加以系统的分析与整合后形成基础素材,以支撑后续标准体系的编制工作。在对信息化标准体系架构加以编制的过程中,工作人员需研究已有的信息系统建设成果,将航海保障中心的各项业务进行划分,以每项业务的具体特征为依据,将信息化标准体系的基本架构进行仔细梳理,构建高水平的工作团队,严格要求每位成员的专业技能与职业素质。制定制度标准的工作完成之后,贯彻落实对制度标准实际执行的监督与管理,及时解决标准实行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3.航海保障信息化标准体系架构的建设内容
3.1 标准体系基本内容
建设航海保障标准体系的基本内容主要由以下几方面构成:(1)整体标准。对于制定我国航海保障信息化标准工作而言,整体标准可以为其提供正确的编制指南、架构原则与内容框架。(2)数据与信息标准。统计指标、代码集与数据元是各类航海保障信息化体系的主要内容,应用数据与信息标准可以实现对各类信息化内容的合理规划与分类处理,将跨部门与跨区域的各项数据信息资源进行整合与管理,达到资源共享的目的。(3)基础环境标准。网络维护、网络管理、网络系统的建设与运行均以基础环境标准为主要工作依据,确保各个基础设施在网络连接下可以相互连通。(4)应用标准。应用标准主要用于应用方案的制定,使得应用方案能够更好地服务于航海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5)应用支撑标准。对应用支撑标准的良好使用可以使得网络与应用不再是航海保障业务的唯一依托,提高相关资源的利用率,促进各类数据信息的互联、交换与访问。(6)信息化运维管理。保障航海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优化资金、运维与项目管理。(7)信息安全标准。保证航海信息化体系建设工作的安全性,确保项目具有稳定化进展,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树立标准规范,强化各类管理与技术的科学化发展。
3.2 标准体系逻辑结构
在航海保障标准体系建设工作中,需要构建完善的逻辑结构。以整体标准为基础,以信息资源标准、应用支撑标准等六项标准为首要原则,通过基础环境设施与应用标准等过渡环境将信息化管理与信息安全标准加以体现。
3.3 航海保障标准体系与整体标准存在的联系
航标、通信与测绘这三种航海保障主要业务内含多种分区化模式的工作,如信息管理、技术管理与业务管理等。信息化体系建设知识日常信息管理工作的其中一部分。由此可见,信息管理业务标准是体系建设的基础所在,各项标准体系也由此建立而来。信息化相关业务为主体,其他三大业务围绕展开并贯彻始终。信息化体系的建设与航海保障中心的其他业务之间存在联系,因而在整体信息化体系中,体系建设仍是关键性内容。
对于航标业务而言,其具备专门的基础术语,用于规范航标业务用语。在航标信息化业务这一范围内,基础用语得到广泛应用,尤其在业务模块的设计与开发、管理与维护环节内都需要应用基础术语。基础数据元具有规范基本信息数据元的作用,对航标业务相关的所有数据资源加以系统化整理。航标数据元、器材数据元是航标信息化业务模块的主要内容,还包括维护数据表与设施数据元等。对于测绘业务而言,其基础术语在测绘信息化模块区域内具有广泛应用,模块的设计与开发、管理与建设是这一模块范围内的基本内容,还包括模块的后续维护等。在测绘信息化模块范围内,基础数据元应用于对测量控制点与数字栅格地图的测绘规范,还包括地形图和矢量地图的测绘工作等。在航海保障信息化体系建设工作中,信息代码集用于规范数据元的值域代码。在海洋地貌、气象、水文与水系等测绘信息化业务模块内,实现各项值域代码的标准化处理。通信业务主要包括通信基本技术管理、通信设备管理与通信系统管理等,利用基础数据元与信息代码集对移动通信业务与微波业务等加以标准化处理。
4.总结
随着现代社会科学技术的飞速进展,航海保障中心的信息化标准体系架设的建设工作迎来良好的发展契机,业务部门需加快编制和建立标准体系,适应保障中心信息管理的现代化发展需求,以整体标准与信息化管理标准等作为基础支撑,优化与完善信息管理系统,推进航海保障各项业务信息与数据资源的系统化互联与共享,推动我国航海保障事业的现代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