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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谣”“谚”:《史记》对民间舆论的关注

2020-11-28王子今

月读 2020年11期
关键词:童谣史记民间

王子今

《史记·五帝本纪》中,太史公自述在各地考察“五帝”传说的情形:“余尝西至空桐,北过涿鹿,东渐于海,南浮江淮矣,至长老皆各往往称黄帝、尧、舜之处,风教固殊焉……”又对照文献记载,以为“书缺有间矣,其轶乃时时见于他说”。于是感叹:“非好学深思,心知其意,固难为浅见寡闻道也。”可见,司马迁的史学调查和史学思考,非常重视对民间口述资料中文化信息的采集。司马迁所关心的,还有“谣”“谚”。

民谣是民众心声的自然流露。民谚是社会感知、劳动智慧与生活经验的总结。民间流传的谣谚因此具有了作为社会史料和风俗史料的宝贵价值。《史记》重视民间“谣”“谚”,与严肃郑重的历史记录相结合,在很大程度上保留了史学记述的真实性。而对社会舆论的重视,也表现出史家的卓越识见。

翦伯赞说:“司马迁不朽”,“表现于他的眼光能够投射到历史上的社会的每一个侧面”,“投射到社会的每一个阶级”(《中国历史学的开创者司马迁》,《中国青年》1951年总57期)。对于社会底层群众语言遗存如“谣”“谚”之文化意义的发掘,也是“司马迁不朽”的表现之一。侯外庐说:“特别应该指出的是,司马迁在他的著作中,大量地记录了普通人民的生活,这正表现了司马迁是把人民的生活作为历史主体和研究对象的。这是一个史无前例的贡献。”(《司马迁著作中的思想性和人民性》,《人民日报》1955年12月31日第3版)对于普通百姓的精神生活,包括文化倾向、社会感觉、思想情趣、语言方式的“记录”,也同样重要。《史记》这样的“记录”,借助民间“谣”“谚”,保留了历史文化的生动与真切。

一、“谣”“谚”:民间政治舆论

民间“谣”“谚”多有反映当时社会政治生活的内容。这种文化遗存可以比较真实地透露出社会层面的政治倾向和态度。《史记》中的相关记述,使得我们可以切近社会下层民众的历史意识,也为人们认识当时的社会政治文化风貌,打开了_一扇视窗。

《史记·项羽本纪》记述范增与项梁策划立楚怀王时,有这样的政治形势分析:“夫秦灭六国,楚最无罪。自怀王入秦不反,楚人怜之至今,故楚南公曰‘楚虽三户,亡秦必楚也。”南公,裴驷《集解》引文颖曰:“南方老人也。”这一楚地民谣,表达出当地民众在秦王朝沉重压迫下的反抗意识。“亡秦必楚”之说的广泛传诵,又成为鼓动楚人奋起抗击秦政的口号。联想以后的历史进程,人们不得不为“南方老人准确的历史预见而惊异。

“汉兴,扫除烦苛,与民休息”(《汉书·景帝纪》),或说“汉兴之初,反秦之敝,与民休息,凡事简易,禁罔疏阔,而相国萧、曹以宽厚清静为天下帅”(《汉书·循吏传》),实现了汉初民生平和、经济复苏的局面。《史记·曹相国世家》记述萧何去世后,曹参继任相国,百姓歌之曰:“萧何为法,顜若画一。曹参代之,守而勿失。载其清净,民以宁一。”这一民间歌谣,反映了当时社会对执法严明、政策稳定的“清静”风格的满意度。

因为谣谚的传诵者多是下层民众,其内容对社会现实生活的表现比较真切。

《史记·高祖本纪》记载了汉王朝建国历程中的故事。刘邦受封汉中王,率众至南郑,“士卒皆歌思东归”。陈直曾指出,当时士卒所歌即《汉铙歌十八曲》中之《巫山高》篇(《史记新证》,天津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30页)。陈直《汉铙歌十八曲新解》又写道:“此篇疑描写汉高祖都南郑时军士思归之情,属于军乐类。”“楚汉战争时,高祖所用,多丰沛子弟,久战思归,见于《汉书·韩信传》。其时都于南郑,属于巴蜀地区,故歌曲以巫山为代表,与淮水互相对照。后高祖初拟都洛阳时,军士皆欲东归,皆与此诗可以互证。”(《文史考古论丛》,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76—77页)汉军士卒歌谣中所体现的期求安定的意愿,推动了“汉并天下”的历史进程。而《史记·高祖本纪》记载,刘邦在“天下大定”之后,即令“兵皆罢归家”,也说明这位汉王朝的开国君主对战乱之中“远道之人心思归”(《汉铙歌十八曲·巫山高》)的情绪是有切实了解的。也就是说,“士卒皆歌思东归”,深深打动了政治家刘邦。

在社会阴暗现象发生并日趋严重、可能导致政治危机时,民间谣谚常常可以敏锐地反映民情的不平和怨愤。《史记·佞幸列传》全篇警示政治生活中的人才政策,最后写道:“太史公曰:甚哉爱憎之时!弥子瑕之行,足以观后人佞幸矣。虽百世可知也。”借用卫灵公之臣“弥子瑕”的故事,指责帝王“爱憎”之个人情感导致“佞幸”得势的“百世”弊病。而开篇即引录民谚,以为真切反映了当时的实际情况:“谚曰:‘力田不如逢年,善仕不如遇合。固无虚言。非独女以色媚,而士宦亦有之。”民谚原本的语意,是说辛苦耕作不如遭逢年景的风调雨顺,善于行政不如得遇君王的发现赏识。太史公以为“固无虚言”。所谓“善仕不如遇合”,其实是政坛习见的情形。当时士人都期望这种“遇合”。董仲舒、司马迁都曾作赋,就“士不遇”发表了感叹。《艺文类聚》卷三0可见“汉董仲舒《士不遇赋》”和“汉司马迁《悲士不遇赋》”。对于“谚”之含义的引申,说“非独女以色媚,而士宦亦有之”,指出了官场上非因“善仕”而以“媚”得升迁的现象。

二、“谣”“谚"反映的社会经济

民间“谣”“谚”是人民群众在劳动生产之余创作而咏诵的,因此能够比较直接而真实地反映当时的社会生产状况和经济面貌。《史记》借助“谣”“谚”描绘的社会史画面,因此而鲜明生动。

从事稼穑劳作的农人,很早就以农谚的形式总结和推广耕作经验,口耳相传,使田间生产技能得以世代传承。西汉著名农书《汜胜之书》保留了一些珍贵的农谚,如:“子欲富,黄金覆。”强调锄草时应在农作物根部壅土,以帮助根系发育并防旱保墒。《四民月令》中也载录农谚,如:“二月昏,参星夕;杏花盛,桑椹赤;河射角,堪夜作;犁星没,水生骨。”这些农耕经验的总结,因民谣活泼生动的形式而得以长久传播。《史记·齐悼惠王世家》在有关吕后家族擅权,刘氏宗族与吕氏集团权力争夺的记述中,也引录了有关农耕生产的民谚:“朱虚侯年二十,有气力,忿刘氏不得职。尝入侍高后燕饮,高后令朱虚侯刘章为酒吏。”刘章自称“将种”,请求“得以军法行酒”,得到高后同意。“酒酣,章进饮歌舞。已而曰:‘请为太后言耕田歌。”高后与刘章颇亲近,“以吕禄女妻之”,‘儿子畜之”,笑着说:我想你的父亲是知道种田的,而你“生而为王子,安知田乎?”刘章回答:“臣知之。”太后说:“试为我言田。”刘章于是说:“深耕概种,立苗欲疏,非其种者,鉏而去之。”刘章所言“耕田歌”有批评刘氏贵族遭到压制的寓意,于是“吕后默然”。随后吕氏家族有一人醉后逃酒,刘章“以军法行酒”,“拔劍斩之”,“太后左右皆大惊”,但是“已许其军法,无以罪也”,只得作罢。自此之后,诸吕都畏惧刘章,刘氏势力有所抬头。刘章的“耕田歌”,应当就是民谚。

《史记·陈杞世家》可以看到有关“鄙语”的记述:“鄙语有之,牵牛径人田,田主夺之牛。径则有罪矣,夺之牛,不亦甚乎?”《史记·楚世家》写道:“鄙语曰,牵牛径人田,田主取其牛。径者则不直矣,取之牛不亦甚乎?”这里所谓“鄙语”,也是在耕作者阶层流传的和农业生产经验有关的民谣民谚。

许多民间谣谚还真切反映了当时商品经济得到一定发展的社会现实。《史记·货殖列传》记载:“谚曰:‘百里不贩樵,千里不贩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又说:“夫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文不如倚市门。”《汉书·货殖传》即称此为“谚”:“谚曰:‘以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文不如倚市门。”这种“谚”,反映了一定历史时期社会经济各门类发展不平衡的状态,也反映了当时社会心理与社会习俗的特殊风格。

三、“谣”“谚”与社会生活史画面

民谣和民谚直接产生于民间,传诵于民间,有些虽然后来经过文人的加工和润色,但是大多依然保持着自身的质朴。有些内容为我们展示了社会风俗民情的富有真实本色的画卷。

游侠的活跃是秦汉这一重要历史阶段具有时代特征的社会现象。游侠是当时社会中能量极强、影响也非常深刻的民间集团。据司马迁考察,种、代、燕、赵以及野王、南阳等地崇尚“好气任侠”之风,已经成为当地社会风俗的主要特点(《史记·货殖列传》)。《史记·游侠列传》中称颂游侠重信义的牺牲精神,同时以“何知仁义,已飨其利者为有德”以及“窃钩者诛,窃国者侯,侯之门仁义存”等民谣,讥讽有权势者标榜的虚伪的“仁义”与“利”之间的微妙关系。又引用“人貌荣名,岂有既乎”这样的民谚,肯定了如郭解一类大侠的社会影响,认为其形象附于声名,将难以磨灭。《史记·季布栾布列传》记载季布“为气任侠,有名于楚”,“楚人谚曰:得黄金百,不如得季布一诺”。民谚以明朗的态度,肯定了“然诺相信,虽死不顾”(《史记·张耳陈余列传》司马贞《索隐》)的精神。而这种道德立场,又体现了当时社会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价值取向。

秦汉时期是古代家庭关系发生重要演变的转折时期。先秦宗法制度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变化而逐渐被破坏,当时农业人口形成了大致以“五口之家”为典型结构的独立的生产和生活单位。贾谊说,自商鞅变法以来,秦地风俗逐渐变化,“秦人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借父粳钮,虑有德色;母取箕帚,立而谇语”(《汉书·贾谊传》)。这样的表述,是带有民谣民谚风格的。我们看到,社会风气的相关变化,通过具体的民间谣谚也可以有所反映。例如:“孤犊触乳,骄子骂母。”(《后汉书·循吏列传·仇览》李贤注引谢承《后汉书》)这一信息所出文献虽然较晚,但不能完全否定反映相关民俗的“谣”“谚”流传较早的可能。而《史记·韩长孺列传》记录韩安国的这段话:“语曰:‘虽有亲父,安知其不为虎?虽有亲兄,安知其不为狼?”正是说明家族成员相互关系发生变化的民间俗“语”。

当时亲族关系的新变化,在社会上层也有所表现。汉文帝时,淮南厉王刘长获罪,于长途迁转途中去世,由此文帝有“杀弟之名”。民间于是流传歌谣:“民有作歌歌淮南厉王曰:‘一尺布,尚可缝;一斗粟,尚可舂。兄弟二人不能相容。”裴骃《集解》引《汉书音义》说:“尺布斗粟犹尚不弃,况于兄弟而更相逐乎。”瓒曰:“一尺布尚可缝而共衣,一斗粟尚可舂而共食也,况以天下之广而不能相容。”(《史记·淮南衡山列传》)《汉书·淮南厉王刘长传》作“兄弟二人,不相容”。高诱《淮南鸿烈解叙》:“时民歌之曰:‘一尺缯,好童童。一升粟,饱蓬蓬。兄弟二人,不能相容。”《容斋随笔·续笔》卷七写道,虽字句“殊为不同”,而“后人但引尺布斗粟之喻耳”。民间“谣”“谚”在流传中发生个别用字的变化,是很自然的情形。

司马迁《史记·淮南衡山列传》说,“民有作歌歌淮南厉王曰”,班固《汉书·淮南厉王刘长传》说,“民有作歌歌淮南王曰”,《乐府诗集》卷八四定名为《淮南王歌》。《文选补遗》卷三五、《古诗纪》卷一八、《石仓历代诗选》卷一三、《古乐苑》卷四四、《古诗镜》卷三一等,均作《淮南民歌》。史家多以为这些语句的批评意味直接指向涉嫌迫害淮南厉王刘长,至少应当为刘长之死承担道德责任和伦理责任的汉文帝。其实,作“民歌”读,如果我们跳出高层权力争夺的背景框架,联想到前引“虽有亲兄,安知其不为狼”等社会声音,将其理解为社会亲族关系史变化趋势的一种反映,或许是适宜的。《史记·梁孝王世家》所见“鄙语曰‘骄子不孝,非恶言也”,也是带有启示意义的家族史信息。“骄子不孝”与上文说到的“骄子骂母”可以对照理解。

据《史记·陈丞相世家》记载,吕后曾亲口对陈平说:“鄙语曰:‘儿妇人口不可用。”这种“鄙语”所体现的涉及性别关系的社会理念,也应当引起研究者的重视。《史记·外戚世家》褚先生补述,“卫子夫立为皇后”,卫青“以大将军封为长平侯”,卫氏家族一时“贵震天下”,于是,“天下歌之曰:生男无喜,生女无怒,独不见卫子夫霸天下”。所谓“生男无喜,生女无怒”,也透露出在通常情况下,一般民众生育观中所表现的性别意识,对于“生男”“生女”各有“喜”“怒”的事实。

四、对“童谣”的关注

晋献公时,因权位继承关系发生了政治危机。骊姬陷害太子申生,申生自杀。《史记·晋世家》关注了比较早的儿童歌谣:“晋君改葬恭太子申生。”申生以神秘形式出现,“请帝”,“帝许”,即在“巫者”的参与下向天帝报告并得到认可的信息。于是,“儿乃谣曰:‘恭太子更葬矣,后十四年,晋亦不昌,昌乃在兄。”所谓“儿”“谣”,预言了晋国国运的走向。

在司马迁生活的时代,比较普遍的社会意识中,天文与人文往往有着神秘的关系。关于天际“荧惑”星象表现与人间社会“残贼、疾、丧、饥、兵”诸种灾异的对应关系,《史记·天官书》有所叙说。张守节《正义》引《天官占》说:“荧惑为执法之星,其行无常,以其舍命国:为残贼,为疾,为丧,为饥,为兵。环绕句己,芒角动摇,乍前乍后,其殃逾甚。荧惑主死丧,大鸿胪之象。主甲兵,大司马之义。伺骄奢乱孽,执法官也。其精为风伯,惑童儿歌谣嬉戏也。”所谓“荧惑”“惑童儿歌谣”的说法,后世曾经盛行。《三国志·吴书·三嗣主传》裴松之注引《搜神记》有“荧惑”化身小儿参与“群儿戏”,并发表政治预言的故事:“有一异儿,长四尺余,年可六七岁,衣青衣,来从群儿戏,诸儿莫之识也。……曰:‘尔恶我乎?我非人也,乃荧惑星也。将有以告尔:三公钮,司马如。诸儿大惊,或走告大人。”所谓“三公钮,司马如”这种以童谣形式发表的预言,后来果然应验。《晋书-天文志中》说:“荧惑降为童儿,歌谣嬉戏。”“吉凶之应,随其象告。”唐人潘炎《童谣赋》:“荧惑之星兮列天文,降为童谣兮告圣君。发自鸠车之岁,称为竹马之群。……”其实,汉代已经可以看到这种观念的萌芽。《论衡·纪妖》写道:“秦始皇帝三十六年,荧惑守心,有星坠下,至地为石。[民或]刻其石,曰:‘始皇死而地分。”“使者从关东夜过华阴平野,或有人持璧遮使者曰:‘为我遗镐池君。因言曰‘今年祖龙死。”王充说:“皆始皇且死之妖也。”“始皇……旁海西至平原津而病,到沙丘而崩。当星坠之时,荧惑为妖,故石旁家人刻书其石,若或为之,文曰‘始皇死,或教之也。犹世间童谣,非童所为,气导之也。”黄晖《论衡集释》说:“谓童谣为气导童子使言。”也有人解释说:“气,指阳气。王充认为,童谣是‘阳气诱导儿童唱出来的。”(北京大学历史系《论衡》注释小组:《论衡注释》,中华书局1979年,第3册,第1263页)童谣“非童所为”的说法,准确指出了多数童谣生成的情形,似乎許多童谣的出现和传播,有成人参与的痕迹。而“气导之也”的说法,体现出汉代思想者的一种语言习惯。“气”是什么?如果理解为对社会意识、社会文化总体背景的概括,也许是有一定合理性的。

王充以为来自“荧惑”影响,带有“童谣”性质的民间传言“始皇死而地分”和“今年祖龙死”,都见于太史公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中的记载:“三十六年,荧惑守心。有坠星下东郡,至地为石,黔首或刻其石曰‘始皇帝死而地分。始皇闻之,遣御史逐问,莫服,尽取石旁居人诛之,因燔销其石。始皇不乐,使博士为《仙真人诗》,及行所游天下,传令乐人歌弦之。秋,使者从关东夜过华阴平舒道,有人持璧遮使者曰:‘为吾遗滴池君。因言曰:‘今年祖龙死。使者问其故,因忽不见,置其璧去。使者奉璧具以闻。始皇默然良久,曰:‘山鬼固不过知一岁事也。退言曰:‘祖龙者,人之先也。使御府视璧,乃二十八年行渡江所沈璧也。”《史记》的作者提示了“荧惑守心”以及“坠星”天象,关注了“童谣”的政治预言效能。

元末民众起义前夕,“河南、北童谣云:‘石人一只眼,挑动黄河天下反。”(《元史·五行志二》,《元史·河渠志三》)而也有文献作“石人一双眼”。《元史纪事本末》引张溥说:“天厌胡运,石人生谣,韩刘揭竿,势犹陈涉。”这是以为元末与秦末故事类同([明]陈邦瞻:《元史纪事本末》卷二四,明末刻本,第109页)。谈迁《国榷》引述同样的意见,则称据“高岱曰”([清]谈迁:《国榷》卷二,清钞本,第61页)。有学者分析,“石人本汝颍寇党所埋,以为扇乱之验。即陈涉篝火狐鸣之意,即童谣云云,亦其所布散”([清]彭孙贻:《茗香堂史论》卷四,清光绪十年刻《碧琳琅馆丛书》本,第176页),指出陈胜、吴广举义反秦的舆论准备,也有作为政治预言的“童谣”性质。“陈涉篝火狐鸣”事,见于《史记·陈涉世家》的记载:“(陈胜)间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夜篝火,狐鸣呼曰‘大楚兴,陈胜王。卒皆夜惊恐。旦日,卒中往往语,皆指目陈胜。”《汉书·陈胜传》的记载略同:“又间令广之次所旁丛祠中,夜构火,狐鸣呼曰:‘大楚兴,陈胜王。”《太平御览》卷四九四引《汉书》则情节有异:“陈胜吴广起兵,乃丹书帛曰:‘大楚兴,陈胜王。置人所罾鱼腹中。卒买鱼烹食,得而怪之。又令广隐社,作狐鸣曰:‘陈胜王,吴广相。”陈胜、吴广设计的舆论宣传,自然并非“童谣”。但是其制作方式与文化实质与历史上的若干“童谣”确实类同。

有学者说,“童谣保存了语言本身固有的纯真、自然和神秘的因素,蕴含着天上人间、世代更替和生命轮回的哲学意蕴,因而具有强大的生命力……”(郁宁远主编:《中国童谣》,中国妇女出版社1996年,第8页)童谣所表现的“神秘的因素”,在一定意义上可能正与其本质的“自然”有关。

对于“童谣”的社会批判功能,《史记》也有所重视。《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说,贵族灌夫倚仗权势,横行乡里,成为事实上的恶霸:“(灌夫)诸所与交通,无非豪桀大猾。家累数千万,食客日数十百人。陂池田园,宗族宾客为权利,横于颍川。颍川儿乃歌之曰:‘颍水清,灌氏宁;颍水浊,灌氏族。”“颍水清,灌氏宁;颍水浊,灌氏族”的儿歌,成为一种政治批評的形式。《汉书·灌夫传》颜师古注:“深怨嫉之,故为此言也。”就是说,“颍川儿乃歌之”的动因,是受害民众的深刻仇恨。

五、关于“谣俗”

古有“谣俗”之说。“谣俗”,可以理解为风俗。然而这里所说的风俗往往通过歌谣的形式来表现。《文选》卷一八嵇康《琴赋》:“下逮谣俗,蔡氏五曲。”李善注:“《歌录》:空侯《谣俗行》,盖亦古曲。”李周翰注:“谣俗,歌风俗之声也。”而“谣俗”这一说法,以《史记》所记载的最为醒目。

《史记·货殖列传》将全国划分为四个基本经济区:山西,山东,江南,龙门、碣石北。列说各基本经济区的主要物产,接着写道:这是大略的资源与生产形势,“皆中国人民所喜好,谣俗被服饮食奉生送死之具也”。所以,通过“农”“虞”“工”“商”种植、开采、生产、流通。这样的经济生活,没有行政力量“政教发征期会”的作用,而是社会自然生成的:“人各任其能,竭其力,以得所欲。故物贱之征贵,贵之征贱,各劝其业,乐其事,若水之趋下,日夜无休时,不召而自来,不求而民出之。岂非道之所符,而自然之验邪?”这是非常明智的经济史判断。其中所谓“谣俗”,可以理解为“风俗”。关于今山西、河北北部临近草原的地方风情,司马迁指出,由于“地边胡,数被寇”,“迫近北夷,师旅亟往”,“人民矜慎忮,好气,任侠为奸,不事农商”,“自全晋之时固已患其傈悍,而武灵王益厉之,其谣俗犹有赵之风也”。这里所谓的“谣俗”,明确可知就是“风俗”。司马迁对区域经济与区域文化的分析说:“夫天下物所鲜所多,人民谣俗,山东食海盐,山西食盐卤,领南、沙北固往往出盐,大体如此矣。”这里所谓的“谣俗”,也指地方“风俗”。

《史记·天官书》有一段全面论说“天”“地”“山”“川”自然环境与“宫庙邸第,人民所次”社会形式之间关系的话语,也特别涉及“谣俗车服,观民饮食”。这一说法,也为《汉书·天文志》所承袭。而汉代行政史中,已经明朗地表现出成功的地方长官对“谣俗”的重视。如《汉书·韩延寿传》记载,颍川地方多豪强,难于管理。起初赵广汉为太守,为破除朋党,鼓励相互“告讦”。这虽然有利于官府对地方的控制,然而“颍川由是以为俗,民多怨仇”。韩延寿任颍川太守,“欲更改之,教以礼让”,具体措施包括“历召郡中长老为乡里所信向者数十人,设酒具食,亲与相对,接以礼意,人人问以谣俗,民所疾苦”,最终引导当地民众“和睦亲爱,销除怨咎”,取得了成效。了解民间“谣俗”,成为行政成功的基点。

现在看来,“谣俗”这一概念的明确提出,始于《史记》。“谣俗”是“歌风俗之声也”,也就是显露民风的自然声音。“谣俗”可以理解为体现民意的民声,也具有表达民情的社会舆论的性质。《史记》中的“谣俗”,既是社会文化考察的新知,也是民俗历史记录的创举。

民间谣谚的出现和流传,可以体现一时一地的民风与民情。虽文辞简朴,却往往能够体现社会广大阶层的时势判断、历史意识和政治态度。所以,汉王朝执政者要创造安定清平的局面,通常有意从社会下层了解政治得失,往往“立敢谏之旗,听歌谣于路”(《后汉书·郅寿传》),令“三府掾属举谣言”(《后汉书·党锢列传·范滂》),如果地方官员“在政烦扰”,则难免“谣言远闻”(《后汉书·刘焉传》)。但是,有的官员为了欺世盗名,有时竟然伪造“歌谣”,以粉饰黑暗政治的虚伪。如《汉书·王莽传上》记载:“风俗使者八人还,言天下风俗齐同,诈为郡国造歌谣,颂功德,凡三万言。”可以推知,正史中所收录的许多歌颂德政的谣谚,其中必有采风官吏的假造之作。当然也有不少有关政风的“歌谣”确实来自民间,应当看作对有为官吏真实政绩的舆论肯定。

六、民间智慧:“谚”与格言

民间智慧的一种语言表现,是凝练精彩人生哲理的名言,即今人所称的“金句”,它在《史记》中体现为“谚”这种文化形式。

蒯通劝韩信举事,有“时不时”的劝诫。《史记·淮阴侯列传》载录了这样的话:“夫功者难成而易败,时者难得而易失也。‘时不时,不再来。愿足下详察之。”据《汉书·蒯通传》记载,蒯通说:“夫功者难成而易败,时者难值而易失。‘时乎时,不再来。愿足下无疑臣之计。”对于“时乎时,不再来”,颜师古注:“此古语,叹时之不可失。”“古语”一词,指出了这一说法确实已经成为社会习用语。这一秦汉时期的民谚,后来有久远的文化影响。宋人李纲《论使事劄子》以“时不时,不再来”劝诫皇帝(《梁溪集》卷一0二)。黄庭坚《赠元发弟放言》也写道:“亏功一篑,未成丘山。凿井九阶,不次水泽。行百里者半九十,小狐汔济濡其尾。故曰:时乎时,不再来,终终始始,是谓君子。”《朱子语类》卷七三也有“‘时乎时,不再来,如何可失”的说法。

秦汉民间谣谚中有许多富有哲理的语言,传诵古今,形成了深远的影响,有些至今仍然被普遍使用。中华民族语言中不少闪光的内容,可以在《史记》载录的秦汉民间谣谚中找到源头。例如《史记·曹相国世家》中歌颂曹参的民谣,后世演变成“萧规曹随”的成语而使用至今。又如《史记·白起王翦列传》:“鄙语云:‘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史记·李将军列传》:“谚曰:‘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史记·留侯世家》:“忠言逆耳利于行,毒药苦口利于病。”《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鄙语曰:‘利令智昏。”这些文句,都以思想的深刻和言语的精美,保存了民间智慧的历史光辉,表现了当时社会文化的精彩。前引《史记·游侠列传》“窃钩者诛,窃国者侯,侯之门仁义存”等,也是典型例证。

我们在诵读这些民间谣谚,体味其中的文化深意时,也会想到,其中得以传诵千古的名言作为一种社会史和文化史的记录,不仅仅因为这些文化遗存是研究社会史的宝贵资料,而且因为其精思简言的风格、平实朴素的本质,以及往往敢于挑战权威的批判意识,成为中华传统文化中永恒的瑰宝。而太史公能够发现这些语言,采撷这些语言,使用这些语言,使《史记》从一个特殊的层面体现了鲁迅所赞誉的“无韵之《离骚》”(《汉文学史纲要》)的文化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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