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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乡村振兴战略金融支持问题研究

2020-11-28刘雅琴

新丝路(下旬) 2020年12期
关键词:农村金融抵押金融机构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农村金融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历史任务。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助力现代农业发展,既是金融机构贯彻国家战略、践行社会责任的重大使命,也是金融业开拓农业农村发展新蓝海、实现业务转型升级的重大机遇。

一、农村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取得的成就

1.涉农金融机构农村信贷投放增加,金融扶贫脱贫攻坚力度加大。张掖市辖内金融机构目前主要有农业发展银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甘肃银行、兰州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40家,其中,政策性银行1家,涉农金融机构6家,银行业网点乡镇覆盖率达到100%。市委市政府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积极对接全市产业发展战略,以支持绿色有机农产品供给为着力点,着力盘活资金存量、调整优化信贷结构,有利的促进玉米制种、畜牧养殖、设施农业、中药材、食用菌、优质林果等优势主导产业的形成和农业发展方的式转变。从贷款业务开展情况看,截止到2020年2月,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644.47亿元,其中涉农贷款余额达到427.67亿元,占金融机构全部贷款的66.36%,33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续贷扶贫小额信贷536.36万元。

2.持续完善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推进了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各金融机构根据自身业务结构和特点,量体裁衣式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担保方式,拓宽抵押担保范围,全力推动区域重点产业和项目发展。比如,针对农村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群,主要采取政策扶持类型的金融服务,扶贫贴息贷款、“以奖代补”小额扶贫贴息贷款和农户小额信贷。针对传统种养殖农业大户,主要有农户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农机贷款等;针对农村企业的金融服务,创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农业生产资料贷款等;针对其他农村支持信贷服务,提供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综合开发贷款,农村生源地助学贷款等。在今年疫情期间,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各银行及时推出“无还本续贷”“经营快贷”“税易贷”等多种信贷产品,有效满足了合理信贷需求,助推了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

3.直接融资能力逐步提升,涉农融资渠道趋于多元化。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新三板等上市和挂牌融资。2015年,张掖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培育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企业扩大直接融资的意见》。至目前,全市企业直接融资总额近16亿元,2户企业在新三板挂牌,8户企业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取得融资,在对接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融资和综合运用企业债券、短融券、集合票据等融资工具取得融资方面开展了极为有效地探索尝试。近日,新三板挂牌企业华瑞农业拟调入创新层的公示期满,标志着该企业成为全市首家由基础层进入创新层的企业,也标志着全市在抢抓新三板改革机遇推进直接融资工作取得了新突破。

4.农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风险保障能力逐步提升。随着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成为农村金融需求主体,保险机构结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情况,开发出了设施农业保险、农机保险等符合新型农业经营体需求的保险产品。农业保险覆盖范围逐步扩大,覆盖农林牧渔等各县主要农业生产领域,风险保障能力和资金撬动能力逐步提高。2019年,全市实施玉米、马铃薯、中药材、高原夏菜、肉牛、能繁母猪等政策性农业保险18个品种,参保农户达到7.12万户,实现签单保费0.91亿元,提供风险保障19.51亿元,支付赔款5795万元,种养殖农业保险承保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二、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面临的挑战和问题

1.农业产业承贷能力不足,农村金融服务效益低下。从全市产业发展情况来看,农业生产经营企业普遍规模偏小,农村金融的运作不但成本高,而且风险大,收益低,严重影响了乡村振兴信贷资金的持续供给能力。截止到2019年9月末,全市6家法人金融机构整体不良贷款率达到了19.47%,累计不良贷款余额达到50.85亿元。其中,张掖农商银行、高台农商银行、临泽农商银行、民乐农商银行和山丹农商银行不良贷款率分别为39%、6.36%、6.69%、6.25%和6.49%,高于5%的监管要求。由于农村金融效益低下,长期以来县域国有商业银行成为县域资金的“抽水机”,使本就发展资金不足的农村地区资金更加捉襟见肘。

2.农业保障机制不健全,降低了金融服务的有效需求。农业作为弱质产业,受市场和自然风险双重影响,客观上要求建立健全农业保障机制。但从调研中来看,与“三农”发展相配套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农民专业合作社财政性扶持等补偿保障机制尚未建立,由于机制不健全,使得国有商业银行不愿涉足农村金融。从全市来看,近年来,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虽然各大商业银行也都积极拓展农村个人和企业贷款,但进展极为缓慢,农村贷款农商银行一家独大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根本性改观,农村个人及各类经济组织仍然存在“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3.农业贷款缺乏有效抵押物,农村金融产品创新不够。早在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就提出要加快发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但至目前,全市仍然进展缓慢,还处在探索阶段,仍然面临一系列法律層面的问题,如确权发证制度、评估市场培育、法律支持、地方财政支持等配套体系建设都在探索中,要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作为有效抵押物进行融资,还需时日。当前农村金融产品主要是传统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抵押担保贷款等,而林权证、农业订单、商标品牌经营权、专利权质押贷款等新型贷款模式尚未在探索和起步阶段,金融服务层次低。

4.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滞后,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有待加强。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来看,存在信息评价机制不完善、信用正向激励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农民信用观念亟待加强,农户金融知识较为匮乏、信用环境不容乐观。从调研中来看,有的涉农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的目的只是为了获取国家的扶持资金和政策优惠,偿还债务意愿性差;有的涉农企业故意隐瞒信息将固定资产、抵押资产、流动资产转移至临近区域或省外,试图脱离监管、逃避债务,最终酿成了风险;有些农村地区非法集体和金融诈骗案件频发。在一定程度上损坏了全市金融的外部生态环境,也削弱了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

三、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对策与建议

1.构建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增加农村金融供给。要构建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并存、功能互补、形式多样的农村金融体系。一是理顺现有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凡涉农金融机构要回归支农本源,要聚焦“三农”主业,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服务。特别是农村商业银行等县域法人机构要充分发挥支农支小的主力军作用;二是市辖商业金融机构也要专注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特别是县域金融机构,要从县区出发,全力服務“三农”,要让更多的资金特别是农村资金要回归“三农”;三是放宽准人,鼓励公益性和互助性金融机构发展,形成农村金融有效竞争的格局。

2.下沉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产品。要不断完善乡村振兴战略差异化信贷政策体系,实现对乡村振兴主要领域的信贷政策全覆盖;一是开发适合新型经营主体的创业、消费、理财的微型金融及产品和服务,探索满足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融资、风险管理、资本化经营等多种需求的产品和服务;二是进一步明确玉米制种、草畜、果蔬、中草药等特色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领域专项信贷政策。各金融机构要要围绕重点产业,为上下游农户、供应商提供全链条、便捷化信贷支持;二是要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充分发掘区域特色资源、支持探索农业与旅游、养老、健康等产业融合发展的有效模式,推动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特色民宿和农村康养等产业发展;三是加大对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支持力度。包括农业规模经营、绿色农业、农村电商等。

3.有效扩大抵押物,创新农村抵押贷款。一是加快推进农村土地及农民住房抵押贷款试点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为例,其难点在于价值的评估和处置,政府部门应把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平台作为重点,为土地流转提供登记、评估、交易等配套服务,从而解决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贷款抵押物不容易处置和变现的难题;二是创新抵押贷款。对于种植玉米等粮食类新型经营主体,重点开展农机具抵押、存货抵押、大额订单质押等业务;对于种植蔬菜等经济作物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探索蔬菜大棚抵押、林权抵押等金融产品;对于养猪养牛等畜禽养殖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创新厂房抵押、畜禽产品抵押贷款业务。

4.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健全金融环境。一是加强农户和企业信用意识教育。严厉打击不诚信行为,并通过警示教育,提醒农户和企业树立诚信意识,增强个人信用保护意识;二是继续开展“信用户、信用乡、信用村”创建工作。推动地方政府加快建设区域性的农户、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提高信用信息的覆盖面和真实性,推动信用信息的及时更新。三是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建立覆盖农村生产、生活多个领域的农村保险体系,提高农业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在路径选择上,应从县情出发,坚持政策性保险为主,商业性保险共发展的模式。

作者简介:

刘雅琴,张掖市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主任,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和“三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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