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与建议
——以大田县为例
2020-11-28陈启金
陈启金
(福建省三明市大田环境监测站,福建 大田 366100)
1 引言
当前,大田县各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面临着诸多问题,农业面源污染、生活面源污染、预警应急缺乏等一系列问题影响着水源地水质,制约着乡镇级水源地建设向更好更健康方向发展。因此,开展水源保护区规范整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查处保护区内各类污染水体行为势在必行。本文对各乡镇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现状和相关情况进行调查,进一步摸清底数,研究环境对策,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和影响大田县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1]。
2 饮用水水源地基本情况
大田县辖区共有6个乡、12个镇,除均溪镇纳入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保障区,上京镇正在调整饮用水源地尚未划定外,16个乡(镇)于2007~2016年获省政府批复,主要为地下水型水源地(4个),河流型水源地(10个),湖库型水源地(4个)。设计取水量共计722.19(万t/年),2019年实际取水量达305.5(万t/年),服务人口约9.96万人。
3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现状
3.1 水质现状
根据2019年检测结果,各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体良好,地表水源地在不考虑总氮、溶解氧、粪大肠菌群指标下,水质均符合为Ⅱ类,达标率为100%[2]。2个地下水型水源地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超标外,其余各项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Ⅱ类要求[3]。虽然总体水质良好,但影响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安全的各类隐患依然存在。
3.2 污染源和风险源现状
3.2.1 农业面源污染
根据调查,8个饮用水水源地不同程度存在保护区农业种植问题,种植面积约90亩,主要种植生姜、水稻、茶叶等农作物,其中6个集中在取水口周围,特别是地下型水源地,4个中有3个存在此类问题。
3.2.2 生活面源污染
根据调查,一级保护区范围内7户居民未搬迁,其中2栋农房距取水点不足30 m,未建设三格化粪池,仍需继续动员搬离。
3.2.3 风险源情况
18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均无发现制药、冶炼、石化、加油站、尾矿库、填埋场、排污口等风险源,周边和汇水区域内无工业污染源。
3.3 水源地建设现状
3.3.1 保护区建设
目前全县乡镇级集中式已设置警示牌23块、宣传牌23块、界标19块;一级保护区均了安装隔离防护网,但部分乡镇隔离防护网因管护不到位人为损坏严重。
3.3.2 供水设施
现阶段乡镇以分散式取水为主,乡镇级水源地供水率不高。部分水源地供水设施落后,个别蓄水池露天无加盖和防护措施,落叶和泥土堆集池底,水质十分浑浊,影响到饮用水水质。部分自来水供水设施老化、管网更新滞后,造成有的地方供水水压明显不足,易产生二次污染。
4 存在的问题
4.1 两源污染问题突出
地表水偏高指标主要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氮,地下水水源地超标因子是菌落总数和总大肠菌群[4]。结合实地调查,部分保护区内及个别取水口存在不少猪、鸡、鸭散养户、农田和原住居民,这些养殖产生的粪便、废水和生活污水未经处理,雨天直接排入水源地造成污染;个别水源地水库原有水产养殖,原水质氨氮指标超标,属地政府虽然已对水库进行清理,但由于清库不彻底,水质超标隐患仍然存在。
4.2 居民环保意识不强
个别乡镇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库区围网有10多处人为破坏,起不到保护作用,附近村民无视警示牌进行垂钓,岸边丢弃各类塑料废弃物和饵料,近半数水源地农户取水口周围农作物抢种、个别水源地畜禽养殖屡禁不止;部分百姓存在滥伐行为,群众还存在用木柴烧火煮饭的习惯,到山上砍些木头已成常态,还有群众反映在水源地周边存在偷砍杂木作为种植食用菌原材料等,植被不断遭到破坏,影响保护区森林蓄水功能。
4.3 保护区建设不规范
个别乡镇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存在通往自然村的村道紧挨水源,且未设置隔离防护网,存在安全隐患问题。部分水源地敏感区域未规范设立警示标志,警示作用不足。水源地还未有现场定界和电子矢量图,水源地遥感等手机APP仅显示县级饮用水源地。
4.4 预警应急监测不足
目前,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没有完善的饮用水安全预警机制,无编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5];属地乡镇无监测能力,主要委托县级部门进行一年一次的水质常规监测,监测指标不足,监测频次过少。大部分乡镇为单一水源,无备用水源地,水质发生重大变化时,无法做到应急供水。
4.5 队伍建设问题
各乡镇虽已设置乡镇环保站,但均为水利站、办公室、计生服务所等各类人员兼职,人员相对不固定、业务对接上存在虚位、空位,乡村两级环保监管队伍及专业能力水平有待加强。
4.6 资金投入不够
当前财政资金困难,县财政能用于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的资金十分有限,个别水源地隔离防护网、蓄水池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急需得到上级项目资金支持。
5 饮用水水源地环保建议
5.1 强化问题整改
一级保护区内农田采用其他地块置换的方法,实行退耕还林;5户未搬离居民完善三格化粪池并继续动员迁出[6],同时要求不得从事影响饮用水源水质的生产生活;增强农药贩卖与利用监管,制止利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不滥用化肥,拟定农药废弃包装物收受接管实施方案,由专门农药经销店负责有偿回收,并集中送往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建议给予水源地所在村出台惠民政策、项目倾斜。做好清库事项,增强居民生活污水排放口治理,构建水渠道和界限防护设施,增强平日的管修工作,杜绝和防范污水污染情况发生。
5.2 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坚持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相结合,积极宣传报道保护成效突出乡镇事迹,鼓励检举揭发水源地违法行为,建立通报制度,定期公示各类水源地违法行为,提高广大群众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5.3 推进勘界定标
按照相关技术方案和标志技术要求规范设立各级保护区界线界桩,设置界标、交通警示牌和宣传牌,完善水源地遥感手机APP程序,以便水源地日常巡查监管。
5.4 强化应急监管
建立并完善饮用水水源风险评估机制,严格饮用水水源上游和周边地区高污染、高风险行业的环境准入,建设和完善水源地保护区公路危险品运输管理,完善乡镇级饮用水水源环境预警应急管理体系,配齐应急物资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水源地环境应急能力[7];不断增加县环境监测站监测员工和监测仪器配备程度,加强水质监测项目监测本领,增长年监测频次渐渐与县级同步。加快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将纳入城区供水范围的水源地和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调整为应急备用水源地[8]。
5.5 加强队伍建设
在各乡镇环保工作站,核定相应的行政或事业编制3~5名,配备完善履职所必须的办公场所和相应的执法设备,业务上直接接受市生态环境部门派出机构指导,加强环境执法、环境监测、环境宣教等工作培训力度和考核,提高人员整体素质。
5.6 加大资金投入
充分利用好每年上级下拨的流域生态补偿金,加大对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的倾斜力度;同时多方筹集资金,积极争取山水林田湖草等省补资金,畜禽养殖整治、水质改良等专项资金;统筹上级补助可使用的资金倾斜安排,视财力状况逐步增加投入,扶持保护区发展既能保护水源环境,又能获取经济效益的绿色经济项目。
6 结语
属地乡(镇)政府应切实履行保护水源地的主体责任,明确乡(镇)长为水源地管理责任人,加大环境问题整改和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应急监管和水质常规监测,加强队伍建设和加大资金投入;同时集多方力量护水,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会同县乡级有关部门,加强水源地环境管理和考核评估,共同推动乡镇级水源地保护和水质提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