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生校服标准的几点建议
2020-11-27
中小学生校服由于其使用群体的特殊性,影响范围广,质量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2015年以前,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校服制造相对其他服装门槛较低,加上其流通销售的渠道比较特殊,一直处于质量监管的盲点。2013年上海“毒校服”事件,促成和加快了GB/T 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标准的颁布实施,这是我国首个专门针对中小学生在学校日常统一穿着的服装制定的标准。该标准发布实施以来,有效规范了中小学生校服市场,提升了我国校服的质量。但是该标准实施5年以来,经实践检验,该标准实施过程中存在部分缺陷和问题。
2019年10月以来,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面向校服生产企业和各地纤检机构广泛征集标准实施意见,为标准复审工作做准备,近期有多篇文章对标准修订提出意见和建议。纤维检验机构作为中小学生校服的监管机构,日常工作中与校服生产企业和学校建立密切的联系,了解标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本文结合近几年来深入生产企业和校服监管工作遇到实际问题,对标准的修订提出几点建议,以供标准制定部门参考。
1 明确校服的定义,避免校服与学生服概念的混淆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遇到很多企业甚至检测机构没有正确理解校服与学生服的区别,给规范校服市场带来不便。校服是学生在学校日常统一穿着的服装,穿着时形成学校的着装标志[1]。学生服是成批生产的学生服产品[2],在概念上范围更广泛一些。校服作为学生在校内统一穿着的服装,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因此出现质量问题对社会影响也大,所以在质量上也应要求较高,这也是该标准在“毒校服”事件发生后及时颁布实施的原因之一。由于我国还有GB/T 22854—2009《针织学生服》和GB/T 23328—2009《机织学生服》两个相关的推荐性学生服装标准,如果在概念上不能明确表述校服和学生服的区别,会给部分企业降低校服质量标准提供可乘之机,也给校服检测和监管部门工作带来困难。因此,建议GB/T 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修订时,在术语和定义一节,校服定义中增加明确表述校服与学生服的区别。
2 明确安全类别分档,便于统一规范安全类别标识
强制性标准GB 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中定义儿童纺织产品指年龄在3岁以上、14岁及以下的儿童穿着或使用的纺织产品[3],并增加注释:一般适用于100cm以上、155cm及以下的女童或160cm及以下男童穿着或使用的纺织产品可作为儿童纺织产品。其中130cm及以下儿童穿着的可作为7岁以下儿童服装[3]。GB 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是针对所有纺织产品。按照标准的原意,安全技术类别选择标注GB 31701还是GB 18401,是以年龄作为第一依据。由于市场销售的服装产品,针对的儿童年龄不确定,生产企业多以产品的号型作为安全技术类别标注依据,检测机构也根据号型区分3岁以上到14岁及以下的儿童服装,从而判断安全技术类别标注得正确与否,同时也根据号型确定7岁以下产品的绳带检测要求。GB/T 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标准要求,校服的安全技术类别标识按照GB 18401和GB 31701要求标注B类,由于中小学生对应的身高个体差异较大,对应的年龄比较确定,校服的首次发放一般是小学一年级(6岁)、初中一年级(12岁)、高中一年级(15岁)。建议校服标准中明确安全技术类别小学、初中校服统一按照GB 31701标注,高中按照GB 18401标注,其中,小学校服按照7岁以下标准检测绳带要求,初中生按照7岁以上检测绳带要求。这样既保证了最高的安全要求(特别是绳带要求),又为企业减少负担,避免了同是初中校服,根据号型需选择不同的安全技术类别标准问题。
3 细化校服外观质量检验要求,促进校服质量整体提升
GB/T 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在质量要求方面比较侧重内在质量,体现了“毒校服”事件后我国服装标准重视内在质量和安全性的提升,相对于内在质量要求,标准外观质量要求显得比较简单,检验可操作性不强,原因可能是该标准是我国第一次把针织服装和机织服装统一在一个标准中,也是服装标准一个创新。我国服装外观质量要求一直存在针织和机织不同的检验体系,评价标准也分为针织服装单件不符合项判定和机织服装单件缺陷综合判定,两个体系各有优缺点。GB/T 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外观检验基本采用针织服装外观检验体系,外观检验相对简单,但是存在要求不明确,质量要求存在漏洞,导致不能有效控制校服的外观质量。例如没有缝制针迹密度要求,不能有效控制校服缝制质量,虽然有接缝强力和接缝处纱线滑移控制校服的缝制质量,但只是针对校服的特定部位。中小学生校服的穿着使用率大大高于其他服装,对校服的耐用性要求较高,实际检验中我们经常发现部分校服的口袋缝制和面里料结合部针迹过大,使用时缝制部位易开线脱落,这也是广受学生和家长诟病的问题。建议标准增加对规格尺寸偏差和针迹密度等要求。
4 完善内在质量要求,提高校服标准的适用性
GB/T 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标准在内在质量控制方面比较全面,基本满足中小学生穿着需求,特别是保障产品的安全性规定得比较详细,该标准对今后儿童纺织品标准的制定起到积极的引领作用。但标准实施过程中,校服内在质量检测经实践检验存在某些不足和不适应。结合几年来检测校服的经验,认为标准内在质量检测存在以下几点问题需在标准修订时加以改进。
4.1 纤维成分及含量要求已不适应校服市场的发展
GB/T 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标准4.2.2条款纤维成分及含量要求,校服直接接触皮肤的部分,其棉纤维含量标称值应不低于35%[1]。标准制定的初衷是保证贴身穿着的服装舒适性,但标准实施以来,该项要求产生的争议最多。2020年1月9日,标准归口单位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技发展部发布“关于GB/T 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4.2.2条款说明”,进一步说明该条款目的是限制低端纯化纤面料用于制作贴身穿着类校服。随着纤维新材料多样化的发展,人体舒适的纤维有多种,如莫代尔、莱赛尔、吸湿排汗纤维等产品舒适性不亚于棉纤维,如果仅限于棉纤维,将严重阻碍校服产品的开发,也不利于校服产业的发展,建议修改或取消棉纤维最低标称含量的要求条款。
4.2 拼色产品颜色互染程度没有考核标准
近几年中小学生校服在面料和款式方面有了很大发展,拼色产品大量出现,虽然洗后外观变色能够部分反映拼色产品颜色互染程度,但不能确切直观衡量拼色产品颜色的互相沾染程度,而且评定颜色变化的对象不同,使用的评级色卡也不同(一个使用GB/T 250评定变色灰卡,一个用GB/T 251评定沾色用灰卡)。我国针对纺织品拼接互染有相应的方法标准GB/T 31127—2014《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拼接互染色牢度》,建议色牢度技术指标增加拼接互染要求。
4.3 缺少针织面料接缝强力检测方法
GB/T 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考核面料的接缝强力,采用的方法标准是GB/T 13773.1《纺织品 织物及其制品的接缝拉伸性能 第1部分:条样法接缝强力的测定》,针织面料采用机织物试验方法不合理,而且采用同一个考核标准也不合理,实际检测中针织物按此方法检测经常出现织物断裂,而缝纫线不断裂的情况。校服的穿着使用环境比较特殊,受外力作用比较剧烈,针织面料的校服使用中经常发现缝制开线的问题,应增加合适的针织面料接缝强力试验方法和技术指标。目前针织面料接缝试验方法有FZ/T 01030—2016《针织物和弹性机织物 接缝强力和扩张度的测定 顶破法》、FZ/T 01031—2016《针织物和弹性机织物 接缝强力及伸长率的测定 抓样法》和FZ/T 70007—2015《针织上衣腋下接缝强力试验方法》,建议标准修订时增加针织面料的接缝强力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标准。
4.4 校服标准引用的接缝强力试验方法不适用服装检测
GB/T 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接缝强力引用的方法标准GB/T 13773.1《纺织品 织物及其制品的接缝拉伸性能 第1部分:条样法接缝强力的测定》范围明确说明:本方法仅适用于直线接缝,不适用于较大弯曲的接缝[4],而校服接缝强力检测的部位是后袖窿缝和裤后裆缝均存在较大弯曲,不应采用该方法标准检测。建议采用GB/T 21294—2014《服装理化性能检验方法》标准。
5 结论与建议
中小学生校服面对的是社会关注的群体,产品销售和流通具有特殊性,质量安全社会影响力大,保证和提升校服质量是标准制定部门、监管部门、生产企业共同的责任和义务。实践证明GB/T 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标准实施,有效规范了校服市场,推动了校服产业的健康发展。由于该标准产生的背景原因,难免存在不足,标准实施5年来,随着校服市场和产业的发展,对校服的安全性和服用性要求越来越高,校服标准也需与时俱进,进行修订和改进。建议标准修订时要广泛征求相关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校服使用群体、生产企业以及检验一线的检验人员,了解使用者的需求,企业生产实际情况,检验人员的实践经验和验证,充分调查研究和总结,结合我国国情,创新理念,制定具有我国特色的中小学生校服标准,推动我国中小学生校服产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