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能力的层次构成
2020-11-26刘芬熊春林
刘芬,熊春林
(湖南农业大学,湖南 长沙 410128)
“三农”发展问题是我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必须要解决好的重要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中国现代化离不开农业农村现代化,农业农村现代化关键在科技、在人才”[1]。科教兴农是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的基本举措。作为农业农村科技的成果产生源、人才培养源和信息传播源,高等农业院校在实施科教兴农战略中首当其冲、责无旁贷。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涉农高校“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高亿万农民生活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促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不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1]。新时代“三农”发展的新形势与新任务,对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能力提出了新要求。当前,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能力到底如何,是否适合以及在多大程度上适合新时代“三农”发展的实际需求?要准确回答这一问题,首先必须弄清楚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能力的形成要素及其相互关系。全面分析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能力的形成要素,厘清各要素之间的内在关系,这关系到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能力建设的策略选择与路径走向,也是高等农业院校更好肩负起服务新时代“三农”发展使命的基本要求。笔者从突出科技服务农村发展、强调科技驱动农业升级、重视农户科技素养提升等方面,坚持科学性与导向性、整体性与针对性、动态性与静态性、简洁性与可行性等原则,在能力形成基础、能力形成机制和能力最终呈现三个维度上梳理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能力要素,并厘清它们之间的内在关系,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能力层次结构,为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能力建设研究提供切实可行和具有创新性的理论分析框架。
一、 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能力的层次结构
图1 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能力层次结构
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是高等农业院校依托自身独特的教育、科研和人才优势,遵循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基本规律,对接“三农”发展实际需求,单独或联合其他组织机构构建服务组织体系,以内外部人财物等各种资源有效整合与利用为基础,运用各种媒介技术与手段向农村居民、农村专业组织、农业企业等各类农村组织或个人,提供科技研发、科技转化、科技咨询、科技培训、科技推广等综合性、有效性、多样性的知识智力服务,驱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的过程。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能力则是高等农业院校整合内外各种资源,依托一定服务基地平台,向“三农”提供以科技为核心的知识智力服务,实现科技驱动“三农”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目标的程度。笔者聚焦农民(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等)满意度,厘清能力形成基础、能力形成机制和能力的内在关系,依据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基地—农民的基本服务模式,构建适合我国“三农”实情的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能力层次结构(见图1)。新时代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能力由能力形成基础、能力形成机制与能力具体呈现三个维度构成,其终极目标是以科技服务驱动农业全面升级、推动农村全面进步和促进农民全面发展,实现乡村全面振兴。
二、 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能力的形成基础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拥有一定的人财物等保障是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能力形成的基本条件。农村科技服务设施、服务队伍、资金投入、社会环境等是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能力形成的基础与条件,这些基础与条件虽往往以静态的形式呈现,但它们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能力形成。
其一,服务设施。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基地是高等农业院校开展农村科技服务的示范点和主阵地。良好的基础设施是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得以有效开展的基础和保障[2]。高等农业院校与地方政府、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大户、涉农企业等合作建立农村科技服务基地时,一般要求合作方提供必要的专家生活条件、办公场所、实验设施、培训场地、试验示范园以及良好的通信交通条件等。同时,道路修建、渠道畅通、水电供配等基地基础设施的保障,也是基地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3]。农村科技服务基地设施应包括基地地理交通条件、基地工作生活设施、基地生产科研设施、基地培训示范设施等。农村科技服务基地设施的好坏不仅直接关系到高等农业院校开展服务的成本支出,而且直接影响到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能力形成和服务可持续发展。
其二,服务队伍。人才队伍是高等农业院校开展农村科技服务的关键。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是高等农业院校依托自己强大的人才与科研优势,遵循农业科学及行为科学原理,以基地为平台,采取教育、开发、咨询等形式,提升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与自我组织能力,推动新技术、新技能、新知识以及信息,扩散、普及、应用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中,有效实现农村潜在生产力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过程。当前,“三农”发展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要求乡村实现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各方面的全面振兴。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不仅要吸收育种、栽培、养殖、植保、防疫、储藏、加工等农科方面的专家参与,还要吸收营销、金融、管理等其他学科专家参与,以实现多学科专家组建服务团队开展集成攻关和综合技术示范[4],这样才能驱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和农民全面发展。笔者认为,基地服务队伍水平受制于队伍的学科构成、人数、学历职称结构、团队负责人的影响力等,并直接影响到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能力的形成。
其三,资金投入。持续且充足的资金投入是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基地得以持续正常运转的基本前提。单纯靠高等农业院校的先期投入和专家补贴,不建立完善的市场投融资机制和不能有效整合社会资本,农村科技服务基地就会出现后期推动不足,甚至成为僵尸基地[5]。浙江大学主导的“湖州模式”,充分与湖州市进行合作,通过设立市校合作专项资金、建立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创新财政资金扶持方式等方式,不仅获得了湖州市政府的稳定财政资金支持,而且有效吸纳了各种社会资金,确保农村科技服务基地资金持续稳定投入[6]。笔者认为,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基地资金来源于政府财政投入、社会资本介入、基地自身筹措等多方面。基地资金数量、来源、支出结构、使用绩效等深刻影响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能力形成。
其四,社会环境。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是在一定社会环境进行新技术、新技能、新知识以及信息的扩散、普及、应用社会活动,其本质特征是通过知识传播、技术扩散改变农村居民原有的思维观念与行为方式,促进农村生产技术革新和社会全面进步。某一区域的思想开放程度,直接影响着农村居民对新技术、新技能、新知识等认知、兴趣以及采用意愿,进而制约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顺利开展。同时,农民总体年龄构成、教育水平、能人比例等农村的人口特征,也会影响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发展。譬如某一地区有一定的种植大户、 “经济能人”等农村精英,就能示范带动形成信科技、学科技与用科技的社会氛围。因为他们具有很好的认识并利用技术资源的能力,往往愿意接受高等农业院校开展的知识智力服务,并能够比较容易获得成功,从而成为让周边农民看得见、信得过、跟着做的示范户[7]。南京农业大学根据江苏省不同地区农村社会环境的不同,按照苏北、苏中、苏南三大片区,分阶段、分区域、分产业建立农村科技服务基地,推进农村科技服务工作[8]。笔者认为,农村社会环境包括思想文化、人口特征、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是影响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能力形成的重要因素。
三、 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能力的形成机制
要实现服务设施、服务队伍、资金投入、社会环境等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能力形成基础转变成为现实的服务能力,需要形成良好的机制进行驱动。能力形成机制是促进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基地的设施要素、人员要素、资金要素、社会要素等相互联系、作用、制约的原理与方式,一般包括激励机制、制约机制和保障机制。激励机制、制约机制和保障机制相互作用和制约构成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能力形成机制,这深刻影响着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能力的形成。
第一,激励机制。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能力形成的激励机制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是挖掘各种力量的潜力,促进各种力量有效协同,推动农村科技服务开展和实现服务效益效率最大化。具体而言,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能力形成的激励机制主要解决三个层面的问题:一是政府及其高校主管部门如何激励高等农业院校开展农村科技服务。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强调鼓励高等农业院校参与农村科技服务。但如何使相关政策法规成为具有可操作性的激励措施,是有效激励高等农业院校积极主动承担农村科技服务崇高使命的关键。二是高等农业院校如何激励教职员工参与农村科技服务。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设立科技推广处,建立有利于推广服务的职称评定制度,设立推广教授专门岗位,单列“推广系列”职称,单独列支推广服务专项经费,鼓励和支持科教人员积极参与推广,取得良好的成效[4]。当然,高等农业院校如何进一步促进激励科教人员参与农村科技服务制度的科学化、合理化和有效化,仍是建立健全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激励机制必须要解决的问题。三是当地政府或基地如何激励科教人员积极投入农村科技服务。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基地一般都加挂了市、县牌子,由各方共有共建。当地政府对基地建设的重视程度与对科教人员投入农村科技服务的激励程度,直接关系到基地的有效运行和服务能力。为了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浙江省湖州市出台了《鼓励推行农业技术入股实施办法》,农业科技人员可以以自己拥有的技术成果作为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一般的技术成果作价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20%以下,得到市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则作价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可达35%[6]。笔者将前两个激励机制问题归到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能力建设的宏观环境层面,后一个激励机制问题归到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基地层面。
第二,约束机制。在现实社会中,“约束”一词具有制约、牵制、限制等多层含义。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是多个利益相关者相互作用的过程。多个利益相关者的良好相互作用需要合理的约束机制提供保障。高等农业院校建立农村科技服务基地,需要与地方政府、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农民协会、科技示范户、涉农企业等多方进行合作,这就需要建立可行的利益分享、风险共担机制,以约束各方的行为,确保基地高效运行,形成强大的农村科技服务能力。反之,约束机制不健全或者失效,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基地就难以正常运行,其服务能力就会下降。譬如,一些农林高校的农业科技服务形式就存在约束机制缺乏的问题:一是没有形成有效的参与主体协调管理机制,使得各个主体的参与行为缺乏必要约束;二是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农村科技服务组织管理和实施细则,导致项目存在着较大的随意性;三是传统的科技体制管理对人才流动进行过分的约束和限制,行政动员、荣誉激励等手段不能持续调动科技人才参与农村科技服务,导致农村科技服务在运行中面临着人才短缺和服务项目难以可持续实施的问题[5]。笔者认为,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能力形成的约束机制必须通过健全的制度体系和切实可行的管理细则,促使各个参与主体责任分担科学化、工作开展规范化和行为约束合理化,尽可能减少各个参与主体之间的内耗,促进各个参与主体高效协同,形成强大的农村科技服务合力。
第三,保障机制。保障机制是确保组织拥有一定的物资、精神和制度等以实现正常运行的一种机制。高等农业院校与地方政府、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农民协会、科技示范户、涉农企业等合作建立农村科技服务基地,共同确保基地正常运行和高效服务,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保障机制。如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与地方政府、龙头企业和农业合作社等三者紧密对接,构建农村科技服务基地运行保障机制,促进三者有机联合,建立农村科技推广服务联盟,取得了良好成效[9]。具体而言,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负责提供技术项目、技术培训作为抓手,地方政府负责提供政策支持、资金投入、基础设施保障作为支援,龙头企业和农业合作社负责提供土地和劳力投入作为条件,以良好的保障机制实现三者拥有的优势资源有效整合,同心协力促进农村科技服务基地高效运行。再如“南京农业大学科技服务超市模式”,以政府加大对农村科技服务支持力度,立项科技专项破解农村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设立新农院服务基地发展基金和科技超市发展基金;高校制定一系列的农村科技服务规章,为农村科技服务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撑;科技服务超市实际运作采用非营利组织运行机制、科技服务与经费保障平衡机制,建立“便利店”与其他“超市”之间沟通协调机制,确保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模式得到有效推广[8]。笔者认为,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能力形成的保障机制,应该涉及制度保障、资源保障和组织保障,借此建立良好的服务组织体系、整合各方优势资源和获得充足的人财物等资源保障,促进农村科技服务基地可持续运行和能力提升。
四、 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能力的具体呈现
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能力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各个基地的农村科技服务能力形成基础与形成机制都是潜在的能力要素。这些潜在的能力要素转化为现实能力的效用到底如何,需要通过一个科学的观测窗口来呈现。要找到观测各个基地农村科技服务能力的窗口,就必须明确高等农业院校依托基地开展农村科技服务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哪里。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根据“三农”发展的实际需求,以科技驱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和农民全面发展。“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这里必须强调的是,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民组成不再是单纯的、传统意义上的农民,还包括种养大户、合作社领办人、家庭农场主、涉农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就是通过科技知识与智力服务,促进农民文化素质与生产技能提升、思想观念与行为方式改变,从而现实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的过程。以农民对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满意度作为观测窗口,能够比较全面合理地测评出各个基地的农村科技服务能力。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能力具体表现为农民对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开展的频次、获取容易度、反馈及时性、成本价格、覆盖面、针对性及效果等方面的满意度。具体讲,农民对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满意度源于他们对高等农业院校各个基地农村科技服务过程和特点的感知,而感知又取决于基地服务供给与农民实际需求的匹配程度。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人员多去基层实地进行调研,积极主动与农民加强沟通,切实了解农民的科技需求,完善科技服务过程与内容,促进科技服务供给与农民科技需求相互匹配,是提升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能力的关键举措[10]。对此,笔者从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过程及内容与农民需求的匹配程度,探讨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能力的农民满意度感知及其具体呈现。
第一,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过程与农民需求的匹配程度。高等农业院校科技人员到基地开展农村科技服务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其具体情况主要体现在服务开展频次、推送效率、反馈回应、经济程度等方面。农业生产周期一般比较长,在不同的阶段需要不同的技术服务,往往需要提供多次服务,才能确保农业生产顺利进行。高等农业院校科技人员投入农村科技服务的时间与精力以及开展科技服务的频次,与农民生产生活实际需求是否相配以及匹配的程度[11],是农民对基地农村科技服务满意度的重要评价维度,也是基地农村科技服务能力的具体表现之一。高等农业院校依托农村科技服务基地将科技服务送到农村,基地对科技服务辐射的手段与方式以及范围的大小和辐射强弱,是基地科技服务能力的重要体现[12]。就农民的感知而言,基地将科技服务推送田间地头的能力,具体表现为农民对基地农村科技服务获取的容易性感知。农业生产周期长、过程复杂,在生产过程中随时可能碰到亟待解决的技术问题。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基地对农民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反馈回应的能力,是其农村科技服务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表现为农民对基地农村科技服务反馈及时性的感知。2013 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修订)》提出“国家引导农业科研单位和有关学校开展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依据此法律可知,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是国家公益性农村科技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等农业院校虽然提供免费的公益性农村科技服务,但农民获取服务仍需要一定设施成本和时间成本。另外,高等农业院校一些农村科技服务基地在提供公益性服务的同时,还开展经营性服务,农民获取相关农村科技服务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农民对获取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的成本感知,是基地科技服务能力的表现之一。总之,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的过程关于服务开展频次、推送效率、反馈回应、经济程度等情况,具体表现为农民对服务频次适度、获取容易、反馈及时、成本低廉等满意度感知,这些农民满意度感知就是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过程与农民需求匹配程度的体现,也是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过程能力的具体呈现。
第二,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内容与农民需求的匹配程度。服务内容的全面性、针对性、易懂性、有效性等是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能力的体现。当前,农村一二三产业正在融合发展,整个产业链正在不断延长,同时正在实施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全方位的乡村振兴战略。农村科技服务的领域不断拓展,涉及农村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全面性是其服务内容的重要维度。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覆盖范围是相对于农民的实际需求而言的,也就是说,高等农业院校各基地农村科技服务内容覆盖能力,具体表现为农民对服务内容覆盖全面性的满意度感知。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对象涉及小农户、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等各种不同类型的生产经营者,不同的生产经营者对农村科技服务内容的需求是不同的,纵使是同一类生产经营者,因个体年龄、知识水平的不同以及从事农业不同的产业领域,对农村科技服务内容的具体要求也是不同的[5]。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针对性是其服务内容的重要维度,该维度的能力具体表现为农民对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针对性的满意度感知。用简单、通俗、易懂的语言与方式表述复杂、专业、难懂的新知识与新技术,是创新技术有效扩散传播的基本要求。农民文化科技素质相对较低,对新知识、新技术的接受能力有限,这就要求高等农业院校在开展农村科技服务时,必须使用农民熟悉的语言、乐见的方式,使得新知识、新技术符合农民的原有知识储备与认知基础,以便于农民容易理解和快速掌握。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易懂性作为服务内容的重要维度,具体表现为农民对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通俗易懂的满意度感知。如何将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乡村振兴的总要求落到实处,是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的价值追求。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作为现代农村科技服务的一种类型,其根本任务是转化潜在生产力和提高农业劳动者的素质。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将科技转化为乡村振兴的现实动力与促进农民综合素质提升的效果如何,作为农村主体和乡村振兴的关键力量的农民最有发言权。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内容的有效性,可以通过农民对基地科技服务效果明显的满意度感知体现。总之,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内容的全面性、针对性、易懂性、有效性等情况,具体表现为农民对服务覆盖全面、针对性强、通俗易懂、效果明显等满意度感知,这些农民满意度感知体现的是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能力与农民需求匹配程度,也是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内容层面能力的具体呈现。
结语
总而言之,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能力是由能力形成基础、能力形成机制和能力最终呈现三个维度构成的层次结构,是一个以转化潜在生产力和提高农民素质为直接目标,以实现乡村全面振兴为终极目标,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和相互制约的复杂系统,各维度各自承担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系统的不同功能。其中,能力形成结构层次是整个结构层次系统运行的过程表现,农民对服务满意度感知是整个结构层次系统运行的结果呈现。能力形成基础与能力形成机制是高等农业院校将农村科技服务的内外环境要素转化为具体服务资源的过程,也是促进潜在生产力转化和促进农民素质提升的过程,直接影响农民对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满意度的感知。能力呈现层次会反作用于能力形成层次,根据“三农”发展的新征途与新使命,不断推动高等农业院校持续夯实农村科技服务能力形成基础,进一步健全农村科技服务能力形成机制,实现农村科技服务能力的动态提升。只有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科技服务能力各个结构层次有效运行及其各个结构层次最佳配合,才能促使整个服务能力层次结构系统的最优运行并实现服务能力的最大化,才能最大限度上满足农民改善生产生活的科技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