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 国有资产管理的思考
2020-11-26刘新爱
刘新爱
(河北省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河间市分局,河北 沧州 062450)
一、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意义
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主要包括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为了从根本上解决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使用处置不规范、管理基础薄弱、管理方式有待改进等突出问题,行政事业单位务必切实转变国有资产管理观念,全面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真正落实资产管理全面工作。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对促进国有资产安全、高效运行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只有在实际工作中真正提高固定资产使用率,减少闲置固定资产,做到物尽其用才能真正维护国有资产的完整性,才能更好地服务社会,从根本上防止国有资产闲置或流失。
二、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存在账实不符的情况
某些行政事业单位存在固定资产账面数与实际数不符的问题。表现为以下几方面:第一,财务部门只重视购入时固定资产的入账工作,而对于部分报废或闲置资产,使用部门、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均不清楚资产的具体情况,型号、编码、购买年限、批次等资产信息,不履行报废手续,无法正确核销,导致国有资产虚增。第二,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国家或地方政府多次进行机构改革,改革过程中涉及的合并或拆分会阻碍资产的账实核对,导致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第三,有的单位财务只核算固定资产总账,没有进行固定资产明细账核算,不设资产卡片账,无法与实物核对。还有的单位财务人员在发生资产购入或减少等资产变动时不及时准确的核算总账及明细账,导致账证不符,账账不符,账实不符,不能真实反映资产的实有情况,更有甚者,个别单位对国有资产未定期清查核实,资产状况无人知晓,对出租、出借、闲置情况无人负责,对单位的资产使用状况、数量等无从查阅,造成存在资产实有数量不清的问题。
(二)国有资产管理意识淡薄,管理层对固定资产管理重视程度较差
行政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视程度普遍较低。由于财务人员对流动资产能较清楚的进行记录账务,有较高的重视程度,能做到及时与银行、财政进行资金核对,并且单位领导普遍对单位的现金、银行存款等流动资金比较关注,所以货币资金较不易发生差错也不易流失,但其对往来款项长期不进行清理,存在长期挂账行为,没有严格执行相关的回收、催收等责任制度和追究制度,对已形成的应收账款催收不力,人员变动时交接、责任划分不清,导致呆账、坏账情况严重。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其没有配备专门的资产负责人员,有的单位或配备兼职的资产管理人员,有个别单位岗位设置根本不遵守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原则,会计出纳由同一人担任,账实不分开管理和监督,由办公室主任一人管理实物和财务,且责任意识比较淡薄,很多固定资产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容易造成资产损耗或丢失,更易滋生违规问题。
(三)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首先,大部分单位只重视形式上的管理,对制度的具体落实情况不重视,未形成完整的内部监督控制机制。即使设置内部审计监督机制,由于工作的对内性和非独立性,审计监督也是流于形式,达不到真正的监管效果,形同虚设。其次,单位管理层对资产管理重视程度不够,只有在单位的负责人发生变动时,才会有外部审计部门介入进行离任审计,平时很少接受外部财政或审计部门的监督,即使有部门审计基本都是审查上级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对“三公”经费的审查,很少有审计部门提出审查固定资产的实有情况,所以不能引起单位领导的重视。各个内部部门的职责分工不明确,导致单位内部各部门互相推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不能协调联动,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缺乏力度,管理制度形同虚设
目前,在实际工作中,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无法落到实处,对国有资产的监管流于形式,审计监督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对发现的问题,主管部门不追究,地方审计无权处理,导致只查不改,只审不究,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对于国资管理部门来说,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存在形式多样,国有资产管理者很难对资产进行及时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另外,有些资产前期建设项目申报和采购由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但财政拨付资金后的实际建设、控制和使用管理者不是行政事业单位,如一些具有公益性质的项目,往往建设单位不一定是建成后资产的管理者或使用者。在这种情况下,相关部门如没有将资产情况报到国资管理部门,会导致国资部门不了解情况,如果其也没有主动调查了解各单位每年形成的国有资产情况,就会存在由于国资部门没有介入资产管理过程,从而出现处于监管之外的国有资产的情况。
三、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建议
新政府会计制度已经实施,各单位应组织财务管理人员深入学习和应用新政府会计制度,熟悉新旧会计制度的区别,增加对单位负责人的规范培训,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人员的资产管理意识,建立完善资产责任制度,把管理责任落实到人,避免出现问题互相推卸责任。
(一)进行全面彻底的资产清理核算
行政事业单位应以新会计制度实施和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资产清理核实,聘请有资质的专家对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彻查,逐类逐项逐一核对资产实物,了解资产的真实规模、资产状况、资产数量,区分是否可用等,如果账实不符,需找出原因,与财政局国资办及时沟通,正确解决。对盘亏的资产及时查明原因,对没有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履行相关程序后报废,对盘盈的固定资产及时入账登记,做到账实相符。聘请第三方机构出具全面准确的清查报告,解决好以前的历史遗留问题。行政事业单位要建立长效机制,定期清理核实固定资产的实有数和账面数是否相符,后期无论购入还是报废等都要及时履行相关手续,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使账面能真实反映资产的实有情况,建立健全资产卡片明细全面台账,以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存量、增量及减少情况,实现动态化管理。
(二)转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理念,建立与办公自动化相连接的固定资产管理模块
首先,行政事业单位管理层要切实转变国有资产管理理念,坚决克服“重资金、轻管理、重形式、轻实效”的狭隘思想。行政事业单位管理层是制度措施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只有领导重视,工作才能真正落到实处。上级部门或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应定期召开对单位管理层的会议,提高单位管理层的重视程度,以真正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要求成立单位管理层的领导小组,将此项工作列入考核目标,并充分调动单位全体职工参与固定资产管理的积极性,单位领导班子要明确职责分工,切实强化责任,强化培养财务和资产管理人员,不断提高他们的管理与业务水平。财政部门应建立资金使用的跟踪机制,加强监督,从源头管理,构建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建立互联互通的固定资产管理模块,进一步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制度。
其次,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所有权归国家,使用权归单位,管理权归政府”的管理模式。所有使用单位应模仿超市利用条形码技术实现对实物资产的实时盘点,统一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财政、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单位资产的无缝对接。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化进程,实现信息共享,逐步实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管理,有效防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闲置、流失。
最后,对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进行及时对账、清理的问题,应制定相关制度,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必须定期对往来账户进行核对、清收,做到应收尽收,以免形成呆账、死账,造成国有资金流失。
(三)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
首先,未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行政事业单位应尽快建立健全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成立由管理层负责的专门领导小组,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加强内部审计对资产管理的监督,将资产管理情况、资产管理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资产盘点清查工作以及实物管理工作作为内部审计的重要内容。其次,在离任审计中增加对账实相符的考核,着重核实账实不符问题,对存在问题的单位领导限制其提拔或调动,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以引起负责人对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视。指标应细化到资产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对历史遗留的资产管理问题的处理情况等,重点要关注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之间的责任是否明确,履职是否到位,对固定资产来源、验收、使用、保管、盘点等手续是否健全,账账、账实是否相符,切实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基础。
(四)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制约机制
为确保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落到实处,需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与领导的考核业绩挂钩,杜绝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现象,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制约机制建设,启动问责机制,通过制度约束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范单位所有资产类账目,建立国有资产卡片台账登记制度,做到账、证、表、卡、物相统一,避免各类情况引起的资产流失,实行制度常态化管理。
四、结束语
行政事业单位应不断完善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提高领导层面对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视程度。各单位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从根本上解决目前各单位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