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机构成果推广运营机制的研究
2020-11-26杨瑾
杨瑾
中国林科院 北京 100091
目前,对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机制缺乏足够的重视和深入的基础科学研究,导致了一些相关的观念、理论和各项得政策上的一些误解。很难充分认识科研机构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相关地位和作用,难以充分发挥科研机构在科学技术层面的作用。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作用是促进科技成果的合并汇总,进而结构分析了科技成果转化的一些市场机制,揭示了其中的一些特点和一些规律。科研机构从事技术创新,为社会提供相关的公共产品,他们的作用是社会福利事业的主体部分。
1 目前科学技术推广的一些现状和一些主要的原因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系下,科研课题的必不可少的一些相关程序是:科研机构进行申报项目,国家行政机关进行下达相关的项目整体计划、相关的财政支出,科技人员进行项目的实施,确认完成,完成后颁布发表相关的项目奖励,从而进一步带动整体消费市场的推广。但是在这类基本的管理经营制度下,研究人员只会注重相关的学术研究经济价值,而很少去关注市场需求的发展前景,从侧面进一步降低了相关的可能性和一些科学研究成果。因此,科学研究会极少注重技术服务的生产成本。在较长期间的计划经济体系下,高等院校科技人才缺乏调动科技成果推动活跃性的激励机制和相关的科研具体措施,现有的科学研究经营管理和科研经费管理体制和具体措施不全面,欠缺有确实根据的激励机制和各项政策。对项目前期工作缺乏市场调研和价值评估,缺乏不可缺少的制度约束和限制。限制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进程和随后的转化特殊效果评价体系,这些问题越来越受到国家基础科学研究和计划科研项目的重视。在相关项目立项批文,成果鉴定和奖章申报的具体措施指导下,科学技术项目的最终产出只有几篇科学论文和几项奖励,没有切实的与消费经营市场互相吻合,没有与市场实际需求挂钩。因此,长时间以来,科研项目一直在产品价格分离的条件下,关闭了重要且关键的科学研究方法和通往科学应用之路的大门。除了创新设计上的整体难易度外,大量的科学技术科研成果还没有明确地广泛应用与发展,在生产之前没有对应的行业和一些实质的条件[1]。
2 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一些实际作用
科技成果的带动不是成果的简单扩展和实行,而是复杂难懂的社会系统工程。它有自身的行政法规和丰富的全部内容。它会受到一系列各种各样相关条件的限制规定和直接影响。它涉及到许多部门,其中的牵涉面较广。因此,有不可缺少的需要将销售促进特殊效果放在主线上并加以利用。对于基础科学研究小组和工作单位来说,一些最重要的成果包括它还远远不够,它还需要国家领导人,相关的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各部门的共同的大力支持和带动,其持续发展计划和目标包括范围和成熟度以及科研成果促进计划。国家行政机关的提升主要的具体表达在科学技术科研成果的组织领导成员体系,总体规划体系,政策规制体系,支持体系和研究方法体系的完善以及宏观指导,晋升和规制科研成果的不断完善上。通过相关的行政机构,法律手段和具体措施手段,整体带动工作项目被列入省,市振兴管理系统项目中。为了取得大量的符合市场需求科技成果,需要具备轮廓清晰的外部间接经济效益:同时为了最大极限的程度地发挥潜力并实现规模经济效益,需要组织大批科技人才进入战略要地[2]。国家行政机关在带动科学技术成就方面的作用还具体表达在使用行政机关手段,方法和社会权力来应对和消除各种各样的不良因素和消极因素。这不仅仅是科技成果内部的运行机制的基本要求,而且是科技成果转化的内在性动力和通过行政干预带动和实际应用科技成果的环境或背景。
3 科技成果需要逐步转化为相关的商品
为了进一步充分利用市场竞争在社会主义制度设立建设中的一些实际作用,我国政府允许科技成果进行有偿转让,这是中国改革开放政策以来的第一次,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确定并讨论了科技成果的商品属性,尽管它们是知识商品,但它们独立存在并可以在自由市场上进行交易。因此,有不可缺少的需要将科技成果转化为商品,这对于社会公众来说,学习科学技术是一种商品,科技成果具备与其他的商品有差别的独特属性或特征。首先,有不可缺少的技术规范和保护科学技术科研成果的商品属性。一方面,绝大多数科技成果是以知识产权的形式来具体表达的。这些权利的内涵和界限需要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限制和保护,专利技术是非常至关重要,不容易获得。在社会交往中,如果没有与法律有关的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将成为纯粹的慈善事业。同时,科技成果将成为纯公共利益产品,科技机构将成为纯公益研究机构,公益研究机构必须是公共利益实体,需要创造属于社会团体公益产品的科技成果,并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对科学技术进行转化,这也从侧面的降低了科技的进一步发展。科学技术成果的保护,需要法律上的进步和认可,以便它们可以用来当作商品。科技成果通常不是根本的消费品,而是需要转化为特定的产品以应用于社会运用。转换行动步骤非常不确定。因此,企业需要关联的科学研究方法实力和销售市场资源技术来进一步改造科研机构。同时,科研成果交流后,科研机构应继续与企业进行紧密合作,以进一步有效确保科技成果最终的转化为销售市场和实际应用产品,进一步消除降低科研成果的不确定性。同时也对科研机构的转型模式递呈了相关严格的要求。科研成果作为一种商品,与科研机构尤其是科研单位的科技人才有着密不可分的直接关系。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掌握着科研成果的全部科学数据。这就决定了科技成果转化需要与科研机构进行密切合作。同时需要确保高度的互惠互利,以进一步确保信息处理的整体的流畅性、准确性和充分积极参与。这有助于进一步带动专业人才的转化,不仅因为科技人才的积极性,也因为国家科技进步奖对专业人才有很大的帮助[3]。
4 相关的科研成果转化的一些机制
4.1 相关的一些供求的机制
科学研究最终结果的需求方通常是科学研究结果的服务提供者。市场需求,市场价格和竞争等主要因素限制和相互作用,形成了带动科研机构转型的市场需求机制。市场需求机制具备以下一些特点。首先,从供应商的角度来看,科研机构的成果往往离消费市场很遥远,需要从成果到产品的长时间基础科学研究与充分利用。依据相关的项目行动步骤,供应商应不断优化和完善产品。供应商提供的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并努力接近消费市场应用领域。需求者应紧密合作,包括需求者提供的资金投入和系统环节的测试设施[4]。
4.2 相关的一些竞争机制
在科研机构成果转化认证的消费市场中,一方面,商业企业相互之间存在科研成果竞争,另一方面,科研机构与商业企业需求者相互之间存在竞争。对于科技成果的转化,上述竞争激活了市场营销的力量,进一步增加了科技成果的需求与供应。在带动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整体过程当中,中国强调全面实施竞争机制。目前,供求关系、双方公共利益和优秀成果已被迅速广泛应用企业生产,商业企业对技术上的需求和要求与日俱增,这与科研单位的研究与发展相互关连。同时,科研机构成果转化认证的竞争机制也呈现以下特点[5]。首先,为了带动更多的科技成果并迅速的转化为社会的实际应用,科研机构会挑出有竞争力的企业,这不仅仅是通货膨胀理论的唯一标准,也是最有可能成功转化的选择。这样的企业不仅仅有坚定的整体实力,而且有很大的成功率,对一项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实际应用有着强有力的整体推动力。他们可以与科研机构形成完全信任的合作伙伴关系,以进一步实现共同利益与公益活动的整体互惠互利。
5 结语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设立建设和持续发展,将在经济体系和社会关系中产生巨大变化,最大限度的有效带动现代技术进步,为带动科学技术科研成果开辟一条宽广的前景。商业企业和农村地区科技成果转化率之所以低,问题是科技成果转化的运行机制不能满足经济发展发展的需要[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