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在资产管理中的应用及风险防范发展现状
——以“智能投顾”为例
2020-11-26张兆鹏
张兆鹏
(北京工商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北京100048)
一、 金融科技与资产管理业务
(一)金融科技的定义
金融科技以科技为中心,以金融为对象。 “金融+科技”并不只是简单的物理叠加,它们的结合能形成更深层次的化学反应,不仅推动科学技术在金融服务产品上的技术创新,还将会催生新型金融生产力,为传统金融的资管模式、风险控制带来颠覆性的变化。 Chunchun Chen 在研究中提出,为了使金融投资更稳定、更有利可图,采用卷积神经网络和深度学习技术对金融投资进行量化,实现对金融投资的高回报、低风险。 Maximilian Palmié 指出,许多曾经的成熟产业被颠覆性创新,而今演变出的金融科技将会带来一场全面的产业革新。 金融科技将会迅速成为金融业未来发展的突出科学和主流趋势,该领域将对复合型人才提出更高的要求,势必会发起金融人才的“战争”。
(二)资管机构大力拥抱金融科技
安永调查数据显示,我国金融科技的应用率高居全球首位,其中金融科技在资产管理业务的实际应用率位居第二,贡献了巨大能量。 Phan 在研究中发现金融科技公司的成长对银行绩效产生至关重要的负面影响。 Weizhi Meng 提到由于金融业广泛采用信息技术,各种金融科技应用程序被金融业用来帮助处理信息和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Robert Hinson将金融科技与数字化农业相融合,在经济可持续性和成本方面展开研究,强化了农业综合企业的转型,指出需要进一步更新的金融科技模型的有效性,并提出合理的政策建议。
二、 智能投顾业务在资产管理中的应用与风险防范
(一)人工智能投顾业务的应用
金融科技不仅在服务资管机构提升了自身经营管理水平,还创造了新的业务模式,比如智能投顾。 智能投顾是人工智能和投资顾问的结合体,最初发源于美国,至今也是全球最大的智能投顾市场国家。 智能投顾的诞生,对于信息获取分析、投资策略优化、资产组合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不仅满足了客户简单的投资需求,还实现了个性化资产配置方案,做到低成本、低收费。
在国外的研究中,G.Kiinder 认为智能投顾是一种人与机器相结合的模式,可以通过人工智能技术来为用户提供多元化的投资组合方案。 Dominik Jung 指出智能投顾业务是在线上的一种自动投资咨询业务,为银行与用户提供了很大程度上的便利。 Welsch 指出智能投顾主要的特征已经从投资技术转到了用户体验上面,并且认为由于高净值客户所依赖的体验式服务和理财受众的个人体验会影响行业发展,因此该技术的核心在于提升客户体验。 H.Haapio 和M.Salo 从智能投顾的产品设计角度出发,指出客户和智能顾问之间的互动能够启发产品的特点,并且深入研究了信息设计在智能投顾中应用的重要性。 P.Kokfai 和K.Francis 指出智能投顾能够通过人和机器模式的结合,来满足私人财富客户的多样化需求,但是希望传统的财富管理机构能够利用具有竞争力的收费模式提供新的综合服务。
国内,于文菊认为智能投顾依据的是现代投资组合理论等投资分析方法,不仅可以自动计算,也能够为组合配置提供相关建议。 蔚赵春和徐剑刚在智能投顾概念中加入了行为金融学的理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投资者状况做出智能化调整,从而实现投资组合再平衡的财富管理工具或服务模式。 孙清云和赵艳群、艾佳宁和孟克均用招商银行摩羯智投作为案例,指出我国要注重人与机器的深度融合,将处理数据和模型的优势和人为构建非结构化数据库的经验结合起来,促进智能投顾业务的发展。
(二)智能投顾的风险防范
智能投顾这种模式的创新产生,也伴随着未知风险和挑战,既包括金融产品的风险特征,还包括人工智能化、虚拟化特点产生的互联网风险。 智能投顾未知风险的出现,各国都纷纷提出监管指南予以管控、降低风险。 澳大利亚既在宏观监管层面上实行了智能投顾的准入许可、一般义务、人员组织设置、算法监督等规章制度,又从微观角度出发做出了准入门槛、运营平台的一般与特殊义务等方面的特殊监管要求。 美国也主要从算法的信息披露的角度规定了对算法的监管。 2015 年,加拿大对智能投顾运营机构的义务和责任进行了正式的规定和界定,并对该技术的中立性、市场投资者在市场中的适应性以及测试、评估及审查方面的义务做出了一定程度上的强调。
该领域近五年也投入了大量研究,成果较为突出。Xuelei Jing 提出两个观点:一是政府应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规范网络安全技术,加强网络监管,以阻止互联网犯罪的行为;二是为了防止在线欺诈,互联网用户需要提高对网络安全的意识,并且网络安全研究人员应该对网络安全提出相应的措施和策略。 John Lightbourne 在研究中提到了人工智能能否满足人类现有的信义标准,以及当自主算法达不到信义标准并可能对客户有损害之时,应如何划分责任。Victor Dostov 提出有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有些新技术被金融排斥,且对跟不上金融科技步伐的社会群体带来了适得其反的作用,借此说明了“更多的科学技术”并不总是与金融结合有效,也应修改金融普惠政策,以纳入数字扫盲和获取现金的建议。 Kazim Degerli 在研究中发现尽管金融科技公司非常灵活,但它们往往会忽视金融机构的监管,其研究了FinTech在付款方面的成功和不成功项目,以及它们违反法规的情况,并为更好地接受建议提供了补救措施。
三、 文献评述
通过对资产管理中金融科技的应用、智能投顾市场及相应风险管理方面的文献综述,发现国外研究大多以量化模型为基础,注重金融科技对整体金融市场的影响,整体分析行业和市场情况来对风险进行分类度量并且提出细化的措施。而国内研究仍停留在定性、提出风险管理措施的理论层面,缺乏有关资管行业中金融科技的定量模型研究。
在智能投顾市场,我国平台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智能投顾整体发展时间较短,没有人专门针对智能投顾领域监管做出体系的、具体的、深入的研究。 在智能投顾风险管理方面,我国智能投顾研究主要聚焦于发现风险和提出简单的风险管理措施,而国外学者对智能投顾平台的风险发现和风险管理更深入,已实现算法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