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新闻传播伦理失范的法律规范研究
2020-11-25徐乐乐
徐乐乐
摘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和普及,媒体应用已经从过去的传统媒体时代转移到了现在的自媒体传播时代。本文分析了自媒体在互联网环境中新闻传播的伦理失范现象,提出有关新闻传播道德的法律规范,为新媒体时代的自媒体新闻传播的伦理规范提供建议,为良好健康的新闻传播舆论环境提供有力条件。
关键词:新闻传播;伦理失范;自媒体;法律规范
近年来,互联网自媒体已广泛应用于人们的日常研究和生活。对比传统大众媒体,互联网自媒体的信息传播更为广泛、更加趋于大众化,以往的传播方式在新媒体和自媒体中的边界不再清晰,他们相互连通甚至融合。传统的媒介传播方式受到挑战,自媒体传播方式成为重要传播模式。自媒体传播平台的权力加大,传播媒体渠道传播权力削弱。自媒体的开放性和自主性极大的释放了大众话语权,公众可以随时随地通过媒体终端在网络空间中发布有关新闻的观点,这种信息交互共享方式满足了大众对信息的自主权和支配的愿望,方便大众的生活和学习等各个方面。
另一方面,随着我国自媒体平台的迅速发展,进行虚假谣言庸俗的信息传播及严重的新闻泄露等的自媒体平台失范现象越来越多。这些伦理失范现象对于建构积极健康的新闻舆论环境十分不利。
一、自媒体新闻传播伦理内涵
科技进步改变了自媒体的传播媒介生态,自媒体平台上的信息传播的传受之间的隔阂被打通,自媒体时代每个人都可以将所见所感随时随地分享出去,信息传播的速度获得了极大提升。
“自媒体”的概念最早由美国著名学者丹·吉尔摩在他的博客上提出,其本质是共享信息的即时交互平台,是一个使用新网络技术发布自主信息的个体传播主体。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自媒体不再,是抽象的概念,而成为一种社会中的一种生活方式。总的来看,自媒体的特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平民化。在过去传统媒介情境下,新闻从业者大多数为受过专业训练且具有从业资格的专业人士,他们遵循共同的价值观念和职业操守,但进行新闻传播活动时会受到层层把关和监督。自媒体条件下,大众作为更为广泛的传播主体,他们没有受过专业训练,他们的表达是一种平民化表达。二是自主性。传统大众媒介的传播主体都属于某个媒体机构或组织。与此相比,自媒体更多的是自主选择信息进行生产和传播,具有极大的自主性。三是交互性,在自媒体平台上,人们基于社会互动产生联系,信息传播沿着人际传播网络路径进行传播扩散,此路径与传统大众媒体时代一对多的模式不同,成为了多对多的复杂网状模式。
信息传播伦理是新闻发布主体和客体在制作、传播和接收新闻信息时必须遵循的道德、修养,以及新闻传播的主体和客体必须履行的义务和责任。换句话说,在新闻传播过程中制定了人与社会之间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新闻传播伦理必须与他们所在的社会的道德秩序相一致。新闻发布道德是新闻发布者和受众的服务,目的是确保新闻发布活动以正常有序的方式进行。
二、自媒体新闻传播伦理失范现象
自媒体时代简单易操作的应用软件给大众生活带来改变,改变了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但与此同时,由于自媒体的平民化、自主性和交互性的特点,新闻传播活动出现了伦理失范现象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一)虚假信息泛滥
真实是新闻的第一要义,这是任何新闻传播活动所要遵循的底线。但是在网络上,虚假新闻案件屡次出现。自媒体平台内容生产和传播结合,受众众多容易产生裂变式传播,使得一些令人关心的信息会被受众转发和评论,原因是缺少严格审核。截至2018年,我国网民达8.29亿,他们对于判断信息真实与否的能力有限,很容易产生流言和谣言。此外,涉及公共安全和卫生事件等与人们息息相关的事件时,受众更容易传播假新闻和谣言,这些会对社会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
(二)低俗信息充斥
低俗信息是大众媒介为了追求经济效益,迎合社会低俗的审美而不顾媒体责任和道德规范生产出来无社会价值和不雅的新闻产品,内容常常涉及色情、暴力、欺骗等。自媒体环境之下,一些自媒体为了追求高點击率和经济效益,发布一些低俗新闻获取受众关注。全国“扫黄打非”办要求各地办公室进行完全指导监督,包括互联网信息、行业信息、公共安全、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广播和电视台等部门。呼吁组织和协调各部门,重点排查直播和短视频、在线游戏等自媒体平台,对在线文学作品进行筛查,发现内容粗俗的情况下及时现查处,对价值取向出现偏差,包括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进行调查和处理。低俗新闻的出现超过了新闻传播伦理的底线,违背了社会道德,对社会造成极大不良影响。
(三)新闻侵权严重
所谓的新闻侵权,指的是新闻媒体和新闻创作者利用新闻媒体非法侵害公民、企业或其他社会团体的行为。在自媒体环境下,新闻侵权主要表现为侵犯知识产权和名誉权和隐私权。自媒体上的新闻传播者,会通过互联网发现自己想要的信息,多之间复制或转载加以整合,没有标注来源,涉及知识产权侵害,这在自媒体领域是十分常见的现象。近年来,自媒体洗稿现象频频出现,自媒体洗稿是将其他媒体发布出来的文章进行重新编排再加以发布,实则内容都是抄袭和复制,自媒体洗稿是自媒体时代新闻发布者新闻伦理失范的表现。
三、自媒体新闻传播伦理失范的法律规范
中国目前的自媒体新闻传播环境不容乐观,新闻传播的道德问题无止境,从道德的理论来看,作为行为人进入社会领域并和他人和社会产生联系,社会规范和行为规范就不可避免对他产生一定限制,迫切需要解决上述出现的问题。
(一)自媒体时代的他律
他律从两个层面来说,一是宪法和法律层面,二是政策和法规层面。法律和法规的限制可能对一些历史时期的某些职业会产生直接影响,可以扭转行业的不健康趋势。因此,要保障大众言论自由的同时对大众进行大众意见发表的健康引导。
首先,职能部门需要加强对自媒体的法律监督。就中国当前的网络管理系统而言,只有那些规章制度,而严格的网络监管法律尚未正式颁布。我们现在可以做的是模仿一些大型门户网站的做法,并实现实名认证。网民向微博和微信发布信息时,可以进行有效的身份认证,以防止某些网民随意发布信息,并有效避免虚假信息的传播。另一方面,一些网站规范了规范商业行为的一般规则和纪律措施,并通过网站的规范运营,使得大多数网民养成良好的在线行为,逐步培养积极的网络道德素养。
其次,在线媒体必须积极探索虚拟空间管理模式,树立网络管理者在虚拟空间中与监管者之间进行协调与配合的理念。政府也需要加强主流媒体的引导作用,对网络自媒体的不实信息第一时间内加以澄清,建立政府官方的辟谣平台。最近,中国国家网络信息管理办发起了一项专项行动,以解决和处置与自媒体帐户相关的一系列混乱问题。自媒体帐户运营商必须尊重自己的权利、履行其相应的义务,并积极传播积极能量信息,必须遵守法律,保护公众利益。
(二)自媒体时代的自律
对于自媒体新闻报道不仅应考虑个人利益,还应考虑社会影响,自媒体的健康发展需要公民意识和网络参与者的素养的提升来共同维护。自媒体行业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尚不完善,平台运营商并没有严格对发布的言论加以把关,助长了不实乃至非法言论肆意传播,对非法侵权行为的追责,也没有完全尽到协助义务,导致很多网络侵权行为不了了之。大多数公民在面对侵害行为是采取漠视和逃避的态度,维权意识淡薄。自媒体平台的参与者对网络内容空间影响巨大,可以加强对自媒体和受众的媒介素养和道德修养的培养,提升信息传播的伦理意识,在各大平台宣传净化网络空间的正能量言论,引导自媒体的正确走向。同时还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自媒体需要对其内容进行自我管理。在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拥有了表达自己的机会,但是自媒体自由不仅意味着自媒体创作者拥有充分的言论自由,更应该在互联网空间内保持充分的自律和自觉,自觉约束好自身的言论和内容,对一些信息不够全面和未加证实的信息,要谨慎转载,不要妄加议论,稍有不慎,便成为虚假信息的传播者或不失信息的制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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