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探析
2020-11-25陈乐媛
陈乐媛
摘要:从1978年改革开放至今的40多余年里,在新时期,中国的法治同经济领域一样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而且中国根据自己的探索,根据本国国情,从本土出发,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道路。从“中国法治”到“法治中国”,更好的写好“中国故事”的进程中遇到了不少的挑战,我国突破重重困难,创造“中国奇迹”始终坚持中国特色,对最终建立起体现中国民族特色、符合中国国情,又具有普世价值的国家法治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无疑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优势
一.法治的概述
法治的基本含义。法治是人类治理国家、社会一个基本框架。也是人类行为的一个重要约束,不论是对国家还个人,都在遵守法律,都要在法治的框架中运行。对于新时代的中国,要做到真正的法治,就要形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
法治与人治是相对立的概念,是不同的、有很大区别的。法治是强调法律在人权力之上,而人治相反。法治和人治是不能同时并存的,只能从中选一,那到底哪个才是最优选择呢?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国家通过法治来治理并不能完全否定人的作用,因为只有通过人的作用发挥与执行,法律与制度才能更好的实施。
作为治国基本方略的中国法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由“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三个词组成,所谓“方略”,指的是全盘的、全方位的计划方法、策略和战略。所谓“基本”,指的是基础或根本,对某一过程起最主要的、规定性或决定性的作用。所谓“依法治国”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这是根本的保证,就是因为党的领导,才能避免向西方国家一样出现多党轮政的现象,是我国的法治呈现出更加稳定的局面。其次,我国法治的最大优势就是以人民为中心,它始终为广大人民的幸福而服务,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各项权益。同时,我国法治的现代化特征逐步增强,这一现代化就表明了人类法律文明的成长和飞跃。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特色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呈现出了鲜明的“中国特色”、“时代特色”和“实践特色”,从而体现出了其明显的独特性。根据矛盾的特殊性和普遍性的辩证关系,我们可知由于我国具有着自己独有的传统文化,不同于他国的基本国情,这些不同都决定着我国必须拥有自己独特的法治道路,走出一条不同于他国的法治道路,所以我们必须深入实际不断研究探索,去认识法治道路的唯一性和多样性的关系以及中国法治道路的独特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中国特色
有学者从中华法系的传统特性来认识中国法治的特殊性,认为中国法的起源是部落与国家形态的结合,与西方破除宗族部落、在新阶层的产生与阶层之间的摩擦和妥协中建立起来的、相互尊重权利的法律秩序截然不同;应该在尊重法治的基本立场之下探讨中国的法治建设,并强调了对传统法治资源的再利用,从而实现法治的社会价值。相对于后来的发展而言,学者的这些声音还比较细微,同时更多地表现为一种立场态度,并没有形成什么对法治的系统看法。张志铭教授就此指出:作为“本土资源”观点的结果延伸,国情主义法治观的正式形成,还是出自当政者的努力:先有“低调”的说法,认为中国社会主义法治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中国的法治正在处于从倾向于学习和借鉴西方法律制度转向以适应中国国情、满足国民需求、解决中国实际问题为目的的自我探索、发展型道路。基于我国政治架构、人多地广、区域发展不平衡、利益分化严重、公众法律认知水平低、司法资源匮乏等特殊情况,开展自主型法治建设要做到:以保证执政党的核心领导为前提,界定司法在我国政治结构中的地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具有开放性
中国的法治具有开放性,我国实施的“一国两制”就是我国法治道路探索过程中的伟大成果。由此产生了三个法系和四个法域。“一国两制”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是最适合我国国情法治制度,对于祖国大陆和台湾统一问题,对于香港、澳门问题的解决都有着积极的意义,不同的法律制度和思想观念不断融合、借鉴、碰撞、摩擦,中国就像是一个巨大的誓言基地,为世界提供了一个法治相互联系融合的样本,法治中国建设也取得了巨大成就,它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了建设当中,我国的大国地位在在确立的同时,法治水平也在同步上升,中国的法治是开放的,像是一个大的炼丹炉,吸取养分,扬弃“良法善治”作为前提,不断地壮大,最后得出的一颗神丹妙药,因此,中国是一个“复合法域“或“多法域”国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时代特色与渐进性
中国法治有一个典型特点就是从易到难,总体较为保守,是稳步前进的一个状态。法治实践过程中,不论是科学立法到法律改革,还是从中央到地方,都非常审慎制定改革的方法和方案,从而防范改革风险,以逐步实现改革目标。改革不是一件简答的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经过许多年对社会发展的研究探析,对国内外的经验总结,结合人民群众的需求与现状才能得以制定的,每一次的改革都难免会影响到人们的利益,尤其对于一些利益相关者和受益者来说,他们大多是反对和反抗的,过去的改革,中国的人民群众都较为保守,缺乏创新,不愿表达,更多的是放权,交给领导来做,很少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诉求。
但是,我们所说的“先易、“后难”并不是绝对的,法治的改革都伴随着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等一系列变化,这些都是要经过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的,这是一个非常庞大的工程,一个小小的改革都能带来巨大的变化,因此在改革中我们应该明确目标,深入调查研究,实践最重要,要深入到人民群众中去,从小都大,从易到难,把方案分成一个个小模块,先试点再推广。有些事比较简单,可以马上办,例如反腐败交给执政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人民检察院和政府监察部门,信访交给司法行政部门,这样小步快跑、不停步地改革,最終效果还不错。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优势
协商民主促社会和谐发展
“法治中国”是对法治国家的升级和创新。法治是普遍的,而“中国”是特殊的,中国法治通过对过去的法治经验的总结,得出了经验教训,以及对未来我国法治道路发展的准确定位,我国实行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各部门各部门、各地区统筹兼顾、分工负责的民主协商制,中国人口庞大,民族众多,通过多党合作有利益民族协商,达成共识凝聚力量,共同努力最终实现目标。法治中国的建设是实现中国梦的关键一环,是一种历史责任和使命。
由于我国的独特的国情和政治环境,我国的政治具有着独特的优势,与西方的民主政治有着很大的区别。首先我国人口众多,社会规模巨大,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领导下能够保证其和谐发展,我国始终坚持群众观点、走群众路线,协商制度能够很好的协调统一战线和群众路线这一问题。其次使党的领导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形成相互促进的关系。协商民主能够从促进和完善党的群众路线和统一战线。各地区、各政府严格遵守我国法律规章制度,各司其职、协调一致,共同的协助党有效治理国家,使我們党的坚强后盾和基石。我国的制度是人民参与、党的有序管理相统一、相联系的。它与西方那种以利益为基础的参与是有所不同的,它有利于统一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与人民当家作主,实现两者的有机统一和协调发展运行。
加速社会进步,促进经济发展
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在中国改革和建设过程中都发挥了巨大作用,都扮演着关键角色,社会的多元化因素、传统价值观、各种利益冲突碰撞都会影响改革的进程,而中国由于法治具有自上而下的、权力主导型的特点,所以改革过程中受这些影响较少,所以即使在这种错综复杂的社会里,我国的改革也能快速有效的取得好的成果。纵观整个世界,尤其是东南亚地区的改革进程,具有这种特点的法治不仅仅出现在中国,远者如日本“明治维新”,近者如新加坡、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越南以及将经国在中国合湾地区的“解严”,其国家治理体系的重大制度变迁然本上都是同一套路。虽然,这种法治模式也存在一些弊端,它忽视了地政府的创新性和以及地方的本土情况,不具有特殊性,从而使得地方特色不足,重复立法现象严重。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这种体制也具有很大优势,在经济发展上发挥了巨大作用。之后的事实证明,采取这种转型策略的国家几乎都创造了举世照目的经济奇迹,达到了促进社会进步的目的。证诸日本、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中国台湾地区以至中国大陆、越南、束埔寨,皆是如此。政治、经济、文化、法治都是相互联系、协调发展的。我国法治的逐渐完善,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了很好的保障以及安全的市场,在更加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中,我国经济得到了巨大发展,新中国结束了以往旧中国一盘散沙的局面,中国始终坚持对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领导,而且在市场监管上简政放权,这都无疑促进了中国现代化发展。
有利于维护全体人民利益,是社会治理的根本保障
社会和谐稳定是我国法治建设所一直追求的目标,由于我国近代以来经历许多困难,经济发展不平衡,所以中国法治有一个特点就是具有浓厚的意识形态属性。同时我们也形成了一个共识就是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根据数据显示,中国从改革开放以来到2009年,宪法相关的法律文件有63件,到了九十年代占百分之十五,2000年到2009年间,占百分之九。其中有关经济方面的法律比重上升,这些数据也无不体现了中国法治对经济发展的重视。
社会和谐、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直的追求和目标,那么何为公平正义呢?就是国家“给每个人他应得的”,不论其贫富贵贱,还是社会地位和权利大小,都充分尊重他们,保障他们的权利。其次通过具有权威性,公正高效的法律制度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利益,坚持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就是要时每一个人都得到法律的保护,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都可以觉得自己处于法律的保护中,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事。给每个人都提供平等的机会,利益各种利益关系都得到合理的调整,政府的职能是促进经济、政治发展,那么维护公平正义是政府的良心所在。
中国实际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中国特色是我国法治的最大特色也是优势所在。中国自古以来的法制建设影响深远,是中国古代文明的重要构成之一,任何良法善治都应该在历史和现实的交汇中寻求平衡和协调,找到通融性,不管现在还是未来,都始终要坚持积极吸纳,公开透明,发展本土化实现法治创新。总之,正确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深刻内涵、基本特征和内在根据,关键在于把握其蕴含特色,深刻认识到它的优势,这不但有利于厘清当前诸多重大理论问题,更有助于在实践层面推进法治建设,从而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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