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经济对陕甘宁边区经济建设的贡献
2020-11-25缪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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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甘宁边区的经济属于新民主主义经济,它包括公营经济、合作社经济、私营经济三种形式。合作社经济是其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各种形式的合作社把广大农民、手工业者,以及部队、机关、学校人员组织起来,开展农业和手工业生产,组织商品流通,调剂有无,这对于发展边区经济,战胜日军和国民党顽固派的经济封锁,实现丰衣足食,夺取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的:“今天边区在发展生产上又来了一个革命,这就是用合作方式,把公私劳动力组织起来。发动了群众生产积极性,提高了劳动效率,并大大发展了生产”。研究合作社经济在边区经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及其发展经验,对于目前我国的经济建设事业仍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和现实意义。
边区合作社发展概况
土地革命时期,在陕北、陕甘革命根据地就有农业劳动互助组织和消费合作社。抗日战争时期,随着边区农业生产的发展,农民迫切地要求组织与调剂人力畜力,许多地方民间旧有的各种劳动互助又自发组织起来。1939年以后,有些地區党的组织在生产运动中根据农民群众的觉悟与要求,利用民间旧有的形式组织劳动互助。如延安县1942年组织了487个扎工队,4939个全劳力参加,在20多天中就开荒46442亩,显示了组织劳动互助对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巨大作用。1942年边区高干会总结了延安的经验,指出发展农业生产是边区的首要工作,而组织劳动互助又是发展农业生产的关键。1943年,毛泽东同志作了《论合作社》《组织起来》等报告,进一步阐明了发展农业劳动互助合作的重要意义,引起了党内外的普遍重视。从此,边区的农业互助运动走上了新的、自觉的发展阶段。到1944年,全边区338700多个全劳动力已有81100个组织到各种类型的农业劳动互助组织之中,占全劳力总数的24%,个别县达70%以上。在消费和其他的合作方面:早在1934年,清涧一带群众就自发地组织了临时性的“合伙生意”,运出土产换回日用品,这是一种具有萌芽状态的消费合作社。1935年,在陕北先后办起了三个消费合作社和一个粉坊合作社,吸收农民和小商人入股,各有股金200元左右。中央红军到达陕北后,中华苏维埃中央国民经济部于1936年召开了省、县两级国民经济部部长联席会议,详细讨论了组织合作社的办法;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还颁发了《合作社发展大纲》,成立了合作指导委员会和合作总社,具体领导和筹划边区的合作事业。截至1937年上半年,据陕北16个县的统计,共有区消费合作社62个,社员57518人,股金64992元。这一年上半年,合作社共向外购货216次,总值94422元;推销农、副产品17730元。两项共盈利13000多元,合作社通过自己的业务活动,维护了苏票(即苏区发行的货币)在人民中的威信,并在相当程度上保障了边区军民必需品的供应。
抗日战争时期,为适应边区经济建设发展的要求,在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制定的“发展经济,保障供给”这一财政经济工作总方针的指导下,合作社经济得到迅速发展。特别是1942年12月,边区高干会总结推广了延安南区合作社的经验以后,各类合作社在陕甘宁边区9万多平方公里的土地上茁壮成长,显示了它们的优越性,成为大生产运动高潮的主要标志之一。边区的合作社经济是从消费事业开始的。1939年,经过边区政府的提倡和中国工业生产合作社西北办事处的帮助,开始建立了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继之,一些规模较大资金较多的消费合作社也兼营生产合作社的业务。随着边区经济建设发展的要求,运输合作社也很快地发展了起来。1942年后,以延安南区合作社为榜样,边区合作社即向着综合性方面发展,既经营消费,又从事生产、运输、信用等业务,被称之为“一揽子合作社”,据1944年的统计,全边区除农业劳动互助组织外,共有手工业生产合作社375个,消费合作社3699个,信用合作社86个,医药合作社51个,此外,还有一个教育合作社。参加各类合作社的共245800多户,占边区总户数的80%左右;共有股金13.88多亿元,资金21亿元,成为边区的一支重要经济力量。与此同时,部队、机关、学校的各类合作社也有新的发展,其中杨家岭的中央机关合作社和运输合作社、三五九旅的军人合作社、延安妇女合作社成绩最为显著。
合作社经济在边区经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陕甘宁边区的合作社经济,在边区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虽缺乏完整的统计数字,但其发挥的作用确实是巨大的,在边区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主要表现在:
第一,合作社经济是边区人民由穷苦变富裕的必由之路
陕甘宁边区地广人稀,经济落后,广大的个体农民经过土地革命和减租减息,生产热忱提高了,迫切需要组织起来,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边区的农业劳动互助的主要形式是扎工队、唐将班子和劳动互助组。扎工队或互助组是由几个劳动力或十几个劳动力组成的,多数带有季节性。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少数规模较大和长期性的互助组织。有些大的互助组织把一个自然村或整个行政村的男劳力都组织在一起,且常年不散。农业劳动互助组织的发展充分说明了,“无论是在农业劳动上以及水利、消费、运输、信用、手工业(包括妇女纺织)上,当他们分散为个体经营时,就显得软弱无力,没有前途,而一经适当地组织起来,合作起来,就得到空前发展,有了广大的前途”。这里举出一些因组织起来而发展了生产,增加了收入,农民生活得以改善的例子:延安吴家枣园,全村1942年产粮l41.5石,1943年增加为259.7石,增加80%。安塞马家沟村,1942年产粮83.7石,l943年增加为160石,增产86%。淳耀县白塬村1943年比1942年增产粮食200石,亩产比没有实行劳动互助的邻村高出0.7斗到1斗。组织起来促进了生产发展,既扩大了耕种面积,又提高了单位面积产量。赤水县劳动英雄陈建白说:“变工的好处是可以多种多锄多上粪,所以别人的地打三斗,我们的地能打五斗。”据延安碾庄变工队的统计:一个劳动力不变工时种地11垧零9亩(每垧3亩),收粮6.45石,变工之后种地17垧零13亩,收粮10.45石。1939年以后边区耕地面积逐年扩大。粮食产量逐年提高,牲畜头数逐年上升,实行劳动互助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由于实行劳动互助,既提高了农业产量,又增加了副业收入。例如,米脂七里营村共51户,有全劳力40个、半劳力4个,驴21头,耕地512垧,每个劳动力平均耕地12垧。1943年,全村49户参加了变工队,共42个劳动力,18头驴,479垧地。因为实行变工提高了劳动效率,不仅土地耕种比较细,而且腾出9头驴驮炭到米脂城内卖,半年就驮了320次,获利48000元;腾出10个人在变工之余外出做工290天,得工资27000元。连同其他副业收入,这个变工队半年除农业收入外共赚了9万多元,折小米33石,每户生活都得到了改善。
陕甘宁边区经济建设的实践证明:“经过变工队与合作社,这是我们为实现边区建设,亦即边区民主政治的新任务、新目标所必须经过的道路和办法。”这是人民群众得到解放的必由之路,由穷苦变富裕的必由之路,也是抗日战争胜利的必由之路。
第二,合作社经济是沟通政府与人民经济联系的桥梁
陕甘宁边区的合作社是党和政府领导下的各阶层人民广泛参加的民营经济组织。它既同各阶层人民有着密切的联系,又在方针政策上接受党和政府的领导,因此,它成为沟通政府与人民经济的桥梁。边区的许多合作社以公私两利的方针,通过自己的业务活动,一方面贯彻边区政府的财政经济政策,另一方面又调剂人民的负担使其更加合理化,并组织人民生产,增加人民收入,激发人民的政治热情和生产积极性。1941年,由于国民党顽固派的经济封锁,造成边区财政经济的极大困难。为了渡过难关,边区政府从这一年开始向人民提出了驮运公盐的任务,以增加财政收入。1941年6万驮(每驮150斤),1942年即增加为12万驮,为完成政府提出的驮运公盐的任务,由延安南区合作社开创,后来为边区多数合作社所采用:由人民将应交公盐折成代金交给合作社,合作社以这批资金购买牲口组织运输队,盐交给政府,人民所交的公盐代金在合作社还有自己的一份。这样不仅历年都完成了公盐任务,而且免去了人民运盐负担。合作社增加了资产,社员分得了红利。这种利公利私的做法,深为群众所拥护。
1939年以前,为了休养民力,边区政府向农民所征收的公粮是很少的,每年只有1万石,后来由于国民党政府背信弃义,停发八路军军饷,边区的征粮任务不得不增加。1941年增加到20万石(包括夏季借的5万石)。征粮数字的增加,影响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为了稳定群众情绪,激发他们的生产热忱,一些合作社在政府征收公粮之前,即动员农民按照上年所交公粮数交给合作社,合作社在征粮时替他们缴纳公粮,并将该户预交的粮食作为加入合作社的股金,并按股分得红利。合作社在收得农民所预交的粮食之后,代政府保管,在政府来支付之前用以周转盈利。在当时粮食自由买卖的条件下,这样做也是公私两利的,余粮多的农民甚至愿预交两年的公粮给合作社。如在延安南区合作社就有40多户是这样做的。此外,许多合作社将政府向人民征收的教育经费、自卫军放哨费也从自己的盈利中替人民代为支付了。凡此种种,使政府、合作社和人民三者的利益密切地联系了起来。随着合作社的不断发展,它经营的业务范围也日益扩大,成为边区政府发动群众,实行政府经济政策的桥梁,成为边区人民生产、交换、分配的纽带。实践证明:“在地广人稀几乎全部属于小农经济的边区,要贯彻政府的经济政策,组织、倡导人民发展经济,就必须依靠真正群众化的合作社起纽带作用。”
第三,合作社经济成为边区农村经济的中心
陕甘宁边区的合作社和变工队等合作组织在初创时期,作用并不显著,多数合作还带有“官办”的性质,经营机关化,群众甚至把向合作社入股看成是“负担”。1942年推广延安南区合作社实行“民办官助”的方针和在经济上真正给人民以利益之后,合作社和变工队面貌一新,涌现出一大批真正为群众谋利益、处处为群众着想的模范的综合性合作社和变工队。这些社、队一般都是以劳动英雄或模范工作者为骨干,群众自己经营的经濟、文化、卫生、公益事业的组织。合作社已经不是单纯从事一项业务,而是把生产、供销、运输、信用等结合了起来,并进而扩大到文化、卫生和社会公益等各个方面,成为一个村、一个乡甚至一个区的各种活动中心。合作社最小的有社员150户以上,最多的有3400多户;股金最少的有350万元,最多的有2900万元。合作社经营业务的出发点不只是为了自身图利,而是照顾到社员群众的要求;不是单纯经营商业,而是着眼于组织群众发展生产。如延安南区合作社,1942年即发展为1个总社4个分社,总社附设有4个营业部、1个药房、1个运输队、两个草料店、2个饭店,1个过载行、10个工厂和作坊;社员达1232户,股金总数为2100万元,这一年,该社销货总额为1700万元;为群众推销土产价值60万元;组织农村妇女纺纱800人,收入近40万元;运输队100头骡子替人民包运公盐1250驮。此外,还向边区外输出食盐20万斤,毛毡、绒毡等2000余条,羊绒8020斤,换回布匹、火柴、织袜机等大量必需品,由于合作社照本供给社员犁铧、食盐等生产资料和生活必需品,使社员免受中间剥削,节省了128200元。“举凡衣、食、住、行,经济文化,卫生保健,社会公益,合作社都替群众打算,都为群众服务,把合作社利益和群众利益真正结合起来了。”延安南区合作社式的综合性合作社,1943到1944年在关中、靖边、绥德、安塞等地都有了发展。这种合作社在手工业、妇女纺纱、农民各种消费、农村信用贷款、运输、出入口贸易,甚至公粮负担上,都组织了广大的农民群众,替群众谋到了极大的利益,取得了他们全体的爱戴,而成为当地农村的核心。”
第四,合作社经济是公营工业的有力助手
陕甘宁边区工业非常落后。1938年开始办工业,到1944年,全边区共有公营工厂101家,职工6354人。公营工厂是边区工业的骨干,产品主要是供给部队和机关。边区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是从1937年开始组织的。到1941年上半年,全边区已有手工业生产合作社31个,其中纺织类20个,服装类5个,食品类5个,化学类1个。共有股金61317元,资金150万元,参加生产的社员300人,只入股而不参加生产的社员约20万户以上。到1945年7月,各种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增加到253个,参加生产的社员2920人,股金45000万元,月产值43750万元,成为边区工业生产的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陕甘宁边区生活必需品和办公用品中的布匹、纸张,1939年以前主要依靠外地买进。由于经济封锁,纱、布不仅进口困难,而且价格昂贵,绝大多数农民深感穿衣困难。因此,边区政府陆续兴办了一些纺织工业,并组织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和家庭纺织。1943年,边区共有公营纺织厂21个,职工1357人,织机449架,年产大布(长1.4丈,宽2.5尺)32969匹;纺织合作社38个,织机176架,年产大布6000多匹;另外,各消费合作社比较普遍地组织了农村妇女纺织,参加织布的共42242人,织大布65334匹。上述两项合计为公营工厂所产布的一倍以上,充分显示了合作社在发展边区手工业方面的重要作用。
第五,合作社经济是边区运输战线上的一支动脉
发展边区经济,最大困难是交通运输的落后。边区主要运输任务首先是运盐,盐是边区的最大经济收入之一,是出口的大宗,是发展边区经济,增加财政收入,平衡出入口贸易,稳定金融物价的主要因素之一。边区每年产盐40—60万驮,除自己食用外,主要是向外出口,共需驮运25—40万驮。其次是调运粮食,每年约为15万驮。第三是出入口及内地其他货物的运输。三项合计每年运输任务当在百万驮以上。据1943年统计:公家共有运输牲口7386头,大车125辆,2辆汽车。公家每年能够担负的运输任务为:运盐64250驮,运粮33125驮,另外担负延安各机关、部队、学校日常生活必需品的运输,其他运输任务主要还是依赖于发展民间运输来完成,1941年统计,边区民间共有驮运牲口约9万头,是一支重要的运输力量。
边区民间运输在1941年以前大部分是自流的,主要基础是个体脚户。他们的缺点是无计划、效率低、发展慢。1942年底,边区高干会检查了历年的运盐政策,决定对食盐实行督产、督运、统销政策,以扩大对外出口。分散的个体脚户无法满足这一要求。所以毛泽东同志在边区高干会上指出: “运盐的组织,要采用运输合作社及运输队的方式,宣传群众自愿入股,有的出人,有的出牲口,有的出人又出牲口,有特殊情况的人则许其不出;而以赶过长脚富有经验的人及必要的牲口组成运输队。”在边区政府的积极倡导和大力支持下,1942年以后,运输合作社在各地普遍地组织起来,成为边区运输战线上的一支主力 。边区的运输合作分民间合作和公私合作两类,民间合作除旧的形式“捎牲口”“伙运”“朋帮”之外,1943年以后建立了许多新式的运输合作社(队)。经过几年的大力发展,到1944年6月,参加各种类型民间运输合作组织的牲口已有61000头。其中参加新式运输合作社(队)的有6848头。据1943年的统计,全年共运出食盐387603万驮,其中由合作社和民间旧有的运输合作组织驮运的占80%以上,机关、部队运出的占4%,外来脚户运出的占11%,由此可见运输合作在边区经济建设中所处的地位是多么的重要了。
除上述五个方面外,信用合作的发展在吸收民间游资、组织借贷、抵制高利贷、扶助生产、发展农村经济等方面,则是边区银行的有力助手。仅以存款为例,1945年上半年,全边区信用合作社就吸收存款15亿元,还吸收了3万多块银元和若干首饰。这对发展边区经济起了不小的作用。总之,抗日战争时期,“我们在经济上组织群众的最重要形式就是合作社。”
边区发展合作社经济的几点经验
陕甘宁边区合作社经济之所以能够迅速而又健康地发展起来,并获得显著的成就,最基本的原因是由于它符合边区经济建设发展的客观规律。具体来说,有以下几条值得重视的经验:
第一,反对教条主义,坚持从实际出发,是办好合作社经济的一条重要原则
1942年边区整财会议曾明确指出:“边区合作社的问题,要打破一切合作社的公式,实事求是,适合边区人民的需要,才能发展真正为群众所喜聞乐见的人民集体经济组织。”西北局在《关于贯彻合作社联席会决议的决定》中又进一步强调了“各地党领导合作社进行各种任务时,必须从实际出发,必须坚决反对不合实际的主观主义和只要表面的形式主义做法”。1942年以前,边区的合作社虽有发展,但那时领导思想上存在着不少教条主义和形式主义。“如谈合作社历史,就必定要从伦敦或苏联讲起,一起草条例、草案或编印讲义,就是从苏维埃时代的条例、文献或‘工会的条例、章则中东拉西扯凑合一起,仿佛这样就能推进合作运动了。因之,谁也没想到要下去好好调查研究”。由于从教条出发便不切实际地强调合作社在边区“抵制私人资本主义”的作用;为了“争取非资本主义前途”便制定一些条条框框,如“禁止自由退股和每人入股以十股为限”(后改为二十股)、“盈利应有百分之二十留作公积金、百分之十留作公益金,其余转为股金”以及合作社不准同小商合作等,这就限制了合作社的发展,使其脱离群众。
合作社中的这种教条主义,首先是在延安南区合作社被打破的。早在1937年,南区社就发生过一场争论,当时会计刘建章鉴于合作社资金太少,不能替群众办事,提出要取消这些限制,但却遭到了主任王天经的反对,他认为这“是个人发财,实行资本主义”;因而坚持“只能平均入股,多不得的”,并说:“这是上面的指示,怎好更改呢?”刘没有屈服于这种指责,官司打到了县国民经济部,经过争论,县上同意了刘的主张,南区社取消了对入股的限制。刘建章不久被提为南区社的主任。担任主任后,坚持从南区的实际出发办好合作社。在盈利的分配上,他不拘泥于公积金、公益金的百分比,在开始发展的时侯尽量多分给社员,以树立合作社的信誉;对要求入股的人,他不限制资格,各阶层的人都可以加入,还主动同一户小商合伙;社员入股也不限现金,允许用公债券、储蓄票入股;群众入股无钱时,可用粮食、牲畜、鸡蛋、柴草及其他等实物入股;合作社的业务也不死死规定为一种,而是视群众需要确定,尽量给人民以“便利”。这样做的结果,使南区合作社得到了迅速发展。1942年边区整财会议肯定了南区合作社的经验,指出:“南区合作社的经验告诉我们,合作社要办得成功,第一、‘便利二字,要处处替人民打算,在经济生活上真正能给人民以‘便,给人民以‘利;第二、就要适合当地人民的情况和需要,否则就不能给他们以便利;第三、组织形式与工作方式不要被束于一定的成规,要灵活地适合农民,便利的就干;第四、要真正调查边区的经济情况,了解政府的经济设施,掌握时机,才能及时给人民以便利。”同年,毛泽东同志也表彰了南区合作社的模范事迹,指出:“冲破了合作社的教条主义、公式主义,不拘泥成规”是它的优良特点之一。之后更多的人懂得了发展合作社必须从边区的实际情况出发的道理,因而合作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许多合作社从单纯经营消费业务,逐步发展到人民经济、文化生活的各个方面。
第二,反对包办代替,坚持群众路线,合作社实行“民办”政策
党和政府加强对合作社的领导是绝对重要的,但是,领导绝不是包办代替,强迫命令。边区政府明文规定:“从直接工作的合作社干部到上面的指导机关,都必须在思想上、行动上树立群众观念、群众路线,群众愿办就办,不愿办则从典型示范着手,使其感到实际利益自愿办理,其有不自愿的则予以纠正,解散坏的合作社,退还摊派股金。”陕甘宁边区合作事业的发展,经历了一个从“官办”到“民办”,“从强迫摊派” 到“自愿入股”这样一个过程。1939年以前,各地合作社一般都带有“官办”性质,以公家资金为基础,再从群众中派摊一些股金,由政府派人经营。县、区政府也把它当成自己的公营商店或供给机关。合作社的一切活动都由政府包办,结果合作社机关化、干部公家化,群众说他们是“照庙的和尚”,认为这样的合作社“没有更好”。1939年以后,提出“合作社群众化”的口号,这是认识上的一大进步,但在实际行动中还没有真正丢掉“官办”和机关化的经营作风。直到1942年建设厅提出“克服包办代替,实行民办公助”的方针后,各地才取消摊派股金的做法,摸索到联系群众,依靠群众办社的经验。直到这个时侯,合作事业才开始走上正轨,生气勃勃,日新月异,在组织和发展人民经济上起了巨大的作用。
第三,贯彻面向群众、为人民谋利益的方针,开展合作社的业务活动
合作社是民营组织,只有贯彻面向群众的方针,才能有所发展,这是办好合作社的关键。陕甘宁边区合作社在业务经营上也曾有过几次变化。土地革命时期,由于战争和经济封锁,群众和部队、机关最大的困难是物资的供给。这一时期,合作社在流通苏票、向外采购货物、廉价供给必需品等方面,同群众需要相结合,虽然带官办性质,但因有适合当时的战争环境,并为群众解决了一定的困难,因而仍为群众所拥护。抗战爆发后,统一战线建立,边区商业逐渐恢复,群眾对合作社在供应必需品方面的要求已不像前一时期那样迫切,而合作社的业务范围和经营方式却未随情况的变化及时地加以转变,主动考虑根据群众发展生产的需要来改进业务。因此,合作社不为群众所欢迎。就在这个时侯,延安南区合作社则坚持了为群众谋利益的方针,从南区人民的生产生活的实际要求出发,开展业务活动。群众生产需要铧,市场买不到,合作社就集股到韩城买了2000页,以低于市价30%卖给社员,解决了群众的困难,还为他们节省了600元;为了发展副业,增加人民收入,合作社就开办油坊、粉坊,群众运盐有困难,合作社就组织运输队帮助群众驮盐;群众生产无资金,合作社就办理信用业务,组织借贷。所有这一切,都得到群众拥护,因而业务迅速发展,合作社的规模也日益扩大。1942年以后,在“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方针指引下,边区合作社以延安南区合作社为榜样,走上了扶助生产、发展经济的正确轨道。这一时期,合作社在供应必需品、推销土产、建立集市、发展妇纺和运输、提供医药等许多方面,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把自己的业务活动同群众的经济利益紧密地联系起来。因此,合作社业务兴隆,财源巨增,最高时全边区合作社资金积累达到了21亿多元,为边区的建设事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边区合作社的经验还告诉人们,要贯彻从群众利益出发开展业务活动的方针,还要正确解决为群众服务同分红的关系,边区合作社在经营过程中曾发生过为群众服务同保证社员分红之间的矛盾。土地革命时期,合作社一般不分红,而为群众服务也只表现为入股者能买到必需品,且有优先的权利。社员对不分红有意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入股的积极性。抗日战争初期,合作社一度只限于办理消费业务,加之物价高涨,苏票贬值,要保持红利则相当困难,因此也多不分红,群众意见更大。为群众服务和保证社员分得一定的红利两者是辩证统一的。1943年和1944年上半年许多合作社根据群众需要发展业务,并坚持分红利给社员,受到群众欢迎。但是,1944年下半年以后边区不少的合作社发生了单纯追逐红利的偏向,甚至出现了分红比赛。为了片面追求红利,造成了业务上的铺张、贪大、贪多、求全,甚至投机违法,而不注意去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上的困难,为了单纯追求红利,在吸收股金方面,看不起小额股金,而无计划地吸收大额资金入股。这样,增加了股金的流动性,削弱了合作社的群众基础。有的地方竟利用物价波动来提高分红以刺激入股,结果使一部分生产资金也转到了合作社里来,以图分得高额红利,甚至有的农民卖牛入股,影响生产。这种偏向很快被纠正了。这些经验教训使领导思想进一步明确:在边区的条件下“组织生产,发展边区经济,就是合作社为群众服务的基本方向”,应该在为群众服务的前提下保证社员分得一定红利。毛泽东同志说:“合作社的性质,就是为群众服务,这就是处处要想到群众,为群众打算,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这是我们与国民党的根本区别,也是共产党员革命的出发点和归宿。”
陕甘宁边区合作社经济的发展,在边区新民主主义经济中显示了它的生命力。在它的发展过程中发扬了党的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不仅在我党抗日战争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为建国后在我国发展合作社经济上提供了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并培养和造就了一批从事合作事业的专业人才。这是它不可磨灭的功绩,在中国现代经济史上是应该给予一定的肯定及重要地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