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三方支付的风险与监管①
2020-11-25徐晓飞
徐晓飞
一、第三方支付概述
所谓第三方支付是第三方机构与各银行签约,并与银行的支付结算系统的接口对接,最终完成第三方机构、银行与买卖双方之间的支付流程。事实上,第三方支付平台也可以简单地理解为买卖双方之间的一个中介。买方确定货物后,通过第三方平台提供的账户或关联银行卡支付。付款进入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第三方支付平台联系卖家。在收到货物时,最终买方检查并确认货物服务的准确性等,反馈给第三方支付平台,然后将来自第三方平台的款项汇入卖方账户。
(一)第三方支付的特点
1.方便快捷性
第三方支付平台作为一种综合支付方式,提供了一种相对方便快捷的支付方式。以支付宝为例,支付宝本身可以作为资本账户存储的平台,也可以用于银行卡的直接支付。从银行转账到即时支付,从POS到扫码,这是一个巨大的飞跃,这与快速的生活节奏是一致的。
2.安全性
第三方支付平台作为买卖双方的中介,避免了买卖双方资金的直接往来。这样可以解决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交易的质量、效率和规模。第三方平台一般是具有一定能力和地位的运营商,同时也在与各大银行密切合作,这无疑提高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安全性。
3.低成本性
对于消费者来说,第三方支付平台结合了银行卡支付和网络支付两种支付方式。消费者和商家不必在每家银行开户,也不需要交纳银行转账费用,既方便又成本低。对于银行来说,第三方支付集中了大量的小额交易,为银行节省了许多网络服务,降低了银行的成本,增加了利润。
(二)第三方支付的发展呈现出的特征
1.市场规模逐步扩大
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运营需要相应的营业执照。截至2017年年底,全国有效支付牌照247张,参与第三方支付的企业越来越多,第三方支付市场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截至2017年年底,我国第三方支付的移动支付交易规模已经达到了98.7万亿元,第三方互联网支付规模达到了27万亿元。
2.市场集中度高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虽然市场规模还在不断扩大,但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司所占份额也比较稳定。现如今第三方支付平台形成支付宝和财付通的双寡头格局。其他支付平台加在一起才占据7.25%的市场份额。这样的高集中度的市场格局不利于市场的完全竞争和健康发展。支付宝作为起步较早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的龙头,占据了略超50%的市场,掌握了大部分资金和客户资源。第二位的腾讯金融紧随其后,两者一共占据了市场超90%的市场份额,这无疑是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两大龙头对立的局势,是一种集中度极高的市场结构。
3.逐渐形成新的战场
随着我国国民收入的增加,人们对出国旅游、留学、跨境商务等方面的需求也随之上升,而在央行2015年推出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的基础上,政府也在全国拓展跨境外汇支付试点业务。由此,跨境支付业务成为我国第三方支付的新战场。
二、第三方支付的风险分析
(一)合规风险
我国第三方支付属于互联网金融,但在2010 年出台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却被定义为非金融机构,在业界被定义为中介服务机构。然而实际上,随着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创新发展,以支付宝为代表的许多机构已经具备除支付媒介之外的各种服务,包括传统金融领域的贷款、转账等金融服务,这就使得第三方支付具有了金融行业属性。2015年,《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针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线上支付做出了进一步规范,但仍旧没有给第三方支付一个明确的法律定义,因为第三方支付既不完全是非金融机构,也只是非银行支付机构的一部分。
(二)信用风险
我国第三方支付机构众多,其资质和水平参差不齐,而当客户需要实名认证时,包括姓名、手机号、银行卡等重要信息都绑定在平台账号上,一旦信息泄露或被盗用,将危及客户的隐私权、个人财产等重要权益,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安全无法得到保障。
(三)操作风险
1.第三方支付机构流程、违规操作风险
我国第三方支付交易的流程存在不规范、不完善的情况下可能出现操作漏洞;内部人员可能由于疏忽而操作不当或私人原因出现违规操作的情形。而目前我国对操作风险没有在具体的法律中做出细则的规定,也没有在其他相关法律中纳入。
2.沉淀资金风险
目前我国第三方支付交易过程中的沉淀资金一般包括客户实际预付款和平台账户存款余额,实际预付款在未及时到账的情况下居多,在这个时间段内就会形成被机构挪用并获利的风险。而从2017年底央行上调备付金集中存管比例至50%开始,此风险将会随着备付金的集中存管比例逐步上升而降低。
3.技术风险
技术风险包括我国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内部风控体系不完善、系统建设漏洞;银行的网银安全体系技术性能不足;互联网自身弊端等。
(四)经营风险
我国市场准入机制比较严格,在发放许可证方面尤为严格,而在注册资本要求上过于严格,可能导致第三方支付市场的缩减。我国的第三方支付产业并没有形成一整套完善的进入退出机制,而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数量过多将无法避免地产生恶性竞争。即使是获得支付牌照的支付机构也存在资金链不足、被并购重组的风险,有可能引发备付金受损、支付资金链断裂等一系列问题。2014 年由多起第三方支付机构倒闭或“跑路”事件所引发的支付市场动荡就是第三方支付机构市场退出机制不健全所导致的。
(五)犯罪风险
我国第三方支付是以网络平台为基础运行,而在网络上真实身份经常难以确认,监管部门难以把控交易操作中的资金流向,网络虚拟交易为犯罪分子的洗钱、套现、非法资金转移、诈骗等犯罪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
三、加强第三方支付监管的对策建议
(一)规范客户服务合同,加强合同设计监督
政府应加强电子合同的设计、电子合同的监管、电子合同的审核、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监管,在单方生产合同中遵循诚实、公正的原则,注重保护消费者权益,以提升用户体验为中心。完善法律法规,明确责任界限。近年来,政府确实出台了一些相关法律法规,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使得法律法规有待完善。首先,国家要更加重视第三方支付牌照的发放和审核制度,精心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提升整体质量。其次,由于第三方支付平台被界定为非金融机构,政府应明确规定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业务范围,严厉打击越境行为,防止第三方平台出现灰色地带。
(二)建立严格支付账户监管机制
第三方支付发展迅速,资金规模不断扩大,政府应建立相关部门,对第三方支付市场进行更严格的监管和部分监控。为防止第三方支付盗用用户支付资金,应区分半年或一年的信息披露制度,使用较短的披露期限,如每个季度进行信息披露,同时加大支付的披露力度,以利于利益相关者的查询。
(三)建立更加完善的实名制
第三方支付机构不能为了自身利益而简化或弱化用户注册程序,这将给政府监管带来巨大压力,给不法分子带来可乘之机。政府要加强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相关宣传教育,让第三方支付机构从自身做起,严格完善和控制实名认证程序,与公安部门建立系统的联系与配合,便于公安部门对用户的信息和资金进行核查和妥善监控。
(四)建立统一的信用体系
建立用户实名信用数据库。第三方支付机构或其他专业检测机构负责信用审查,并负责个人信用的收集和更新。然后,在交易过程中定期向信用不良的用户公布一些信息。这不仅可以起到纠正不良用户行为的作用,还可以让其他消费者提高警惕,防止财产损失,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五)建立完善的补偿制度
对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违约风险,应建立完善的赔偿制度。针对资金管理不善的风险,可以建立担保体系,也可以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与保险公司深度合作,建立一套完善的资金安全保障体系。对于资金损失,第三方支付机构和保险公司开展后续赔偿,确保消费者损失尽可能少,也提高了第三方支付机构整体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对于一般用户的个人信息、账户信息、交易内容等个人资料,第三方支付机构有义务妥善保管和存储。但如果没有严格的处罚措施,就很难落实,因此要建立消费者信息保护制度,明确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处罚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六)加强政府与第三方支付平台系统的合作,抵御外部系统的攻击
第三方支付平台是通过互联网完成的,因此系统的安全性非常重要。政府应加强与第三方支付平台体系的合作,在监管机构、公安机关和第三方支付平台之间进行适度衔接,促进第三方支付平台体系的优化。系统的安全性取决于技术水平,第三方支付机构应加大对互联网技术的投入,提高自身系统的安全性。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快速更新,第三方支付机构只有不断学习、不断更新、不断完善、不断完善自己的网络系统,才能保证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稳定和网络交易的安全。
四、结论
互联网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使第三方支付市场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第三方支付的出现和发展,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日常支付方式和生活方式。虽然第三方支付市场在不断完善,但由于发展时间较短,第三方支付市场仍存在许多不足。风险和监管问题影响着第三方支付市场的健康发展,也是对用户的无形威胁。因此,防范风险、加强监管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