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财局管”利弊与进一步完善的对策建议
2020-11-25甘肃省金昌市金川总校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总校
引言
财务管理是当前教育改革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怎样有效地解决中小学财务管理中预算管理不严、收支不合规,核算不规范、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现象?从2006年财政部、教育部下发的《关于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通知》文件(财教〔2006〕3号),明确提出“校财局管”模式以来,“校财局管”对完善我国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规范中小学财务管理起到积极作用。
一、“校财局管”实施的必要性
随着国家教育经费投入逐年增加,财务规范管理的要求愈加严格,必然对原有的经费管理方式提出变革要求。“校财局管”是在各学校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管理自主权不变,主体法律责任不变的前提下,取消学校的会计岗位和银行账户,设置中心财务会计机构(教育核算中心),由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各学校财务核算工作,实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
“校财局管”目的是明确教育核算中心作为监管主体,学校作为资金使用主体,加强预算编制,健全内控制度,着力规范经费收支,持续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切实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
二、“校财局管”的积极效应
经过近几年的实践,“校财局管”总体上顺应了中小学财务管理改革趋势,加强了中小学财务管理,初步形成了“要钱有依,用钱有据,保障有力,监督有效”的管理模式。
(1)有效提升了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水平。一是各校独立核算时,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学校财务人员绝大部分由教学岗位调整下来的教师担任或副课教师兼任,经费收支、资金管理、账务处理等会计核算工作极不规范。金昌市金川总校下属十一个学校,分别为两所高中,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三所初中,五所小学。一个学校会计出纳各一人,共配备财务人员22人。实行“校财局管”后,选调配备了6名专业会计人员就满足了核算需要,大幅度减少了人员配置,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二是建章立制,统一管理标准。制定了收费管理制度,经费报销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办法、公务卡管理办法等制度,使各学校财务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显著加强,资金使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三是教育核算中心既受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又受财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财务监督,确保了教育经费的统筹安排和合理利用。
(2)有效加强预算管理。预算是财务管理的核心,实际情况中学校预算编制不够全面、具体、细致,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分开脱节。校财局管后,全面建立预算管理制度,将所管的中小学全部纳入预算,做到“一所学校一本预算,一个项目一个文本”,学校、项目全覆盖。核算中心统一组织预算编制,统一预算表格,统一预算编制口径、原则和程序。预算涵盖收入、支出、采购、维修、项目等全方位预算,做到收入编全,支出编实,科学完整。编制坚持积极稳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预算编制采取初编、审核、二编、终审、定稿的二上二下程序,核算中心对各学校预算逐项进行审核、反馈、指导,有效增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和科学性。
预算批复后由核算中心指导、监督、规范学校预算执行,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时效性、约束性。一是严格预算管理刚性。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项目及预算值,每月向核算中心申报下月用款计划,核算中心根据预算批复进行审核,对无预算或超预算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坚决杜绝经费支出的随意性。二是对预算执行进行动态监控。督促各学校分月进行预算分解,均衡的、有计划的安排支出计划,核算中心对各学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考核,上半学期结束时各学校经费支出进度要达到过半指标。坚决杜绝预算执行缺乏计划,年底突击花钱,集中核销。三是把好监督检查关。核算中心督促各学校严格落实财务公开制度,通过校内公示,会议通报等多种形式,将学校全年预算、每月预算执行情况和年终决算进行公开,主动接受教职员工监督。
(3)有效加强财务监督。实行“校财局管”后,一是增加了财务管理监督主体,由单一的学校会计监督,变为学校、核算中心、教育局多层次的会计监督体系。二是实现监督前移,由财政审计部门对学校财务的事后监督转变为核算中心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的全方位监督,进一步规范了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金昌市金川总校通过三个方面对所属学校进行全面监督:第一,严格经费支出核销管理。针对11所学校经费支出量巨大的情况,实行学校报账员、核算中心主办会计、复核会计、财务主管四人审核流程,明确票据附件审核要求,严格经费支出审核关,坚持票据不合规不核销,切实加强各学校财务管理的合规性。第二,以绩效管理为抓手加强事中监督管理。完善月绩效考核评价,每月及时将所属学校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分析、反馈及建议,指出好的做法,通报存在的问题。对存在的问题,以考核问责的形式加以落实,加强财务管理时效性。第三,以查促管加强事后监督。通过每年组织年终管理检查,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对各学校进行监督管理,有效升财务管控水平。
(4)有利于统筹区域教育均衡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校财局管”的推行,便于教育核算中心及时了解各学校财务收支的实际情况,可以兼顾不同规模学校运转的基本情况,保证薄弱学校的基本需求。同时集中资金办大事,根据学校事业发展目标和资金需求的轻重缓急来安排教育资金。金昌市金川总校通过“校财局管”统筹安排经费,近年来新建录播教室10间,购置一体机300多台,新建篮球场、足球场5个,使所属十一所学校基本教育教学装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5)防止经济活动腐败行为发生,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实行“校财局管”后,各学校资金由核算中心统一为一个账户进行管理,对各学校收入实行统一核算,杜绝教育乱收费现象,切断“小金库”的资金来源,杜绝了学校收入坐收坐支、体外循环、私设小金库等现象的发生,有效防止挪用财政资金,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滋生。资金使用从拨付、支出到核算监督,各项经济活动都在核算中心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中,提高了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有效控制学校乱支、乱用、乱发等现象发生。在物资采购方面,按照学校编制计划,核算中心审核,统一组织政府采购的方式,保证了物资质量,降低了成本,提高了经费的使用效益,有效防止采购环节的腐败行为发生,加强廉政建设。
三、“校财局管”存在的问题及进一步完善的建议
校财局管的推行,对规范中小学财务管理起到了积极的、重要的作用,但这种核算模式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在实践中,逐渐出现了职责不清,学校财务管理不到位,主体责任弱化。信息不对称,监督管理停留在票据表面。财务人员队伍建设难等问题。
(一)明确财务管理职责,强化学校主体责任
校财局管虽然是由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各学校财务核算工作,但不改变学校财务管理的资金使用权、审批权,在实施过程中,学校校长对学校是真正的财务管理主体认识不够,认为会计主体责任应该由核算中心承担,忽视财务管理体制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没有建立三重一大的决策制度,对相关制度的执行不够,弱化了学校财务管理的主体责任。
在坚持权责不变,分工协作的前提下,进一步明确核算中心和学校的财务管理职责。明确学校校长是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谁管资金、谁用资金、谁负主责”原则,切实履行教育经费使用管理主体责任,合理合规使用学校资金。核算中心负责会计核算、业务指导、财务监管、财经政策的宣传培训工作,制定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业务办理流程。
(二)加强学校内部控制管理
学校不能因实行“校财局管”而放松内部控制管理。要通过管理体制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财务决策和执行程序的明确,人员职责权限分工,内部监督审计等规定,以达到学校财务合规管理的目的,其作用核算中心是无法替代的。
健全管理机制。学校应明确一名副校长分管财务工作,行使财务支出事项审批权,对学校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管理控制。建立健全“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运行机制。
健全完善财务制度。教育核算中心督促学校制定完善财务收支审批制度、采购制度、维修制度、资产管理制度、财会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等内控制度及流程,明确经办人员、归口部门审批人员、采购保管人员、校领导、报账员的职责与权限。
建立民主理财及财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规定,做好预算、决算等财务信息公开工作。每年初要将全年经费预算进行公示,每月初要将上月核销支出经费分项目进行细化公开,公示内容翔实到每项经济业务,预算价、采购价、结算方式、承揽企业、校方参与人等,增强经费开支透明度,杜绝经费支出暗箱操作。每年末要将财务决算情况进行通报公示,要让每位教职工知晓学校经费全年的收支情况。切实做到学校每项经费开支有依据、有来源、有效益、有监督。
加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学校把好总务主任、报账员、采购、保管等管财管物关键岗位人员入口关,选择政治素质过硬,具备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的人员上岗,由学校定期安排轮换,并做到不相容岗位分离。
(三)加强核算中心对学校的监督管理
由于核算中心管理学校数量多,业务繁杂,难以深入学校对具体财务活动进行过程管理,而受理学校报账时,主要审核单据是否合法,签批手续是否完备,经济业务的真实性难以判断,就不可避免地存在真票据假业务的不合规现象。
督促学校严格落实集体决策、民主理财制度。核算中心要求学校5000元以上资金支出及形成固定资产的报销事项要经学校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报账时在发票上签明“经XX时间XX会议研究通过”,并要妥善保管会议记录,核算中心定期进行检查。
加强采购事后验收,杜绝虚假业务。对学校采购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项目或形成固定资产的物品,在学校验收合格后核算中心安排总务、财务等相关人员进行复验。不经过核算中心验收的物品,不予报账。
加强维修项目的事前备案、过程监督、竣工验收管理。对学校5000元以上的零星维修项目,实施前上报核算中心备案,学校施工过程中,核算中心进行抽查。竣工后核算中心参与验收,落实监督实效。
(四)加强财务人员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
加强财会队伍专业化建设。教育局、教育核算中心要高度重视加强中小学财会队伍建设,合理确定财会人员编制,选聘配齐配强财务人员,逐步提高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财务人员占比。学校要关心财会人员职业发展,在职称评聘、评奖评优方面适当予以倾斜支持,引导财会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服务教育事业。
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对财务人员进行严格细致的业务培训。从编制预算、每月用款计划、如何报账、凭证审核、资金支付、账务处理、编制报表、年终决算等各个环节都要认真培训,确保财务人员吃透政策,熟悉业务,严格按制度办事。同时,加强对学校领导的财经纪律和财务知识培训,增强底线意识和红线意识,提高遵守财经纪律的自觉性。
结语
总之,“校财局管”对规范中小学财务管理起到积极的、重要的作用。但同时我们也要清楚地看到这种核算模式存在的问题。如何能够更好地进行管理,还需要我们思考,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使校财局管模式发挥最大的管理作用,为学校的健康、有序运营提供一个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