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研究
2020-11-24陈奕彤
文/ 陈奕彤
国务院近期对《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 ( 以下简称 “《规划纲要》”) 进行制定和公示,这就表明着国际一流大湾区的建设愿望已从理想愿景向实际行动来转变。“创新创业” 在《规划纲要》共计被提及九次,并强调对于创新创业平台的大力建设,同时对创新创业生态环境进行合理完善,有利于将更多良好条件以及发展机遇提供给大湾区青年。新时期背景下对于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不仅要求其具有渊博的知识储备,同时具备较强的能力素质、健康人格。高校是创新创业人才的教育基地,因此在教育过程承担着重要使命。所以,基于新时期发展背景下,粤港澳大湾区高校对于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并保证其将优质服务提供给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这有利于重要价值以及现实意义的发挥。
一、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内涵
创新型国家的建设需要对创新创业人才进行大力培养。国家以及社会对于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非常重视,但是不是所有人都适合或能够实现创业,创业过程也非常艰辛。所以,合格创新创业人才所具备的三种特征:首先,其具有较强的创业能力,创新创业人才不仅具有专业化的理论知识,同时具有企业运转所需要的综合能力;其次,创新创业人才可以在新领域中不断拓展,并具备独立思维能力。创业人才的创新就是结合自身实际能力以及实践经验,并对旧思想、旧事物进行批判;最后,创新创业人才还应具有优质的创新品质。这就需要基于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发展战略基础上来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目的是将创新创业人才提供给创新型国家的建设以及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快速发展。人才培养过程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塑造创新创业品质,因此,高校在培养人才时需要投入更多的精力和成本。所以,高校针对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需要敢于对新领域的开拓,以此来培养具备独立思考能力、创新品质、创业精神的创新创业人才[1]。
二、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重要性
现阶段,我国高校对于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已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并且努力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但是所形成的效果并不理想,存在的问题还比较多。因为创新创业教育发展的时间相对较短,创新创业人才教育体系目前还处在初步发展时期,教学目标存在一定偏差,所设置的课程内容不具有系统性,绝大多数高校专职于创新创业教育的教师严重不足;针对社会实践平台进行分析,虽然高校已组织较多的创业比赛项目,但是这些项目活动一般都局限在校内,需要后期不断挖掘和发展。与此同时,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并未和社会企业形成密切联系,创业实践平台不足。这就表明我国高校在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时遇到的问题和阻力非常多,迫切需要制定完善的发展路径来解决现存问题。
三、粤港澳大湾区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
(一)整体氛围尚待改善
现阶段,粤港澳大湾区高校中创新创业教育氛围并不理想。社会上对于高校学生形成的资金支持、政策制度较为不足,基于创业基础上拉动就业的社会价值观还没有得到大众的认可和接受。除此之外,大部分人对于学生创业存在一定偏见,他们觉得学生的主业是学习,学生创业会被认为是不务正业。还有一些人觉得学生创业应和其所学专业相一致。我国仅对高校学生创新进行鼓励,并未落实到实处。总而言之,社会对于高校学生创业所形成的支持度并不高[2]。
(二)教育模式缺乏创新
粤港澳大湾区高校在教育学生过程中还是局限在书本知识上,教育模式较为传统,过于重视“课堂”而不是“实践”,在引导以及培养学生兴趣时比较缺失。高校教育模式还停留在知识灌输,这势必制约到学生创新创业意识的提高,也无法很好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以及问题解决能力。目前,高校中创新创业教育都还只是重视理论学习,而和学生实践经历严重脱节,不利于所学知识在实践过程中的落实,这就导致创新创业教育效果无法得以实现。
(三)教育团队缺失
目前粤港澳大湾区高校中从事于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教师非常少,教师来源也过于单一。大部分教师都从管理专业或者是专职于就业指导工作中发展而来,行业经验丰富的工作者实际上是科研机构工程师或者是企业管理者,都不从事于教育工作;而高校中一线教师常年专注于教学或者是教研室,其所具备的工作经验非常少。所以,高校中教师团队不能将系统化、科学化的创新创业指导服务提供给学生,这就使得大量学生无法成功创业。
(四)学生创新创业意识不强
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地域,民营经济发展较为活跃,创新创业环境相比较其他省份而言较为良好。但是,该地区高校学生所具备的创新创业意识并不强,大部分学生侧重于就业,很少有学生选择创新或者是自主就业。这一现象产生的原因包括三部分:首先,深受我国创新理念的影响,绝大部分学生还是偏向于稳定就业,害怕面对创业不成功这一风险;其次,高校创建的创新创业机制并不完善,学生创新时获取所需人脉、资金、场地的难度较大;最后,高校学生还是将学习作为重点,再加上学习压力过大、实践经验不足,因此很少愿意投入到创新创业中。
(五)学生实践途径较少
粤港澳大湾区高校提供给学生的实践途径非常少,普遍呈现为两种形式,其一是参与创新创业比赛,其二是将项目融入创业孵化基地中。虽然现阶段高校对于学生参与到创新创业比赛表示支持,但是这些比赛项目仅停留在表面形式,学生愿意参与比赛也只是为了获取奖金或者是增加就业阅历,并未落实比赛内容。除此之外,学生参加创新创业项目的实践途径并不多。主要是政校、政企合作两种方式,由于高校的资金和设备资源严重不足,进而制约到学生创新想法以及所学知识的真正落实。
四、粤港澳大湾区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优化策略
(一)积极营造创新创业教育的社会氛围
建议全国人才在立法规划中对《创业促进法》进行制定,以此有利于粤港澳大湾区良好创业氛围的打造,尤其是将良好的创业环境以及法律规范提供给高校学生。与此同时,基于财税、工商登记层面上对高校学生创业优惠政策进行制定;对公益性创业基金进行建设,以此将资金支持提供给高校学生进行创业。这有助于粤港澳大湾区形成良好的文化氛围和创业理念。
(二)改革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模式
粤港澳大湾区高校中传统教学模式已经不能和现代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因此需要落实通识教育。教育目的就是对全面发展的综合型人才进行培养。所以,高校不仅需要将专业理论知识传授给学生,同时也传授给学生科学素养、做人道理等。由此可见,创新创业教育的开展应该对传统教学模式进行突破,针对课程内容进行系统化、科学化创新;同时对专业课程进行开放,有利于在教育过程中纳入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具体表现为:引导各个学科创业科学课程的相互融合,并渗透到创业理论的教学中,有利于教学模式和创业功能相互补充,有利于对多元化、立体化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进行构建。除此之外,粤港澳大湾区高校还可以对创业比赛进行积极开展,以此对学生的创业兴趣和积极性进行调动,并将更多创业机会提供给学生。
(三)建立 “双师型” 教育团队
粤港澳大湾区高校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主要环节就是加强 “双师型” 教育团队的建设。重点对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进行引进,并在职称、业绩等重要标准中纳入实践经验。与此同时,对企业家、投资专家、高科技人才等进行引进,这有利于高校中创业教育团队更加充实,以此对学生创业所需的真实案例、业内行情进行讲授。定期安排高校教师到社会企业中加强锻炼,尤其是青年教师,这有利于教师综合素质以及实践水平的提升;尽可能建立并完善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相匹配的教师激励机制,同时在考评教师时向创业经验逐步倾斜,有利于促进高校教师投身于创业教育中。
(四)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
粤港澳大湾区高校要想对创新创业人才进行培养,就需要将创新创业意识传递给高校学生,有利于其创新创业意识的增强。高校可以组织一些比赛活动引导学生创新创业意识的形成和提升。例如,引导企业导师、高校导师这一双导师制度的落实,指导学生积极参与到创新创业实践过程中,引导学生将创新创业作为自身价值得以实现最为重要的一个途径,以此将人才蓄能赋予粤港澳大湾区的快速发展。
(五)提供广阔创新创业实践平台
实践教学不仅可以对学生内部消化创业理论知识的情况进行有效检测,及时探究现存问题并加以解决,同时通过实践对学生创新思维和能力进行培养。由此可见,粤港澳大湾区高校对于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要求就是构建出广阔、科学的创新创业平台。高校应重视对于师生协作发展的创业团队进行组织,鼓励高校学生参与到创新创业比赛项目中,并对和学生科研能力、理论知识具有一定相关性的科研项目进行开展。与此同时,粤港澳大湾区高校还应引导学生创新创业思维以及科研能力的提高。条件较好的高校还应对创业园区进行建设。结合 “实践出真知” 这一哲学道理,高校还应对学生实践平台进行拓展,这有利于教学实践探究性、可操作性的提高,保证高校学生在创新创业实践中强化对于创业精神的认知,使得其创新创业自信心的增强。
五、结语
粤港澳大湾区结合国家发展战略的制定,有利于将更多发展机遇提供给高校学生。粤港澳大湾区高校在这一过程中承担着培养人才的重大职责,通过强化高校间的合作关系,以此培养出高品质的创新创业人才,进而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的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