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肺结核应如何处理
2020-11-23袁清萍
袁清萍
临床上妊娠合并肺结核时有发生,肺结核病对孕妇及胎儿均有一定的影响。妊娠是肺结核的重要诱发因素,且早孕反应有恶心、呕吐、乏力等症状,会掩盖肺结核的病情;此外孕妇害怕X线辐射不接受孕期X线检查,这也是导致肺结核漏诊、误诊的重要原因。因此,孕妇要加强对肺结核病的重视度及警惕性,孕期加强监测,及时发现并尽早接受治疗。
妊娠期孕妇因早孕反应,如恶心、呕吐等,会出现饮食摄入不足等问题。同时体内激素水平和自身免疫机制发生变化,且随着胎儿的生长身体脏器负担加重,容易导致孕妇相对营养不良、腹腔充血等,致使静止期肺结核患者转变为活动期。对于活动期的肺结核病人,特别是中度、重度病灶广泛者,妊娠和分娩可能会加重病情,尤其是未进行抗结核治疗且产前未进行检查的重度病人。妊娠合并肺结核患者在进行X线检查时可采取有效的手段遮挡腹部,遵循医生的叮嘱接受治疗。通常轻度肺结核对胎儿、新生儿无太大影响,因为结核杆菌无法穿过胎盘屏障感染胎儿。
妊娠合并肺结核的临床表现
妊娠合并肺结核早期无典型性症状,随着疾病的发展部分患者伴有盗汗、发热、体重下降等症状,如病情加重可能存在咳痰、咳嗽等症状,清晨时最为明显。早期患者痰量少,一旦治疗不及时痰量会逐渐增多,部分痰中带血,或出现咳血,若病变累及胸膜,会出现胸痛等症状,甚至会出现呼吸困难,损伤肺功能。
辅助检查
目前临床诊断肺结核的主要手段为X线。孕妇在检查时要注意遮挡腹部位置。X线胸片可以明确疾病的位置、分型等,从而为临床诊疗工作的开展提供有效的参考。痰培养检查用时较长,阳性率低,但可以准确区分其他分支杆菌感染。结核菌纯化蛋白衍生物试验也是诊断肺结核的手段之一。临床实际诊断多结合上述几种方式,能够有效提高诊断准确率。
妊娠合并肺结核的治疗
1.加强产前检查及保健。早期發现疾病并及时进行治疗处理可以提高妊娠结局。孕妇需加强产前检查及孕期保健,接受健康教育,增强对妊娠期合并肺结核的重视度。及早发现及时控制可最大程度降低疾病的风险。
2.药物治疗。抗结核药物的选择应遵循有效性、安全性的原则,尽量选择临床疗效好但对孕妇和胎儿无影响、无致畸功效的药物。异烟肼是公认的孕期一线抗结核药物,吡嗪酰胺、乙胺丁醇对孕妇和胎儿的安全性相对较高,无致畸作用。抗结核药物利福平因对RNA的合成有影响,有关文件指出,在孕期前3个月不推荐使用利福平。
3.终止妊娠。部分抗结核药物会对孕妇及胎儿造成不良影响。孕早期、中期合并肺结核者可采取终止妊娠的处理手段。重症肺结核病人在出现发热、进行性消瘦时需要终止妊娠。在终止妊娠前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①在终止妊娠前应提前使用适量的抗结核药物,有效控制疾病的进展,降低结核杆菌发生扩散的风险。②终止妊娠者应与临床产科处理指征相符,可以进行镇痛分娩、吸刮术、钳刮术等。③在终止妊娠后应采取有效避孕手段,积极接受抗结核治疗,以防在治疗期间再次怀孕。
产科处理
医生要根据病人的实际病情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病情较轻可以继续妊娠者应加强孕期保健和抗结核治疗,病情相对严重者需注意孕期保健检查,并加强心理干预,消除心理及精神压力。家属要给予孕妇鼓励与支持,帮助孕妇建立攻克疾病的信心,引导其积极配合治疗及保健工作。
1.分娩期处理。在分娩时,医生要注意患者的能量供应及精神状态,以防病人因能量供应不足或精神状态不佳而导致宫缩乏力,在第二产程可使用吸引器、助产钳助产,以防病人过度疲劳而加重病情。针对剖宫产者,医生可选择硬膜外麻醉,并密切监测产妇产后出血、感染等情况。
2.产褥期处理。产后产妇要多休息并继续使用抗结核药物,补充充足的营养,并要预防产褥期感染。母婴隔离,及时为新生儿接种疫苗。如果产妇在产后发生不明原因的发热,医生要考虑是否因为肺结核病灶的扩散,可利用胸片进一步明确诊断。病情稳定并持续抗结核治疗者可以进行母乳喂养,病情严重者通常选择人工喂养方式。
妊娠合并肺结核对孕妇及胎儿健康有一定的影响。孕妇要高度重视,加强孕前检测及孕期保健,及时发现病情并尽早开展治疗干预,更好地保障自身及胎儿的安全。
(作者单位:遂宁市中心医院感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