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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志”“扶智”理念下高职院校资助育人实践工作的思考

2020-11-23傅智群

文教资料 2020年23期
关键词:扶志扶智资助育人

傅智群

摘   要: 扶贫先扶志,扶贫必扶智。本文从严格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扶志”与“扶智”相结合落实资助育人实践工作等方面,进行对策探讨。以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例,研究高职院校如何在资助育人中贯穿“扶志”“扶智”理念,既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上受到资助,又使资助育人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用。

关键词: 扶志   扶智   资助育人

一、“扶志”“扶智”理念下高职院校资助育人实践工作的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扶贫先扶志,扶贫必扶智。扶志就是扶思想、扶观念、扶信心;扶智就是扶知识、扶技术、扶思路。通过扶志、扶智,树立摆脱贫困的斗志和勇气,提高脱贫致富的综合素质[1]。高职院校资助育人是指对高职院校根据国家政策法规的要求,对家庭经济基础较差、经济条件较为困难学生实行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双帮助。其中,物质上的帮助是解决贫困生在校生的学费、生活费及其他开销,包括向他们提供助学金、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方面的資助方式;精神上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三观,正面看待个人当前暂时的贫困情况,培养自强不息、独立完整的人格品格[2](10)。

中央在十八大提出的“要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水平,实现困难学生资助的全覆盖”,让每个大学生成为有用之才、有能之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根据国家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的《2018年中国学生资助发展报告》显示,2018年,全国累计资助金额2042.95亿元(不包括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营养膳食补助),资助普通高校学生4387.89万人次,资助金额1150.30亿元,其中高校学生国家助学贷款325.54亿元,增幅14.55%,占资助资金总额的15.93%,占高校资助资金总额的28.30%,是高校资助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支出资助资金共291.97亿元,占资助资金总额的14.29%[3]。

在资助工作中,国家的政策体系更完善,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加大,资助管理水平不断升级,保证高职院校大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不因贫困而无法顺利地完成学业。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面对心理状态和思想变化与时俱进的大学生,应该思考高校资助育人实践工作在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上受到资助的同时,如何使其更全面发展,将资助育人与扶志、扶智相结合,不断更新资助育人的理念,探索资助育人实践工作与扶志、扶智之间的关联性,使资助育人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用。

二、高职院校资助育人实践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对家庭经济困难的认定模式门槛低,主观性强。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是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的基础,是否精准认定是学校能否实施有效资助的前提。当前各大高职院校都有一套各自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标准的措施,基本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过程主要是:由学生本人向辅导员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班级组成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日常消费行为、家庭经济情况等信息进行班级评议,通过初步审核;院系审核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公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学校对于院系上报的结果进行审定并将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家庭经济困难的认定模式门槛低,材料鉴定困难,容易出现“伪贫困”“被贫困”和“争贫困”。在申请环节,存在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于各类主客观因素不愿意提出申请,同时存在部分家庭经济条件并不困难的学生进行认定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的认定材料主要是经过当地乡镇民政部门盖章的家庭情况证明,存在少部分材料造假的虚假认定情况,例如部分的证明材料是学生在当地找熟人、托关系拿到的,甚至部分证明材料内容是在基层乡镇民政部门盖章后再由学生本人或其家庭自行填写等。

家庭经济困难的认定模式主观性太强。这种认定过程主要是通过辅导员及班级同学组成评议小组进行民主选举,通过审查相关材料、进行谈话得到初步的判断,掺杂过多的辅导员及同学的主观臆断,导致不同地区间、不同高职院校间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有所差异,甚至是不同系部、不同辅导员间都可能存在差异,无法做到真正的公平公正。班级内部同学评议存在一定的问题,一些学生可能会选择和自己关系比较好的同学,导致评议的结果失真。

(二)在资助育人实践工作中,扶志、扶智处于薄弱环节。

不可否认的是,现阶段国家、社会、学校都非常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资助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果。然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助更多的是经济上的帮扶,对于资助的育人功能没有深入挖掘,重资助轻育人、重物质轻精神的现象普遍存在。

第一,高职院校资助育人实践工作中缺少“扶志”措施。一方面,普遍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关爱不够。目前的大学生主要是“95后”和“00后”,学生个性鲜明、自尊心强,导致了一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存在内心敏感自卑、心理压力较大、不愿社交等问题,另有一部分学生认为接受资助理所当然,忽略责任意识、感恩意识、团队意识、奉献意识、担当意识等意识层面的帮扶,部分受到经济资助的学生甚至存在“等、靠、要”的思想,缺乏自立自强和积极进取精神,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学生“精神上的脱贫”在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的过程中仍处于薄弱环节,影响了资助育人的效果,使资助工作沦为三年的短暂“扶贫”工作[4]。

第二,高职院校资助育人实践工作中缺少“扶智”措施。资助工作将解除经济困难学生经济上的后顾之忧当作主要目的,一般把奖助贷学金直接发放给学生,在一段时间内能够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问题。“授人以鱼”并没有“授人以渔”长久有效,如果学校忽略了学生学业、就业等能力的帮扶,学生养成了接受“输血”而不去自己“造血”的不良习惯,一味坐享其成,那么不利于提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也无法形成“主动”寻求自我帮助和帮助他人的观念,不利于真正达到资助育人实践工作的目的。

三、“扶志”“扶智”理念下的资助育人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中,提出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在高职院校资助育人背景下,“扶智”主要是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力的帮扶,“扶志”主要是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道德品德和道德情操的育人,“扶智”“扶志”是发展性资助的重要理念[5]。我校基于双扶理念对资助育人实践工作进行了有效的探索,在经济上充分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和学习,提高他们的科技文化素质,使他们掌握一技之长,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同时注重培养“自信、自强、自立、自助”的精神。鼓励他们通过努力奋斗改变自己和家庭的命运。在学生资助政策保障下,更多的贫困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学业并实现就业,继而带动整个家庭全面可持续发展[6]。

(一)把好入门关,严格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大学生入学即开始建立学生诚信档案,对学生的评奖评优、受助等诚信信息进行详细和客观的记录,完善个人诚信档案。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中,有出现抽烟、酗酒、违反校规校纪受處分、高档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经常外出旅游、一年内两门以上必修课程不及格、不参加学校组织活动或志愿者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等行为的学生,一票否决认定资格。学校和各系部每学年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将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相结合,不断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识别,促进学生辅导员深入了解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加强资助政策宣传,确保资助政策全知晓,同时确保各类资助政策确实地用在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身上。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针对少数诚信意识缺失的学生,相应建立惩罚措施,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退还其获得的资助,取消其年度评比各类评优评奖资格,情节严重的,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并记录在其档案中,以此提高学生的失信成本。

(二)“扶志”与“扶智”相结合,落实资助育人实践工作。

第一,学校开展“诚信立身齐扶志,助力成长共扶智”资助育人主题教育活动。学校在系部组织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教育、“励志自强,诚信感恩”校园之星评选、资助座谈会、3·15金融知识进校园等形式的活动。针对不同阶段、不同时期的学生开展对应的诚信教育活动,如积极组织助学贷款学生开展“诚信还贷”专题教育活动,举行“诚心还贷”承诺签字;加强对毕业生诚信就业意识、爱党爱社会意识的培养,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社会,以诚实守信职业人的态度进入工作岗位。

第二,学校学业帮扶与就业帮扶相结合,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职业能力。根据不同受助学生的特点,对学业较差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用学习帮扶机制,激励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做好职业生涯规划,鼓励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志愿者活动等,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有针对性地推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业。学校在资助过程中,围绕职业规划、团队合作、思维创新、综合能力等模块对学生开展培训,包括团体职业规划辅导讲座、个人一对一职业规划咨询、团队合作拓展活动、团队活动心得交流会、开展头脑风暴法的室内拓展辅导、办公软件应用能力提升实操培训、创新创业讲座、职场礼仪培训(含求职面试)、传统文化认识与传承,满足学生多层次的技能需求,提高自身职业价值,从缓解学生生活困境向解决学生能力困难转变。

第三,学校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健康,加强人文关怀。只有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上、精神上的关爱和帮扶,才能让实现资助育人和“扶志”“扶智”相结合,强化资助工作的人文关怀和育人诉求,构建资助育人的长效机制。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需要,开展教师讲授、互动交流、参与活动等形式的大学生团体心理辅导活动,开展《遇见更好的自己》专题心理讲座。通过活动让学生感受到团结合作的力量,感受到人与人之间近距离相处,心与心交流。建立家校共育的心理互动机制,辅导员坚持深入班级、深入宿舍、深入学生,走访学生家庭,与学生家长保持密切的联系,掌握其学习思想动态和心理健康情况,有指向性地引导他们健康成长。让学生既得到经济方面的帮助,又得到精神等方面的支持,从而身心健康发展。

四、结语

目前我国的精准扶贫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高职院校资助育人工作是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工作的重要环节,资助育人工作在这个背景下必须强化精准资助的效果。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不仅是解决物质经济上的“输血”问题,更是给予学生更多“造血”方式,向高职院校贫困生传递更多的情感关怀,帮助学生“扶智”“扶志”两不误,实现个人长远发展,才能使高职院校资助工作发挥最大的育人功效。

参考文献:

[1]郑丽仙.以“心中有学生”工作理念下的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的思考[J].长江丛刊,2018(17).

[2]孙晓景.高职院校资助育人功能的实证研究——以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为例[D].武汉:湖北工业大学,2016.

[3]2018年中国学生资助发展报告[EB/OL].http://www.xszz.cee.edu.cn/index.php/shows/70/3716.html.2019.

[4]陈孝友,康洁.精准扶贫视角下高职院校资助育人的实现路径[J].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8(2).

[5]单媛媛,薛佩文,俞露璐.从“扶困”到“扶志”、“扶智”——教育扶贫思想下高校发展性资助创新实践研究[J].中外企业家,2019(14).

[6]陈宝生.学生资助要在脱贫攻坚中发挥更大作用[J].农村农业农民(B版),2019(7).

基金项目: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级常规课题,高职院校资助育人实践新体系建设研究(项目编号:MKBZ 20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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