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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信息化背景下校企合作创新效应研究

2020-11-23徐敏

就业与保障 2020年10期
关键词:职业院校校企院校

文/徐敏

教育信息化主要是为实现教育现代化,是信息化时代最为显著的特点。在《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中指出,将信息技术和教学相结合,并采取信息化手段提高教学水平。与此同时,在《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中也提出如何建设职业教育,培养技能型人才。尤其是在大数据时代下,校企合作已成为培养人才的新模式,应把握好信息化教育和校企合作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信息化的重要作用,从而加快校企合作进展。目前,尽管许多高校已展开探索,但在运用信息技术方面依旧面临诸多问题,比如没有引起重视、实践不足等。基于此,应重点对该方面加强探究,努力寻找突破口,制定校企合作创新方案,促进校企合作的全面发展。

一、校企合作发展模式和创新原理

(一)校企合作模式

校企合作作为一个集合体,主要是由校企双方或者多方构成,在合作期间优化配置教育资源。站在教育信息化视角,能划分成以下三种模式。

第一种,以培养人才提高培养质量为核心的模式。该种模式是为提升学校的竞争水平,努力形成特色专业,尤其在于毕业生能受到用人单位认可,从而以部分单位接收毕业生拓展到多数企业。不仅如此,人才培养质量也得到企业的高度认可。比如对于高等职业院校来说,资金与教育资源等的投入,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形成人才培养优势,在建设成效方面处于领先水平。

第二种,搭建校企合作平台的模式。校企合作作为一种办学模式,基于企业和职业院校的深入合作,在企业、学校、政府三方一同创建的平台上,创建信息化平台,借助该平台实现人才培养,研发产品、转化成果等,并为其提供多元化服务,使得企业主动参与到平台建设过程中,构成相互作用的合作平台,进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积极引导学校与企业参与,借助上述平台,实现合作育人。

第三种,政策导向的引导模式。国家加大扶持校企合作的力度,大力支持校企合作的发展,联合发布校企合作通知,关于合作内容、合作举措等多个方面加强规范和引导。在校企合作期间,基于政府主导的现代化教育模式。高校应创新培养人才模式、健全教学管理制度,构成协同育人机制[1]。在试点单位中,各试点院校和企业深入研究,并取得相应成效。

(二)校企合作的创新原理

1.教育信息化结合了信息资源和网络。众所周知,网络化具有资源共享的特征,且时空不受限,便于进行互动交流和合作。当然,网络系统是创建成员联系纽带的前提。这表明,校企合作作为一种网络组织,同样能将其当成一个系统,包含教育资源、企业、高校、保障制度等构成部分。

2.校企合作的信息经济效能。借助互动交流平台链接,在合作企业间搭建信息采集、处理渠道和机制,以此来加快获取信息资源的进展,进而构成区域创新网络。同时信息化还能开拓校企跨界合作范围,通过信息化突破校企时空交流界限[2]。另外,可以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产业界和教育界的结合,并为其提供参考依据,有利于拓宽校企合作的深度,缩小人才培养目标和员工素质之间的差距,降低人力、物力成本,努力提高产业发展与教学改革的效能。

3.加快教育信息化创新速度,推动校企合作的全面发展。校企合作作为一种组织创新体,可以借助产品开发、技术研发等功能,拓展网络系统,使其构成信息化创新的一部分,以便第一时间获得优质资源,从而带动校企合作的发展。

4.在校企合作过程中,产生“追赶效应”。通过交流,各院校成员之间的联系可以更加密切。如天津海河职教园,在建成职教园以后,为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师资培训等提供基地[3]。在竞赛期间,还可以举办作品展览或成果展览等活动。在竞赛过程中,各院校可以相互交流,积极提高技能水平,还能提供网络教学资源。同时采取技能培训方式,来增强教师的创新意识,促使他们提升自身的教研能力。

二、校企合作创新效应分析

(一)技术和知识势差效应

1.在校企合作阶段,技术和知识水平不断变化着,各成员企业的创新能力大多来源于企业内生动力,而且还受到合作企业的影响。毫无疑问,各成员间因信息资源、技术水平、组织内部知识能力以及信息处理能力不同存在较大差异,也就是所谓的“能力势差”[4]。为开展合作、保持优势,要求各成员努力学习,积极进取,并不断创新,同时要求低位成员采取借鉴方式,缩小技术与知识间的差距。若需密切信息交流,空间的接近至关重要,要求在组织原理上带动高校和企业之间的发展,构成自学组织体;或者借助校企合作网络增强企业与院校间的联系,进而产生能力势差效应。

2.校企合作成员相互借鉴,让企业与成员共享知识与技术,从而加快校企合作的进展。当然,院校与企业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与合作要求,提升职业院校在教育时代背景下的核心竞争力。

(二)知识和技术扩散效应

1.在信息化时代,校企合作院校在设置专业与课程方面会被其他院校借鉴,实现专业共享。而校企合作成果也具备“公共产品”的属性,也就是“外部性”,其中涵盖的技术知识在各成员之间快速流动,进而产生“溢出效应”[5]。

2.在校企合作内部,各院校应依照产业发展与合作单位的要求,科学调整产业结构,重组课程体系,促使设置的专业走向集群化,同时将合作院校打造成特色院校,减少转换成本。在此期间,还应将产业进行升级,创新合作企业,通过创新技术知识来提高实践能力,使得产品满足市场要求。另外,合作院校还应及时更新设置的课程内容,争取企业技术知识溢出和扩散同步,适当融入新的知识。

3.校企合作能实现人才的双向流动,这是扩散创新成果的关键要素。校企合作让人才信息在规定范围内传播,有助于积累人力资源,而且隐性技术知识在传播期间会降低信息失真程度,提高创新成果在扩散期间的经济效能,也就是人才的双向流动,有助于推动校企合作创新成果的扩散。

(三)垂直和水平协同创新效应

伴随职业教育的发展,科研成果、技术培训、人才培养等方面在企业发展中占举足轻重的地位。特别是在教育信息化时代,校企合作大多表现为职业院校和合作企业间的合作关系,当前合作关系有以下模式:一是垂直协同创新关系,也就是职业院校和合作企业间构成的合作模式;二是水平协同创新模式,不属于校企合作系统内的合作模式。合作成员间需要互相学习,形成的协同关系当前已成为配置资源最为有效的方式之一。

1.当校企一同完成创新成果以后,因具有协同性,该成果会进一步扩散,使得各合作企业应借助信息交流途径来获得,并对其进行创新。在规定时间内,紧密围绕该成果,构成创新技术知识链条,进而产生协同关系创新效应。

2.在协同创新期间,各企业成员仍具备创新能力与条件,针对市场要求,创新成果和技术,以此来提升创新成果的适应程度,从而促使协同创新在上述成员间扩散。而在校企合作内部,各职业院校相互竞争,使得院校不得不和合作企业加强合作,创新合作模式,大范围推广协同创新方式,努力构成成果推广效应。

三、校企合作创新教育信息化建设的对策

(一)提供多元化服务对象

在校企合作模式中,企业与院校作为人才培养的主体,应当引起重视。所谓教育信息化,是指将期望寄托于信息化技术,以此来弥补产业部门与教育部门因时空问题产生的信息资源交流障碍。因而,不光需要为学校提供服务,还应服务企业的利益要求,充分发挥校企合作方的纽带作用,为上述部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二)服务内容应开放化

教育信息化服务对象针对多元化的服务内容,要求学术与技术实现统一。创建校企合作信息化服务体系,不光包括学校信息,还涉及合作企业的发展状况。对于行业、企业而言,应积极加入校企合作模式中,便于掌握行业最新信息、岗位标准与人才培养技能等。搭建教育信息化平台,创建信息化服务体系,从而为校企合作创设优良的软环境,快速、准确传递企业信息。总而言之,教育信息化服务必须基于产业和教育合作实践。

(三)服务举措应合理、灵活

校企合作应运用科学的管理思想与高效、合理的运行模式,为促进校企管理模式的创新,实现传统学校向现代学校的转变。此外,必须结合信息化技术的优点,依照服务内容的特征与主体的发展要求,合理应用服务方式,以此完成预期目标。

(四)特色化服务发展

建设教育信息化必须依照学校特色专业、企业文化以及校企合作的差异性,凸显自身特色,以免与传统信息化建设同质化。深入研究人才培养模式,借助信息技术优化校企合作环节,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拓宽服务领域,全面提高竞争力。

四、结语

为实现教育信息化,应将校企群体的利益作为首要条件,以兼容并包的态势发展,并综合考虑合作交流的需求,增强产业界合作的自信心,尽快实现校企合作模式的创新,最终为推动国民经济的全面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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