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务会计的职业趋势与专业教育规划研究
——基于第11届中国法务(司法)会计学术研讨会的思考
2020-11-23黎仁华教授博士包琦林慧敏
黎仁华(教授/博士)包琦 林慧敏
(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四川成都611130)
一、法务会计的职业趋势及其发展特征
(一)二十年来中国法务会计的职业趋势及其发展分析
我国开始引进“法务会计”概念并研究法务会计理论已有二十年,二十年来法务会计的职业发展在中国已经成为会计专业的一个新的职业市场。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张苏彤教授全面梳理了法务会计二十年来的职业发展,认为“国际四大”及越来越多的会计师事务所拓展了法务会计的职业服务领域,法务会计作为“有专门知识的人”的“专家辅助人”活跃在我国法庭的诉讼业务中,参与了诉讼程序的法庭质证,促进了会计鉴定意见的合理采信,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等方面,反映了法务会计的专业(职业)贡献[2]。
大数据的全面应用是当代信息技术与分析方法发展的必然趋势,将大数据的技术分析方法与法务会计方法有机融合起来,是推动法务会计职业技术发展的方向。广西财经学院法学院梁胜敏在“经济犯罪大数据侦查模式与司法会计技术”一文中认为,大数据侦查模式的相关性思维,依然离不开司法会计技术来揭示经济犯罪侦查中的财务会计资料所隐含的经济犯罪行为与经济犯罪结果的因果性,司法会计技术在大数据侦查模式下可以起到揭示因果性的重要作用与提升查证相关证据的功能。江西财经大学蔡云翔在“法务会计应用大数据技术课程进行改革之初探”一文中认为,在国外法务会计师已经开始广泛地运用大数据技术对业务流程、财务会计要素以及其他财务会计数据进行分析,以检测异常财务交易事项或者舞弊行为等。
(二)法务会计的职业发展与监察体制改革同步并进,推动了会计鉴定机构的优化管理
我国各级监察委员会的成立与监察体制的改革,对司法会计鉴定管理的影响尤为明显,并助推了法庭审判程序中“专家辅助人”制度对接法务会计专业人才的应用发展。福建省永安市纪委监察委的赖济燕在“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职务犯罪侦查机制的变化及其监建衔接”一文中认为,监察体制改革最直接的效果是监察委员会吸收了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侦查职能,使得职务犯罪侦查体制由纪委监察机关(改革之前纪律检察委员会与行政监察机关已是合署办公)与检察机关双轨并行转化为监察委员会单轨运行;检察院系统的司法会计鉴定人员、职务犯罪侦查人员、技术部门专业人员等转隶纪委监察委以后,会计鉴定的业务市场必然转变为以会计中介机构作为主力的核心力量,这就要求通过监察体制的改革去促进会计鉴定机构的运行管理。
(三)法务会计的职业发展趋势推动了传统司法会计鉴定的改革发展
传统的司法会计及其会计鉴定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其体制管理与技术方法要随着我国司法体制的改革与诉讼制度的变化而不断发展变化。司法会计及其会计鉴定长期以来,没有形成规范的技术标准,对司法会计鉴定的运行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山东政法学院的于朝、刘晓红在“司法会计鉴定标准的相关问题探析”一文中认为,司法会计鉴定标准是司法会计领域的技术要求,包括专用标准和引用标准,目前应该将理论标准转化为规范标准,并把成熟的司法会计鉴定理论标准转化为相关组织发布的规范性标准。
二、法务会计的专业教育及其在我国高校的学科建设
我国高等学校开设法务会计的本科专业(方向)是从2001年开始的,并通过设置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等专业方向,去推动法务会计的专业教育与学科建设规划。
(一)专业教育与学科建设是法务会计职业建设发展的基石,更是推动职业市场的推进器
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黎仁华在“中国法务会计的专业定位与学科建设研究”一文中反映,我国设置法务会计专业(包括专业方向)的高校主要分布在政法类院校、财经类院校、工程类院校三大类,早期(即在2012年前)设置法务会计(本科或者是专科)专业主要是设置在政法类高校的民商法(学科)学院、经济法学院等,当前主要设置在商学院或者是经济管理学院,这是因为目前在政法类大学中,经济类学科及其经济专业的发展在政法类大学的规模扩大,以及经济管理类学科配比的提高;而财经类院校与工程类院校则大多设置在法学院及其相关的法律学科之中,这种设置主要是依据其学校的专业方向与学科特征,及其所具有的师资力量来配置的,反映了法务会计方向及其课程内容的“暂补功能”,体现各自院校的本身专业方向及其优势学科发展的需要及其与法学、会计学进行了有机的融合。
(二)全力储备法务会计职业发展的人力资源,是目前高等学校推进法务会计专业教育规划的重要功能
甘肃政法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杜永奎在“基于风险视角的法务会计继续教育策略研究”一文中认为,培养社会需要的法务会计专门人才是高等院校的重要职能之一。高校拥有丰富优质的教学资源,目前要改变法务会计人才供给来源的单一性,人才供给数量的有限性与多元化的市场需求之间的矛盾,对现有从业者开展法务会计的继续教育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提出了建立长效机制以保障法务会计继续教育的常态化,分层分类实施以形成法务会计继续教育模式的多元化,丰富教学内容以体现法务会计继续教育的专业性。
(三)构建完备的课程体系是高等学校培养法务会计专业人才的基础
高校通过构建完备的课程体系,为社会培养法务会计的复合型人才是我国法务会计专业学科建设的发展方向。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贺三宝在“三位一体,深度融合的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一文中认为,建立“以法律知识为基础、以会计审计知识为支撑、以法务会计方向课程为特色”与“教学、实习、论文三环节深度融合”的“三位一体、深度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双专业教学、小班级授课、导师导学制和名师授课等教学方式,充分实现法学学科与财经学科对接,以解决高校在法务会计专业教育上的培养定位模糊、课程体系欠缺科学性、法律与会计知识的融合度不高等问题。
(四)课程建设与教学内容是实现专业教育的基本手段,更是法务会计学科建设专业内容的反映
沈阳建筑大学管理学院的金晓玲、张慧彦、寇鑫等在“会计学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法务会计课程教学差异的思考”一文中认为,对于本科生阶段侧重于打好法务会计的专业基础,研究生阶段则更注重对于法务会计学科某个关键问题的学习和研究。学院已经为会计学专业本科生和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分别开设了法务会计课程,从课程目标、学习主体、授课内容及授课方法、考核标准等方面对本科生教学和研究生教学进行专项设计。
三、法务会计执业领域的创新发展,展示法务会计的职业发展方向
(一)法务会计在治理假账中可以产生治理功能,并帮助查实假账证据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董仁周在“上市公司假账治理视域的法务会计司法机构建设探析”一文中认为,通过建构法务会计司法治理机构,专门承担财产非法侵占的侦查、公诉、审判等刑事责任追究与民事责任追索,可以大幅提高假账违法成本、约束会计造假行为,发挥法务会计的治理假账功能。中国政法大学张苏彤也认为舞弊风险管理是各类企业“最需要得到改进”的法务会计职业领域,以“舞弊风险管理”为核心内容的法务会计非诉讼业务是法务会计执业领域的创新发展内容。
(二)法务会计帮助治理企业财务舞弊,提升企业内部的查弊功能
沈阳建筑大学管理学院赵玉妍在“法务会计视角下对防控企业舞弊的分析”一文中认为,法务会计的目标之一就是防范并铲除舞弊,法务会计是对企业舞弊进行防控的最佳利器;黑龙江酬勤律师事务所侯坤在“法务会计破解执行难问题研究”一文中认为,通过利用法务会计的职能追查被执行人,可以查到被执行人隐蔽财产和资金,削弱相关人员逃避履行债务的财务舞弊动机,促进法律判决文书的有效执行。
(三)会计鉴定形成了法务会计的基本职业内容
司法会计鉴定在当前的公安经济案件侦查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会计鉴定形成了法务会计重要的职业内容。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李瑞、王红等在“司法会计在非法集资犯罪(侦察)中的应用研究”一文中认为,司法会计鉴定可以帮助查明涉案的财务会计事实,搜集和固定证据并追回赃款和赃物,为预防非法集资犯罪提供了强化集资监管的经验。江西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唐立新、赵永川、伍淑在“基于鉴定人视角的P2P非法吸收资金案件的司法会计鉴定”一文中认为,点对点网络借款(P2P等)非法吸收资金案件中,会计鉴定工作的合法合规性及行业规范等问题需要得到相关部门更多的关注,要提高依法执业的意识、规避职业风险,特别是大数据信息技术时代的经济犯罪资料更要采用严谨的鉴定方法。北京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郝梅、裴立君在“论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司法会计鉴定几点看法”一文中认为,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司法会计鉴定中,经侦人员的侦办工作应当与法制办人员、检察官的相关活动保持联系;提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司法会计鉴定执行中,现在频繁要求补充资料、频繁变更鉴定内容,而委托方要求只有最后出具正式鉴定意见书后方可结算司法鉴定费用,这给鉴定工作造成极大的人力、物力、财力的工作压力,也拉长了办案期限,影响了案件后期资金的收回与追缴,并可能形成不利于社会稳定的因素。
(四)勘验资料的取证方式直接推动了法务会计的技术创新
勘验财务会计资料获取证据是法务会计的重要取证手段,并直接推动了法务会计的技术创新,福建警察学院徐艳琳在“试论会计资料勘验所获证据的效力问题研究”一文中认为,会计资料勘验作为经济犯罪侦查中常用的一项侦查措施,在经济犯罪侦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是解决会计资料勘验证据的效力问题,也是当前司法实践亟需解决的重要课题;广西财经学院法学院梁胜敏则认为通过大数据侦查模式与司法会计技术紧密联系,更利于司法会计技术获取证据与进行财务舞弊调查。
四、法务会计的教育发展与课程规划设计
(一)法务会计专业人才在高等学校的教育培养模式
目前国内高等学校开设法务会计专业方向的课程规划设计,往往是将各自院校的本身专业方向与会计学、法学进行融合,但是其主干课程与核心课程没有统一的规范性。甘肃政法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杜永奎、王晶认为要推动法务会计的继续教育策略,树立风险意识以突出法务会计继续教育的实用性,建立长效机制以保障法务会计继续教育的常态化,分层分类实施以形成法务会计继续教育模式的多元化,丰富教学内容以体现法务会计继续教育的专业性。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贺三宝通过总结江西财经大学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实际经验,认为要重视法律学科与财经学科的课程内容的有效对接,采取双专业教学、小班级授课、导师导学制和名师授课等举措,解决课程规划设计的定位模糊等现实问题。
(二)法务会计职业内容与课程设计的规划思路
我国法务会计作为为会计市场的特色业务,职业内容包含了诉讼支持、会计调查、会计鉴定等三大部分专业服务。江西财经大学蔡云翔认为我国法务会计教育,亟需运用数据分析技能来高效识别欺诈、舞弊以及评估潜在的风险,在法务会计教育中引入调查知识类课程和数据分析类课程。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黎仁华认为,法务会计的行为决定了它为诉讼程序提供准确、真实客观的会计证据及其严密结论意见,其本质仍然是会计专业行为的延伸性发展,归属于会计学科的专业分支,认为将法务会计学科的课程理论内容归结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理论基础,主要包括学科基础理论及其学科理论特征,比如法理学、会计学、审计学及制度经济学等,这些理论基础是支撑法务会计学科发展的理论特征,呈现出一种基石性的内容;第二层次是核心理论,包括三个部分,即学科理论、业务理论与基本理论,这是法务会计理论内容的主干部分,是统驭学科定位、市场推广与理论结构的指导内容;第三层次属于技术方法理论,包括了专业定位与学科发展内容,职业市场与职业推广内容,理论要素与理论结构等内容,反映了技术规范及其应用理论的特征。
“法治,应为良法之治”,今天的中国,立法与执法更加民主与科学,更要体现“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法治理念,法务会计的职业趋势与专业教育的发展,也反映了法务会计的法理思维与专业精神,展示了法务会计职业内容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所做出的专业贡献[3]。我国法务会计的职业认知度在逐步提高,专业方向在逐步明确,专业人才在逐步集聚;会计鉴定意见的司法功能在明显凸显,应用范围的市场需求在扩展,反映了“法务会计职业化”的专业特征;专业教育在全面发展中逐步凝聚了法务会计的学术研究氛围,学术成果与学术品质在发展中提升。因此,我们要积极引导法务会计的理论研究者与市场从业者,通过不断地探索和推出创新的技术成果,并应用创新模式去发展法务会计业务市场;努力凝练法务会计的边缘性、融合性的学科特征,以其学科规划与专业技术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去探究与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适应性,去定位法务会计的专业规划目标,去对接法务会计的市场推广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