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大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的因素及对策
2020-11-23王志亲李嘉婧邵爱国
文/王志亲 李嘉婧 邵爱国
大学生是国家重要的人力资源,而创新创业能力是衡量大学生人才质量的重要指标。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对国家长远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为此,各级教育部门广泛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训练项目(如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或举办相关比赛项目(如2019年度教育部与浙江省政府联合举办的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尽管这类比赛吸引了大量学生积极参与[1-2]。但在此类活动组织的过程中,也存在不少大学生“避而远之,缺乏参与热情”的现象。
为了促进更多大学生积极投身于各类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或竞赛活动,这就需要了解影响大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训练”各类活动的因素[3],既包括那些有助于促进大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训练”等活动的因素,也包括那些阻碍大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训练”等活动的因素。
一、研究方法与被试选择
研究采用问卷调查法。调查的内容包括:1.研究对象的基本信息,如入学年份、专业、性别等;2.对于“创新创业活动”的参与经历和参与意向;3.以李克特五级量表形式(1表示很不符合;2表示较不符合;3表示一般符合;4表示比较符合;5表示非常符合)呈现的有关参与(或计划参与)或未参与(或不打算参与)的各类原因。在问卷中列举了两大类共44对原因。其中一类为“参与”或“计划参与”的原因,合计44个;另外一类为“未参与”且“不打算参与”的原因,也是44个。两类原因是配对的,表述的意义相反,代表了44个潜在的影响因素。比如,“参与”或“计划参与”类某个原因表述为“我之前参与或打算参与,是因为自己有这方面的兴趣和爱好”;在“不参与”类的原因中,相应地表述为“我之前未参与且不打算参与,是因为自己没有这方面的兴趣和爱好”。
研究调查了319名大学生,具体分布如下:1.在年级分布上,大四本科生53人,占比为16.61%;大三本科生61人,占比为19.12%;大二本科生84人,占比为26.33%;大一本科生121人,占比为37.93%。2.在性别分布上,男生56人,占比为17.55%;女生263人,占比为82.45%。
二、调查结果
(一)参与情况及参与意愿
调查结果显示,在319名大学生中:参与过“创新创业活动”的人数为61人,占比为19.12%;未参与过“创新创业活动”的人数为258人,占比为80.88%。在258名未参与过“创新创业活动”的大学生中,计划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的人数为40人,占比为15.5%;不打算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的人数为218人,占比为84.5%。
也就是说,“参与过”和“计划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的人数累计为101人,占总体的比例为31.7%。这充分显示,大学生群体对于“创新创业活动”不够重视,仅有不到1/3的大学生“参与过”或“计划参与”各类“创新创业活动”。
(二)参与或计划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的原因
对101名曾经参与过或者计划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的大学生进一步分析,在可供选择的44项“参与类原因”中,“十分符合”和“比较符合”两个选项累计比例最高的10项分别是(按比例大小,从高到低排序):
1.自己想通过参与活动丰富自己的阅历、累积经验(80.2%);2.自己想通过参与活动提升或锻炼某方面的能力(79.2%);3.参与这项活动能够帮助自己提升能力(71.3%);4.自己想通过参与活动充实课余生活(71.3%);5.自己想通过参与活动更好服务社会或奉献爱心(66.3%);6.自己想通过参与一个陌生活动来挑战一下自我(64.4%);7.参与这项活动能够结交到优秀的朋友(62.4%);8.自己想通过参与活动给自己一个清晰的定位(61.4%);9.自己的职业规划(求职)需要有这样的经历(59.4%);10.未来的学业发展(升学,如考研、出国读书)需要有这样的经历(59.4%)。
(三)未参与且不打算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的原因
对218名之前未参与过且不打算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的大学生进一步分析,在可供选择的44项“不参与类原因”中,“十分符合”和“比较符合”两个选项累计比例最高的10项分别是(按比例大小,从高到低排序):
1.自己没有这方面的才艺或特长(50.9%);2.自己没有这方面的兴趣和爱好(49.5%);3.没有合适的人与自己组队(39.9%);4.自己不了解活动的内容(37.6%);5.自己的性格不适合这项活动(36.7%);6.学校或学院没有硬性要求(33.0%);7.自己的时间不允许,与其他事情相冲突(31.7%);8.自己的能力无法胜任这项活动(30.7%);9.身边没有人参加这个活动(30.3%);10.自己没有“通过参与活动获得一定名利”的想法(28.0%)。
三、分析与讨论
对上述两类合计20项原因进一步分析,基本上可总结为五类因素,影响着大学生有无参与或是否计划参与“创新创业活动”。
一是认知类因素。比如,在未参与且不打算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的大学生中,有37.6%的人表示,之所以“不参与”活动是因为“自己不了解活动的内容”。这意味着,认知不充分会影响到大学生是否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的决策。若是能够加大“创新创业活动”的宣传力度,必将有助于减少大学生做出不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的选择比例。二是强化类因素。比如,在未参与且不打算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的大学生中,有33.0%的人表示之所以“不参与”活动是因为“学校或学院没有硬性要求”等。显然,“硬性要求”意味着,如果“不去”做出某种行为选择时,会有相应的惩罚,惩罚的本质是一种负强化。正强化和负强化都是一种过程型的激励措施。由此可见,采取一些强化或激励措施,有助于促进大学生做出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的行为选择;而强化措施或激励措施的缺位,可能会抑制大学生做出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的行为选择,不能充分调动大学生的积极性。三是价值感知类因素。比如,在参与过或打算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的大学生中,有71.3%的人表示,之所以选择“参与”活动是因为这样“能够帮助自己提升能力”;有62.4%的人表示,之所以选择“参与”活动是因为这样“能够结交到优秀的朋友”等等。这意味着,当个体能感知到活动带来的价值(好处)时,更倾向于做出“参与”活动的选择。也就是说,当组织开展的“创新创业活动”本身具有足够大的价值且能被充分感知时,那么大学生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就会更高。四是“人——活动”匹配类因素,即个体要能感知到自己具有胜任活动的条件。这种条件包括自身的条件和团队的条件。首先,个体要能够认识到自己具有完成活动所需要的“个人条件”。如果个体认识到自己不具备这类条件,那么,就会更倾向于做出“不参与”活动的选择。可见,在某种意义上,个人与活动的匹配性可能会影响到大学生对“创新创业活动”的参与度。在前述的调查结果中,没有参与或不打算参与的大学生人群中,对于自己之所以选择“不参与”活动的原因陈述,有50.9%的人认为是“自己没有这方面的才艺或特长”;有49.5%的人认为是“自己没有这方面的兴趣和爱好”;有36.7%的人认为是“自己的性格不适合这项活动”;有31.7%的人认为是“自己的时间的不允许,与其它事情相冲突”;有30.7%的人认为是“自己的能力无法胜任这项活动”等等。这些调查结果都说明了个人与活动的匹配性的重要性。只有个体认识到自己具备完成活动所需要的条件,才能更大概率地做出“参与”活动的选择,从而在此前
提下实现活动中的个体价值。其次,个体要认识到自己具有“参与”活动的“团队条件”。很多活动的开展是建立在“有适合团队”的基础之上的。同样,如果个体认识到自己无法建立相应的团队,即使自己再想参加、个人素质再强,也只能选择“不参与”。在没有参与或不打算参与的大学生人群中,有39.9%的人表示,之所以选择“不参与”活动是因为“没有合适的人与自己组队”等等。概言之,不能组成合适的团队,也是大学生不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的重要原因之一。五是需求类因素。对于一部分大学生而言,自己之前参与或打算参与“创新创业活动”是因为自己想通过活动来满足自己的一些需求。比如,在参与过或打算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的大学生中,有80.2%的人表示“选择参与”是因为“自己想通过参与活动丰富自己的阅历、累积经验”;有79.2%的人表示“选择参与”是因为“自己想通过参与活动提升或锻炼某方面的能力”;有71.3%的人表示“选择参与”是因为“自己想通过参与活动充实课余生活”;有66.3%的人表示“选择参与”是因为“自己想通过参与活动更好服务社会或奉献爱心”;有64.4%的人表示“选择参与”是因为“自己想通过参与一个陌生活动来挑战一下自我”;有61.4%的人表示“选择参与”是因为“自己想通过参与活动给自己一个清晰的定位”;有59.4%的人表示“选择参与”是因为“自己的职业规划(求职)需要有这样的经历”;有59.4%的人表示“选择参与”是因为“未来的学业发展(升学,如考研、出国读书)需要有这样的经历”等等。由此可见,要促进大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活动”,帮助大学生认识到自己的“需求”以及“需求满足和活动参与之间的关系”格外重要。如果可以适当提高活动的成效,即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大学生从中获得的“经验、能力乃至于实际的奖项等”,满足大学生的需求,都可以进一步提高“创新创业活动”的参与度。另外,在未参与且不打算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的大学生中,有28.0%的人表示“自己没有‘通过参与活动获得一定名利’的想法”是不参与活动的原因,这类大学生可能没认识到“名利”对于自身的价值,所以未产生相应的需求。
四、建议与对策
综上可见,影响大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存在着多方面的因素。为了促进更多大学生积极参与,学校或二级学院组织应围绕这些因素,拟定更有针对性的措施。
一是要加大“创新创业活动”的宣传力度,尤其是要着重宣传参与“创新创业活动”对个人成长的价值或好处。高校要积极营造浓厚的校园创新创业文化,大力宣传创新创业的意义和价值。一方面,学校或二级学院要有固定的教师团队或专门的学生组织负责“创新创业活动”的宣传、组织、指导、答疑等工作。利用学校广播、校报等宣传平台进行创新创业的宣传,树立勇于创新创业的榜样,不断提高大学生对创新创业文化及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重要性的认识。另一方面,要多组织一些活动,创造更多的渠道或机会,提高大学生对于创新创业活动“是什么”“对个人成长有什么价值或好处”等问题的认识。比如,可在学校或二级学院组织内部多开展一些“创新创业大讲堂/讲座”,邀请以往的参赛学生或者指导教师等讲述参赛经历与心路历程,帮助不甚了解的大学生充分认识“创新创业活动”的重要性与意义,或组织一些与创新创业相关的辩论赛、模拟竞赛或“双创周”主题活动等创新创业教育系列活动,以加深大学生对“创新创业活动”的了解,从而达到大学生充分认识和广泛参与其中的目的。二是采取适当的激励措施。“硬性要求”是一种有效手段,但更为重要的还是拟定一些具有“正强化”作用的激励措施。比如,“积极参与”的学生可适度给予一些课外学分的奖励;在各类“创新创业活动”中获奖的学生,在各项评优上给予一些倾斜等等。这些都可以极大地丰富参与学生的自我资源,从而使得资源良性循环联动发展。三是学校层面要积极构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咨询服务与合作交流的平台。可以是线上运行,也可以是线上结合线下运转,在平台中锻炼大学生的职业沟通、团队合作、组织管理与创新创业等能力。大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能力,便捷地选择加入相应的创新创业社团或学习讨论组;同时,也能够让大学生很方便地发起各类创新创业项目的招募公告,最终使得大学生广泛加入到各种创新创业项目团队中去。四是学校或二级学院组织的创新创业活动,要有层次性、多样性,能够兼顾到各类学生的个性化需求。学校或二级学院组织可以精心设计一些难度不同、类型多样的创新创业活动,如模拟竞赛或工作坊,或者从大学生的个性发展、专长培育等方面设置学分,让处于不同创新创业能力水平的大学生都能选择参与适合自己专业、能力和兴趣类型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