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汽车检测与维护(I/M)制度的对策分析
——以南京市为例
2020-11-23
随着国家对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视,如何降低机动车排放污染,成为各级地方政府的一项重点工作。但我国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起步较晚,控制水平相对较低,导致目前机动车整体的污染物排放较高。据统计分析,截至2019年底南京市汽车保有量为270.2万辆,全市机动车排放污染PM2.5贡献率已达27.4%,机动车排放污染已成为南京市大气污染的主要源头之一。汽车检测与维护(I/M)制度在控制机动车污染排放的有效性,在众多发达国家得到验证,与其他排放控制措施相比,I/M制度的优势也不断体现。建立实施I/M制度对于维护在用汽车的正常技术状况、减少在用汽车排放污染、形成汽车排放污染治理的长效机制,能够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自2014年以来,全国各地都在推进I/M制度,进度不一、标准不一,推进过程中存在一定问题,需要不断进行完善,下面就以南京市为例,分析进一步深化完善I/M制度的对策。
1 南京市I/M制度现状
在大气污染严峻的形势之下,2015年初南京市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处联合南京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启动I/M制度。通过下发《关于印发南京市机动车排气超标治理维护站(M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动车排气超标治理维修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测维护(I/M)制度的通知》《关于印发<南京市排气超标治理维护联合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等4份文件,2016年2月在全市建成南京市机动车排气超标治理维护站(M站)服务网络,建立起了机动车排气超标治理监督体系,实现了机动车排气超标治理的闭环控制。
通过4年多来的建设,目前全市已有经认定的机动车排气超标治理维护企业共224家,涵盖了各车型类别、各地域范围,基本满足了全市尾气超标车辆的治理需求,截至2020年5月,共通过尾气治理管理系统联网打印《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51 800张。
2 南京市I/M制度实施成功经验
(1)依法推进。《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明确要求排放检验结果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机动车经维修合格后,机动车所有人凭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明到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复检。南京市I/M制度的设计紧紧围绕该条例的条款进行设计,取得良好成效。
(2)部门配合。自2015年初起,南京市交通、环保部门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大局出发,统一思想、加强配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定期开展联合执法,积极谋划、巩固完善我市I/M制度各项基础性和日常性工作。同时落实部门间联动执法。2016年以来交通部门与环保部门开展联合执法300余次,一方面严格对I站(机动车排气超标治理检测站)、M站经营行为的监管,另一方面对非法“中介”开展专项整治,对非法“中介”集中区域形成常态化、零容忍的高压整治态势,并引导有规范经营意愿的非法“中介”纳入监管体系,有效遏制了非法“中介”虚假尾气治理的违法行为。
(3)科技先行。I/M制度落地前,组织建设“机动车排气超标治理维护管理系统”,实现M站车辆检测设备数据、结算清单数据实时上传,管理部门不间断在线监督的功能。通过该系统能够监控M站维修过程,实时掌握相关数据,极大地提高了监管效率。
3 南京市I/M制度实施后存在的问题
(1)非法“中介”治理难度大。在实施I/M制度后,不断压缩了非法“中介”生存空间,但是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非法“中介”介入超标车辆的时间由原先的检测不合格后,转变为在车辆检测前,提前为车况不佳的车辆更换三元催化转化器,通过检测后,再将三元催化转化器换回。从现有监管手段来看,查处难度较大。
(2)部分车主对尾气治理认识不足。经过近5年I/M制度的实施,得到众多车主的理解,认为是对环境污染治理应做的贡献,但是依然有少部分车主环保意识不强,提出汽车尾气治理不应由车主一方承担,认为反正不影响行车安全,能不更换配件就不更换,一旦出现因为尾气不合格需要进行治理时,反复拨打投诉电话,不配合I/M制度的实施。
(3)尾气治理技术水平不高。维修企业在面对尾气不合格车辆时,主要依赖三元催化转化器、氧传感器的清洗、修复、更换等。目前M站特别是柴油车尾气超标治理技术人才储备不足,有可能出现尾气治理花费高、治理时间长的情况。
(4)尾气治理过程信息不对称。维修企业通过检测、检查能够基本掌握尾气超标原因,作为车主缺少判断能力。部分维修企业利用信息不对称及M站的优势地位,向车主索取超出正常维修项目的费用,侵害车主的权益。
(5)I站未能完全按照标准检测。目前部分I站出现汽车尾气检测把关不严的情况,不按规定检测,让一些原本超标的车辆,通过“黄牛”逃避复检,阻碍I/M制度的正常运行。
4 进一步完善I/M制度的对策
(1)提高M站治理能力。联合维修行业协会成立专家团队,为尾气治理企业提供技术指导,针对柴油车制定治理过程指引,着力降低治理费用。组织全市尾气治理企业从业人员技术培训工作,安排技术标准、汽车排气超标诊断维修技术规范、治理维护仪器设备功能及使用方法等授课内容。
(2)吸纳优质企业加入。鼓励各品牌汽车4S店、客货车维修企业从事机动车尾气超标治理工作,不断优化布局,扩大尾气治理企业的数量,提高供给,给予车主更多的选择权。
(3)深入开展联合执法。与环保部门完善联合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推进联合执法的常态化、制度化,按市政府计划,对M站每月开展不少于总数10%的执法抽查,一旦发现存在虚假治理的,限期整改。
(4)加大路面遥感监测。为杜绝非法“中介”提前更换三元催化转化器的情况,环保部门要加大重点地段源头检查、遥感监测,经遥感监测达不到规定排放标准的机动车,由环保部门当场告知或通过短信等方式通知车辆所有人,限期到I站复检。
(5)多种渠道做好宣传。充分利用新闻舆论平台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宣传正面工作,曝光违法行为,使社会大众充分认识机动车排气超标污染对大气环境的严重危害,自觉遵守机动车排气超标治理的法律规定,共同杜绝机动车排气超标治理弄虚作假行为。
(6)普及汽车维修知识。邀请行业专家制作尾气超标宣传册,将常见超标问题需更换的配件列明,并提供交通管理部门监督电话。一旦车主在尾气治理维修过程中对各项收费有异议,交通管理部门及时介入,消除车主的疑惑,一旦发现收费不合理,存在虚报维修项目、不按标准收费的情况,交通部门将给予处罚。
(7)建立M站评价体系。打造便民APP程序,及时了解、掌握车主对M站的评价。车主根据平台“消费者满意度评价”和“关注等级”情况,通过企业信息公开公示,查询并选择维修企业进行一键预约送修。设置“维修电子合同”签订、“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查询等功能,详细记录车辆检测及维修过程数据,推动维修过程阳光透明,保障车主合法权益。
(8)升级超标治理系统。升级“机动车排气超标治理维护管理系统”,开发视频监控功能,实现维修过程实时传输;对接环保检测数据库,实现尾气超标车辆自动比对,杜绝检测机构不凭竣工合格证复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