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教动态
2020-11-23
★常态化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前提下学校文明卫生、绿色健康生活方式倡导
为总结疫情防控工作中形成的需要长期保持的有效做法,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和有关专家提出了常态化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前提下学校文明卫生、绿色健康新生活方式倡导,引导广大师生在全面复学复课后,保持疫情防控期间形成的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预防为主,关口前移,远离疾病,健康生活。
(1)健康生活方式。合理安排学习、生活、体育锻炼,劳逸结合,作息规律,保证充足睡眠,增强身体免疫力。积极参加体育运动,促进体质健康,锤炼意志品质,培养锻炼习惯。掌握爱眼护眼常识,学会识别不良用眼环境,主动选择有益眼健康的环境。重视维护心理健康,促进社会适应,遇到心理问题,学会自我调节,必要时能主动寻求专业心理帮助和支持。保持健康体重,避免超重、肥胖和消瘦。远离烟酒,杜绝网络成瘾,拒绝毒品诱惑。
(2)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正确采用“七步”洗手法,使用肥皂、洗手液和流动的水洗手不少于20秒。经常洗澡,不共用毛巾和洗漱用具。科学刷牙,饭后漱口,定期口腔检查,预防龋齿,保持口腔健康。提倡分餐制,不能分餐时使用公勺公筷。在校用餐尽量自备餐具。
(3)均衡营养膳食。均衡营养,合理膳食。主动减少盐、糖、油摄入,增加优质蛋白质和新鲜蔬菜水果摄取。每天饮用足量的水,少喝或不喝含糖饮料。
(4)健康文明行为。热爱大自然,爱护动物,拒绝食用野生动物。保持适宜、安全距离,在交谈、候车、等电梯、排队时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的距离。自觉坚持安全文明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佩戴口罩,不在公共交通工具内进食。讲文明,讲卫生,不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捂住口鼻或用肘部遮挡。他人打喷嚏、咳嗽时主动避闪。
(5)维护环境卫生。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动。自觉参与垃圾分类,改善人居环境。保护环境和资源,减少一次性餐具使用,减少污染和浪费。
(6)科学就医用药。按规定接种疫苗,预防传染病。发现传染病,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合理利用学校、家庭周边卫生服务资源。发热或罹患呼吸道疾病时佩戴口罩,及时就诊,配合医生治疗,用药遵从医嘱,不擅自使用处方药。
★2020年全国两会教育热点
为期8天的2020年全国两会落下帷幕。这是我国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取得重大战略性成果、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召开的一次两会。代表委员围绕“后疫情时代”教育发展积极建言献策。今年两会热度排名前五的教育主题依次是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在线教育、中小学生“减负”和民办教育。
(1)职业教育连续两年位居两会教育热点主题排行榜首位。今年舆论关注点主要集中在高职扩招、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线上职业教育、中职教育等7个方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明两年高职扩招200万人,这是继2019年高职扩招100万人后的又一次重大职业教育行动,舆论关注度最高。会内会外舆论普遍支持,认为这不仅可以缓解当前就业压力,也是助力脱贫攻坚的有力之举。
(2)教师队伍建设连续3年位居两会教育热点主题排行榜前三。今年舆论关注点主要集中在乡村教师、教师待遇、教师培养、教师职称、教师聘任管理、师德师风等10个方面。与去年相比,乡村教师话题热度上升幅度较大,成为今年两会期间教师队伍建设的最大关注点。舆论普遍对建设高质量乡村教师队伍助力乡村振兴表示期待。两会开幕前,教育部强调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要在2020年底前落实,在教育系统内外引起很大反响。
(3)在线教育首次成为两会教育热点。舆论关注点主要集中在在线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在线教育常态化、在线教育市场和线上教学资源4个方面。多位代表委员认为“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对推进我国教育教学变革具有革命性意义。会内会外舆论充分认识到“后疫情时代”须重视解决在线教育发展的4个问题:如何推进线下与线上教育融合,加快探索智能化、个性化、多样化的教学新样态;如何提升教学互动性、学习自主性,而不是利用新技术施以“强控制”,增加学生负担和压力;如何逐步加强教师的网络素养和在线教育教学实施能力;在线教育企业投入力度、研发产出能力、教育效能持续增长,公办教育体系如何吸收和发挥在线教育企业优势。
此外,由于与疫情防控高度相关,大学生就业、学生体质与健康、国际教育等主题在今年两会期间也颇受关切。
★教育部副部长翁铁慧赴企业调研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近日,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翁铁慧先后赴智联招聘、前程无忧、猎聘网、58同城、boss直聘等5家首批参加“24365校园招聘服务”活动的社会招聘企业调研,了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社会招聘企业服务高校毕业生求职情况,并同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座谈。
翁铁慧指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十分严峻,希望社会招聘企业进一步发挥市场化、社会化力量,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助力高校毕业生尽早就业、就好业。
翁铁慧强调,就业既是国计又是民生,希望社会招聘企业进一步加大岗位开拓力度,更多参与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服务”活动,提供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岗位信息。进一步实现岗位信息精准匹配,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对招聘岗位进行精准分类,实现岗位精准推送,加速供需对接,全力实现精准匹配。做好毕业生就业观念引导工作,针对慢就业、缓就业现象,加强就业形势分析,引导大学生和家长转变就业观念,尽快走上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为政府决策提供支持,社会招聘企业处于就业市场一线,能够及时掌握行业、市场发展最新动向,希望企业定期提供就业形势分析报告,帮助政府掌握最新情况。积极支持开展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查,引导高校及时调整学科专业结构,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契合度。
★1+X证书培训考核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6月5日,国家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委员会受权发布《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遴选与监督管理办法(实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已由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其中明确,建立培训评价组织退出机制,组织机构若违反有关规定,进行高收费或另立名目乱收费,且不按要求及时整改,将被取消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资格。
1 就业市场技术技能人才紧缺领域的证书将被优先遴选
《办法》表示,将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1+X证书试点。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企业等主体,经公开招募、择优遴选等程序,可作为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标准开发建设,实施职业技能水平考核评价、颁证等相关工作,并对证书质量、声誉负责。
这一社会化评价组织须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开展的有关证书考核行为规范、定价合理,不以营利为目的。同时,从证书标准到优先遴选的领域,《办法》强调“先进”二字。从证书标准上,申报的证书须有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标准,有自主知识产权,内容和要求先进,体现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对接国际先进标准,有对应的企业真实岗位或岗位群,龙头企业、优质企业认可。除此之外,要求在招聘、员工绩效考评等工作中真实使用,并得到行业企业权威专家的推荐。
从教材资源上,《办法》要求所申报证书配套开发的教材(含实训规范)、考核大纲、教学案例库、题库等培训、考核资源丰富,内容先进、科学,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强,一般应有近3年出版的先进教材。
从社会需求上,优先遴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领域、就业市场技术技能人才紧缺领域的证书;急需提高规范化水平和服务质量的社会民生领域有关证书;填补相关领域空白的证书;满足学生高质量就业与可持续发展需要的有关证书。
参与评价考核的社会化组织,一般应具有5年以上职业技能培训经验和5万人次以上的培训和实施证书考核的规模。不过,这一要求对新兴领域、紧缺领域可适当放宽要求,而行业龙头企业在申报证书时,享有优先权。
2 向学校捆绑销售仪器设备或被取消试点资格
《办法》表示,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将对接录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和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配合对证书对应的学分银行学分进行认定。《办法》同时建立有培训评价组织的推出机制,对考核工作组织实施不力,在考核过程中存在严重违反考核纪律、弄虚作假的;违反有关规定进行高收费或另立名目乱收费,不按要求及时整改的;借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如向学校捆绑销售仪器设备、实训软件等;不按要求及时更新有关职业技能等级标准、教材、考核题库的机构,或被取消其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资格,并从培训评价组织目录中被清除。
★今年全国技工院校计划招生130万人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动扩大2020年技工院校招生规模,提高招生质量。
《通知》明确,2020年全国技工院校招生工作以“爱劳动、上技校、长技能、好就业”为主题,进一步加强劳动教育,强化技工院校培养特色,优化培养结构,做好专业更新,推进校企合作,全面提升技工院校学生(学员)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全国技工院校计划招生130万人,其中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不少于3万人,技师学院扩招10万人。各地要做好工作任务和指标的细化分解,做到一省(市)一任务、一校一计划,精心谋划、周密组织、全面落实。
《通知》要求,技工院校要在统一招生平台中做好与初高中生源的对接,引导组织初高中毕业生进入技工院校学习。支持进入高等学校序列的技师学院参与高职扩招。继续统筹用好各类招生渠道。推动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相关待遇。
《通知》强调,要深入实施技能脱贫千校行动。为贫困学生做好“一站式”招生服务,强化政策落实。持续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框架下技工教育“一对一”“一对多”帮扶。聚焦“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尤其是52个未摘帽贫困县和1 113个贫困村,组织贫困家庭学生上技校、学技能,实现能招尽招。
《通知》提出,要大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增加非全日制招生,大力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扩大企业办技工院校和民办技工院校职业培训规模,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以工代训等支持政策。对承担培训任务较重的技工院校,在原工资总量基础上及时核增所需绩效工资总量。
据了解,“十三五”以来,技工院校坚持就业导向,聚焦技工技师急需紧缺问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技工院校2 392所,在校生360.3万人;2019年度全国技工院校共招生143.0万人,毕业生98.4万人,就业率为97.5%。
★专科生参军可免试入读本科
日前,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下发通知,就做好今年大学生征兵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强调,各地要着眼为部队输送更多高素质兵员,进一步加大工作指导和政策激励力度,全力做好大学生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征集工作,为推进军事人员现代化、提升部队战斗力补充优质兵员。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教育厅(教委),要明确辖区内高校大学生和毕业生征集任务,把征集毕业生作为今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重中之重,持续优化大学生征集规模结构,提高应届毕业生征集比例。各地要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常态化设置征兵体检站,畅通大学生入伍绿色通道,做到大学生随时报名应征、随时上站体检。对于大学生特别是毕业生合格人数较多的单位,要纳入省域统筹范畴,确保合格的大学生特别是毕业生能够优先参军入伍。各地要出台具体办法,将参加抗疫一线任务的工作人员及其子女,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纳入优先征集范围。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在审批定兵时,要综合衡量大学生特别是毕业生所学专业和部队需求,充分征求个人服役意愿,尽量安排到专业对口岗位,最大限度实现人岗匹配,发挥人才使用效益。
通知明确,从2021年起,扩大“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由目前的每年5 000人扩大到8 000人,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专科学历学生参军退役并完成专科学业后,从2022年起,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成人本科。“24365”校园招聘网将设立专区,为退役大学生士兵求职就业畅通渠道。各地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新出台激励高校毕业生参军的优惠政策,鼓励广大优秀学子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踊跃报名参军。
通知指出,各级要切实把大学生征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评价体系,完善奖惩激励制度措施,完成好大学生特别是毕业生征集任务。
★北京: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有特色、国际化”发展
近日,北京市教委、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等4个委办局联合印发实施《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主要针对当前职业教育面临的主要问题,突破体制机制,推动北京职业教育 “高质量、有特色、国际化”发展。
(1)打通职教通道。稳步推进“职教高考”改革,针对不同类型的生源,继续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为市级、国家级和世界级技能大赛获奖学生等拔尖人才搭建免试进入高职院校学习、进修或从教的通道,设立专项奖学金,提供大师工作室、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等进一步提升培养的政策支持。稳步推进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在特色高水平中职学校试点开展专科人才培养改革项目,在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和技师学院的高水平专业(群)开展职业本科人才培养项目试点。
(2)深化产教融合。通过引企驻校、引校入企、校企一体等方式,共同打造一批集高水平实训、应用技术研发、工艺与产品开发为一体的共享型实训基地或生产性实训基地。推广“入学即入职、工学交替、校企协同”培养机制,探索以企业为主导的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强化企业全过程参与职业院校人才培养。
(3)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职业院校依据国家专业目录和专业标准,联合行业企业自主设置专业、自主制订人才培养方案。重构理论和实践课程体系,学生在用人单位的实践学习不低于教学计划总时数的三分之一,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内容。
(4)服务终身学习。利用职业院校办学优势,通过半工半读、弹性学习等方式为企业培训在职人员。充分发挥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高水平骨干专业群和高水平实训基地的引领示范作用,参与国家专业目录、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实训基地建设标准的制定和1+X 证书制度试点。
(5)改进评聘制度。鼓励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共建教师创新实践基地,着力培养“双师型”教师。建设校、企人员双向交流协作共同体,从产教融合型企业中,遴选建立20 个左右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创新实践基地,用于教师专业培训、教研科研、技术创新等。分专业重点打造100 个左右北京市职业教育高水平教学创新团队。加大职业院校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每年选派50名校长和200 名中层干部到产教融合型企业挂职锻炼,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和校企融合能力。
(6)扩大开放。引进若干国际知名的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考评标准,探索建立国际职业资格培训中心或国际教育考试中心。鼓励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与国外知名应用技术大学举办高水平职业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江苏:加快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6月4日,江苏省人社厅以视频调度会议形式就全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进行专项部署,深入分析当前形势,明确下一阶段重点任务。江苏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朱从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全面总结了全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按照“建立市场化、社会化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总体要求,解放思想、系统谋划、狠抓落实,相关工作在全国率先领先,实现了4个“全国之最”:谋划最早、推进最快、数量最多、覆盖面最广。同时,面对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冲击挑战,要求全省各级人社部门必须准确把握当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认真学习领会“两会”精神,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紧扣“稳就业、保民生”任务要求,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稳步推进技能人才评价改革,通过高质量培养、评价、使用技能人才,全力服务各行各业复工复产,确保完成全年技能人才评价各项工作任务。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人社部门要以系统化思维谋划部署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坚持分类施策,突出重点抓落实。要紧紧围绕服务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局,突出培育用人单位、行业组织、院校三大类型评价主体,明确赋予“三大职能”: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称评审;支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三个自主”:自主评价、自主发证、自主承担主体责任。鼓励龙头企业特别是部、省属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面行使评价自主权,带动业内中小企业开展评价认定。鼓励行业组织积极参与、大胆尝试,树立在行业中的影响力和权威性。支持技工院校面向社会开展评价,运用好学校师资力量、设施设备方面的优势,将学校专业发展、学生培养与企业、社会相接轨,建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国(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的有机衔接,不断在新形势下发展壮大,切实肩负起各地技能人才评价主基地的职责。
江苏省人社厅副厅长朱从明强调,2020年是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第二年,也是关键之年,突如其来的疫情为工作增加了难度,更需要全省各级人社部门解放思想、凝聚共识。要深入剖析当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管服务能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政策支持,创新监管服务举措,建立评价技术资源发布制度,满足企业、行业组织、技工院校和各类劳动者技能评价需求。强化人社干部担当作为,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保持全系统上下联动畅通,确保技能人才评价各项服务及时到位。
★海南:2020年中职教育计划招生4.95万人入学可享多项惠民政策
5月29日,海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2020年海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为4.95万人,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实行省中招录取系统录取和注册入学两种办法。
海南省教育厅强调,各市县要深刻认识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重要意义,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适度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积极拓宽生源渠道,广泛招收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
为落实职业教育脱贫攻坚责任,海南在各中职学校内开展扶贫励志帮扶,确保建档立卡户适龄子女应招尽招、应助尽助。各中职学校将继续完善“扶贫励志班”工作,开展励志教育,建立帮扶机制,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此外,各中职学校还将加强对“村官班”“双学历”教育工程、酒店业学历继续教育项目等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管理,精心组织教学,保存档案资料,保证培养质量。
在海南,就读中职学校可享受多项惠民政策,包括免学费,免住宿费、教材费,除了可获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外,还有海南省中职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年奖励1 500名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品学兼优学生,每生每年2 000元。此外,还补助生活费和教材费,求职创业、就读高职均有补助。
★湖南:中职学校有了“新规范”
为了进一步规范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以及专业的设置管理,湖南省教育厅6月1日发布《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中职学校的设置原则、设置条件、审批与管理、监督检查都有了细致的要求。
(1)小规模中职学校将成历史。《办法》明确,中职学校学历教育在校生数应在1 200人以上,并能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同时,要求生均校园占地面积不少于33 m2,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少于20 m2。首次招生的新设学校校园面积不少于40 000 m2、建筑面积不少于24 000 m2。
(2)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功能必不可少。《办法》规定,中职学校须具有与专业相适应的校内实训基地和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校内专业实训教学条件符合教育部要求。其中工科类和医卫类专业生均仪器设备价值不低于3 000元,其他专业生均仪器设备价值不低于2 500元。
(3)对于中职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办法》要求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专兼结合。专任教师不少于教职员工的85%且一般不少于60人,师生比达到1∶20。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不低于20%。专业课教师数应不低于专任教师数的50%,其中双师型教师不低于30%。聘请有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应占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15%至30%。
(4)专业设置避免区域内重复建设。中职学校设置专业须有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的相关教学文件,有完成专业教学任务所必需的教师队伍,有开设专业必需的基本办学条件。其中专业教学和实训仪器设备总值,第一产业类专业不低于100万元,第二产业类专业不低于300万元,第三产业类专业不低于200万元;有相对稳定的校企合作实习实训基地3个~5个。
(5)新设置的中职学校首次设置、备案专业一般不超过5个,其他中职学校每年新增设置、备案专业一般不超过3个。除特殊专业外,中职学校各专业年招生人数不低于20人。每所中职学校重点办好1个~2个专业群,重点建设专业大类不超过3个。
(6)《细则》要求,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应不定期组织或委托第三方开展专业办学水平评价,评价结论为“基本合格”的专业,须在一年内完成整改,整改期内暂停招生;结论为“不合格”或结论为“基本合格”但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撤销该专业点,3年内不得再次新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