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企业主动挺身担责
2020-11-22包冬冬
文/包冬冬
2019 年9 月28 日7 时许,长深高速公路江苏无锡段发生一起大客车碰撞重型半挂汽车列车的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长深高速9·28 事故”),造成36 人死亡、36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 100 余万元。
近日,国务院批复这起事故的调查报告。经调查,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驾驶人李金宝驾驶豫A5072V 大客车在高速行驶过程中,左前轮轮胎发生爆破,导致车辆失控,两次与中央隔离护栏碰撞,冲入对向车道,与对向正常行驶的大货车相撞。事发时,大客车上大部分乘员未系安全带,在事故发生时脱离座椅,被挤压或甩出车外,加重了事故伤亡后果。
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企业河南国立旅游汽车客运有限公司,未申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所属车辆使用伪造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包车客运标志牌,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公司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章制度,企业安全投入、安全管理人员配备、驾驶员安全培训、车辆维修保养、动态监控等日常安全管理关键环节严重缺失。
又是一起企业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典型案例。曾有专家对近10 年发生的百余起事故进行分析,发现虽然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经过确有不同,但背后普遍存在着法制不健全、体制机制不顺畅、责任不落实等共性问题,也是全局性问题。
特别重大事故之所以发生并造成群死群伤,一是事故发生前风险治理、事故预防没有到位;二是应急准备不足。而这需要政府用好外部监管之手,更需要企业挺身而出,主动担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风险管控、事故预防、应急准备。
北京市组织开展的白酒制造企业安全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尽显企业内生成长与政府外力驱动的成效。这场始于2015 年12 月的整治行动,前后历经3 年整治、2 年“回头看”,使得北京市整改一批存在安全隐患的白酒制造企业,取缔关闭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疏解转移一批主动调整退出的企业,直接促进了北京市白酒制造企业的安全健康发展。一批不具备整改能力且安全基础较差的企业被关闭,为实力强劲的白酒制造企业腾挪广阔的市场空间,最终实现了整改工作的“双赢”。
可见,企业主动承担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发挥根本性、决定性、关键性的作用,对于提高风险管控水平、提升事故预防能力至关重要。如果单靠政府外部监管,可能管得出一时之安,但管不出一世之安,长深高速9·28 事故就是最好的例证。
如何唤起企业的内生动力,缩短政府的外力之手,需要从转变旧有观念、加强法治建设、搭建科学体系、规范责任落实等多角度统筹推进,缺一不可。以解决系统性、全局性难题为目标,稳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