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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视域下中国当代市民小说与影视剧改编的对比研究

2020-11-19尤丽洵贾鲁华孔艳梅黑河学院

长江丛刊 2020年11期
关键词:影视剧市民影视

■尤丽洵 贾鲁华 孔艳梅/黑河学院

20 世纪90 年代以来,伴随着大众传媒的迅速发展,以视觉文化为代表的影视艺术对社会发展和文化消费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随之而来的是文学的“边缘化”处境,严肃文学读物的生存越发艰难,在大众文化异军突起的语境下,大量的文学作品被改编成了影视剧。影视剧以其画面和声音的通俗性为表征,不断迎合着大众的审美趣味。在这其中,市民生活题材小说的影视剧改编现象呈现出日益增长的趋势。无论是小说还是影视剧,其价值都是通过受众主体的接受效果来实现的,这种接受效果不仅体现着受众主体对小说审美价值的验证和认可,很大程度上也证实着影视作品是否具有持久的生命力的问题,同时也表明了受众主体对小说和影视剧“期待视界”的差异。有受众才会有市场,受众主体在观看影视剧的过程中恰恰促进了对于小说文本的再现和还原,并通过积极的信息反馈、交流互动,完成了对于小说文本和影视剧鉴赏的不同的审美体验。

一、中国当代市民小说中的影视化元素

改编是沟通传统文学与现代影视的最佳途径,中国当代影视剧的创作在题材内容的表现上,更加注重现实性、世俗性和时代性,故事情节也倾向于生动曲折和错综复杂,人物塑造尤以生活中的普通人物为主,这就使得中国当代市民小说成为了改编者的宠儿。而中国当代市民小说文本又具备了众多的影视化的特质,这种影视化的特质和小说文本内存的影视化元素密切相关,充分体现在故事的生活化、语言的具象可感和家庭伦理叙事等方面。

故事的生活化是中国当代市民小说的一个显著的特点,主要体现为故事的演绎多为日常生活中的普通人物和细节化的场景,故事的选择是世俗化的,表现出生活流的叙事特征。王安忆曾说:“小说是以和日常生活极其相似的面目表现出来的另一种日常生活。这种日常生活肯定和我们真实经历的日常生活不同,首先它是理想化精神化的,还有是比较戏剧化的,但他们的面目与日常生活非常相似,人的审美一定要有桥梁,就是和日常生活相似,所以我不担心没有读者。”[1]

正是这种贴近生活、书写世态人情的作品传达出了一种平民化的价值观念,更容易引起普通市民的认同和情感共鸣,因此也就具备了影视改编的意义和价值。池莉的《生活秀》《来来往往》《小姐你早》、刘震云的《单位》《一地鸡毛》等小说正是具备了这种生活化的底层叙事的特征,才会被影视导演看中而改编为影视剧的。

小说语言的具象可感主要指语言的视觉化、动作化以及口语化的特点,这种特点更符合影视剧的语言风格。由于影视文化的影响,促进了中国当代市民小说中视觉化、动作化、口语化语言的大量增多,非常适合影视剧的改编。例如,在刘震云的小说《手机》中有这样一段话:

电话一接通,伍月就在那边发了火:

“干吗呀严守一,怎么老不接我电话?躲什么呀,谁还能吃了你?……”

严守一怕她接着说下去没轻没重,灵机一动,便在这边装傻:

“啊说话呀,听不见!你大声点!我说话你能听见吗?……

信号不好……我在火车上,回老家!……嚷……”

伍月在那边把电话挂了。这时费墨用折扇点着严守一:

“演得真像。我都听见了,你听不见。”

严守——边合上手机,一边不好意思笑了:“这叫一傻治百病。”

费墨:“心里没鬼,不怕喝凉水。”

严守一这时看了沈雪一眼,点着费墨:“费老,做人要厚道。”

这个情节出现在小说第二章第11节中,而在改编后的电影《手机》中,这个桥段与小说里的描写基本一致,由此可见,电影再现了小说中的人物动作和对白。

家庭伦理叙事的影视剧是我国最为常见的重要的影视类型之一,比较契合观众的审美心理。中国当代市民小说中通过庸常的生活琐事展现人们在家庭生活中的伦理选择的叙事,表现了人们朴素、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与观众的审美需求不谋而合,因此自然成为影视改编的不二选择。刘恒的小说《贫嘴张大民的幸福生活》、王朔参与编剧的《渴望》就是这类作品的代表,这类作品将关照的目光投向了普通百姓生活中的酸甜苦辣,使得家庭生活和个人情感成为受众关注和影视剧创作的重心。而小说中的家庭伦理叙事与当下影视大众文化需求的内在统一性,促进了小说与影视联姻的可能性。

二、从小说文本到画面影像的影视化变迁

“思接千载”与“视通万里”形象地说明了文学与影视的接受差异,两者的差异性就在于表现手段的不同,传统文学的物质媒介是语言文字,影视文学的物质媒介是视听元素的综合运用,影视改编就意味着将以文字为载体的语言符号转换为影像符号。因此,将中国当代市民小说改编为影视剧,这期间经历着从小说文本到画面影像的影视化变迁,这种变迁是改编者充分发挥其艺术创造力的主体性过程。主要包括主题与人物、情节与结构、冲突与悬念、场面与细节的创作,此外还包括导演的影视创作、演员的表演创造以及摄影与剪辑等方面的内容。

在影视剧的改编过程中,大多数的改编者会根据自己对于小说文本的理解、故事主题的表达以及影像的叙事风格来取舍小说的情节内容,并在忠实于原著的基础上进行艺术的再创造。王朔的小说《动物凶猛》描写的是部队大院的一群少年正值青春的美好生活。小说塑造了马小军、高晋、米兰等形象,表现了他们在那个特殊年代青春的绽放、迷惑与骚动。上个世纪90 年代中期,姜文将这篇小说改编为电影《阳光灿烂的日子》,引起了观众强烈的反响。姜文的改编并没有将小说文字与情节画面一一对应,而是采用了暖色调的影像风格,画面笼罩在阳光之下,朦胧而唯美。影片始终在一种充满阳光、温暖的氛围下进行,故事的主题、情节与人物形象的处理始终与影像的美学追求相一致,成功地体现了姜文对那个特殊年代的青春叙事主题的理解与诠释。可以说,“小说的最终产品和电影的最终产品代表着两种不同的美学种类,就像色蕾舞不能和建筑艺术相同一样。”[2]刘震云的小说《单位》《一地鸡毛》被改编成了电视剧《一地鸡毛》,虽然原著中没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和复杂的情感纠葛,基本上就是一部生活流水账,但电视剧上映后得到了专家和观众的一致好评。其中的主要原因是电视剧细化了小说中的人际关系,小说中一笔带过的细节描写在电视剧中得到了很好地补充,使得人物形象塑造更加的生动真实,形成了电视剧独有的影像风格。

从小说到影视剧的改编反映了艺术创作者不同的审美追求,池莉曾说:“小说是我的,但影视剧不是我的,影视剧是另一种艺术形式。编剧、导演只是从我的小说中获得启发,他们根据自己的艺术观念、人生去编故事。”[3]但是,无论如何影视改编都要遵循一定的原则,改编者与被改编的小说之间,应该建立起情感上的纽带与艺术上的共鸣,改编后的影视剧应该与原作之间具有最起码的相似性,这样才能真正地实现小说与影视剧改编的互惠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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