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时代的农民文化权利探析
2020-11-19张小容四川师范大学
■张小容/四川师范大学
一、前言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代表大会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1]不平衡和不充分的矛盾在农村体现的较为突出,本文选取了城乡文化权利保障不平衡这一角度,探索农民文化权利在网络时代背景下存在的问题与解决途径。
二、农民文化权利的内容及其时代背景
(一)促进农民发展的重要权利:农民文化权利
文化权利总的来说是指公民参与文化活动、享受文化成果并创造文化产品的权利,这一权利在当今社会被认为是人权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颁布的《世界人权宣言》中对文化权利这样规定:“(一)人人有权自由参加社会的文化生活,享受艺术,并分享科学进步及其产生的福利。(二)人人以由于他所创作的任何科学、文学或美术伤口而产生的精神的和物质的利益,有享受保护的权利。”[2]
结合文化权利的基本内容,笔者认为农民文化权利主要包含以下内容:第一、农民享受文化成果的权利,即农民享公共文化服务权。第二、农民有参与各种文化活动的权利,即文化权利的主体性。第三、农民开展文化创造的权利,即文化权利的创造性。第四、农民的文化成果受到保护的权利,即文化权利的受保护性。
(二)保障农民文化权利的时代背景:网络时代
20世纪90年代中国的网络媒体开始了蓬勃的发展,网络技术的进步和网络设备的更新换代促使网络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变得越来越普及与重要。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19年8月30日发布的第4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9 年6 月我国网民规模达8.54 亿,互联网普及率为61.2%。在我国网民中,农村网民占比为26.3%,规模为2.25亿,城镇网民占比为73.7%,规模为6.30亿。”[3]网络也为人们获得文化知识和文化创造提供了新的途径,在这一点上,尽管城市和农村存在差距,但网络的发展也为农村文化权利的保障带来了新的机遇。
三、网络时代加强农民文化权利保护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一)保障农民文化权利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要求
2013年8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提出了“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的重要论断。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求发展一切为了人民,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而努力,满足人民的发展需要。CNNIC2016年8月发布了《2015年农村互联网发展状况研究报告》,报告显示的数据截至2015年12月,从报告中可以看到,农村人口使用互联网的规模呈上升的趋势,尤其是网络视频影像方面,农村网民网络视频用户规模为1.31亿,比上一年增长了20.3%。与网络视频类似,农村地区使用网络音乐的人口也有所上升,在2015年12月达到1.34 亿,使用率为更是高达68.3%。除此之外,网络游戏和网络文学也是农村人口对网络资源使用得比较多的,规模分别达到了1.05亿和7354万。[4]从数据中可以发现,随着网络在农村地区的普及,农民对网络文化产品的需求是有所上升的。所以,保障农民的文化权利是坚持人民为中心思想,回应农民文化需要的必然要求。
(二)保障农民文化权利是适应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要求
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有利于解决农业农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乡村最为突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的必然要求。”[5]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社会中将各个方面统筹协调起来。尤其在文化建设中,该意见突出了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并要开展移风易俗活动。而这些活动的开展和运行都要求农民的文化权利得到充分的保障。
四、网络时代下保障农民文化权利面临的问题
(一)“数字鸿沟”导致农民获取文化资源能力较弱
“所谓‘数字鸿沟’是指在信息时代因地域、收入、教育水准和种族等原因而形成的在数字化技术掌握和运用方面的差异,以及由此导致的不同群体在社会中面临的不平等现象。”[6]数字鸿沟导致我国农村地区人们通过网络获得信息资源的能力较弱,进一步影响了城镇居民与农民的文化权利不均衡。网络平台能够整合大量的文化资源以供使用,如网络远程教育在现在是比较广泛的,从初等教育到高等教育在网络上都有各种各样的课程资源,而且相当部分是可以免费获取的。前提是必须会掌握一定的数字化技术,懂的如何使用电脑、智能手机和其他的一些网络移动终端。部分农民不会使用电脑和智能手机等移动设备,就不能从网络上获取文化资源,这也是对农民文化权利的一种损害。
(二)教育资源的不平衡导致农民受教育程度较低
在受教育的权利方面,在法律上城市和农村的人们受教育的权利是平等的,但在实际的操作当中其实存在许多问题:首先,农村的教育资源方面落后与城市,大多数好的小学、初中、高中都在城市当中,而高校则基本上在城市当中,而就学校设施而言,城市许多学校的教师都用多媒体设备上课,乡村小学却连基本的教具都不完善。城市学校很早就开始电脑等课程的教学,让他们在很早就开始了电子信息技术的教育,而乡村小学电脑课程比较少甚至没有,让他们在小学阶段就处于落后的地位。师资力量薄弱,甚至乡村学校的老师一部分只是为了基层的工作经验而留在乡村学校,在教书技能熟悉后就去城市任教,这让乡村学校教师队伍难以真正建设好。其次,受教育程度差别大。城市的市民相对与农村的农民来说受过的教育是更多的,更需要注意的是农村的父母由于自身文化程度低,在孩子教育的事情上没有城市居民重视,使得农村孩子的教育更加不足。
(三)公共文化资源的不足导致农民文化生活匮乏
农村公共文化设施不健全,基层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比较不足。就文化资源而言,农村与大中城市就存在严重不平衡。农村公共文化事业发展不足具有多方面的原因,最重要的有两点:一是因为长期城乡间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一直以来,农村相对与城市经济较为落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农村经济的落后直接或间接的导致了农村文化产品和文化设施的匮乏。二是由于农村对于物质追求与文化追求两者重视度不同。物质需求是人们生存发展的首要需求,这一点在农村地区体现的尤其深刻,不论是农村的管理者还是农民本身在一定程度上更加注重物质需求的满足,以农村经济发展作为评价一个农村发展好坏的标准,因此会更加重视经济物质的发展而轻视了文化方面的需要。在农村地区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体现在农民对物质与文化需求的满足上。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不仅当地的管理部门要多建设一些文化设施,农民自身也要组织起来切实使用这些资源,才能真正避免农村文化资源的浪费。
五、网络时代下保障农民文化权利实现的途径探索
(一)加强农村文化公共设施建设
网络时代下要保障农民文化权利必须要加强农村文化公共设施建设。农村文化公共设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单靠某一个社会力量是难以取得比较好的效果的,因此加强农村的公共设施需要政府、社会和农民自身的努力。就社会而言,社会企业尤其是文化产业要承担期社会责任,对农村中的文化设施提供一定帮助。社会企业可以和当地的政府进行合作,提供一些文化产品,如城乡流通的文化服务宣传车,既达到了文化服务的作用又能够达到企业宣传的目的,达到社会价值和商业价值的统一。最后是要鼓励农民自办文化。现在农民当中也有一部分人相对比较富有,要将这部分农民组织起来,共同致力于农村公共设施的建设与养护,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鼓励农民自身成为公共文化产品的提供者。
(二)完善文化教育相关法律法规
《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除此之外我国《教育法》也规定必须接受基础教育。为了落实《宪法》和《教育法》,我国还专门制定了《义务教育法》,规定了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并免除义务教育中的学杂费,这为农村学子的受教育机会提供了保障。但是农村地区教育条件和教师待遇普遍低于城市,导致优秀教师不断流向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强化农村师资队伍非常有必要。城市教师与农村教师的待遇差距是许多教师不愿意去农村教学的原因之一,所以要加大对农村教师的薪酬投入。农村教师队伍建设还存在更新过于迅速的问题,一些教师在刚开始工作的时候会选择去农村积累经验,因此在农村中的年轻教师往往在教学技能方面比较薄弱。然而在教学技能成熟之后就会选择去城市教学,这也是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问题。因此,应加强这方面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建设。
(三)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
在农村当中完善网络文化的服务,比如建立农村的图书室、农村的广播站、农村广播电视台等。在建立之后邀请一些具有文化知识的人到农村来进行文化知识的宣传与讲座普及文化知识,提供文化服务。比如在一些乡村组织的乡村大舞台,乡村歌唱比赛等。给农村的农民提供文化学习和交流的途径,由地方政府或者是农村的管理人员进行组织,在节庆日组织文艺汇演等活动,丰富农民的文化生活。除此之外,还可以建立关于农村的个性网站,在将村子里的文化资源和内容放进网站免费让农民使用,也可以在网站中上载农业知识,让农民更好进行农业生产。另外一方面,在网络时代还必须注意的是建设公共文化服务的各项网络工程,就是一些基本的网络设施,网络设施建设完全,农民才能够接入网络享受到网络当中的资源。要实现农村地区的网络通信,特别是网络通信的硬件设施的配备。比如地方宽带的接入,农村电脑室的建设等,为农民上网提供设备支持。另外是要组织网络技术人才对农民进行培训,提升农民从网络上获取文化权利的技能。让农民能够真正跨越“数字鸿沟”,实现对网络资源的合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