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法规中的教师法律制度与“四有”好老师
2020-11-19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肖 霄/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一、前言
人民教师,一份光荣而神圣的职业,不仅要在知识上传道解惑,也要在纪律面前以身作则,还需要对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有一定的认识。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学校作为培养人才的“生产基地”之一,同样需要相关的政策法规来约束教师的行为,保障教育教学的基本秩序。学习高校教育政策法规中的教师法律制度,能够让教师对教育政策、法规有更多的了解,也能更清楚自己今后应当怎么做好教育本职工作。对高等学校的政策法规、教师法律制度有了清醒的认识,才能更好的传授知识、培养人才,完善自我。
二、高等教育法规中的教师法律制度
首先,高等教育法规是一个复合型名词,它是从教育法规中区别出来的。高等教育法规所包含的内容很多,比如:高等学校有哪些类型、如何设立高等学校、高等学校有哪些相应的的权利与义务、高等学校的章程是如何?高等学校的组织机构是什么?以及高等学校教师在法律中的地位、权利、义务等。其中,与教师最为密切的就是高等学校教师在法律中的地位、权利、义务。
在发布的《教师法》第三条中是这样定义教师身份的:“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也就是说教师是专门从事教育事业的一类人员,教师必须具备专门从事具体科目教学的资格,并要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教师要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为社会培养有用之才,不仅要和学生发生关系,也要和其他方面发生关系。要确保教师履行职责、促进教育事业的协调发展,就要运用法律制度、规范来调整教师法律关系。
其次,高校教师的教师资格制度。我国施行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对教师的一种职业许可,在教师资格的条例中,要求教师资格应具备什么样的基本条件、教师资格有哪些分类、教师资格如何考试?教师资格怎样去认定。任何人一旦拿到教师资格证书,就不会受地域、时间的影响,并在全国范围内都能使用,法律规定不能随便对其撤销和丧失。
最后,教师依法享有的权利与义务。教师的权利,是教师在教学工作过程中,在法律要求上,对其进行的保护。而教师的义务,要求教师在法律上承担一定的责任,如积极义务、禁止性法律义务等。对于教师来说,权利和义务两者是不能分离看待的。法律在给教师权利的同时,也要求教师履行他们应该有的义务。
作为一名高校教师,他们按照法律的要求有教育教学权、学术研究权、学生管理权、报酬待遇权、进修培训权,同事也要履行他们该有的义务。如守法、教学、尊重学生、保护学生权益、提高他们思想业务水平的义务等。在学校工作的教师及其他人员,都应该把教学和培养人才放在第一位,并做好本职工作。
三、“四有”好老师
在2014 年即将到来第30 个教师节的时候,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北京师范大学时,第一次提出了“四有”好老师的理念。 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老师为四有好老师。北京师范大学在2014 年底的时候,发起了“中国好老师”的工艺行动计划。
在21 世纪的今天,成为一名“四有”好老师,是所有教师都该认真思考、并且去探索的问题。好老师的标准是没有绝对的,但他们有着同样的共性,就是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拥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掌握扎实的专业知识、强烈的仁爱之心。就是这样的共性,为今天的我们规划出一条通向好老师的道路。
目标是动力,有了目标、才会有前进的方向。四有好老师的标准就是我们青年教师前进的方向,在教学成长的路上,不断向四有好老师的标准靠拢。克服一切的问题,做一个拥有着坚定理想信念、高尚道德情操、扎实专业知识、强烈仁爱之心的老师。
四、教师法律制度与“四有”好老师
首先,在教学工作过程方面,教师必须要学会合理的去运用自己的教育教学权。依据所在学校的教学计划、教学工作量等具体要求,结合自身教学特点、组织课堂教学,并不断完善教学内容。面对不同群体的学生,都应该在方法、形式、内容等方面做出合理的调整,因材施教,让学生学有所获。同时,高等教育和基础教育不同,要求高校教师有引导性的教学方法,不能只拘泥于教学大纲和书本内容,更重要的是引导学生自主的去学习、思考和批判。把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放在首要位置,培养教授的学生成为新时代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让所有的青年教师,做好正确的准备成为一名四有好老师。
其次,从教师管理学生的方面,正确的去指导学生的学习,评定学生的品行、学业成绩。对学生的品德、学习、社会活动、文体活动、师生及同学关系作出公平客观公正的评价。把握每位学生的身心发展状况和特点,及时关注学生的行为活动,使得自己向四有好老师更加的靠近。
从教师进修提升自身能力方面。教师,是一个需要不断去更新知识、和社会发展想呼应的职业,时刻都需要提升自我的水平、夯实自己的知识基础,同时还要求兼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法律意识。在高等教育法第五十一条的内容说明:“高等学校应当为教师参加培训、开展科学研究和进行学术交流提供便利条件。”老师们只有通过交流学习,不断去丰富自己的知识层面。确保教师自身的知识扎实了,才可以开展更好的教学活动。在四有好老师的道路上越走越好、教学之路越走越宽。
再次,从思想业务水平方面,教育教学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这就要求教师需要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教学业务水平。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知识的更新以及文化的交流,使得教师必须不断的学习,加强自身的理想信念。更加合理的把握知识更新的脉络,并调整自身的知识结构,以适应教学工作的需求。按照学校所提供的培训计划,采取各种方式学习交流,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业务水平,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尊重学生人格尊严的法制观念,能让我们更好的发展成为四有好老师。
此外,在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知识中,还进一步认识到目前我国职业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我国职业教育现行政策也有了全面的认识。 在今后的工作中,笔者将继续认真学习各种教育理论和政策 性文件,遵守相关的教育法规,使教育工作逐步走上法规化、规范化的轨道,不断克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为推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略尽绵薄之力。
教师培训是一个长期、系统的工程,通过培训和学习,使得广大教师能够把学到的教育法律知识运用到具体的教育实践中去,熟悉法律相关的高校各项政策法规,正确的去引导学生、教育学生,帮助学生能独立的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才能为国家、为社会培训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教师职责和坚定的理想信念,不断服务社会,服务教育。
最后,教师法律制度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制度规范,包含了对教师的道德品质、思想信念、对教育事业的态度、对学生的仁爱之心、自身的行为习惯等方面的要求。它不仅是教师自身行为的约束,也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有着影响,因此教师群体对教师法律制度的落实,比其他职业的法律制度要求更高、更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