尿毒清颗粒治疗慢性肾衰竭的疗效观察
2020-11-17李玫
李 玫
慢性肾功能衰竭是一种肾脏实质损害性疾病,是各种慢性肾脏病持续进展至后期的共同结局。该病属于临床综合征,患者主要以水钠潴留、水电解质及酸碱失衡症状为临床主要表现。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患者肾脏功能会出现减退、肾脏逐渐萎缩,无法维持机体正常功能。随疾病进一步发展,对其身心健康、日常生活质量产生严重影响。随着临床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肾移植、透析疗法主要用于尿毒症期的患者,药物治疗主要用于慢性肾衰竭代偿期,失代偿期,肾衰竭期的患者,旨在通过药物来尽量延缓肾功能进展[1]。此研究选取我院90例患者,重点分析尿毒清颗粒治疗慢性肾衰竭的临床价值。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将本医院于2016年10月-2018年10月内收治并行不同治疗方案的90例慢性肾衰竭患者分为两组,其中对照组(45例):男性22例,女性23例。年龄25~75岁,平均年龄(50.00 ±20.23)岁。对照组(45例):男性20例,女性25例。年龄26~75岁,平均年龄(50.56±20.52)岁。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纳入及排除标准 ①纳入标准:临床资料完整、符合临床对慢性肾衰竭的诊断标准;患者及家属对此次研究知情且同意,此研究征得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②排除标准:年龄≥80岁者;妊娠、哺乳期妇女;近30天内出现感染或接受过手术治疗者;心血管严重原发病变者[2]。
1.3 方法
1.3.1 对照组 对患者行常规保守治疗:入院后避免肾毒性药物,做好宣教,叮嘱患者控制饮食(日常多进食低盐、低磷、优质低蛋白食物)、保持规律的生活作息。给予纠正水电解质、酸碱失衡等对症干预。
1.3.2 观察组 患者以对照组为基准,联合尿毒清颗粒实施治疗:指导患者口服1袋尿毒清颗粒剂(国药准字Z20073256),1次/袋,4次/d。用药期间患者尿量正常情况下,叮嘱患者适当增加饮水,确保排便次数。坚持用药4~8周。
1.4 观察指标 观察临床疗效。临床疗效评价标准:显效(临床症状改善幅度≥85%,Scr水平明显下降);有效(临床症状改善幅度在55%~ 84%,Scr水平轻度下降);无效(以上指标均无明显改善,部分患者症状加剧)[3]。
1.5 统计学分析 全程采用SPSS 22.0统计软件处理数据,连续性变量资料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P<0.05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 果
对照组患者实施常规保守治疗后,临床治疗的总有效率低于观察组(联合尿毒清颗粒治疗),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的临床疗效比较(例)
3 讨 论
肾小球肾炎、高血压肾病、糖尿病肾病等因素都可引发慢性肾功能衰竭。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慢性肾功能衰竭发病率为10%左右。在疾病进一步发展下,对患者生命健康带来严重危害。因此如何科学、积极、有效的治疗慢性肾衰竭已成为临床普遍关注的问题。中医将慢性肾衰竭归纳于“溺毒、虚劳”范畴,认为治疗该病,需将活血解毒、健脾利湿作为根本原则和主要目的[4]。目前临床治疗该病早期患者,多以药物治疗方式为主,可提升患者治疗依从性的同时降低治疗费用,减小患者沉重的经济压力。
非病原微生物感染引起的炎症反应普遍存在于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机体中,患者以炎性蛋白、炎性因子升高等为主要表现。其中以CRP(急性反应蛋白,具有反应快、升高幅度大、半衰期短等特点)、IL-6(促炎症因子,可促进肝细胞合成蛋白,介导炎症和应激反应从而引起肾脏损害)、IL-1β(触发炎症重要介质,可激活IL-8、IL-6等细胞因子生产)最为典型。控制饮食、保持规律的生活作息、纠正水电解质、酸碱失衡等措施是临床治疗慢性肾衰竭的保守措施,通过以上措施,可有效抑制血小板凝聚、扩张肾小球入球,缓解肾血管阻滞并改善肾脏高凝状态。尿毒清颗粒属于典型的排毒性药物,主要由苦参、白芍、白术、桑白皮、黄芪、大黄等药材组成。其中苦参可以清热燥湿,白术可以燥湿利水并健脾益气,桑白皮利水消肿功效显著,白芍平抑肝阳作用显著,黄芪脱毒排脓功效显著,大黄则可凉血解毒。以上药物联合使用,可以在帮助患者排除体内毒素的同时增强自身免疫功能,从而发挥抗血小板凝集、清除氧自由基等功效[5]。本研究结果示:观察组患者的临床治疗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P<0.05)。研究所得结论与孙源博等[6]研究结果一致。可见,在常规保守治疗的基础上联合尿毒清颗粒治疗慢性肾衰竭患者价值显著。
综上所述,尿毒清颗粒配伍精妙,联合西药常规治疗,可在通腑泄浊的同时促进湿浊排出,从而提高临床疗效并改善预后,故值得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