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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工匠精神的存在逻辑:载体与形式

2020-11-17曹前满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年2期
关键词:工匠职业精神

曹前满

当下中国正处于一个转型节点的新时代,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中存在诸多的矛盾,特别是在竞争、开放的世界中,我们深感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的迫切性,在产品的国际比较中,看到了我们的短板,于是便提出“中国创造”“国家标准”“创名牌出精品”的口号。这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总要求。与此同时,高质量发展正召唤一种新的时代精神,于是我们便寄希望于中国传统社会的工匠精神发挥作用,以激活经济活力。同时,我们还疑惑当下中国有无工匠精神?精神的东西依附于社会现实,是一个时代应社会生产或生活需要而产生,2016年,“工匠精神”被写入中国政府工作报告。工匠精神体现在哪里呢?社会发展是单向度的、不可逆的,传统工匠时代不复存在,传统工匠精神的记忆犹在,学者们希望从工匠类型、工作环境与生活境界等方面重塑工匠,以激活工匠精神。精神的东西在新的时代需要借助于新的载体,以新的形式而存在,科技创新是否要以工匠精神来理解呢?显然,在当今的时代,我们对工匠精神解读时,赋予其很多属于各种时代的价值,这是需要商榷的。

一、传统社会的工匠成长与工匠精神的产生

(一)工匠精神概念所指

“工匠”一词由“工”与“匠”合成,“工”本为矩,衍生为职业,“匠”是指有手艺的人,或指在某方面很有造诣的人,“工匠”是指有手艺的匠人,决定了匠人“工”的身份,在民间尊称为“师傅”。从文化层面看,“工”在中国古代“士、农、工、商”职业地位靠后。传统“工匠”是一种职业身份,所从事职业具有专业性,这些职业或作为有经营特性的职业,或接受雇佣。“工匠精神”则源自于工匠时代工匠们在其所在行业或职业通过“师徒制”训练的成长中以及职业生涯中所体现出来的职业理念与工作态度。适应所处时代,或追求“经世致用”,抨击“奇技淫巧”(如先秦时期)、或追求奢靡之风,讲究形式上的精美绝伦(秦唐时期)。至于工匠精神是什么,我们更多的是在现代语境下理解,即所谓工匠们对产品的质量或艺术上的要求,即精雕细琢、追求完美与极致。今天,对于设计界和工艺美术界而言,工匠精神还体现为一种“手工”的价值,(1)李砚祖:《工匠精神与创造精致》,《装饰》2016年第5期。因工匠职业的特殊性而呈现出的一种精神特质,即尚巧的创造精神,求精的工作态度,道技合一的人生境界,非利唯艺的纯粹精神、至善尽美的目的追求,这也体现为对技艺本身的追求。这些精神特质有体现于物化结果,诸如质量上的精益求精,艺术上的唯美,设计上的独具匠心、创新精神,也有体现于过程的行为表象,表现为从业者的价值取向和行为追求层面,体现为职业思维、职业态度和职业操守的综合体,表现在尊师重道、爱岗敬业、精益求精、求实创新灵魂。事实上,工匠类型是多样的,工匠们的追求也是有差异的,因而工匠精神也是多种好的表现的一种汇总。

进而将工匠们的这些“精神”表象抽象为职业伦理,成为美德,即爱岗敬业、执着专注、严谨细致、精益求精乃至勇于创新的精神。这种精神表现为一种忘我的投入,进一步上升为一种纯粹的“非利唯艺”乃至成为无私奉献的精神。工匠行为表现何以能成为精神,在古代西方,在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和马丁·路德看来,这是源自于对作品本身非利唯技的热爱、受到神的感召,(2)肖群忠、刘永春:《工匠精神及其当代价值》,《湖南社会科学》2015年第6期。不局限于精益求精和敬业奉献的职业品德层面的理解,继续追溯工匠精神的产生渊源,可以认为人的品格是个体回应人生处境的态度,外化为个体的为人处世之道,正是这种情操决定了个体的感情和操守,进而升华为道德感、美感。(3)肖凤翔、王金羽:《“样式雷”世家工匠精神培养的现代教育意蕴》,《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7年第5期。由此,有人认为人文修养是工匠精神养成的基石,不为利益驱使,成为人生信仰,实现自我价值。

工匠精神是对工匠主体的价值取向解读,这种解读难免会受解读者价值取向左右。在实用主义倾向的美国,工匠更多的是一种创业者的概念。亚力克·福奇在其《工匠精神——缔造伟大传奇的重要力量》一书中认为,“工匠的本质就在于他们认为通过在已有事物上创造一些新的东西可以让事情变得更好”,(4)[美]亚力克·福奇著,陈劲译:《工匠精神——缔造伟大传奇的重要力量》,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113页。由此认为,创新是工匠精神的灵魂。理查德·桑内特认为工匠精神就是“为了把事情做好而把事情做好的欲望”。在日本,工匠精神呈现为一种道德伦理和集体意识,“质量至上”成为日本传统作坊的重要理念。根岸康雄通过考察和总结,认为:“工匠精神就是一种拥有热情、永不停息的探索心与永不放弃地创造产品美的精神。”(5)[日]根岸康雄著,李斌瑛译:《工匠精神》,北京:东方出版社2015年版,第1页。工匠精神具有时代性,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因而,工匠精神的追问可能要追根溯源,或加以归总概述,抑或从演进视角,体现时代性,以最终表现形态给予界说。

(二)工匠职业及其与技能、艺术的融合

从工匠职业产生的渊源来看,工匠作为一种职业,首先,是一种谋生方式或生存的技能,进而言之,职业类型可以是自由职业、自主经营以交换产品为目的的产业(作坊)或是接受雇佣的单纯出卖劳动(技艺),都需要付出劳动,劳动的成效或体现为工作的态度,或体现为产品的效用价值。在“四民分居定业”,“工之子常为工”的制度文化下,工匠成为一份“家业”,需要“世守家业”。(6)滕新才、荣挺进译注:《〈管子〉白话今译》,北京:中国书店1994年版。工匠作为一种专业的、技术性的职业,体现出资源的稀缺性,这种稀缺必然引来竞争者的介入,工匠经济带有一定的技能垄断和地域垄断,因此就需要技术的管控和对质量的把关,产品质量或工艺精湛就会形成社会品牌效应。从个体层面讲,工匠有一个成长过程,其专业技能的习得与掌握来自于“手把手”乃至“一对一”的师徒传授,基于对技术的控制和对质量把关的需要,只有谦虚谨慎、埋头苦干,忠诚于乃至取悦于师傅,从师傅的角度讲就是“德”,唯此才能授以真传,获得一技之长,只有在学徒出师后其身份才能称为工匠。其实,师傅的技艺也是世代相传的,所立规矩包含很多智慧,为成功的“秘籍”。掌握了娴熟技艺(具备一定的知识储备)的工匠便开始对技术本身发展的思考,达到“触类旁通”,乃至“出神入化”,进入工匠的高级阶段,进而成为师傅,招收门徒,承担起延续工匠行业规则或规矩,实现对内的团队管理,对外的社会关系处理。显然,这是一种实用主义生存哲学,这种选择性成就为职业伦理层面的德性。

进而言之,工匠精神可称为一种工匠职业习惯或是一种制度文化。即是由一整套高品质、高标准的工匠制度并对违规者的严厉惩罚,使得制度得以遵循。在春秋时期,要求在市场上交换的手工制品必须符合规格,出于管理需要,“物勒工名”,以便工师检查考核。到宋明时期,商品经济逐渐发展繁荣,“物勤工名”成为技术伦理和商业信誉结合,形成自律的技术致富伦理,实现品牌效应。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今天真正要学的,是工匠制度,用制度来养成制造业的工匠习惯,再把工匠习惯升华为工匠精神。(7)阚雷:《别因工匠精神的浪漫掩盖工匠制度的缺失》,《中国工业评论》2016年第6期。

人是特定社会的人,生活在特定的背景和具体环境中,因而,从表象层面看,同样是劳动,对于独立个体的人来说,或因生活所迫或因理想追求,就需要付诸更多的劳动,表现为埋头苦干,若他是一个独立的普通劳动者,给人的印象是“勤劳”,若他是一个家奴或雇佣工人,给人的印象就是“诚恳”“忠诚”或“敬业”,应表述的需要,往往就会抽象掉背景环境。因此,工匠亦不例外,首先他是劳动者,既要对师傅或团队负责,也要对客户负责,更要对个人前途负责。

工匠有其层次性差异,表现在对技能的掌握程度和技能的重要性程度上。传统工匠是技术的载体,工匠掌握的技能是手工操作技巧,工匠活动主要由工匠独立完成。因与工匠生存状况的关联性,体现为对劳动的一种态度与境界。工匠的劳动成果是实用的功能性产品,并符合美学的审美要求,乃至上升至艺术品。工匠成长(匠艺提升)过程中,会感悟到“道”之存在(由于缺乏系统的理论框架),即我们今天认识真理、规律,在艺术层面上升至美学高度,从而在宗教意识层面触及到“神学”领域,发现通“天”奥秘,与“神”沟通。由于功能性产品的分化,由此,工匠中便有了对艺术性的至高无上追求,工匠身份中剥离出艺术家这样一个很特别的社会阶层,并与工匠逐渐疏远。在当代社会,在科学的光芒映射下,宗教意识逐渐淡出,工匠们追求更多掩映在“自我价值实现”名义下,体现出对发现、创造(改进与创新)的快乐。发现不可穷尽,美又是多样的,追求亦无止境。

因此,工匠具有一定的艺术家气质,进而表现出对艺术完美追求那样的一种“造物精神”。传统工匠活动呈个体独立性,这种非本质的特性在创新层面亦有所体现,由此,今天的学者判定工匠的创新源自于主体性自由,全面地发展自己、实现自己。显然,这种推论用以立论的事实是不真实的,古代中国的工匠是被“程式化”的,无论御用工匠还是雇用工匠在创新上都是没有发言权的,服从于客户的需求取向,其工匠思想一般受制于皇家或雇主,工匠主体的创新思想明显是被遮蔽在这种服从与专注之中。(8)潘天波:《工匠精神的社会学批判:存在与遮蔽》,《民族艺术》2016年第5期。由于工匠掌控技术,满足于艺术性的产品制作质量要求,这种专注就是“慢工出细活”的生产节奏。

(三)传统工匠精神的追问与解析

工匠精神在中国,谓之中华工匠精神,主要通过工匠行为的物态化形式体现。工匠时代历时久远,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有《考工记》对齐国的“百工体系与造物体系”进行整理,涵盖官营手工业的六大行业结构与30个造物工种,其中,“技术体系”包含工匠技术的职责、程序、规范、标准、配料、检验等要素,“制度体系”包含工匠的管理、评价、奖惩、考核等要素,“精神体系”包含工匠的宇宙精神、创物精神(法象、工巧、美饰、善合)、致用精神等要素。(9)潘天波:《〈考工记〉与中华工匠精神的核心基因》,《民族艺术》2018年第4期。“精神”实质上是自然规律与行为的理性,很明显,这里的工匠精神是对工匠技艺与管理规范化的理念,折射出工匠的生活态度、生存方式与价值信仰。

传统工匠通过确定师徒关系,传授经验与技艺并承袭职业,需要突出自我管理的职责,应对社会评价,对内加强制度规范,实行程式化操作,减少差错发生率,避免前功尽弃,对外保守技能,并维护门户品牌,内化为德,成为职业道德。工匠是掌握特殊技能的职业,工匠“精神”是一种简化了的规范,有其合理性,蕴含着丰富的哲理,涵盖着对生活追求的价值取向、技术的管理方式,体现为科学精神、艺术追求与道德情操。

我们感知的工匠时代是一个极其浓缩的历史,其实工艺的进步与创新历经了多代人不断的经验发现与积淀,同时包含个体层面的重复发现。在当代,我们理解的工匠精神是凭借工匠时代留给我们的一种“印象”,事实上,工匠表现出来的“精神”与工匠的成长经历是分不开的,与成长环境不可分割。因而工匠精神必然反映在与教育、与技术、与生活、与美学乃至与道德的关系等各个层面上。工匠作为一种职业形态的存在,工匠精神则是其存在状态的反映,如黑格尔谓之“自在存在”与“自为存在”,进而言之,它遵循了存在的理性逻辑。在古代,工匠“精神”所反映的工匠行为并非均出自于工匠本人的自我愿望,受制于职业形态与依附关系,匠人对所生产的器具形式美的追求服从于雇主或客户需要。实际上,工匠精神也只能是被“我们”反思并赋予的文化信仰,(10)潘天波:《工匠精神的社会学批判:存在与遮蔽》,《民族艺术》2016年第5期。充斥着我们的理解,即工匠们对自己的手工作品所追求的“独立”“专注”“完整”的价值信条,若是这样,这便与消费者“群体”“喜新”“分工”价值理念构成严重挑战。如克劳福德所言:“工匠惯有的偏差不是偏向新事物,而是偏向他的客观工艺标准。”(11)[美]马修·克劳福德著,粟之敦译:《摩托车修理店的未来工作哲学:让工匠精神回归》,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10页。工匠因层次的差异,在一些特殊层次上,它超越了劳动的“谋生性”和“功利性”局限,以兴趣爱好或者精神追求为起点,发挥个人的创新力禀赋,单纯地追求唯美、高品味、高质量的产品。进而在工匠精神层面,我们就会抽象掉“名”与“利”,衍生出“奉献”精神来。

总而言之,特定的时代有特定的时代要求,即时代精神。工匠们物质生产的劳动过程,是工匠“精神”的“对象化过程”和“物化结果”,既受自然条件和规律的制约,也受社会关系的束缚,还要受社会文化的影响。因而,工匠们在特定时代精神的约束下就需要进一步规范和管理工匠群体。欧洲中世纪的工匠均是基督徒,他们的匠艺活动是在“人—神—物”这样的关系结构中展开,艺术直通神学,进而造就一个艺术复兴的时代。马克斯·韦伯揭示在所有新教占统治地位的民族中,都存在“天职”一词,表示一个特定劳动领域,具有一种终身使命,(12)[德]马克斯·韦伯著,黄晓京、彭强译:《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55页。天职就在于“一心从业”,否则“应受道德谴责”。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考验工匠成长的是人的“悟性”,悟“道”源自于禅宗文化,也体现出内敛性格,不满现实则趋向于隐居,而在主流儒家文化下,统治者以“天子”自居,不容一般人触碰“天机”。因此,工匠职业除了在自我管理层面需要保守,在文化层面契合“儒家文化”外,一般工匠更多满足于专业上的蹈规循矩,因而,工匠不代表创新。

工匠精神上升至哲学层面就是“技术理性”。哈贝马斯正是以“技术理性”来理解社会“合理化”过程,他指出人的行动指导原则来自理性的规约(科学、技术、效益、效率等)而非情感或传统,而人在技术化中又会“涉及到工具的组织”,(13)[德]尤尔根·哈贝马斯著,李黎、郭官义译:《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38页。即一种“目的理性活动”、“工具”的合理使用问题。时过境迁,在新的时代,我们需要从“技术理性”来理解“工匠精神”,而非刻意去追寻传统工匠“精神”。

二、现代职业分工与管理分工下工匠精神的载体依附

(一)工匠职业的市场选择空间与工匠存在逻辑

社会分工是人类进步的一种表现形式,分工有益于发挥个体创造性的潜力,提高社会生产的效率,分工也意味着由市场配置资源的潜规则。市场力量的伟大在于市场孕育了自由精神,让人的潜能和欲望得以展现与放大,激发出社会的竞争活力,市场最大的功能就是发挥“无形之手”配置资源,通过表现为“效用递减规律”,实现着市场一般均衡。

市场是中性的,市场的规范形成交易原则和贸易规则,市场交易实质上是以一种权利让渡,基于一定的产权制度之上。市场主体是特定资源的产权所有者,特别是具有资本属性经营者,在弱肉强食的生存哲学理念下,把对资源的垄断或扭曲市场的行为视为“合理性”的。各类物品在长期市场交换中会形成一种相对数量的比例体系,即价值体系,这是市场自由选择的结果,市场选择实质上是资源配置或职业选择。市场交易发生的原因除了地域资源禀赋的差异性之外,还存在生产中的技能差异,工匠之所以承担起特定职业,就在于他们掌握特殊技能,所掌握的技能程度起码能发挥与一般劳动具有同等价值回报。只有当所掌握的技能变成为稀缺资源时,它的效用价值就会超出一般劳动价值回报。因此,工匠不满足于一般劳动价值回报,就需要提升自身的技能,在一些特殊领域甚至需要保守技术秘密,通过产品创新和产品的精益求精,获得市场认可,获得圈子内的评价。因此工匠作为职业具有经营者属性,是现代生产者雏形,同时又作为劳动者具有接受雇佣的特性。显然,工匠行为正是市场理性的选择。可以说是市场精神主导着工匠的行为取向。工匠是社会分工的产物,成为一种谋生的职业,承担起社会的一种功能角色,服务于一定的群体,在特定的社会背景下,可能是一种自由职业,也可能是一种雇工。工匠的职业理念是市场的理性选择,即受其所属领域的社会建构,只是在特定时代,市场化程度不同而已。工匠需要掌握专业技能,而这门技能为经验技能,凭借悟性(天资禀赋),还需要经过长年的积累方可习得,工匠作为谋生手段就更加脱离不了这项技能,职业选择的空间必然受到局限,另谋职业或改行显然很不经济,从现实层面看,这甚至是别无选择。“时不我待”,“人到三十不学艺”。正是由于工匠时代技能的特殊性,使得工匠市场不可能是充分竞争,正因此才有了不以时间计量效率,注重细节,精雕细琢、追求完美,满足产品质量和信誉。

工匠技能的知识化或技术的工具化后,生产技能的掌握可以通过独立的教育体系的知识传播与批量化培训而被普及化,进而将特殊工匠技能通过操作技术工具延伸,使一般工人可操作,特别是进入工业化生产时代,自动化、智能化机器设备得到大量运用、科学管理方式得以推广,传统工匠生存环境被破坏和生存空间被挤压,由此,大部分工匠就会从固定职业中被解放出来,蜕变成为自由择业的工人。自由职业是市场精神所在,是“一般市场均衡”的意义所在,也是人尽其才的重要途径,因而不能因传统工匠职业固定性而解读为“工匠精神”,并以道德绑架职业工作者,不去自由择业,自由择业是体验与面对现实的一种尝试的需要。当今,工匠领域被挤压,通过产业链和价值链分工接纳大企业的服务外包而存活,其存活需要表现出如日本人界定的“职人气质”:“追求自己手艺的进步,并对此自信,不因金钱和时间的制约扭曲自己的意志或做出妥协。只做自己能够认可的工作,一旦接手,便会使出浑身解数完成。”这可以如此解析,工匠作为经营者,适应竞争需要,维护信誉,作为服务配套,须具备一定的技艺储备,达到对技术的自信,适应产品的更新需要。如“无痛注射针头”“防松螺母”都是创业者凭借经验和技术积累,对新的产品技术要求形成自信,并能敏锐认识其价值所在。

(二)职业细分化对工匠技艺和工匠精神的载体解构

社会分工与社会分层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一种表现形态,由此社会才有活力,才有进一步的发展,社会需求才会升级,社会生产才会丰富多样。工匠职业本身也是社会分工的产物,社会的分层又为工匠对产品功能上的实用追求与艺术上的唯美追求提供空间。工匠是传统技术、艺术智慧的载体,工匠活动因特殊的时代背景内含特定管理方式与生活理念,随着社会的发展、技术的进步,工匠的职业特殊性不断被修正或取代。在欧洲文艺复兴时期,就是艺术家从匠人群体中脱颖而出,并从工匠中分离,以个体为标签,再也不曾回归,而工匠则以集体为标签,工匠不带个人色彩,强调集体实践保持其稳定性,进而工匠的行业协会得到了巨大的发展。(14)王晓明、林雪萍:《正本清源论工匠精神》,《中国发展观察》2016年第12期。

工匠们掌握的特定技能是借助于手工与简单工具结合得以展现,这种技艺也是借助于工具的发明逐渐得到延伸,进而技术走向独立化、工具化,技术与科学分庭又使得工匠的保守性被打破,工匠技能被解析,实现理论化、知识化。由此,工匠技能的习得由依靠师傅传授和徒弟的悟性来实现,转而可以通过理论体系化的专门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来完成,形成职业化教师。影响最为深远的是近代工厂化与分工化生产,以资本追求效率为主导生产理念的融入,特别是泰勒分工序的科学管理理念的引入,由此,进入科学管理时代,这便是对工匠独立性创作的肢解,各种原本复杂的工作任务分解为各种简单的工序,从而实现高效率的专业化分工与合作完成。进而工匠时代构建的职业伦理、管理制度被瓦解,工匠身份优势不复存在。工匠精神的地位和作用急剧下降,工匠职业退缩至一些特殊的领域继续发挥其作用,或在现代技术工具、设备基础上融合新的技能而得以拓展。

工匠是人与技术的一体化,工匠技能成为谋生的一种手段,这种手工技艺不为共享,核心的独门技术有时必须严加保密,师傅对徒弟有时也会有所保留(即“留一手”)。显然,这可以看作是一种自我管理的知识产权保护方式。而在工厂化生产的分工时代,技术和工艺为商业资本和产业资本所破解和解构,技术和技能走向工具化,进而被机器取而代之,技术产权化为产业资本的工厂主所有。技术成为资本赚钱的工具,因而资本也会对技术严加保护,进而建立起技术专利保护制度,技术走向市场化成为可交易的商品,但资本会综合考虑技术发展节奏和技术效用价值变化,对于关键核心技术也不会轻易转让出去。

工匠伴随社会之发展,逐步分解为艺术家、科学家、发明家、职业老师、技术专家、工程师、经理人与企业家。就经济生产层面来看,工匠作坊由分工化的工厂取代,逐步形成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企业内部再进行部门分工,生产与研发分离,形成普通雇工、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经理人及企业家,他们各司其职,有效运转。企业遵循资本逻辑,其运营目标就是盈利,一切都遵循市场规律。如何让企业充满创新活力,有效整合资源保持可持续发展,我们谓之企业文化。在分工中工匠的特质也就分散在各种职业中,形成新的职业精神。工匠被解构,形成不同类型职业工作,事实上也表现为工匠领地的退缩,进而借助于现代科技以一种新的形态存在,这种现代科技工作取向于试验科学(需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结合),融入了科学探索精神。这种演进发展使得现代工匠精神呈现出敬业的职业道德、科学精神、创新精神、企业家精神等多重品格。当今时代我们最希望要的无非就是创新精神、精益求精,推进产业与产品升级,提升竞争力。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必须尊重市场规律,遵循市场原则、遵守市场规制等市场精神。

因此,“精神”是一种文化的存在,工匠即便不存在,“工匠精神”可以存在,“工匠精神”代表一种理念,成为制造领域的工程师、技术研发者、技术操作者、经理人企业家分别从不同侧面贯彻之,服务消费者,创造卓越,提升竞争力。一方面,适应专业化分工的背景条件,企业能在专业化中保持创新活力,推动产品质量提高和效益改善,实现企业发展目标。另一方面,对产品质量严格控制和监督,按照质量标准化管理。通过这些理念制定成为可落地的制度,形成操作规则与评价标准。

(三)技术演进与知识经济背景下工匠技艺的存在

工匠时代,工匠也会因工具的突破而获得更高的技艺水平,但技术发展的态势是技术借助工具的发明而渐进成为一种介质,在工场制生产时代,许多工艺被破解进而工具化,生产过程分解成多个工序,简化为易于一般工人直接上手的流水线生产,工匠被标准化的借助于自然力的机器替代,由此,大大降低了生产成本,形成价格低廉的工业品。工匠技艺如理查德·桑内特指出的,匠艺活动不仅包含着显性知识部分,还包含着隐性知识部分,其中,隐秘知识在新的文化空间中,设计开始从匠艺中分离,由此一部分工匠技艺知识演化为现代设计的知识。(15)汪燕翎:《中国设计需要怎样的“工匠精神”?》,《美术观察》2017年第1期。

在技艺的知识化时代,知识以信息形态而存在,可以无限复制与传播,甚至实现共享。由此,可以让一个后发国家通过技术引进和学习实现工业化追赶,缩短工业化进程。技术以知识产权形式存在,但资本掌管的核心技术不会轻易转让,另外,技术应用存在着明显的路径依赖,容易落入“模仿—再模仿”追赶陷阱。因此,在全球化时代,原始创新至关重要,这是实行“弯道超车”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根本途径。知识经济时代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创新成果以知识产权化形态存在,产品创新集成化,生产分工趋向模块化的价值链分工。

现代企业制度是资本主导的代理人制度,产品生产整体被肢解和碎片化,工艺分解成破碎的生产工序,生产过程分割为若干部门,呈现在产前、产中和产后职能分工,各生产环节因其获利地位(重要性)不同,而谓之价值链地位。其中,产前的产品设计是最高价值链,实质上是知识的运用与累积,不仅仅是外观结构的设计,是由各方面技术专家提出可行的技术方案,包括基础研究开发,产品创新趋向整合创新资源,采用集成创新。现代产品科技含量高,具有智能性,集聚大量知识产权,技术采用包括技术模仿会涉及各类知识产权问题,遭遇保护性知识产权的困扰。在技术知识产权化的今天,很多产品生产技术日趋复杂,产品由众多技术的模块化集成,非个人能完成,也非一个企业所能完成,在产品设计中也难以绕开一些成熟技术,集成创新成为产品设计的主流形态。那么,在此生产模式下工匠是否还依然存在?谁是工匠?谁来完成产品设计?进而,如何培养工匠和主宰工匠精神?显然,工匠也是被抽象化的存在,若肯定在现代知识经济时代工业生产仍存在着工匠精神,那么就可以这样解读:在科学技术、生产方式以及消费文化等诸多层面的现代性形成对工匠精神的遮蔽。只缘现代性将劳动的概念挤压为“科技劳动”,又将“科技劳动”缩减为“脑力劳动”,于是工匠在这种情形下逐渐隐退。近代工业制度的推行正削弱了传统的工业伦理,一些工匠技艺也就随之走向衰落乃至失传,(16)李宏伟、别应龙:《工匠精神的历史传承与当代培育》,《自然辩证法研究》2015年第8期。或成为非遗文化。工匠的技艺消失不为可惜,因为它只是以新的技术形态存在而已,但人的能动性空间仍然巨大。工匠技艺被工具取代,造成匠人与机器之间产生了巨大的张力,工匠与他的工具发生了激烈的对抗,最终也只能适应,选择快速更新自己的技能与知识储备。此外,现代产业的产业链、价值链分工为新时代“工匠”创新提供广阔空间。因此,我们需要从创新层面重塑“工匠精神”,围绕“创新”主题,构建“工匠”们赖以存在的软硬条件。

三、分工合作时代与经济高质量发展背景下的工匠精神成长环境

(一)追赶发展的国家转型与时代精神召唤

中国自近代以来,试图尝试各种工业化道路均不成功,而正真开启工业化历程主要还在新中国成立后,而此时工业化在西方国家已历时三百多年,旧时代为我们在现代机械、机床制造领域积累和培育工匠极少。至今我们仍处于工业化的追赶发展时期,经济和社会一直处于转型之中,为了国富民强,我们发扬过“革命”的热情,需要各行各业爱岗敬业、创造价值,还需要一些部门给予更多的奉献,也正由于他们的奉献才有了诸如“两弹一星精神”的科学精神,奠定了国家强大的基础。

然而,中国后发追赶几十年的工业化历程是急速奔跑的一个浓缩的产业、技术发展的历史,这也是技术发展更替阶段与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过渡时期。首先,现代企业发展以低成本优势击垮了手工作坊,导致传统手工技艺乃至“工匠精神”消失。其次,中国的市场化改革由封闭逐步走向开放,存在着巨大的制度性套利机会,成为一个冒险家的乐园,而不是一个工匠的家园。企业生产的首要目标在于填补市场短缺,实践着“速度为王”的市场经济理念。再就是,追赶发展是发展的积累,由于缺乏现代技术的原始创新积累,很多技术都依赖于引进与模仿(学习),以提升产业发展层次,缩减摸索过程,必须忽略细节因素,弥补物质极度匮乏的短缺经济需求,快速扩张占领市场与填补市场空缺。总而言之,20世纪以来,工匠队伍与领地大大退缩,工匠精神遭遇现代性的冲击,同时,也因短缺经济条件和人民需求层次低,工匠精神一度被人抛弃或忘却。

今天,我们坚定走开放和平崛起的发展道路,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改革与创新是我们的时代主题。在改革方面,我们确定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作用,这是经济活力所在,也是追求一般均衡发展的重要途径。在创新层面,我们虽然很重视,一些单项技术也取得重大创新突破,而在开放的竞争日趋激烈的全球市场环境下,横向比较我们发现创新是我们的短板,由此呼唤起我们民族的“创新精神”,进而又唤起对“工匠精神”的培育。当今中国制造在品牌、品类与品质层次上明显落后于发达国家,学界责怪中国工匠精神失落与职业信仰失落,缺乏专注的、持久的、精益求精的中华工匠精神,视之为威胁到当前制造业乃至整个社会的职业精神。(17)潘天波:《〈考工记〉与中华工匠精神的核心基因》,《民族艺术》2018年第4期。工匠精神反映着工匠主体一定的知识、艺术素养,在自我管理与安排社会经济生产中折射出一种特殊的修养或动力,表现爱岗敬业、执着专注与奉献的精神。显然,这必定是一笔宝贵的文化精神财富,进而有人强调要培育工匠精神,甚至把工匠精神上升至中国工人阶级先进性素质,以带动全社会崇尚工匠精神。(18)郭彦军:《工匠精神是中国工人阶级先进性素质的时代体现》,《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7年第4期。

在新的历史时期,寻找适合中国自己的道路,改革精神也是一种创新精神,在经济领域,创新精神体现为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创新是规律的发现,是美的追求,也是经济层面的质量和效益的追求,具有明显的目的性。在当下,中国正处于新的转型节点,即中国已进入高品质、个性化消费阶段,需要依据消费需求导向推进异质化、定制化生产转向,只有创新型企业才能蓬勃发展,回应时代需求,一些新的手工作坊恢复经营。(19)闵继胜:《中国为什么缺失“工匠精神”:一个分析框架及检验》,《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5期。我们强调实施“创新战略”和“品牌战略”,将“中国制造”提升为“中国创造”和“中国智造”,学界开始反思工匠精神的存在与遮蔽,期望从传统中华工匠精神之复兴中汲取滋养,实现“匠心回归”,策划培育工匠精神、弘扬工匠文化,培养“中国工匠”,打造“中国品牌”。因消费能力提升,满足消费需求升级,“慢工出细活”的高质量追求仍具有一定的指导性的价值。在市场的一般均衡中,创新不取决于产业链的位置,而是在整个制造业的价值链条上。在创新链条上,为新时代工匠提供展现的空间。

现代产业发展中确实需要做到如下几点:(1)创新精神,精益求精,追求卓越,应对竞争。(2)注重细节,回应多元化需求。(3)有效管理时间,遵循市场规律和价值规律。(4)爱岗敬业,恪尽职守。(5)强化团队协作,沟通协调。这些是我们“赋予”的“工匠精神”。事实上,工匠精神只是一种理念,它还是实践理性,须在实践的情境中领会与贯彻。“工匠们”只有进入“状态”,才会坚守职业,发现自我,只有进入“境界”才会不断超越自我,基于对特定技艺在各种应用情境下其性能的把握与感悟,熟练到触类旁通,形成自信,对工艺改进的后果有确定的价值判断。

(二)新时代工匠精神的载体依附

现代工业产品生产汇集了多项技术成果的应用,主要是在自动化流水线上生产完成,产品的性能和视觉效果都能胜过工匠产品所能达到的效果。显然,产品生产与技术创新往往是割裂的,生产汇集了多项技术创新成果应用,产品的精益求精体现在细节上,应此变化,工匠是否仍存在或是否有存在的必要?他们是高精度机器的生产者还是机器操作的技工、技术创新发明者,抑或整合创新资源的产品设计者、工程师?事实上工匠是否存在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生产产品的理念,将传统的工匠所体现出来的理念精神融入到现代制造体系中,创造出符合新的时代社会需求的产品,在竞争性产品生产中能以质量取胜。显然,若将现代制造中所体现的理念和精神仍看作是工匠精神,那么即便制造趋向智能化也并不意味着工匠精神的消失,而是意味着工匠精神得到了延伸与拓展,甚至影响到所有职业领域,体现为职业道德,与职业能力、职业品质并列,其中职业能力是职业发展的基础。制造业由工匠作坊演进为现代大工厂企业化生产,工匠理念衍生或融入为企业经营者理念,表现在整体层面把控产品生产或工程设计,注重创新、精益求精,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上。

当下学界在不同层面寻找中国工匠精神缺失的原因,有人从伦理学层面指出职业歧视、急功近利、敷衍塞责等价值观,认为这严重阻碍了中国“工匠精神”的成长,(20)喻文德:《工匠精神的伦理文化分析》,《伦理学研究》2016年第6期。指出职业教育问题,侧重于职业知识与技能而忽视对职业精神教育,学生缺乏敬业、严谨、耐心、执着、创新、专业等职业精神的熏陶,致使大部分毕业生入职以后,频繁跳槽、更换工作,对工作的专注力、持久力不够,缺乏干一行爱一行的职业态度,没有长久的职业目标,仅看重工作带来的经济报酬。(21)李适、栗洪武:《工匠精神引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国高校科技》2017年第8期。有人从传统工匠工作的完整性判定工匠具有独立人格,所以才对自己的产品负责,也有学者批判制度文化,怀疑支撑工匠精神的文化体系,指出工匠制度的缺失是中国工匠技艺、工匠文化没有得到传承与弘扬的重要原因,进而缺失中国“工匠精神”,批判中国的制造业始终是一个对上负责的组织结构,工人对领导负责,领导又不关心细节,行为取向浮躁、短视、投机,无关人品,这与“工匠精神”的培养相悖。(22)阚雷:《别因工匠精神的浪漫掩盖工匠制度的缺失》,《中国工业评论》2016年第6期。显然,这种认知局限于现象(表象)层面,是将“表象”与非关联性“抽象”(精神)关联起来的。工匠精神是一种人文情怀,反映一种工作状态和精神境界,代表着一个时代的气质,精神的东西需要一个物质的载体安置。工匠时代的生产已被现代企业化工厂生产取代,设计与生产分离,工匠的技艺已被知识化和工具化取代,职业活动的完整性已被切割,为分工合作的工艺流程取代。传统工匠精神是否能找到安身的“机体”,显然,这一精神要附身于充当着工匠角色运用现代技术工具的工程师、设计师、研发人员。我们在高呼工匠精神的同时,还需要反思我们的时代精神与工匠精神的关联性,即是否存在认识上的误区,是否要把工匠精神置于我们的时代精神之上。事实上,工匠精神通过“对象化的过程”和“物化的结果”来体现,通过注重细节,达到结果的完美,有特定的职业指向性,反映对特定经济价值、真理价值、伦理价值和审美价值的追求,并据此提供评判的尺度。(23)江宏:《经济新常态下中国工匠精神的培育》,《思想理论教育》2017年第8期。

时过境迁,当今已不可能重回传统工匠时代,当今制造业或产业发展的主体是企业,适应着现代企业文化,遵循市场规律,有效组织创新资源,能够按照预期目标经营好企业的是企业家。而一个成功的企业家关键在于把握市场机遇,整合不同创新资源,协调生产各生产环节。在现代企业制度中,对自己负责与对上负责并不是格格不入,工匠时代依然(前面已论述),当下适应制造业分工,服从协调,若对上负责出了问题,那必定会出现管理统筹问题,表明管理者不能掌握制造业规律,构建起产品质量标准化体系。工匠精神是一种概念性东西,与其说工匠精神是美德不如说是一种制度的产物,即对环境适应的结果。但工匠精神作为实践理性,在工艺或技术实践中,师傅带徒弟,显然是传授理念的有效途径,今天,创新和发现都不是凭空产生的,需要知识储备,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与感悟。

经济社会发展是不可逆性,新时代需要新的时代精神。首先是自由市场精神,“由市场决定资源配置”已写进政府决策文件,这是实现“一般均衡”的重要手段。自由择业无可厚非,跳槽与岗位职责与职业伦理无关,无须以道德绑架工作者。其次是企业家精神,现代企业制度由企业家依据市场状况,整合创新资源决定生产经营策略。工匠不一定都能成为企业家,但成功企业家身上需要具有工匠精神。事实上,企业家精神支撑了中国经济的高速成长,是取得奇迹的重要内生因素,这种精神现在我们仍旧需要。企业家精神是一种决策和行动能力,企业家精神内涵企业家的认知能力、发现能力、实现机遇能力和协调知识能力。(24)刘志彪、王建国:《工业化与创新驱动:工匠精神与企业家精神的指向》,《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3期。再就是创新精神,细节决定成败,创新无处不在,创新是市场经济的活力所在,是打破固化的结构平衡的有效手段,是获取新的价值空间的重要途径,是经济社会转型有序化的动力。创新意识、创新理念需要植根于现时代掌握技能的提供外包服务的“工匠”、研发设计者、企业经营者身上。全球化背景下现代产业分工的一个新的特征是在产业链分工基础上的价值链分工。虽然,现代产业链、价值链分工也为“工匠”提供新的存在形态和发展空间。

(三)现代制造业的制度文化

“工匠精神”是我们对工匠印象的一种体认,一种抽象的再现,它更主要是手工业时代工匠赖以生存的制度文化的产物。在传统工匠时代,造物依靠“知性”,即康德谓之为“经验的可能性的原则”。追根溯源,工匠原本因社会分工而形成的职业身份,为生存出卖服务(劳动、技艺),通过满足服务对象获得肯定性评价,并需要通过内部制度规范约束自我。尽管不同类型和层次的工匠有不同的职业要求,但整体而言,工匠群体会对竞争性社会作出适应与回应,为了便于自我管理而演进工匠职业规范,在文化传承中上升为一种道德约束,形成文化自觉。从个体层面看,在其工匠职业生涯早期或职业角色转变时期,必须重视内外部环境的共同影响,以师徒制为基础,发挥师承恩德的烙印效应,通过个人学习、职业认同和社会影响机制,产生工匠精神的印记。(25)曾颢、赵曙明:《工匠精神的企业行为与省际实践》,《改革》2017年第4期。事实上,工匠们所掌握的技能,处在“制造—服务”这一环节上,他们秉承的工作态度与原则决定了“工匠精神”的历史样态。这种最初的形式实质上是受技术或者工具理性决定,遵循着实践所需的“技术理性”范式。(26)曹汝平:《技术理性视域中“工匠精神”的多种样态》,《上海文化》2018年第10期。

很明显,制度能否持久执行,就在于制度合理性与否,即制度设计基于一种政治和经济伦理价值之初衷,通过导向性制度和规范性制度约束,时间长了就成为一种文化,而文化的重要性就在于如社会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所言:“文化根本是一种‘手段性的现实’,为满足人类需要而存在。”(27)[英]马林诺夫斯基著,费孝通等译:《文化论》,北京: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第90页。好的文化熏陶成就道德品性,成为潜在社会契约精神。现代社会必须按照时代价值取向,遵循市场原则,遵守契约精神,按照共享目标,设计导向制度与规范性制度。让制度变成习惯,让习惯化为道德品性。在德国,技工和工程师是十分受人尊敬的职业,员工的操守更是其他国家难以企及的,“标准、完美、精准、实用”的文化特征深深地根植于员工内心深处。制度文化主要由一系列理念构成,其形成是一个积淀过程,在急速经济社会转型中,事实上,难以形成稳定的理念,即便有价值的理念也会因形势变化之快,或因多重结构失衡而难以适应或存活。

当下中国,在经历高速发展后,进入了新的转型节点时期,经济发展中最大的显性问题主要呈现为供给结构问题,消费悄然升级,对需求缺乏细化分析,表现为市场化思维之不足。围绕产品竞争力,在产品质量、工艺设计方面的不足广为诟病,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被视为或提升至工匠精神之灵魂,由此寄希望于重塑工匠精神,扛起“道德”的大旗,重燃创新热情。显然,靠指责“不敬业,不进取”的职业道德生态,是无济于事的。进而把工匠精神作为现代工程教育育人的本质目标,指责工程实践教学之短板,工匠精神的重塑则成为工程技术教育需背负起的历史使命。显然,作为结论,工匠精神的教育无非是指向道德灌输。

当下中国,市场供给与资源配置趋向平衡与稳定,应对市场多元化就需要注重产品的实用性与艺术性选择。工匠即便有超脱的艺术追求倾向,也要保证自我劳动的价值实现。作为企业需要处理好生存环境与创新能力的关系。继工匠与艺术家的疏远,工匠的职业身份被弱化,不再是一种单一的谋生或职业手段,现代性使得科技与人本身进行了一次抗争与分野。(28)潘天波:《工匠精神的社会学批判:存在与遮蔽》,《民族艺术》2016年第5期。现代职业工人或“工匠”的成长特点是,通过知识传播,实行集中培养,通过社会协作,产学分离。在部门分工层面,“工匠”活动表现在需要团队协作和采用先进设备进行智慧劳动。生产主要在先进的生产流水线上完成,需要相关操作人员技术熟练和工作专注,仍有一些工种或程序需要手工劳动,需要专业人员的技巧性作业,需要工匠精神加以评判与考验。(29)周民良:《建设制造强国应重视弘扬工匠精神》,《经济纵横》2017年第1期。事实上,在现代制造业价值链分工体系下,一些细节方面,为新时代创新、创业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机器是对人手的延伸,工匠技艺为独立化的机器替代,因而在工匠精神与工匠精神的载体关系方面,需要用新的技术标准驾驭产品质量。

我们的时代精神存在与工匠精神相悖的地方,但又是不容否定的,因而需要将其交织成为新的时代精神。从传统工匠精神中分离出来的职业精神不适宜再归为工匠精神,不适于要求造物劳动过程的完整性。就创新而言,创新往往表现为自主性,工匠时代亦有大量的创新出现,由此有人反推传统工匠时代具有更多的自主性,进而认为要为工匠营造自主性的宽容的文化环境。事实上,穿透工匠时代,师傅的权威往往不容挑战,循规蹈矩是工匠职业铁的规范。因此,工匠不应成为创新的代名词。但是我们时代竞争力来自创新,需要这些掌握技术的人员在实践中更加激发创新活力。在市场经济体条件下,需要强调“无形之手”的市场决定资源配置,体现为一种实用主义价值观,如果市场不健全或市场化不充分就会出现套利、捞一把就走的市场行为,自由市场精神不是恶,重要的就是制定必要的规制约束。现代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当然,能把“工匠精神”内化为责任也是企业特别希望得到的结果。重要的是企业主体加强投入与制度设定,西门子公司为了保持其技术领先地位,每年将其销售额约10%的资金用于研究和开发。

制度是基于特定经济伦理价值取向,是经济行为合法性的依据和约束,工匠精神需要在特定制度体制下体现其存在的活力。因此,现代工匠精神不是道德与情操的伴随物,而是群体文化与商业机制的结晶,是社会集体约束、身份认同的社会化产物,是靠顶层设计与引导才能实现的。(30)王晓明、林雪萍:《正本清源论工匠精神》,《中国发展观察》2016年第12期。重要的是基于工匠精神的存在逻辑,衍生出新时代“造物”精神,创造必备条件。需要制造企业从整体上把握产品的设计并整合资源,从价值链分工视角给各制造环节的技术操作者、研发者在岗位上提供提升技能的技术理论学习和创新所必备的软硬件环境,提供实践中发现和自我改进的实践锻炼空间,给予展现个人价值的机会,为相关创新者提供相应的激励制度。需要大企业自主强化创新团队的产品创新布局,积极倡导模块化价值链分工方案,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形式的价值链,拓展产权的效用价值。引导大企业开放式、包容性发展,营造大小企业共生环境,接纳模块化的集成创新,发展服务外包,为小微经济活动主体创新创业提供更多的参与机会和空间,同时也需要创新创业者能够承担主体责任,建立良好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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