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治理需要“道法自然”
2020-11-17李双成
[ 生态治理 ]
贵州在长期的石漠化治理实践中,忠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是“道法自然”的典范。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标志着我国国土生态保护与修复和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工作全面启动,这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国在生态治理方面取得辉煌成就,为全球可持续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然而,由于生态环境问题的复杂性、长期性、累积性和系统性,生态治理从观念到行动仍然面临巨大挑战,在具体实践中也时有违背自然规律的做法出现,造成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恶化。
中国古代生态智慧可以为当代的生态治理提供圭臬。老子在《道德经》第二十五章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尽管学者们对于“道法自然”的理解仍有争议,但并不妨碍用于规制当代人类的行为。三国时代王弼说:“法,谓法则也。人不违地,乃得全安,法地也。地不违天,乃得全载,法天也。天不违道,乃得全覆,法道也。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也。”
从今天的生态治理实践语境解构,道法自然的核心要义就是要遵循自然规律。中国幅员辽阔,各地自然条件差异巨大,生态治理工程一定要按照自然地带性规律办事,因时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切忌盲目夸大某类生态系统功能和作用,不计成本、不考虑长期整体效应加以恢复。例如,有关森林的作用,黄秉维先生早在上世纪80年代初就做过明确阐述。他肯定森林有防止土壤侵蚀、调节河川径流、提供木材和其他林产品的作用,赞成森林保育和植树造林,但反对过分夸大森林的作用。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所的科学家利用氯质量平衡法,研究了毛乌素沙地土地覆被变化对地下水补给影响后发现,地下水补给区的人工林地补给量减少到沙地的三分之二,部分地区甚至到十分之一。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刘世荣等研究结果表明,即使在湿润的亚热带地区,森林涵养水源功能90%以上取决于森林长期演替形成的复杂土壤结构,岷江冷杉原始林苔藓层和枯枝落叶层的蓄水量,每公顷分别高达126.36吨和223.85吨,分别是人工云杉林和次生阔叶林的3.41和8.26倍。他们建议,以植被建设为主的生态工程要以天然更新和自然生态恢复或人工促进天然更新为主,不应一味强调大规模营造人工林,特别是人工针叶纯林。大面积的人工植被覆盖会耗用大量区域生态用水从而降低流域产水量,减少下游可利用的水资源量。
目前,国际上在生态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和可持续发展等领域,倡导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nature-based solutions,NBS),对生态系统的利用主要有直接使用未经干预或最小化干预的生态系统、修复生态系统和模仿自然规律创造生态系统等三类形式,这与中国古代的“道法自然”思想有异曲同工之妙。诚然,道法自然也不是对自然环境完全不作为,而是坚持适度干预原则,主张向自然学习,从中获得启示,进而模仿、修复和利用自然。
贵州在长期的石漠化治理实践中,创新性地探索出融山地畜牧业与石漠化治理和生态恢复于一体的“晴隆模式”,发展以花椒为龙头的生态农业的“顶坛模式”,实施一揽子林业生态建设和小流域治理工程的“毕节模式”和山地立体生态保育与开发相结合的“清镇模式”,忠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是“道法自然”的典范。